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所檢察機構更名刑事執行檢察機構,整治以權或花錢贖身問題

監所檢察機構更名刑事執行檢察機構,整治以權或花錢贖身問題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5-01-23 10:04 來自法治中國

強化被刑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司法保障,尤其要依法嚴厲打擊「牢頭獄霸」和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犯罪。全國檢察長會議21日在北京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將聽取最高檢關於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情況的專項報告。會議指出,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都對完善刑罰執行制度作出重大部署,修改後刑訴法也賦予檢察機關新的刑事執行檢察職能。為適應新的任務要求,經有關部門批准,最高檢決定將監所檢察機構統一更名為刑事執行檢察機構。會議強調,檢察機關要以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最高檢關於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情況的專項報告為契機,全面加強對刑罰執行、刑事強制措施執行和強制醫療執行及有關監管活動的監督,重點做好刑罰交付和變更執行以及羈押必要性審查等監督工作。推進與刑罰執行機關、審判機關減刑假釋網上協同辦案平台建設,健全刑罰變更執行同步監督機制,繼續整治有權人、有錢人犯罪後以權或花錢贖身問題。持續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對遺留的久押不決案件逐案研究、督促糾正,同時完善分級負責的糾防超期羈押和久押不決工作機制。強化被刑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司法保障,尤其要依法嚴厲打擊「牢頭獄霸」和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犯罪。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建設,強化規範化等級動態管理,依法履行監督職能。據了解,最高人民檢察院從2014年3月至12月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目前,專項檢察活動已經基本結束,取得了顯著成效。針對調查核實的違法問題,檢察機關依法向有關部門提出糾正意見,監督撤銷了一批減刑、假釋裁定。對暫予監外執行重點罪犯堅持逐人見面、重新體檢,監督收監了深圳市原副市長王炬等一批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一些違法暫予監外執行的有權人、有錢人,被檢察機關發現後建議收監,相關責任人員也被依法追究責任。在專項檢察活動期間,檢察機關嚴肅查處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背後隱藏的權錢交易、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等腐敗問題,立案查辦了對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等一批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相關職務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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