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藥房是怎麼賣處方葯的?
美國是醫藥分開的國家,藥店全部實行嚴格的處方葯與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對處方葯的銷售,必須憑美國醫生(電子/紙質)處方。如果藥店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出售處方葯,或醫生隨意給病人開處方葯,都將構成重罪。每個藥店都可從聯網計算機上查到全美所有醫生的登記資料。若遇到處方不確定是否為某個醫生開出時,售貨員需要致電醫生,核實後才能賣出藥品。
美國醫生開具的處方簽,在抬頭可以清楚地看到開藥醫生的姓名、執照號、地址、電話;中間填寫病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別、住址、電話;接下來就是處方區域,填寫處方藥名稱,以及相關用量、單位等信息;為了確保處方簽的真實性,醫生除了簽署姓名外,還必須在處方簽左下角的「醫生指紋區」按壓指紋,進行驗證,這樣處方簽才算正式生效。
在美國,你拿著處方簽到藥房購葯時,並不能立刻取葯,藥房必須先查對你的身份證信息,以及確認處方信息,然後進行登記,好處在於:藥店既可以嚴格管理處方葯;又能夠掌握顧客用藥信息,從而提供更好的服務,如發現不良反應,及早進行藥品召回等。處方信息登記後,顧客還要等上一會,因為藥店會根據顧客需要和信息,對藥品進行包裝。藥房會將藥店、藥品、患者、醫生的一些基本信息列印到標籤上,然後牢牢地粘在藥盒(瓶)上。
藥房工作人員在出售前,需要在藥品瓶身粘貼上標籤,其內容包括:藥店的名稱、藥店地址和電話;處方順序號(每個處方順序號都是唯一的);病人的姓名和地址;藥品名稱;每粒藥品的劑量;藥物的用法;開具處方的醫生姓名,包裝日期等。有些情況下,藥品如有特殊服法或容易發生某些副作用,則標籤上還需特別註明這些信息,比如:服藥後可能會感到睏倦或眩暈、將藥丸咬碎、喝水服下等。
除了在藥瓶上做「外包裝」,藥房還會提供收據及藥品說明書給購葯者,收據上標明:藥店名稱、地址、電話;處方順序號;開藥日期;患者姓名、地址、出生日期;藥品名稱、規格;醫生姓名;應付款;FDA聯繫方式(向FDA反饋藥品副作用信息)等。
中國的藥店在大街小巷隨處可見,醒目的招牌及店面櫥窗里擺滿的藥品,讓人一目了然。而在美國,藥店看上去並沒有這樣醒目的特徵,它通常有幾種形式,一種是在大型連鎖商店或食品超市開設專門的買葯區域;一種是標有Pharmacy(藥房)字樣的便利商店或專營店;另外許多加油站也會設立便利店,裡面就有出售常用的非處方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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