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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主辯護!——對當前反民主理論的回答

5、民主與公民素質民主與公民的素質有關嗎?很多人都會認為公民素質是實行民主的重要條件,中國長期以來就是以「公民素質」太低來否認進一步發展民主的可能性。這種理論認為:中國公民素質太低,特別是九億農民素質太低,所以,不宜擴大直接選舉,發展民主。「公民素質論」或「國情論」在中國由來以久,並且近代以來很多偉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都持有此種看法。康有為、梁啟超是近代中國傳播西方思想的先驅,但康有為認為在中國實行民主不合實際,讓普通百姓民主猶如「程度未至而超越為之,猶小兒未能行而學窬牆飛瓦。」 [28]康先生主張君民共主。孫中山是偉大的資產階級革命者,但他也不主張立即給公民以權利,更反對給公民以自由。在他看來,中國人的素質太低,「初次脫去奴隸的地位忽然升到了主人的地位,還不知道做主人的方法,實行民權,所以他們更目無主人,胡行亂為。」 [29] 毛澤東依靠農民取得革命成功,但當取得政權後又不信任農民,認為農民只能被領導,不能做主。所以他提出「嚴重的問題是教育農民」 [30]。由於對國民的不放心,總是強調 「我們主張有領導的自由,主張集中指導下的民主。」 [31]可見,「公民素質低」的認識是中國長期以來發展民主的重要理論障礙。儘管民主的實行與公民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養有密切關係,但是,決定一個社會公民是否有參政熱情和要求,主要不是公民的受教育程度,而是經濟利益。一位法國專家告訴我他正在進行的一項移民政治參與的研究。他說,在法國來自北非的移民也常被指責缺少民主素質。調查顯示,這些人也象其他人一樣去教堂,也送子女上學,也關注自己周圍的事,也對代表他們利益的組織感興趣,這些現象說明他們是有興趣和熱情參與政治的。他們為什麼沒有參與?是制度沒有給他們參與的渠道。這種情況說明公民否有政治參與熱情是制度有問題,而不是他們的素質有問題。指責公民缺少民主素質是把因果搞顛倒了。不是老百姓沒有民主素質,而是因為沒有提供有效的參與民主的渠道,使他們對政治失去信心,才使公民對政治不感興趣,不給參與政治,使公民喪失民主素質。 [32]公民素質論被歷史實踐證明是站不住腳的。如果說公民素質是一種文化和受教育程度,我們怎麼解釋有5000年文化熏陶的、二十一世紀的中國公民還不如200多年前被放逐到北美大陸的那些清教徒和流浪者?中國公民受過50多年馬克思主義等「先進」文化的教育,他們的素質難道比那些長期受「腐朽文化」教育的國家公民還低嗎?曾長期從事中國農村基層民主推動工作的前民政部基層政權建設司王振耀非常了解中國農民的情況,他走過中國大地1000多個鄉村,親眼目睹和指導了那裡土渣渣的選舉。他說:民主不是由素質決定的,民主是一種利益關係。說農民素質低,難道中國人比非洲人的素質還要低嗎?中國的識字率遠遠高於印度、非洲,印度和非洲可以選總統,我們農民難道連一個村主任還選不了?印度有60%的文盲,印度的選舉是用各種符號來代替的,什麼鋼筆、手、茶缸之類,你選鋼筆,就代表某人。50多年前,農民就跟著中國共產黨鬧革命,你能說農民素質低?我看倒是我們一些官員素質低。現在有許多農民研究法律,口袋裡經常裝著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有的農民對中央關於農民、農村的政策背得爛熟,比我們許多領導強得多。 [33]一個國家是否建立民主制度或法律制度與普通公民的素質沒有直接關係,它與統治者和精英建制有關。在任何社會,民主制度確實需要統治者和精英推動和建設,作為普通民眾雖然不能創建民主制度,但沒有人是不能享受民主的。就象普通人可能不會發明撲克,但經過簡單的告知規則後,沒有人不會打撲克的。民主制是由有文化教養的人建立的,但不是全社會公民都要達到一定的教育程度為條件。古希臘的民主制與西方近代民主制建立,並不是當時社會公民的文化教育程度決定的,而是利益要求在政治上的表現。民主是不同利益在政治上談判在制度上建立的權力框架。現在的問題的是,不是人民能不能搞民主,而是很多地方自發地創造了許多民主形式,特別是自發地進行了擴大直接選舉和實行競爭選舉的改革探索,而得不到肯定和贊同。可見,民主不是會不會、能不能的問題,而是給不給做的問題。說公民素質差搞不了民主顯然只是個偽問題和託詞而已。我們知道在國外民主制國家中都有不少華人,老一代華僑大多都是貧苦人、不識字,在國外大多也只能靠低下的體力勞動為生,他們在民主下制照樣成為一個能很好行使民主權利的公民。在國內,不少人指責國人素質低,不太講規矩、守秩序,不遵守法律。同樣是華人,在新加坡,他們很守秩序、講規矩、守法制。1978年鄧小平訪問新加坡時李光耀對他說,我們新加坡人都是福建、廣東沿海一帶貧苦的農民和漁民的後裔,祖先都目不識丁。不是你們中原那些達官貴宦和文人墨客的後代,沒有什麼事情是新加坡人能做到,中國人不能做到的。 [34]新加坡能夠在華人社會建立一個良好的法治社會。這說明,沒有低素質的公民,只有落後的制度。人成就制度,但制度更成就人。對普通公民說,無論是民主還是法制素養更需要靠制度培養。20多年來,中國民主發展事實已經證明「公民素質論」是沒有根據的。我親自己組織的一次公民選舉參與的調查結果,與前面幾位的觀點是完全相同的。調查表明,公民的民主參與要求,如選民是否參加選舉投票,與經濟發達水平、公民受教育程度、生活水平、政治身份沒有直接的關係,而是與個人利益和個人是否有有效的參與有關。農民對選舉的積極性、參與選舉的主動性和對選舉改革的信心等方面比城市居民和大學生、知識分子等群體要高得多。 [35]中國民主選舉的發端地不是發端在北京、上海等經濟文化發達的地區,也不是發生在受過良好教育的知識群體中。恰恰相反,農村基層民主的開創者和發源地,不少都是在經濟不很發達,有的還是問題比較多的「後進」村裡搞起來的。 [36]如村委會的海選是從那些經濟文發展中等程度地區如吉林、山西、河北等地先發展起來的。鄉鎮長和黨委書記的直接選舉改革是在四川的遂寧市、雅安市和雲南的哈尼彝族自治州等這樣偏遠落後的地方探索的。在這些地方制定的直選和競選改革辦法和規則是沒有國家法律可依的情況下由自己設計的,卻相當公平、合理和民主,比大會堂里制定的法律毫不遜色,且更科學和有用。我親自觀摩了一些選舉改革的地方,看到農民風雨無阻、扶老攜幼奔向投票站,看到他們不顧寒冷的冬天要在操場或禮堂一等五六個小時,直到出選舉結果才回家吃飯的農民,你會感農民對民主的高度熱愛和熱情;當你看到農民拿到選票就象當年拿到土地證一樣由衷的喜悅和感激,聽他們說共產黨1949年給農民發土地證是給了他們經濟上的翻身,今天發給選票是給他們政治上的真正當家作主時,你會感到農民對民主選舉深刻的認識和內心的渴望;一些農民為了維護自己的選舉權利,那樣堅定、義無反顧地同阻撓他們的官僚們和村裡既得利益者不屈地鬥爭,多少憤怒的農民聯名要求罷免不合法選舉產生的、腐敗的村委會幹部,不顧阻撓,不畏嚴寒,四處奔走,甚至進京上訪。有的人冒著打擊報復的危險,有的人被非法關押、甚至被判刑。他們追求民主的大無畏精神令人感動。當我們看到當前中國農村民主發展的這些生動而真實的景象,你會覺得那些指責中國人素質太差搞不了民主的知識分子和領導者對民主和農民是多麼無知和可笑!三、批判民主方法的批判從19世紀末中國人民在走經濟、技術強國 [37]之路不通之後,通過血的教訓和深刻反思才真正認識到民主的價值,選擇中國必須走民主化之路。 [38] 「五四」時期提出民主與科學,又是這一歷史經驗教訓的進一步總結。中國人民為了民主前仆後繼,流血犧牲,整整奮鬥了一百多年,人民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中國共產黨人為一目標不懈地奮鬥,並在建立新中國後仍把它寫入憲法,規定建設民主仍是國家的根本任務。 [39]今天,中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成就巨大,有人對中國進一步向民主化方向發展提出質疑,難道中國一百多年來的基本問題和基本價值改變了嗎?無數先輩們的為之奮鬥的目標錯了嗎?難道中國要由過去追求民主變成只追求經濟發展和物質利益了嗎? 我不知道中國的學者們為什麼反對民主?他們顯然不是基於對完善制度的批判,似乎是為了「創新」而反對。當我在系統梳理國外民主理論發展的歷史脈絡時,又時隱時現地在國外民主理論大師中看到這些理論的影子。中國的「新潮」民主學者趕超了世界先進水平,也以西方「大師們」的學術批評來批判中國的民主。但是,我總感到中國的民主批評學者們有幾點方法論上的錯誤需要指出:第一,反民主論者在追隨西方「大師」們批判民主時,忽視了他們與西方「大師」們所處的環境、語境和基礎的根本不同。西方學者對民主制的反思批判,是以形成共識的民主作為基本價值和共同理論基礎,並基本肯定以選舉為基礎的代議制民主,否則就不可能有那些西方民主大師們提出的「現代性」民主理論――無論是自由民主、法治性民主,還是協商式民主和治理式民主等,因為這些民主理論都是在選舉代議制民主基礎上提出來的。就好比說,西方那些民主理論家們在批評民主制種種弊端時,就象是一個主人站在一座有點古老的大廈里,對房子缺少下水道、通風設備和房子的裝修指指點點,需要進行改造裝修,並不是要拆除這幢房子。我們的學者也學會用同樣的話語在對大廈指指點點,但是,他們不是站在大廈里,而是站在空場上。代議制民主是民主大廈的構架,選舉是它的基礎,其他後來發展的民主形式,只不過是這座大廈的下水道、通風口和現代裝修而已。新的民主形式都在補充、完善以選舉為基礎的代議制民主制度,而不是取代。如果反民主論者認為西方民主理論家們是從根本上否認幾百年來的選舉代議制民主,恐怕他們是搞錯了。邱吉爾有一句名言:除了那些已被嘗試過的政體,民主政體便是最壞的政體。 [40] 難道他們認為這句話是在批判民主嗎?民主是個不好的政體,但比人類社會過去所實行過政體還是要好。第二,反民主論學者們在論證方法上先是把目標歪曲、抹黑以後,再用他們的「歪把子」(歪理)槍進行射擊。前面我們作了充分論證民主是一套制度體系,而不僅僅是選舉。民主是以選舉為基礎的代議制政府,並以此為核心的包括對政府權力的限制和對公民權利的保障,還通過司法獨立的法治等等一整套制度體系。可見,反民主者論非常武斷地把民主有意歪曲於為選舉和「多數決「,然後對選舉制和」多數決「的缺陷大加達伐,從而否定整個民主制度,這種學術方法是有問題的。第三,反民主論者把法治與民主加以人為地割裂,把民主打入地獄,把法治捧上天。他被稱為「法治主義者」,但我看他們卻不十分理解法治的真正含義。為了駁斥這一觀點,我不得不重複關於什麼是法治,以及法治與民主關係的基本常識,儘管叨嘮這些常識是有點令人生厭的事,但對缺乏常識的人來說還是必要的。民主與法治是現代社會政治文明的兩大支柱,它們互相支撐的,並共同支撐憲政大廈。民主制度中有法治要素,法治離不開民主。那麼我們需要溫習一下什麼是法治?誰都知道亞里士多德關於法治的經典論述:「一是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訂得良好的法律。」法治的兩要素要求,法律要得到遵守,專制統治者也會要求這麼做。但是,它還要求被遵守的法律應是制訂得「良好」的。「良好」的法律是守法的前提,否則,不可能有法治。誰能制定良好的法律呢?當然,專制統治者有時也能制定一、二部「良好」的法律。但是,根本上是做不到的。他不能制定限制自己權力的法律,他也不能擺脫在法律中的種種偏私。專制政府的法律總體上是一家之私法,是「著之於官府,施之於百姓」的治民之法。所以,一般認為(也被人類歷史所證明)民主制度下才能制定「良好」的法律。這不是說民主社會不會制定「惡法, [41]從總體上來講,民主政府肯定比專制政府制定更少的「惡法」。這是古典的法治概念,現代法治概念更是強調民主性。現代社會一個具有較大國際認同的概念是1959年《德里宣言》的法治概念,認為法治有四項內容:①立法機關的職能是創造和維持個人尊嚴得到維護的各項條件;②法治原則不僅要求規範行政權力的濫用,也需要一個有效的政府來維護法律。但賦予行政機關以委任立法權要有限度,不能取消基本人權。③要求有正當的刑事程序,充分保障被告辯護權,受公開審判全,取消不人道和過度處罰。④司法獨立和律師自由等。這個法治概念充滿了民主和人權因素。第一條是講代議民主制度作為法治的必要條件。第二是講有限政府權力,法律需要一個有效的政府來維護,但是,有效的政府要受立法權(即民主權力)的約束。可見現代法治更依賴於民主。沒有民主就沒有現代法治,這是法治區別於法制的根本所在。當然,有民主還不一定有法治, [42]但是,沒有基本的民主,不可能有法治。這一點也是被世界歷史所證明了的常識.第四,反民主的「法治主義者」有意無意把「法制」與「法治」相混淆。他們不知道法制是專制統治者的工具,而法治不僅是政府統治的工具更是人民管理和控制政府的工具。沒有民主怎麼能做到後面這點呢?他們不知道現代意義上的法治是民主制度產生以後才有的,在民主制度產生以前只有法制,沒有法治。這點也是公認的常識。他們還大談法治與民主的區別,以論證他的「法治是好的,民主是可惡的」,從而得出「只要法治,不要民主」的政府更有利於防止腐敗的奇談怪論。但是,他在法治的優越性時,說法治怎麼約束權力,法律怎麼至上,司法怎麼獨立制約政府,獨立的公務員如何忠實嚴格地執行法律,如此等等。他都不知道這些東西都需要民主制度的保證,有些本身就是民主制度的要素。沒有民主政制,法律怎能至上?沒有民主制度,那來的獨立的公務員隊伍?沒有民主制度保障的法制,就可能成為專制的工具。這點還需要歷史作證嗎?我們知道,民主從它成為政治制度開始就伴隨著尖銳的批評。當哲人蘇格拉底被廣場上的民主投票處死之後,像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這樣的哲學巨人對民主便充滿了戒備。作為蘇格拉底的學生,柏拉圖鼓吹「哲學王」的理論,實際上就是出於對民主的警懼,抵禦民主制度;亞里士多德提醒人們:民主是有很多缺陷的制度,必須對它隨時保持警惕。一直到上世紀60-90年代,在民主發達的國家,對民主的反思和批判一直不絕於耳,並出於許多思想大師之手。但是,在西方,對民主理論的混亂和批判是人們對民主敬畏、崇拜產生的。薩托利說, 「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沒有任何理論是作為反民主的理論提出。對反民主的行為或態度的指責經常是針對別人,實幹的政治家和政治理論家都一致強調他們所捍衛的制度和鼓吹的理論的民主性質。」就是說,民主理論的混亂不是由於人們反對民主,而是因為「人人自稱民主派」。所有對民主的批判不是為了否定民主制度,而是為了建立更好的民主制度。而當今中國的學者恐怕不了解這一點,驚世駭俗地打出反對民主的「旗幟」,令世人驚嗟!他們當然沒有對民主的敬畏。當今中國學者常常有「膽大」的,對現代文明制度,他們不善於貢獻,卻擅長於摧毀。他們很輕易地就可以摧毀一種歷史久遠的制度;很輕易就可以否定一種源遠流長的、深思熟慮的理論;他們不善於一磚一瓦地建設,但卻擅長於憑空「構建」,有時一夜之間就構建出一個宏大的「理論」;他們理論的生命力不在於對國家、民族事務深入研究之後,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而在於沒有完全了解那些新的理論背景和流源的情況下,「翻譯」並追棒國外那些時尚的「新理論」。他們的錯誤在於不識時務:當中國還沒有完全進入「現代」的時候,他們就在大肆宣揚「後現代」。他們不知道,文明社會的民主價值已不可動搖,對民主反思批判只是為了更完善民主制,而不是為拋棄民主,而我們的社會還沒有真正確立起民主的基本價值時就在大肆批判民主。善意批評民主制的弊端,以防止我國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時少走彎路,與根本否認民主的價值,反對把民主作為國家的發展目標是根本不同的。儘管民主制不是完美的制度,但當前中國的首要問題是要把以選舉為基礎的代議民主制建立起來,有了這樣一個基本的平台以後,才可能談如何完善民主的問題。沒有這個平台,談那些後現代的「先進」民主理論都是空中樓閣。有人認為我們的這種態度「是一種典型的歷史階段論」。 [43] 說實在話,我很不贊成這種觀點。我並不主張後發達國家要亦步亦趨發達國家的制度,它的發展當然可以吸取前人的教訓,超越一些歷史階段,少走彎路而發展得更快。但是,有的歷史階段不是隨便可以超越的,有的制度的基本原素也是不可省略的,好象建大廈要打地基一樣。經濟的發展和繁榮,可不可以超越市場經濟這樣一種基本經濟機制或體制?到目前為止的歷史和經驗表明似乎不可以。儘管市場經濟一直受到各種批評,而且確實存在很大的弊端。民主制度對於國家的穩定和發展也是不可或缺的。我們很難想像中國的政治改革能超越以代議製為基礎的民主制階段,而建立起更符合民意新的什麼制度?不要選舉制只靠公眾參與,或是協商式民主,只要法治,還是靠良好的治理?所以,卡藍默批判民主而主張「治理革命」 [44]就被一些學者用來證明新加坡就是最好的榜樣。當西方興起協商式民主理論,一些學者又立即頗為激動,說你看西方的民主走不通,還不是走到我們政治協商的路上來了嗎?中國成了協商性民主的發明權人。 [45]中國什麼也不用做了,已經是超前民主了!否認民主作為現代文明制度的價值,反對中國進行民主化的政治改革,就是這些理論的危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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