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原理
06-17
一、陰陽之理「一陰一陽之謂道」,萬事萬物無不陽中有陰,陰中有陽。古人云: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演萬物,萬物生生不息而變化無窮。一陰一陽的相反相成,運轉不息,為宇宙萬事萬物盛衰存亡的根本,這就是道。太極為一,陰陽為二,萬事萬物變不離陰陽。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由簡化繁。有小變大,有理有序,有章有法,有根有據,莫不由陰陽所定。二、不易簡易變易之理易則易知,簡則簡從,就是說容易則易於知解。簡易則容易遵從。控究尋找恰當的、適宜的、方便的正確方法,是一切科學的真諦,把一切科學精神的精髓,也是把握事物法則的根本道路。變易之理:變易是宇宙的根本精神,是生生不息之理。變易之理,反映了事物變化的下列特徵:1、事物發展生生不息;2、世界在變化和運動中具有時間的延續性;3、事物是新陳代謝的。變易之理反映了事物永恆發展和不斷進取的特徵。不易之理:不論事物千變萬化,但事物內在本質及規律是永恆存在的。不易之理要求人們具有自強不息,健而恆久的精神,這種精神是揭示天道自然法則、社會人倫法則的理性保證。三、系統之理屬卦象象意之理。整個《易經》八卦,演化成六十四卦的先後順序,以其事象、物象的組合與卦理的序列,到所論及的宇宙觀、人生觀等,無不充滿系統之理。系統之理是至明之理,它包含的精義,即:巧妙組合、合理排列,上下相應,彼此溝通,左右融合,無暇無隙,整分有序,協調統籌等都帶有永恆的意義。四、中正之理中正理所表明的是一條「中和、中正」的道理。依中正之理辦事,才能給人以和諧的美感,只有居中,才能四通八達;凡事勿過勿不及,就是「適中」、「居中」、「得中道」;深得中道的人,才能事業發達,諸事如願。五、天人合一之理表明宇宙、天地、自然與人類社會處在一種互相聯繫,互相依傍的關係之中。六、力行之理至誠不息,不息則久。本質為從人生命、生活、生存、興盛而工作。此道是天道,也是行仁之道。七、民本之理強調為政者要以民為本,一世以民願為依歸,要親民、利民、保民、養民、教民。八、事為之理事在人為。九、仁義之理盡人性之理。仁是心之德,愛之理;義是心之制,事之適。人類只有實行仁愛,才能和諧。和諧是天地音所需求的。十、人治之理「人為」者,非「大人、聖人」不足以領導全民;非君子不足以服務人群。人治之理的基本要義:為政者需要與民有共同的願望和理想;同時也要具備相應的品德才能,這樣才能達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十一、治術之理正如繫辭說的:「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十二、元、亨、利、貞之理元之理:在事理上,以元為起點,有步驟、有順序、有計劃、有準則的意思。亨之理:亨為通,為順,為奉獻、為安,為吉,為和諧,為團結。利之理:造福人類的公利,是為眾人謀利。貞之理:中正、堅定、固定、新意。十三、德治之理介導人與人之間,上下左右之間要講禮義。其身正、不令則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應正德善俗,進以正,行之端,方能通達成功。十四、法賬之理主要強調的是君子要使人民明法、懂法、守法、遵法。十五、人居中位之理既然人是宇宙精靈,又處在天地之間的中心地位,那麼,人事世間最寶貴的因素。在人道與事理之間,順人的發展與環境之間,按著人的特點、需求,慾望去推動、啟動、開發人智。十六、《易經》原理口訣陰陽不易簡易變易;系統中正天人合一;力行民本事為仁義;人治治術元亨利貞;德治法彰中位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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