一:《聖經與救贖》第七章 祭祀與救贖

第七章祭祀與救贖聖經導讀:會幕的建造:出廿五-卅一章,卅五~四十章道德律法:十誡,引導生活的細則。出二十3-17,申五7~21民事律法:有關以色列人的社會關係,如飲食、衛生檢疫、稅制婚姻仳離…等規條。利十二~十五,十七~二十,廿五~廿七禮儀律法:與宗教的事有關,包括節期獻祭和祭司職責等。出廿八~七九章,利一~五章,十六章,廿三~廿五章西乃之約神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固然是為叫他們脫離外邦的壓迫,可是更正面的目的,是他要作以色列民的神,他們要成為他的子民。這是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約,在這約之下,以色列民當順服神的指示而行,建立以神為最高主權和治權的國度(參出十九4~6)。以色列人出埃及滿三十月後(出十九1),他們來到西乃的曠野。在這之前,他們只是一群無組織制度的烏合之眾,根本不能算是一個國家,沒有自己的律法,也並不真認識神,更談不上了解神所要求的生活方式。因此他們需要被改正,神透過西乃的曠野來調整他們,在西乃停留的十一個月又五天中(民十11),神向他們啟示了律法、頒布律法,也建立了中央會幕,教導以色列人怎樣做會眾崇拜、私人崇拜,以及怎樣過日常生活,使他們成為相信並依靠神的子民。神在西乃向以色列人傳達的第一件事,是口傳十誡:(出廿1~17)(一)除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神。(二)不可雕刻、跪拜和事奉偶像。(三)不可妄稱耶和華神的名。(四)當守安息日為聖日。(五)當孝敬父母。(六)不可殺人。(七)不可姦淫。(八)不可偷盜。(九)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十)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前四誡是人對神的責任,關於神的存在、敬拜、名字和神的日子。後六誡則是人對人的責任,有關孝敬父母、不殺人、不姦淫、不偷盜、不作假見證、不貪心。這十誡是以色列民道德律的綱領,也是更詳細的民事法和禮儀規則的基礎。以後,神又向摩西宣示了一套民事律,作為治理全民的準則,若把這些律例與當時近東文化的民事律比較,可以看出以色列的律例是人道得多。除了十誡和民事律外,則是禮儀律法,都是與禮儀、律法、宗教的事有關,在出埃及記和民數記里所啟示的律法中,神用了很長的篇幅指示敬拜神的會幕所應有的尺度和陳設。而在利未記的啟示里,卻記載著關於獻祭和節期的詳細吩咐,這些看來頗為瑣碎的描述,常使人感到索然無味,但在這裡面卻蘊藏著極豐富的救贖含意。會幕的建造當時埃及和其他國家廟宇林立,以色列卻不同,只有一個敬拜之處,那就是會幕。會幕是以色列人根據摩西在西乃山上,得到神的指示所建造的,為要配合以色列人曠野生活的居無定所,敬拜的場所也就設計成可移動的聖所,稱為「會幕」。每當以色列民在路途中安營時,利未人便負責支搭會幕,這是神的聖所,象徵著神與以色列民同在。從出廿五8~9神對摩西的曉喻中可知,會幕是以色列人根據摩西在西乃山上得到神的指示而建造的。「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這句話很重要,因為它告訴我們神履行了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約—耶和華成為他們的神;但另一方面,當神要臨到人中間時,人不可以馬虎隨便,他們要與這位聖潔的神相遇,得依照神的指示去行,否則會自取滅亡。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神不要人創造自己的宗教,唯有與神的旨意相符的宗教,才有意義。會幕的樣式至於會幕的陳設和結構又是如何呢?會幕本身是一個大的帳幕,用幕幔區分為二,構成聖所和至聖所。這幅幔子把有罪的人和聖潔的神分開了,唯有大祭司才有資格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目的是為全民贖罪、獻祭。陳設方面,在至聖所里有約櫃,櫃內藏著兩塊刻有十誡的約版,而約櫃之前是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出十六33;民十七10)。約柜上的施恩座,有兩個高張翅膀相對的基路伯,是大祭司在贖罪日灑贖罪祭之血的地方,要做基督在神面前的代贖,這約櫃是整個會幕的宗教中心,代表了神在他的百姓中間,與他們同在。因神曾向摩西說:「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出廿五1~22)。在聖所裡面,設有香壇、金燈台和陳設餅的桌子。每天早晨和黃昏,祭司都要在香壇上燒香,象徵著人的禱告。金燈台是會幕中唯一的光源,桌上則陳設著十二塊餅,代表十二支派。會幕是設於一個院子的西面,通常稱為外院,整個院子都被一層細麻布幔圍著,院中有銅盆和祭壇。銅盆是給祭司洗濯之用,這是在他進去幕或獻祭之前,表明敬拜神的人需要手潔心清,至於祭壇,則明顯是為了獻祭之用。從會幕的設計和結構來看,它顯示了神願意主動的住在以色列人中間,再者,其中所有的尺度和陳設,都是神的指示,表明人要接著神的方法才得見神,在救贖方面何嘗不是如此。第三,從外院到施恩座,須要獻祭、清潔、燃香和灑血。罪人要到聖潔的神面前,同樣也須經過贖罪和潔凈的步驟。會幕設立後,接下來的是祭祀問題,而祭祀又分祭司、獻祭及節期,這三者間有著不可分的關係。祭司職任先談祭司,在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中,利未人被分別出來,完全獻給神,行宗教方面的事務。在利未人之中,又有一個家庭被分派作特殊的事奉,便是亞倫的後裔,他們被指定作祭司,祭司就是作中保,使罪人可與聖潔的神相交。唯有祭司才可以獻祭,而其他的利未人只擔負一些比較卑微的工作,甚至可以說是祭司的僕人。祭司的責任重大,所以要求也高,任何身體上有殘疾的人,都不能作祭司,祭司的衣著也有規定,在大祭司的胸牌上,鑲有十二粒寶石,刻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可見祭司的職份,是代表百姓,為他們贖罪。此外,祭司也有責任,要為人民尋求神的旨意,和教導神的律法。管理祭司的人就是大祭司,唯有大祭司可以在每年一次的贖罪日里,進入至聖所為全民贖罪,不過祭司本身也是罪人,因此在他進入會幕事奉神之前,須先用水洗濯,穿上聖袍,首先為自己贖罪,然後才能在神面前供職。至於獻祭,在摩西之前,就早已經有透過獻祭來敬拜神的方式。創世記四章曾記載亞伯殺羊獻給神,挪亞出方舟後獻動物為祭,後來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神也曾降火燒肉,表示悅納亞伯拉罕的祭物。在以色列出埃及後,獻祭正式被納入了律法之內。獻祭制度利未記里記載了五種祭祀,分別為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和贖愆祭。燔祭的特點乃在焚燒整個祭牲,象徵完全奉獻生命給神。獻祭的人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表明這祭牲是代替他的意思,祭牲必須是無殘疾的雄性牲畜,表示獻給神的東西應當毫無瑕疵。素祭的祭贖物是細面、無酵餅和禾穗,主要是一種感恩祭,代表奉獻自己所有物質財產給神,與其他祭的不同之處,在於不帶血,不包括任何動物而是奉獻穀類。平安祭的儀式與燔祭相似,但只是將脂油燒在壇上獻給神,因為脂油是以色列人認為最好的一部份,而祭肉則一部份歸給祭司,一部份歸給獻祭的人。平安祭是神人共享的,表徵神與人、人與鄰舍之間的和諧關係的願望。贖罪祭與贖愆祭類似,都是當人得罪了神,或得罪了人的時候所獻的,尤其是為了解決人在無意中、或不可避免的情況下破壞了神的律法,就採用這個祭來向神贖罪。但對於那些干犯耶和華律法、故意犯罪的人,這種人一定要被剪除,而不容他以獻祭的方式來解決。至於贖罪的方法,則是用祭牲的血,灑在會幕各處,表明藉祭牲的死,一切的污穢都得潔凈,獻祭者也因而得到潔凈。至於祭肉則歸祭司,當獻祭者看見祭司吃掉祭物,而平安無事,就曉得神已經接納他的悔改。從祭司與各種祭祀的描述里,我們可看到這一切乃是神指示人,使人可以與他和好,而不是人用自己的方法去討神喜悅。這些都預表救贖,也都有很豐富的含意。譬如,祭牲必須是沒有殘疾的牲畜,預表贖罪物必須毫無瑕疵;至於強調血的功能,是為了解決罪的問題,又以祭牲成為人的代替品,接受罪人的刑罰。從新約的角度來看,唯有基督才是最完美的祭司和祭物。基督原為祭司,本身無罪,不需要為自己獻祭,但他為了罪人,來到神面前甘為祭物,獻在壇上,為人流血,使人得潔凈,代替人接受了神忿怒的刑罰。更要緊的,一般獻祭的功效是有限的,不能真正地永遠替人除罪,只是神暫時接納了這種方式,暫時不降刑罰,唯有基督的獻祭是一次的獻上,便永遠贖盡了人一切的罪,使人與神和好。因此,這些獻祭,其實都是預表以後要來的救主基督。猶太的節期最後談到節期,在舊約律法中,以色列人的節期也不少,一年一度的有逾越節和除酵節、初熟節、五旬節、吹角節、住棚節及贖罪日,其他節日包括安息日、月朔、安息年及禧年。以色列人的日曆,訂出每年的三個大節期,每個男丁都要到示羅過這些節期。(一)逾越節的目的是,紀念以色列自埃及的奴役中蒙拯救。除酵節則為紀念在埃及匆忙逃難的苦境,除酵代表誠心分別為聖,(二)五旬節目的是將初熟的麥子獻給神。(三)住棚節是為了紀念曠野飄流並慶祝豐收。在此特別提到贖罪日,這是在以色列曆法中第七個月的第十天,在這一天,全以色列民都要認罪,向神祈求赦免和潔凈。這天也是大祭司每年一度進入至聖所的日子,那天他要穿著白色的細麻衣,首先為自己和眾祭司的罪獻祭,然後再為百姓的罪獻祭。他要把祭牲的血灑在至聖所里,然後再取一隻「代罪羔羊」,把手按在羊的頭上,這是代替的意思,代表百姓的罪都歸到羊的身上,再把羊帶到曠野,表示百姓的罪已經被挪去了(利十六1~22)。灑血和代罪羔羊都是基督的預表,是為所有人民而設的,也唯有在這贖罪的基礎上,才能夠接近神、感謝神、敬拜神和事奉神。希伯來書十章1節:「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祭祀的律法並不能真正的使人離開罪惡,唯有基督—就是那將來的美事、本物的真像,才能夠使人完全。因此律法只是神救贖計劃中的一個小點,如保羅所說:「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神的律法是叫人知罪、認罪。要真的完全對付罪惡,拆毀罪惡的捆綁和勢力,還得等候那位神所應許的君王——耶穌基督的降臨,因為他才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的,他也是那女人的後裔,是徹底消滅魔鬼作為的那一位。研讀回應1.神為什麼給選民頒布律法?2.以色列人建造會幕的目的為何?會幕細則之後都加一句「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作」可歸納出什麼屬靈原則?3.贖罪日中做為贖罪祭的兩隻公山羊有何屬靈的意義?預表什麼?4.昔日百姓得罪人時,要向神及人承認,並予以適當的賠償,應用到今日當如何?(參太五23~24,路十九8~9)3.禮儀的律例與道德的律例有何區別?那一種是不變的?請舉例說明有那些是今日仍可治用?**參考圖表:猶太會幕簡圖(圖四)會幕細則建造表略(表一)會幕建造過程表略(表二)獻祭制度(表三)猶太特別節日(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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