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陰符經注
06-17
黃帝陰符經注 經名:黃帝陰符經注。黃居真撰,約出於北宋。《通志□藝文略》著錄。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真部玉訣類。 黃帝陰符經注 虛靖大師賜紫道士臣黃居真注 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 《易》曰: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貳。又曰:終則有始,天行也。天之道運而不積,故日月星辰系焉。天之行健而不息,故四時萬物由焉。至人於其運者觀之則與之相為周流;於其行者執之則與之相為終始。消息盈虛,莫之或違。呼吸屈伸,未始有沴。靜而與陰同德,動而與陽同波。夫如是,又何加焉?故曰: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 天有五賊,見之者昌。五賊在心,施行於天。 人以木、火、土、金、水之炁以生,亦以金、木、土、水、火之炁以死。自至人觀之,生奚足悅,死奚足惡,生我者乃所以賊我也。知其機,識其變,金木未嘗相間,水火未嘗相悖。五者相得,混而為一,則獨存而常全矣。何死生之足計哉?順之為天則毀之為賊,咸其心之自取,而施行之則在天也。 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 闔戶謂之宇,辟戶謂之宙。宇宙為至大矣,而不離吾掌握之間,可使之無陵歷之患,況其小者乎?職職而植,芸芸而動,動植之物為至多矣,而不出吾百骸之內,可使之無天閼之愆,況其寡者乎? 天性,人也。人心,機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與人未嘗相離,唯至人為然。全天之性曰人,得人之心曰機。天性盡矣,斯為三才;心機明矣,斯為物宰。靜而複本,則湛然常寂;動而應變,則斡旋無窮。以人發天,以天定人,則幽明潛通而變化見矣。若夫不能立天之道,則機之發也無已時,而心之出也,豈不殆哉?鳥能相與於定乎?故曰: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發殺機,龍蛇起陸。人發殺機,天地反覆。 天人合發,萬變定機。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能變能化,機所為焉。天以不言而成變化,機固大矣。立天者,人能無機乎?然有心之機非機之極,無心之機乃極機也。機動於此,化形於彼,咸其自然。故天發殺機,川可為陸,陸可為川;人發殺機,能天之不能載,能地之不能覆,天人之機至是極矣。故曰:殺機天人合發,三才乃安,而萬變以之而定焉,孰能逃吾之機乎?雖然,心生於性,機出乎心。巧者,人也。拙者,天也。冥心復性,雖機之大,可以伏藏。 九竅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動靜。 耳之於聲,目之於色,鼻之於臭,口之於味,水谷之所化,皆陰陽之邪也。九者之中,其要有三,耳、目、口而已矣。夫耳之惑於聲也,目之惑於色也,口之惑於味也,其為邪莫甚焉。聖人能使九竅不為九竅所使,故曰:唯聖人為能踐形,動而邪不能勝,靜而邪不能入,動亦可,靜亦可。故曰:可以動,可以靜也。 火生於木,禍發必克。奸生於國,時動必潰。 火固能克木,方其為水所制,則火不能用,事必待禍發,然後能克也。奸固能潰國,方其為正所勝,則奸不能用,事必待時動,然後能潰也。是知陰陽之沴、姦宄之作亦有所待而後必焉。 知之修鍊,謂之聖人。 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知靜而性,知動而機,知萬變之無窮,知九邪之有要。爰清爰靜,游神之庭。惟元惟默,造道之極。則修之至於不與佞為構,煉之至於不與物相忤。恬淡平易,抱一而已。夫是之為聖人,若能者,造化所不能移,天地所不能囿,至於富國安民,強兵戰勝,特其戲事耳。 天生天殺,道之理也。 陽一舒而萬物不得不生,陰一慘而萬物不得不殺,自生自殺,孰使之然?道之所理者如此。苟惟不能,則天之所以為天亦小矣。然則天豈有心哉?咸其自取爾。故曰:道之理也。 天地,萬物之盜;萬物,人之盜; 人,萬物之盜。三盜既宜,三才既安。 故曰:食其時,百骸理。動其機,萬化安。 天地,形之大者也。天以炁資人物之始,地以形資人物之生,人與萬物不能逃乎覆載之間,相有以相成,相無以相廢,所不能獨立者也。且非其有而取之曰;盜天地不盜萬物不能成變化之道,萬物不盜人不能成蕃殖之效,人不盜萬物不能成生養之功,何則?天地之大也,不有萬物為之始終,則天或畿乎殆矣。故為萬物之盜,萬物之多,不以人為之佐理長養,則物或幾乎、溺矣。故為人之盜,人之所以靈,不有萬物為之滋生榮養,則人幾乎夭矣。故為萬物之盜,相盜乃所以相宜。故曰:三盜既宜,如此則天地人之三才所由立也。 人知其神,不知其不神所以神也。 神之用固妙矣,或得以議其狀,乃若不妙,則又神之至歟。《易》曰: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也,茲豈非人知其神之謂乎?又曰: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茲豈非不知不神所以神之謂乎? 日月有數,小大有定。聖功生焉,神明出焉。 日行速,日一周天;月行遲,月一周天。遲速有自然之度,不可踰也。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鵾鵬之大,鷦鷯之小,各安其性命之情,小大有自然之量,不可易也。明乎自然之數,一乎小大之量,靜而聖王之功,妙而神明之機,於此得矣。 其盜機也,天下莫能見,莫能知。 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輕命。 天地盜萬物以成變化之妙,萬物盜人以成蕃殖之效,人盜萬物以成長養之功,皆自然之機也。自然之機,為神所運,孰主張是?孰紀綱是?意者其有機緘,而莫能自已。天下之人日用不知,烏睹其微?君子機與神契,靜合陰陽之妙,故能保其身。小人機與神違,動為機變之行,故適所以輕其命。明乎盜機,則民安而國富矣。 瞽者善聽,聾者善視。 用志不分,與神為一,瞽者雖不能視,而聽亦多聞矣,奚必用目哉?聾者雖不能聽,而視亦多見矣,奚必用耳哉?耳能聰人,亦能使人聾;目能明人,亦能使人瞽。聖人視聽不用耳目,故聰明益廣;眾人視聽必用耳目,雖有之,何異於聾瞽也?豈非神之所寓,果不在於耳目歟? 絕利一源,用師十倍;三反晝夜,用師萬倍。 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由眾起,故受之以師。夫師之興也,由於訟。訟之作也,由於飲食。飲食亦小矣,而師實源於此。況利之大者乎?聖人不重興師而重貪利,誠能絕利一源,使千毛萬孔不作,則所積益厚矣,民豈得不安?國豈得不富哉?以此用師,一可以為十,十可以為百,百可以為千,千可以為萬,故曰十倍。是道也,知之未必能行,行之未必能守,苟行之篤,守之固,於晝夜間三返而不殆焉。則又萬倍於用師矣,又奚必勞吾之民竭吾之財,以取彼之利為我之利者哉?自然不兵而強,不戰而勝也。 心生於物,死於物,機在目也。 聖人見道而不見物,故其心未嘗生、未嘗死;眾人見物而不見道,故其心生於物、死於物。夫聖人者,御天地於指掌,斡萬化於方寸,皆由精神之運、心術之動,故能物投如市,吾心如水,真機之發,不為物惑矣。人則異是,見可欲而心亂,其為機也亦淺矣。 天之無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風,莫不蠢然。 四時自爾推遷,陰陽自爾造化,天則無為而無不為耳。彼物之生成衰殺,咸其自取,天何恩焉?惟其無恩,故物莫能傷,此真所以為大恩也。雖然,蠢蠢之物不能自生,必有所待,鼓之以雷,動之以風,莫不並作。 至樂性愉,至靜則廉。 天下有至樂無有哉?萬物皆備於我,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則性分之內,曰不待於外也。世之奔競之流,目有見焉,則生覬覦心,有樂焉,則生歡欣。至人之樂則異於是,故曰性愉。夫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動則未免乎有累,烏能廉哉?至人端居深眇之地,無一物之可用,無一物之不用,何嗛之有?故曰:大廉不嗛,非至靜烏能至此? 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大巧不為物,物具足,雲行雨施,雷厲風飛,有心哉。物得以生謂之德爾,故曰:公公私私,天地之德。飛者走者,動者靜者,咸其自取。萬物皆謂天之私我,使我有是,夫天豈物物而雕刻之哉?此之謂至公。 禽之制在炁。 水火有克制而無熄滅,蓋炁之所感,不期然而然也。以形制形,小大不倫,則大者常勝,小者常弱矣。元龜食蟒,飛鼠斷猿,豈以形哉?炁服之也。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 生於此者未必不死於彼,死於彼者未必不生於此。至人者,出有無之表,離動靜之域,則生亦奚足悅,死亦奚足惡,尚何繫纍之有哉?根,猶木之有根,春夏為先,方且生之;秋冬為後,方且殺之。迨夫為之根株而言之,則無生無殺矣。人之墮於有形,涉於有數,亦猶木之有根也。 恩生於害,害生於恩。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夫至仁乃所以不仁,惟天地聖人為然,豈弊弊然私予奪之權哉?然而天地方未判,聖人方未兆,又何仁與不仁之有?仁與不仁,亦自物觀之耳。 愚人以天地文理聖,我以時物文理哲。 氓氓蚩蚩,初無真識,由於陰陽,役於造化。但見其粲然有睹者為天地之變,昭然有倫者為天地之理。昧昧晦晦,不知所持,此故以天地文理為聖也。至人則異於是,時之運也不窮,吾則因之而不違;物之生也無已,吾則順之而不逆。相交以成文,相錯以成理,故曰:我以時物文理哲也。 黃帝陰符經注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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