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腳踩小偷與 尊嚴和侵權無關

4月7日,一張配有文字「武漢理工大學東院抓到小偷一名」的圖片在微博上引發熱議。圖片顯示,一名中年男子面朝下撲倒在地,雙手反剪背後,被一女子用腳踩著。(4月8日《武漢晚報》)

此照片一經在網上曝光,即刻引起了人們的熱議。

首先,該女子腳踩小偷是見義勇為之舉,而非侵權行為。面對行竊的小偷,見義勇為者所能做的就是抓住小偷,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但是,面對見義勇為者,有哪個小偷會甘心束手就擒?所以,當小偷碰到見義勇為的群眾,面對群眾的追捕,他們必然會奮力反抗和逃脫。在此情形下,對試圖反抗和逃跑的小偷,不用腳踩著,能有什麼好的辦法?

其次,如果要說侵權的話,那也是小偷侵權。小偷進入宿舍竊取別人財物,顯然是侵犯了民眾的財產權,理當受到法律的制裁。該女子將小偷雙手反剪並用腳踩著,只是為了控制局面,等著民警和保安的到來,這顯然是屬於正常的制服動作。在此期間,該女子並沒有對其毆打,也沒有對其進行人身的傷害和侮辱,這又何來侵權之說?

可以說,小偷進入民眾家中行竊,既危害了民眾的財產安全,有時也會危害民眾的人身安全,小偷行竊實在是可恨!所以,筆者認為,對那些抓到的小偷,民眾絕不能心軟、手軟,更不能憐憫他們。否則,小偷會越來越猖狂。最後,筆者想問那些認為女子腳踩小偷行為是侵權的網友們:如果有一天,小偷偷到你們的財產,你還會對他們憐憫嗎?你還會質疑該女子腳踩小偷是侵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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