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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跌倒老人究竟該不該扶?

備受社會關注的安徽女學生扶跌倒老人事件在昨天有了官方結論。根據安徽淮南警方通報,認定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學生袁大宸騎車經過時與老人有身體接觸,因此負有主要責任,老人負次要責任。本來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因為涉及到近幾年社會上頗為敏感的扶不扶的問題,便與道德層面掛了鉤,因此也引發了社會廣泛的討論和思考。 曾幾何時,扶起一個跌倒的老人是舉手之勞的愛心行為,是生活中的普通小事,從來沒有被當做新聞來報道過。我想起在二十多年前,我的姥姥總愛自己出去鍛煉,也跌倒過幾次,每次都有人要過來扶她,她都連連擺手不讓人扶,堅持自己站起來。因為按她的理論跌倒了一定要自己起來才能沒事,如果讓別人扶以後就得癱瘓。雖然她的理論並不一定對,但在那個時代沒人會想到扶起跌倒老人要賠償,也沒有老人想到要訛人,社會秩序還是比較良好有序的。 但自從2006年出現南京彭宇事件之後,面對跌倒老人到底扶不扶便成了擺在國人面前一道難解的選擇題。那次事件法院最終判彭宇賠償老人一萬元。而當時有媒體稱這一判決讓中國社會的道德水平倒退了至少50年。當然這樣的說法有些危言聳聽,但對社會道德的破壞和傷害的確是巨大的。而後也時常有扶跌倒老人被訛的報道。以至於現在面對跌倒老人沒人敢扶,有的老人為此耽誤了寶貴的治療時間而喪命。 儒家亞聖孟子認為人性本善,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他還舉過一個例子,說「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見到小孩將要掉進井裡,誰都會有惻隱之心,同樣見到老人跌倒在地上很痛苦的神情,也都會讓人心生惻隱,扶起這位老人也是人性起碼的良知使然。然而自從彭宇事件及其一系列類似事件接二連三地上演,使得人與人之間連一點最起碼的信任感都沒有了。 以前一出現這樣的事件社會輿論都一邊倒支持扶起老人的年輕人,而嚴厲譴責跌倒老人,認為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我對這樣的判斷不敢苟同。每一起事件都有個前因後果,在事實沒弄清楚之前就一口咬定是老人的過錯並不是理性的行為。像當初彭宇事件出來之後,那個跌倒的老太太遭到輿論口誅筆伐,但後來彭宇也承認確實與老太太有過身體碰撞。這讓我想起有一次在一家商場里見到一個老太太趟在地上死抓著一個小姑娘的衣角不撒手,說這個小姑娘撞倒了她。圍觀的群眾都紛紛譴責這個老太太不是東西,想故意訛人。後來警察趕到,調取了監控錄像證明確實是小姑娘撞倒了老太太。 因此說每次一出現此類事件輿論都一邊倒譴責跌倒老人並不是可取的態度。試想我們每一個人都會老,我們老了之後也會不小心跌倒,如果按現在的輿論導向,再善良的老人只要跌倒了就成了反面人物,成了訛詐的嫌疑人。所以今天罵跌倒老人罵得最起勁的,日後保不準自己就成了跌倒老人而陷入沒人敢扶的境地。 我自己曾經扶起過兩位跌倒老人,所幸都未被訛。因為我知道不是每個老人都是壞人,大多數的老人還是好的。當然也有一些不好的老人訛詐幫助他們的好心人,甚至有人以「撞炮」為業,專挑沒有監控的地方倒下等好心人上鉤,靠這種無恥的行為來賺錢。的確是幾粒老鼠屎腥了一鍋湯,拉低了整個社會的道德水準。當然也有年輕人撞倒老人後為推卸責任故意說做好事被訛,以這樣的道德綁架來為自己撐腰,所以面對此類的新聞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簡單地判斷孰是孰非。 當然無論孰是孰非,受傷害最大的既不是跌倒老人,也不是扶起他們的年輕人,而是整個社會。近些年來對於這個社會傷害最大的兩個事件一是郭美美事件,另一件就是彭宇事件,因為這兩個事件所破壞的是我們幾千年來所傳承下來的道德觀以及整個社會原本正常的風氣。當人們覺得做好事不僅得不到好的回報反而要付出一定的代價之後自然會很寒心。一個偶然出現的惡性事件對社會道德的破壞力是超乎想像的。所謂「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里。」就好像我們的天空上每天都有無數的飛機在飛,都安全著陸,但沒有人會關注這些。而某一天一旦有一架飛機出事,就成了各大媒體輪番炒作的爆炸新聞。所以比起好人好事來,惡性事件的破壞力要大得多,也會迅速擴散和蔓延至整個社會。 所以在一個已經人心不古的社會裡,連扶不扶老人都成為一道困擾國人的選擇題時,的確是這個社會的悲哀。那麼我們在面對跌倒老人的時候究竟該不該去扶呢?我覺得也要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而定。但我並不主張貿然去扶跌倒老人,到不僅僅有被訛的風險,而且有些老人如果突發疾病,貿然去扶可能會加重病情。所以應該首先打電話報警或叫救護車,如果在沒有監控的地方最好要有目擊證人能證明自己。當然政府部門也要負起責任,對於那些愛心人士應該予以獎勵,而對那些為老不尊的訛人者也要懲罰,最大限度地去引導社會風氣向善,才是這道選擇題的正確答案。 作者:燭火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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