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從業知識:蒙古族風俗習慣(3)
06-17
婚俗 蒙古族有搶婚和聘婚兩種婚姻制度。搶婚是奴隸社會的一種婚姻形式。公元13世紀以前,蒙古族社會多半為搶婚制。 公元13世紀以後,蒙古族進入封建社會,即普遍實行聘婚制。求親,是青年男女在定親之前,男方要向女方求親,如果女方家同意,就可以定親。 聘禮,青年男女定親後由男方家送給女方的禮品,又叫彩禮。聘禮的多少根據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牧區常以牛、馬、羊等畜牧為聘禮。嫁妝,女方陪送女兒的出嫁禮物。蒙古族非常講究陪送嫁妝,男方送多少聘禮,女方就要陪送相應數量的嫁妝。 娶親時新郎在歡樂的氣氛中,穿上艷麗的蒙古長袍,腰扎彩帶,頭戴圓頂紅纓帽,腳蹬高筒皮靴,佩帶弓箭。到女方家後新郎和伴郎手捧哈達、美酒,向新娘的父母、長親逐一敬酒,行跪拜禮。禮畢,娶親者入席就餐。次日清晨,娶親者起程時,新娘由父或姑父抱上彩車。新郎要騎馬繞新娘乘坐的彩車三遭。然後,娶親者和送親者一同起程離去。 拜火,蒙古族婚禮中的重要儀式。各地蒙古族儘管拜火的形式有所不同,但在婚禮上是不可缺少的內容。新娘、新郎從兩堆旺火之間雙雙穿過,接受火的洗禮,使他們的愛情更加純潔,堅貞不渝,生活美滿幸福,白頭偕老。儘管地區不同,形式各有差異,但都非常隆重熱鬧。一般牧區婚俗是:當娶親回到男方家後,新郎、新娘不下車馬,先順時針繞蒙古包三圈,然後新郎、新娘雙雙穿過兩堆旺火,接受火神的洗塵,表示愛情的純潔,新生活的興旺。新郎、新娘進入蒙古包後,首先拜佛祭灶,然後拜見父母和親友。禮畢,由梳頭額吉給新娘梳頭。梳洗換裝後,等待婚宴的開始。婚宴通常擺設羊背子或全羊席,各種奶食品、糖果應有盡有。婚宴席上,新郎提銀壺,新娘捧銀碗,向長輩、親友逐一獻哈達、敬喜酒。小夥子們高舉銀杯,開懷暢飲;姑娘們伴隨著馬頭琴放聲 歌唱。婚宴往往延續兩三天,親友陸續離去。而女方送親者還要留人陪新娘住一至三日。有時,新娘的母親也送親,要住十多日。通常婚禮舉行後的第三天,新娘家要來人,看望新娘和拜見新郎家的親屬。來者多為姑姑、嫂嫂等人,她們各帶禮品或食品來到新郎家舉行認親儀式。新郎家設宴款待,男女雙方彼此相識,相互問安敬酒,充滿著熱情洋溢的景象。 一個男子同時和幾個女子結為夫妻關係的婚姻形式現已廢棄。蒙古族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奴隸主或封建王公貴族常以納妾為俗。 一男一女結合成夫妻的婚姻形式是蒙古族群眾歷來的婚俗,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搶婚或包辦買賣婚姻逐漸被淘汰,男女自由戀愛、自願結合的新婚俗已蔚然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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