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是怎樣走進中國傳統文化的

羊是怎樣走進中國傳統文化的
——關於羊的文化觀念塑造與定型考釋
王保國

商代青銅羊首白乳雷紋罍上的羊首紋

漢代畫像石上的瑞羊紋

上世紀八十年代,古蜀國三星堆遺址一號坑出土了一條長著山羊頭的「龍」,被稱為「羊首龍」。「羊首龍」的頭上有一對鐮形大耳和一對山羊犄角,昂首挺胸,齜牙咧嘴,頜下有山羊鬍須。同時,在二號坑出土的1號神樹上有一條從天而降的龍,被稱為「禹龍」,方頭,齜牙咧嘴,龍頭兩側有垂耳,耳上可見羊角後曲,身尾上卷,也是一條「羊首龍」。(董仁威)

中國傳統文化與羊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查閱有關「羊」的大量考古與文獻資料,我們發現,「羊」已經遠遠不再是作為一種生物存在,而是作為一種觀念或者說精神滲透進中國傳統文化的方方面面,它甚至滲透進傳統中國人的性格中,並在極大程度上準確地表達了傳統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

據考古發現,距今大約8000年前的裴李崗文化時期出現了陶塑羊的形象,長江流域在約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時期也出現了陶羊。大量的考古報告表明,羊早在新石器時代已經是人類的夥伴。通過對字源、語源進行文化學研究,我們還能進而捕捉到大量關於羊與早期文化生成關係的信息。最早可見的文字資料卜辭表明,殷商時期已經「六畜」俱全。從徐中舒先生主編的《甲骨文字典》收字情況來看,以「六畜」為字根的字,其字數依次為:羊部45文;豕部36文;犬部33文;牛部20文;馬部21文;雞部3文。其中羊部字占明顯優勢。羊在六畜中佔據頭等地位,這就為中國古代人首先將情感價值投入並凝聚到羊身上提供了物質基礎。殷商時期是我國傳統文化生髮的重要奠基時期,殷人對羊的特別關注也使羊對傳統文化觀念的塑成產生深遠的影響。

經歷西周與春秋戰國的文化整合和沉澱,最遲不晚於西漢,一些關於羊的文化觀念最終定型,現將其犖犖大者列舉於此。

羊食為養——羊與中國傳統膳食

「養」字語源是「羊」。《說文·食部》:「養,供養也。從食羊聲。」許慎把「養」字視為形聲字,但分析「養」字的原始結構,它又是一會意字,乃一人獻羊之象,其字根就是羊。與「養」字密切相關的另一個字是「羞」字,其原始意思與「養」相似。《說文·丑部》云:「羞,進獻也。從羊,羊所進也。從丑,丑亦聲。」兩字比較,均有「持羊進獻之象」。不過,前者意思傾向於由食物帶來的滋養,所以有供養之意;後者則傾向於食物本身,所以「羞」乃「饈」的本字,是食物的總稱。

中華民族自古以素食為主,所以,許慎在《說文》中說:「食,一米也。」但以米為食畢竟為果腹之需。因此,中國人在原始時代便有了家畜的餵養和食用。當時,豢養的家畜主要有羊、豕(豬)、犬、牛、馬、雞六畜,羊居首位,其原因在於「羊在六畜中,主給膳也。」正因為如此,意指膳食的「羞」字和意為供養的「養」字都把羊作為它們的字根。所以王筠說:「凡食品,皆以羞統之,是羊為膳主,故字不從牛、犬等字而從羊也。」

羊者祥也——羊與中國傳統宗教信仰

羊被視為吉祥的象徵淵源極早。《墨子·明鬼下》云:「有恐後世子孫不能敬莙以取羊。」這裡的「羊」字就是「祥」的意思。出土的西漢銅洗,紋面「吉祥」二字常寫作「吉羊」。許慎《說文·羊部》云:「羊,祥也。」《示部》「祥」下說:「福也。從示羊聲,一曰善。」王國維《觀堂集林》也說:「祥,古文作羊。」從古文「羊」、「祥」通用可以看出,在古人心目中,「羊」顯然是吉祥的象徵。

羊被視為仁義祥物,原因應首先在於羊性溫順,易於馴養,並可為人們提供鮮美的滋味和豐富的營養。在崇尚甚至迷信自然的時代,羊的這種品格極易被神化,或被寄予種種美好的想像,或視為神物,或視為精靈。古代的祭祀活動將羊作為三大用牲之一,用以作為人、天溝通的使者,其原因也在這裡。

正因為羊常常作為祭品出現,所以,羊實際上具有了宗教上的含義。日本美學家今道友信先生在《關於美》一書中指出漢語「美」字中的「羊」字一定要和《論語》中「告朔之餼羊」聯繫起來理解,是犧牲的象徵。他說:「美比作為道德最高概念的善還要高一級,美相當於宗教里所說的聖,美是與聖具有同等高度的概念,甚至是作為宗教里的道德而存在的最高概念。」他的這種見解不無道理,在他看來,「美」是羊這種犧牲的衍化,因而具有一定的宗教意蘊。

羊被古人視為遠古先民的仁義祥物,並被視為具有一定宗教意義的聖物,很自然地演化成了一些民族的圖騰。古代西北地區有羌族,最初大約為西北地區一個牧羊為生的民族,《說文解字》云:「羌,西戎牧羊人也,從人從羊,羊亦聲。」由於羊在羌人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所以,古代羌人十分崇羊,長期以羊為民族圖騰,其風習一直延續到今天。另外,瑤、侗、苗等民族也大致出於同樣的原因以羊為民族圖騰。

羊大為美——羊與中國傳統審美取向

在研究中國古代人審美觀念的形成中,「美」的字源學考察一直是國內外學者們關注的問題。國內學者臧克和在其《漢語文字與審美心理》一書中提出了較系統的看法,書中指出:我國古代人審美價值判斷活動與飲食、與自身的繁衍、與物產豐盛的追求以及與初民的祭祀活動有關,古代審美價值取向的古文字元的字源涵義基本上來源於視覺的感受性和味覺的感受性。臧氏的看法是正確的,他從味覺和視覺兩方面看到了「羊」與「美」的關聯,但是不夠全面,從中國古代的具體情況看,中國傳統審美取向的形成與羊的確關係密切,「美」字不僅產生於對羊的味覺感受和視覺感受,同時還產生於對羊的精神感受。味覺感受和視覺感受是直觀的,精神感受是意象的。它們儘管都是「美」產生的重要條件,但後者似乎更為重要。

「美」的真實含義是什麼?許慎在《說文》中的回答是:「美,甘也。從羊從大。羊在六畜,主給膳也。」王筠則曰:「羊大則肥美。」段玉裁進一步說:「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羊大則肥美。」許慎、王筠、段玉裁都試圖從人們對羊的味覺感受上談美的字源意義。

宋代的徐鉉在整理《說文解字》時對許慎關於「美」的解釋有個補充,他說:「羊大則美,故從大。」他試圖從人們對羊的視覺感受上談美字意義的起源。這一解釋應當是對許慎說法的一種補充,從段玉裁的解釋中看,他似乎既贊同許慎的味覺說,也贊同徐鉉的視覺說。

美的價值取向還來自對羊內在特質的認識,即人們對羊的精神感受。在傳統文獻里,羊常常被描述為具有各種美德的義畜。《毛詩註疏·小雅·無羊》里說:「爾羊來思,其角濈濈。」鄭玄箋注言:「此者美畜產得其所。」這裡,羊被鄭玄視為美畜。《惠氏易說》云:「爾羊來思,矜矜兢兢,不騫不崩,麾之以肱,畢來既升。」羊在這裡又是堅強和順從的形象。《春秋繁露》則說:「羔有角而不任,設備而不用,類好仁者;執之不鳴,殺之不啼,類死義者;羔食於其母必跪而受之,類知禮者。故羊之為言猶祥與?」也就是說,在董仲舒的眼裡,羊有角不觸人,殺之而不悲啼,跪享母乳,知仁、知義、知禮,集美德於一身,所以是仁人君子學習的榜樣。總之,羊的美德反映了人們對羊的精神感受和人們對羊秉性的人格化概括,而正是在這種感受和意象概括中,「羊」與「美」產生了聯繫,並最終導致「羊大為美」觀念的生成。

「羊」成為「美」的化身,於是它的美德就具有了人格的意義,而「美」的意義也隨之得到了擴展和引申,有了素質優良、價格貴重、完美淳良、巨大功業、志趣高尚、稱讚褒獎等意思。

羊言為善——羊與中國傳統道德標準

善的古字由「羊」和「誩」字組成,寫作「譱」或「善」。其意為:「吉也,從言從羊。此與義、美同意。」從字形來看,「善」為會意字,有「競言羊」或「羊競言」之意,但不論從哪個方面講,善字都與羊字關係密切。「善」還有善良、慈善、正確等意思,但這些意思都是從對羊的認識中演化出來的。

「羊」與「善」的關係,同樣來自人們對羊的味覺感受、視覺感受和精神感受。羊被視為「善」的化身,不僅在於它是人類優秀的生物夥伴和食物來源,更在於它的品格被人類認同,並融入人的價值觀中。羊性情溫順、寬厚仁義、知禮有儀,其美德讓人景仰,因此,受到中國傳統道德觀念的普遍推崇。羊作為人們祭天祭祖的犧牲,而且具有如此眾多的優良品德,很自然地,這些品性也就成了人格化的道德準則。所以,徐中舒先生說:「蓋人以羊為美味,故善有吉美之義。」從有關文獻來看,人們很早已經把「羊」的「道德」視為人的道德準則和榜樣。《詩經·召南·羔羊》序曰:「召南之國化文王之政,在位皆節儉正直,德如羔羊也。」為什麼說人「德如羔羊」?孔穎達解釋道:「《宗伯》注云:羔取其群而不失其類。《士相見》注云:羔取其群而不黨。《公羊傳》何休云:羔取其贄之不鳴,殺之不號,乳必跪而受之,死義生禮者,此羔羊之德也。」序成於漢代,疏制於唐代,從中看出,羊的品德至遲在漢代已經衍化為人格的道德標準。《後漢書·王渙傳》也有類似的說法,其文云:「故洛陽令王渙,秉清修之節,蹈羔羊之義,盡心奉公,務在惠民,功業未遂,不幸早世。」所謂「羔羊之義」,說的也是人格化了的羊的優秀的道德品質。

羊我為義(儀)——羊與中國傳統禮儀法則

羊被視為有仁、義、禮之德的動物,它的「德」是中國傳統道德標準制定的重要參照。然而,在「以德治國」的傳統中國社會裡,道德標準在某種程度上往往具有「法」或「禮」的意義,於是,「羊」在字源學上,又與「義(儀)」、「法(灋)」等禮法概念產生了緊密的聯繫。

關於「義」的含義,《說文》云:「己之威儀也。」朱駿聲《通訓定聲》云:「經傳多以儀為之。」因此,「義」實際上是儀則、法度的含義。就字形分析,「義」是由「羊」和「我」組成的會意字,其意為,「我」把「羊」置於頭頂,人羊一體,羊的品質也就內化為「我」的品質,於是「我」就像「羊」一樣有了儀則,有了法度。

「我」之為「羊」,為什麼就有了儀則、法度的含義?從分析「法」的字源意義中可以找到答案。「法」的原文做「灋」,是個會意字。《說文》云:「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灋」從「廌」,「廌」即「獬豸」,是神話傳說中的神羊,有明辨是非曲直的本領。古典文獻對此記載甚詳,《爾雅翼·廌》云:「廌似山羊,一角,一名神羊,一名獬,東北荒中獸也。見人斗則觸不直者,聞人論則咋不正者。」《後漢書·輿服志》云:「獬豸,神羊,能別曲直。」《晉書·輿服志》云:「獬豸,神羊,能觸邪佞。」《述異記·獬豸》則說:「獬豸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因為在古代法制文化中,「羊」(廌)是法度的象徵,「水」有公平之意,所以,「灋」從水、從廌。這反映了「羊」與「法」的淵源關係。

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載體,而文字所傳遞的往往又是人類文化最基本的或最原始的信息,分析文字的字源學意義,是把握文化最早脈動的重要途徑。有賴於對文字字源意義的考察,使我們得以窺探到「羊」與中國傳統文化深厚的淵源關係,以及文化生髮時代的最原始意象。

揭示「羊」與中國傳統文化的生成關係,我們不難發現,兩者是一種雙向互動的關係,當人們以自己的價值觀審視羊,並向羊的所謂優秀品德學習的時候,人正在外化為「羊」;反過來,「羊」也正在外化為人。於是,羊就成為人化的羊,人則成為羊化的人。傳統中國人思維特徵和行為方式的形成過程體現了這樣的生成關係。

(作者為鄭州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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