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情緒的正確認知
很多人以為情緒是來自其他人、事、物,但事實上決定情緒的是自己的內心:
信念----認為世上的事情應該是怎樣的。
價值觀---自己在事件中在乎的是什麼,即什麼是最重要的、想得到什麼---等。
規條---事情該怎樣做。
每個人的信念、價值觀和規條都有不同,所以面對同一件會有不同的情緒反應。當一個人的信念、價值觀和規條改變了,事情帶給這個人的情緒也就不同了。
所以,若想事情帶給自己的情緒改善,必須先改變自己對事情的一套信念、價值觀和規條,而不是去企圖改變世界,因為那會費很大的勁卻往往是徒勞無功的。成熟的人明白這個道理,而小孩子習慣了父母去為他們改變不滿意的情況,遇上不滿意的事便吵鬧抱怨,以為無需自己改變。
情緒本身沒有什麼正負之分。在有喪事的家庭里你表現出輕鬆開心,你會失去很多朋友。白晝,用效果來判斷情緒更有意義:這個情況下,這個情緒會對事情的效果有幫助嗎?從效果的角度看,其實差不多每一種情緒都有其價值和意義:憤怒是給我們力量去改變一個不能接受的,痛苦是指引我們尋找新的道路去擺脫威脅,恐懼是不想付出以為需要付出的代價,困難是以為付出的比收取的更多---所謂負面情緒,不是給我們力量就是指引我們新的方向。
傳統的教育使大部分人覺得讓別人知道自己有負面情緒是軟弱無能的表現,不願意討論內心的感受,很多人更希望自己完全不會有像憤怒、焦慮、悲傷等情緒。傳統思想中所推崇的「修養」就是從不發怒、急迫、擔心,而當有這些情緒時,不是把情緒壓抑便是逃避。這樣,對事情沒有好處,因為只會使事情惡化;對這個人的身心亦帶來不好的影響。
更重要的是,那些所謂「負面」的情緒使身體處於一種狀況,準備配合這個人做一些事。這份準備使這個人的一些生理機能減弱。例如學習、思考、記憶、解決問題、未來策劃等。而這些機能,卻往往是這個人當時最需要的。因此,一個惡性循環產生出來:事情使這個人有某些「負面」情緒,這些情緒使這個人減少解決事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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