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課 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
一、教學目標
二、教材分析與教學建議
2.教材分析與教學建議
重點
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三要素:皇帝制度的確立,地方上推行郡縣制,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一套完整的官僚體系)
難點
秦朝創建中央集權制度的作用和影響
教材內容分析與教學建議
秦朝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它雖然時間短暫、二世而亡,但它在歷史上具有承上啟下的重要地位,並極具開創性。本課以封建專制中央集權制度的創立及其影響為中心講述秦朝政治制度史。
本課引言內容是秦統一天下後,丞相王綰和李斯的一場廷辯:實行分封制還是郡縣制。這是關係到秦朝治國方略的大問題,對後世的影響也很大。
「從諸侯爭霸到秦朝統一」一目,其內容講了四點:
① 西周滅亡與東周開始,這對與上一課的銜接是有益的。
② 春秋時期出現了諸侯爭霸的局面。
③ 戰國時期大國稱雄,但是出現了由分裂割據走向國家統一的歷史發展趨勢,統一成為歷史的必然。得出這一歷史結論的史實依據是:戰國時封建經濟迅速發展,各地區經濟聯繫加強,為統一提供了物質基礎和需要;飽受戰亂之苦的人民要求統一;大國兼并小國,局部統一擴大,促進了最終的全國統一;各民族的初步融合,也為統一提供了有利條件。因此,戰國後期以來統一已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
④ 秦滅六國,建立秦朝。
秦統一六國是春秋戰國以來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商鞅變法後秦國實力增強是秦得以完成統一的主要原因。從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採用遠交近攻的策略,用了10年時間,終於完成統一六國的大業,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秦朝。秦的統一,標誌著中國進入「大一統」政治時代。從此以後,由高度集權的中央政府對各地施行有效的政治管理,揭開了此後封建王朝的帷幕。
本目最後著重概述秦的統一,從另一角度看,也是為了展現秦朝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形成的歷史背景。
「至高無上的皇權和中央官制」一目,包含兩部分內容,而核心問題和重點是君主專制。
首先,「至高無上的皇權」主要講了兩點:
① 皇帝稱號的由來
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天下初定,秦王嬴政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自己先確定個名號。先秦時期最高統治者一般都稱「王」,完成了前無古人的事業、自感功高蓋世的嬴政,認為「王」的稱號不足以顯示其權勢和地位。於是,他下令群臣議名號。以丞相王綰為首的群臣請上尊號為「泰皇」。但是嬴政並不滿意,決定:「去掉『泰』字,加上『皇』字,採用上古『帝』位的名號,稱為『皇帝』。」「皇帝」之稱實際上就是古代傳說中「三皇五帝」的合稱。課本第9頁[歷史縱橫]欄中提供的歷史材料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
「皇帝」名號的確立,是秦完成一統大業的產物,顯示了皇帝獨尊的權勢和地位。以「皇帝」之稱代替「王」號也反映了神化君權的新統治觀念的出現。從此,「皇帝」成為我國歷代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謂。
② 皇帝制度的創立
在確立「皇帝」稱號的同時,秦始皇還規定了許多尊君、維護皇帝最高權力的制度和辦法,創立了皇帝制度。皇帝制度的基本內涵主要由三點組成,即皇帝獨尊、皇權至上、皇位世襲。
為了顯示皇帝獨尊作出許多皇帝專享的規定,包括:秦始皇自稱為「朕」。此字以前任何人都可以用來表示「我」的意思,但是自秦以後成了皇帝獨享的字。還有璽印,「秦以前,民皆以金玉為印,龍虎鈕,唯其所好。秦以來,天子獨以印稱璽,又獨以玉,群臣莫敢用」(《史記集解》)。以前一般人的印都可以稱「璽」,但是現在只有皇帝的御印才可以稱「璽」,而且只有皇帝才能用玉質的璽。另外,皇帝的「『命』為『制』,『令』為『詔』」(《史記·秦始皇本紀》)。「制」為皇帝涉及制度的命令,「詔」為皇帝詔告臣民的一般命令。
皇權至上、皇帝獨裁,是皇帝制度的核心內容。「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充分體現了皇權專制的特色。國家從中央到地方的主要官吏由皇帝任免,調動軍隊的虎符由皇帝掌握,皇帝的話就是法律(「言即法律」)。公元前213年那場著名的宮廷辯論之後,秦始皇下令取消了殿前議事的制度。這樣,秦始皇不僅集國家權力於一身,而且真正開始說一不二了。
總之,皇帝是封建國家權力的最高主宰。這種至高無上的皇權專制不僅是封建專制中央集權制度的核心,而且也是維護「家天下」的重要保障。它為以後兩千多年的中國封建專制社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其次,「中央官制」主要講述秦朝中央政權機構的組成,這主要講了兩點:
① 中央官制的設置及其職能
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是秦朝中央三個最高官職。丞相是皇帝的第一助手,百官之長,協助皇帝處理全國的政務,有左、右二丞相。秦始皇時,王綰、李斯等先後任丞相。御史大夫乃丞相的副手,地位相當於副丞相,負責掌理奏章、下達詔令和監察百官。太尉是秦朝最高軍事長官,負責全國軍事事務。今天的古籍中沒有記載秦始皇曾任命誰任此職,故推斷是秦始皇自掌軍權。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後世習稱「三公」。
「三公」之下為「九卿」。這裡的「九」並非確數,言其「多」也。「九卿」是指「三公」以下中央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主要官職。如掌管刑獄、司法的廷尉、掌管錢穀的治粟內史等。
② 秦朝中央官僚機構的特點
秦始皇所創建的這套中央官僚機構有兩個明顯特點:第一,它是以皇權為中心的中央行政體制。「三公九卿」分工嚴密,各司其職,但都要圍繞著皇權這一中心來設置和運轉。最高官職,如「三公」等相互牽制,任何人都無法獨攬大權,最終軍政大權完全操縱在皇帝一人手中,保證專制皇權不致旁落。第二,充分體現出「家天下」的特點,「九卿」中奉常、宗正、郎中令、將作少府等官職就是為皇室專設的,是為皇帝私家服務的。國與家同治,這是封建時代的統治特點。
「郡縣制的全面推行」一目,是本課教材的一個重點。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是建立中央集權制度的根本性變革。本目主要講了三點:
① 秦始皇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郡縣制
郡縣制度是春秋戰國時期以來逐步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春秋時期初設的郡縣,大多設立在新吞併地區或各國邊境線上,並由國君直轄。戰國時代,首先由三晉建立起以郡統縣之制,且設立郡縣的區域也由邊境擴展到腹地。秦國在兼滅六國的戰爭中,在一些新攻佔的地區已設郡縣管理。秦統一後,經過兩次廷辯,秦始皇確定以郡縣制代替分封制。秦朝在全國始設36郡,後增至40餘郡,郡下設縣。廢分封、立郡縣,奠定了中央集權制度的基礎,是中國古代國家制度的一大進步。郡縣制的全面推行,對中央加強對地方的控制和管理,鞏固國家的統一,促進社會經濟與文化的發展,都起了重大作用。
② 郡縣兩級地方官僚機構的建立
郡,為秦朝中央政府轄下的地方最高一級行政單位。郡級行政機關由郡守主持全郡政務,對上承受中央命令,對下督責所屬各縣。另設郡尉,負責軍務,直接領兵;郡監(也稱「監御史」),監察郡之行政,並有牽制郡守的作用。郡下轄若干縣。縣級行政機構由縣令(不滿萬戶之縣長官稱縣長)主持政務,縣尉負責軍事和治安,縣丞負責司法。郡縣官吏都由中央政府任免。縣以下是鄉、里等基層行政機構,詳見課本第11頁[歷史縱橫]欄中的材料。
秦時,戶籍的保存與管理、賦稅徭役的徵調以及地方軍隊的基本編製都是以縣為單位的。縣級機構是秦朝實行統治最重要的一級機構。秦以後,郡制沒有保留到封建社會後期,但縣制卻長期實行。秦朝縣制機構管理的模式,對歷代封建王朝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③ 秦朝官僚機構的特點和作用
秦始皇所創建的從中央到地方一整套官僚機構組織十分嚴密,其特點是選官不問身份,實行俸祿制度,官位概不世襲,主要官吏由皇帝任免調遣。這套官僚體制的建立,在全國確立起當時世界最發達的封建專制中央集權制度。這不僅確保了地主階級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統治,而且有利於統一局面的發展和鞏固。
課本最後一段講了「中央集權制度的作用和影響」,應以以下兩點作為本課的小結。
① 利用課本第8頁《秦朝疆域圖》,了解秦朝疆域的形成
統一後的秦朝疆域非常遼闊,不僅佔有原六國的土地,而且北擊匈奴、南平百越,使疆域不斷擴大,成為當時的世界大國。中央集權制度有利於維護和加強國家的統一。
② 秦朝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的深遠影響
秦朝建立的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為歷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斷得到加強和完善。
三、教學設計與案例
1.教學設計
① 本課內容豐富、充實而課時較緊張,因此在整體設計本課教學過程和課時分配上,都應突出重點,詳略得當。選擇重點要圍繞「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這一課題(也是本課內容的中心),由此可確定「至高無上的皇權」和「郡縣制的全面推行」兩目作為重點。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君主專制」指的是國家政權的主宰和中央決策方式,即皇權至上、皇帝獨裁;「中央集權」指的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即中央控制地方、地方服從中央。在講以上兩目,理解這一政治制度時務須把「君主專制」與「中央集權」這兩個概念搞清楚。
② 要注意學生的主體參與,備課時要設計學生活動,在重點內容的教學中,盡量使用探究式學習方法。探究由疑問始,故教學中要善於設問置疑,此其一。其二,要選擇適當的學生活動方式,如投影(或製作軟體)典型、簡明史料,引導學生閱讀、思考,得出相應的結論。又如在講「郡縣制」時可運用教材中「學思之窗」組織議論或討論。其三,要保證學生活動的時間。
③ 教具和教學手段的運用,既要從本校實際出發,有條件的地方又要力求用好電化教學手段,使其充分發揮其輔助教學的作用。條件較差的學校可使用教學挂圖,製作投影片;條件較好的學校可設計、製作教學課件。
2.教學案例
案例一 關於本課導入
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創立,是在秦統一中國這一歷史背景下實現的。本課導入可採取兩種方法:製作「秦統一中國」的課件(地圖),展現空間形象。該圖應是彩色的,應該有動感,秦每滅一國,該國都應變成與秦同一顏色,最後由「七雄並立」的色彩繽紛歸於「秦一統天下」的同一顏色。製作課件有困難的學校,也可製作「揭貼式」地圖,效果也不錯。或者採用本課導言的辦法,由「到底是採用分封制還是郡縣制」的廷辯導入新課。
案例二 講述「至高無上的皇權」可用此課件(或投影)
閱讀下列摘編自《史記·秦始皇本紀》的三則材料:
材料一: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統一六國後,下的第一道重要詔令是「議帝號」。群臣商議後向秦王建議說:「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因此,臣等願「昧死上尊號」,請王為「泰皇」。秦王不以為然,他提出「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並說:「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他還採納了群臣關於皇帝「命為制,令為詔,天子自稱曰:『朕』」的建議。
材料二:「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辦於上」。
材料三:秦代以前,璽並非最高統治者所專有。春秋戰國時,卿大夫及地方官吏的印章均可稱璽。至秦代,則是「天子獨以印稱璽,又獨以玉,群臣莫敢用」。據載,秦朝的傳國玉璽其文為「受命於天,既壽永昌」。
請回答:
① 從材料一、三的「皇帝」稱號及「制」「詔」「朕」「璽」等規定中,你能得出什麼認識?
② 根據材料所含歷史信息,說明了什麼?
③ 根據材料一,皇位是怎樣繼承的?
④ 綜合以上信息,扼要指出皇帝制度的基本特徵及其本質。
〔說明〕在閱讀材料的基礎上,教師應引導學生思考、探索課件中設計的幾個問題。在探究問題的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學生的積極性,可採用談話、問答、議論等多種方式進行,最後可歸納總結出答案。
答案提示:
(1)說明了皇帝獨尊的威勢和地位;「制」「詔」說明皇帝的話就是法令;「璽」是皇權的集中表現,並為皇權披上了「天命」(君權神授)的色彩。
(2)皇權至上,皇帝獨裁;大臣受皇命辦事,沒有決策權。
(3)皇位世襲。
(4)皇帝獨尊,皇權至上,皇位世襲。本質是君主專制,即皇帝是封建國家政權的主宰和權力中心。
案例三 在講清郡縣制內容後,教師可引導同學思考郡縣制與分封制的不同
教師可提出問題,引導學生把學過的知識(第一課)與本課有關內容聯繫起來思考,進行多角度的比較,例如:
其一,分封制是與宗法制相聯繫的,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郡縣制是在國家大一統的條件下實行的,是按地域劃分的。
其二,分封的諸侯爵位世襲,並擁有封地;郡縣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調遷,官位概不世襲,官吏只有俸祿沒有封地。
其三,諸侯國擁有很強的地方獨立性,容易發展為割據勢力;郡縣則是地方行政機構,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的統一。
等等。
四、問題解答
【學思之窗】
秦始皇為什麼對丞相車騎的多少如此在意?這則小故事反映了什麼問題?
解題關鍵:本題是一道依據材料設計的問答題,旨在培養和考查學生解讀信息和分析問題的能力。解題時,一要理解材料的歷史內涵,從中獲取有效信息;二要分析有效信息,並結合所學知識作答。
思路引領:本題有兩問,審題後要逐問作答。後一問貴在獨立思考,運用發散思維多角度分析問題。
答案提示:原因:秦始皇認為皇帝獨尊、皇權至上;丞相作為百官之首,排場過大,有損皇帝的權威。
反映了:①皇權與相權的矛盾;②事無巨細,皇帝獨裁;③秦始皇猜忌、殘暴的個性。(此問答案具有開放性,只要能言之成理、自圓其說即可。)
【探究學習總結】
本課測評
比較西周的分封制,分析秦朝郡縣制對中央集權制度的影響。
解題關鍵:這是一道比較分析題,解答好此題需要一定的知識儲備,即準確理解分封制和郡縣制這兩個歷史概念,以及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歷史知識。解題關鍵在於精心審題,明確試題的考查範圍和重點,以及答題的要求。
思路引領:首先要概括指出分封制的特點,其次要從比較郡縣制與分封制不同的角度,分析秦朝郡縣制對中央集權制度的影響。
答案提示:西周分封制主要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實行的,受封的諸侯爵位世襲,擁有領地,可以設置官吏、建立軍隊、征派賦役,具有很強的地方獨立性,容易發展為割據勢力、甚至危及中央政權。
秦朝郡縣制是在國家大一統的條件下按地域劃分的地方行政機構,郡縣官吏由皇帝任免調遷,官位概不世襲,沒有封地,必須服從中央。
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是秦朝建立中央集權制度的根本性變革。秦朝通過郡縣制,實現了對地方政權直接有效的控制,加強了中央集權。
學習延伸
想一想,人們對長城的看法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反差?你怎麼看秦修長城?
解題關鍵:本題旨在培養學生解讀材料、分析問題的能力,重在鼓勵學生獨立思考和創新思維,形成探究式學習方法。
思路引領:在解讀材料的基礎上提煉出對長城的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後,再探究原因,並概括說明自己的看法。
答案提示:原因:①看問題的立場和角度不同。②隨著時代的變遷,人們對歷史現象的理解和認識有變化。
看法:①長城是中國古代農業文明的產物,長城的修建對防禦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擾,保衛中原地區先進的農業經濟和文化,有積極的作用。②長城是中國古代偉大的建築,是勞動人民勤勞和智慧的結晶。③在歷史發展的長河中長城逐漸成為中華民族精神的象徵。④修建長城給當時的人民確實造成沉重的徭役和苦難,這也是文明演進所付出的代價。
五、資料與注釋
1.原始資料
秦議帝號
秦初並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丞相綰、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謹與博士議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詔』,天子自稱曰『朕』。」 王曰:「去『泰』 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他如議。」制曰:「可」。追尊庄襄王為太上皇。制曰:「朕聞太古有號毋謚,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謚。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焉。自今已來,除謚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皇帝的行蹤不可泄露
……行所幸,有言其處者罪死。始皇帝幸梁山宮,從山上見丞相車騎眾,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後損車騎。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語。」案問莫服。當是時,詔捕諸時在旁者,皆殺之。自是後莫知行之所在。聽事、群臣受決事,悉於咸陽宮。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秦群臣議治理國家問題
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秦朝實行郡縣制
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更名曰「黔首」。大酺。收天下兵聚之咸陽,銷以為鍾,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宮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地東至海暨朝鮮,西至臨洮、羌中,南至北向戶,北據河為塞,並陰山至遼東。徙天下豪富於咸陽十二萬戶。諸廟及章台、上林皆在渭南。秦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北阪上,南臨渭;自雍門以東至涇、渭,殿屋復道周閣相屬。所得諸侯美人鐘鼓,以充入之。
二十七年,始皇巡隴西、北地,出雞頭山,過回中焉。作信宮渭南,已更命信宮為極廟,象天極。自極廟道通酈山,作甘泉前殿。築甬道,自咸陽屬之。是歲,賜爵一級。治馳道。
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並河以東,屬之陰山,以為三十四縣,城河上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闕、陶山、北假中,築亭障以逐戎人。徙謫,實之初縣。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
三十四年,謫治獄吏不直者,築長城及南越地。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曰:「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悅。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始皇下其議。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秦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縣之。
──《史記》卷五《秦本紀》
《漢書·地理志》言:「秦併兼四海,以為周制微弱,終為諸侯所喪,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為郡縣,盪滅前聖之苗裔,靡有孑遺。」後之文人祖述其說,以為廢封建,立郡縣,皆始皇之所為也,以余觀之,殆不然。《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晉襄公以再命命先茅之縣賞胥臣。」《宣公十一年》:「楚子縣陳。」《十二年》:「鄭伯逆楚下之辭曰:『使改事君夷於九縣。』」《十五年》:「晉侯賞士伯以瓜衍之縣。」《成公六年》:「韓獻子曰:『成師以出,而敗楚之二縣。』」《襄公二十六年》:「蔡聲子曰:『晉人將與之縣,以比叔向。』」《三十年》:「絳縣人或年長矣。」 《昭公三年》:「二宣子曰:『晉之別縣,不惟州。』」《五年》:「榖啟疆曰:『韓賦七邑,皆成縣也。』」又曰:「因其十家九縣,其餘四十縣。」《十年》:「叔向曰:陳人聽命,而遂縣之。」《二十八年》:「晉分祁氏之田以為七縣,分羊舌氏之田以為三縣。」《哀公十七年》:「子榖曰:『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為令尹,實縣申息。』」《晏子春秋》:「昔我先君桓公,予管仲狐與榖其縣十七。」《說苑》:「景公令吏致千家之縣一於晏子。」《戰國策》:「智過言於智伯曰:『破趙則封二子者各萬家之縣一。』」《史記·秦本紀》:「武公十年,伐邦冀戎,初縣之。十一年,初縣杜、鄭。」《吳世家》:「王余祭三年,予慶封朱方之縣。」則當春秋之世,滅人之國者,固已為縣矣。
《史記》:「吳王發九郡兵伐齊,」范蜎對楚王曰:「楚南塞厲門而郡江東。」甘茂謂秦王曰:「宜陽,大縣。」名曰縣,其實郡也。春申君言於楚王曰:「淮北地邊齊,其事急,請以為郡便。」《匈奴傳》言趙武靈王置雲中、雁門、代郡,燕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以拒胡。又言魏有河西上郡,以與戎界邊。則當七國之世,而固已有郡矣。
──顧炎武《日知錄》卷22《郡縣》
三十六郡者,三川、河東、南陽、南郡、九江、鄣郡、會稽、潁川、碭郡、泗水、薛郡、東郡、琅邪、齊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代郡、巨鹿、邯鄲、上黨、太原、雲中、九原、雁門、上郡、隴西、北地、漢中、巴郡、蜀郡、黔中、長沙凡三十五,與內史為三十六郡。[正義]曰:《風俗通》云:「周制,天子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故《左傳》雲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秦始皇初置三十六郡以監縣也。」
《漢書·百官表》曰:「秦郡守掌治其郡,有丞;尉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監御史掌監郡。」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注文
秦朝的中央官制
……自周衰,官失而百職亂,戰國並爭,各變異。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漢因循而不革,明簡易,隨時宜也。其後頗有所改。……
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一年復置一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
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有兩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蘭台,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大司空,祿比丞相,置長史如中丞,官職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復為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復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長史。侍御史有繡衣直指,出討姦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漢書》卷19上《百官公卿表》
秦朝中央、地方官的主要職能
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
郎中令,秦官,掌宮殿掖門戶,有丞……
衛尉,秦官,掌宮門衛屯兵,有丞……
太僕,秦官,掌輿馬,有兩丞……
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監,秩皆千石……
典客,秦官,掌諸侯歸義蠻夷,有丞……
宗正,秦官,掌親屬,有丞……
治粟內史,秦官,掌谷貨,有兩丞……
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師,有兩丞、侯、司馬、千人……
……將作少府,秦官,掌治宮室,有兩丞、左右中侯……
將行,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長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
典屬國,秦官,掌蠻夷降者。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復增屬國,置都尉、丞、侯、千人。屬官,九譯令。成帝河平元年省並大鴻臚。
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景帝二年分置左內史、右內史。
監御史,秦官,掌監郡……
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邊郡又有長史,掌兵馬,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
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
關都尉,秦官……
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為長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為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嗇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游徼徼循禁賊盜。縣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則減,稀則曠,鄉、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蠻夷曰道。凡縣、道、國、邑千五百八十七,鄉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萬九千六百三十五。
──《漢書》卷19上《百官公卿表》
2.課文注釋
秦的統一是歷史的必然
戰國以來封建經濟的飛躍發展,以及由於交通發達和物資交流,使各地區經濟聯繫大大加強,因而為統一提供了物質基礎。同時這一時期貨幣、度量衡不一,以及關卡林立、以鄰為壑的政治上的分裂割據狀態已嚴重地阻礙經濟的發展,因此統一又是經濟發展的需要。秦統一是通過長期戰爭實現的,在戰爭中人心向背是決定戰爭勝負的關鍵。由於長期戰禍,使人民飽受戰爭的苦難,人民要求統一。另外,春秋戰國以來所形成的各族人民的初步融合,為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國家提供了有利條件。秦向西方和西南方發展,形成了諸夏和西戎、羌、西南夷的各族融合中心;燕趙向北方發展,形成了諸夏與匈奴、東胡、林胡、樓煩等的融合中心;楚向東南、西南發展,形成了諸夏和百越、西南夷的融合中心。所以,戰國後期以來統一已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
秦通過商鞅變法,在各方面發展很快,具備了實現統一的條件。政治上,秦實行「法治」比較徹底,建立起一套中央集權制度。經濟上,秦居關中又據四川「天府之國」,注意發展農業生產,獎勵耕戰,興修水利,擁有足夠的財力物力。軍事上,秦獎勵軍功,軍隊勇敢善戰,加之又居險要,大有摧枯拉朽之勢。外交政策上,秦靈活地運用遠交近攻、合縱連橫的政策,有效地摧毀了東方六國的統治。最後,秦始皇在統一戰爭中也發揮了他個人的積極作用,最終完成了統一大業。
秦始皇嬴政
嬴政(前259—前210),秦莊襄王之子,生於趙國邯鄲,亦名趙政。公元前246年即王位時,年僅13歲,由丞相呂不韋以「仲父」的身份輔政。公元前238年,22歲的嬴政開始親政。同年,鎮壓了嫪毐(lào』ǎi)發動的叛亂。第二年,免去呂不韋丞相的職務,從此「獨治其民」。
嬴政掌權後,重用尉繚、李斯等大臣,謀劃滅亡六國的策略,任命王翦、桓(yǐ)、李信、王賁、蒙恬等為將軍,展開了大規模的統一戰爭。
公元前230年,滅韓。
公元前228年,滅趙。
公元前225年,滅魏。
公元前223年,滅楚。
公元前222年,滅燕。
公元前221年,滅齊。
秦軍像秋風掃落葉一樣,不到十年的時間內,就滅掉了東方六國。
公元前221年滅掉六國後,秦始皇就派尉屠睢率50萬大軍南下攻打越族,當年就攻取東甌和閩越,置閩中郡。在向南越進軍途中,為了解決軍糧運輸的困難,秦始皇派史祿開鑿靈渠。公元前214年,取得五嶺以南今廣東、廣西的地方,設置桂林、南海、象郡三郡。公元前213年,秦遷50萬人到五嶺以南戍邊和開墾,和越人雜處。同時,在西南地區開通道路,設置官吏,加強統治。
在統一南方的同時,秦始皇派大將蒙恬率30萬大軍北伐匈奴,奪取河套以南地區。接著又奪取河套以北陰山一帶地區,重設九原郡。公元前211年,又遷內地3萬戶到北河、榆中(今內蒙古自治區伊金霍洛旗以北)屯墾。並在原秦、趙、燕三國修築的長城的基礎上,修葺、增補、新築,建成了西起臨洮、東至遼東的萬里長城。
為了鞏固統一,嬴政在李斯等人的輔佐下,採取了一系列加強中央集權的政策措施。主要的有:
建立專制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改「王」為「皇帝」。秦統一後,嬴政認為「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於是下令大臣「議帝號」。他自以為「德高三皇,功過五帝」,自稱「始皇帝」,後世稱二世、三世,以至萬世。天子自稱為「朕」,命為「制」,令為「詔」,印稱「璽」。從此「皇帝」就成了封建國家最高統治者的稱謂,並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後來,歷代封建王朝的最高統治者都沿用「皇帝」的稱號。在中央,皇帝以下設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協助皇帝處理全國的政治、軍事等。丞相之下設諸卿,分別掌管具體政務。地方實行郡縣制。中央官員和郡縣長官都由皇帝任免,必須絕對服從皇帝的命令。頒布通行全國的秦律。
統一貨幣、度量衡、車軌、馳道。
統一文字,焚書坑儒,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嚴禁私學,加強思想控制。
以上這些措施,維護了封建國家的統一,有利於封建經濟文化的發展,但也加強了對人民的控制。特別是焚書坑儒,毀滅了大批文化典籍,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秦始皇還用嚴刑酷法統治人民,大興土木,增加徭役、賦稅,造成「丁男被甲,丁女轉輸,苦不聊生,自經於道樹,死者相望」(《漢書·嚴安傳》)的悲慘景象。
綜觀秦始皇的一生,功過十分明顯。他統一六國,統一越族地區,擊匈奴,結束了長期諸侯割據稱雄的分裂局面,建立我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國家,順應了歷史的潮流。他採取的一系列加強中央集權的政策措施,維護了封建國家的統一,有利於封建經濟文化的進一步發展,對後世有深遠的影響。他不愧為中國古代史上傑出的政治家。但他統治殘暴,以刑殺為威,修建豪華的宮殿、陵墓,耗費了巨大的財力和人力,加深了人民的苦難,又是歷史上少有的暴君。
三皇五帝
三皇五帝是我國古代傳說中的歷史人物。有種種不同的說法。據《史記·五帝本紀》注文中以伏羲、神農、黃帝為三皇;《史記·秦始皇本紀》為天皇、地皇、泰皇(即後來俗說的人皇)。還有說是伏羲、女媧、神農(《文選·東都賦》李善注引《春秋·元命苞》)。五帝,按《史記·五帝本紀》注文中一說是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另一說是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他們都是傳說中建功立業的英雄人物。
秦的中央集權制
韓非總結戰國諸子的學說,創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權的政治理論。秦始皇根據韓非的政治理論,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集一切權力於皇帝,是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核心。下設中央政府,除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職以外,還有將軍(掌征伐)、廷尉(掌刑罰)、治粟內史(掌財政經濟)、少府(掌山海池澤的稅收供皇室的費用)、博士(備顧問)等官。地方政府設郡、縣,郡有郡守(掌一郡政事)、郡尉(輔佐郡守並主軍事)、監御史(監視郡守);縣有縣令(萬戶以上稱縣令,不滿萬戶稱縣長,掌一縣政事);各級官吏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中央集權制的職能,主要是統治百姓,此外還有抵禦外部的侵擾和調整統治階級內部的利害衝突。中央集權制鞏固與否的關鍵在於皇帝對法(法律、法令)、術(權術)、勢(權勢)、度(限度)的掌握和運用。如果皇帝能駕馭權臣、控制地方、管轄百姓,中央集權就是強大的、鞏固的,否則就相反。秦末,中央集權運用失度,對農民的剝削壓迫超出農民所能負荷的限度,結果農民起來摧毀了秦的中央集權制度。中央集權制度建立的經濟基礎,是封建的地主階級土地所有制和農民階級的個體土地私有制。秦建立的中央集權制度,經過歷代封建王朝的調整與補充,成為中國封建王朝的主要政治制度。
三十六郡
《史記·秦本紀》和《秦始皇本紀》都提到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把天下劃為36郡。但都沒有列舉36郡的名目。《漢書·地理志》在各郡國下注稱秦郡有36郡,包括《始皇本紀》載三十三年所置的南海、桂林、象郡。於是長期以來對秦郡的設置過程和郡的名目存在著各種說法。1948年,譚其驤《秦郡新考》考證如下:
內史,為秦京師直轄區,體制與外郡不同,不在郡數之內。
始皇二十六年初並天下為36郡,按秦置郡先後,為上郡、巴郡、漢中、蜀郡、河東、隴西、北地、南郡、黔中、南陽、上黨、三川、太原、東郡、雲中、雁門、潁川、邯鄲、巨鹿、廣陽、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碭郡、陳郡、泗水、薛郡、九江、遼東、代郡、會稽、閩中、長沙、臨淄、琅邪(yá)。其中,黔中、廣陽、陳郡、閩中補《漢志》缺。
26年後,增設4郡:南海、桂林、象郡、九原。
後復分薛郡置東海,分邯鄲置恆山,分臨淄置濟北,分琅邪置膠東,分河東置河內,分九江置衡山等郡。這樣,自內史以外,秦郡凡得46。
統一車軌、馳道
公元前220年,秦始皇下令修建以咸陽為中心的馳道。主要幹線有兩條:一條向東直通過去的齊、燕地區;一條向南直達過去的吳、楚地區。「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築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漢書·賈鄒枚路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又下令修了一條由咸陽向北直通九原郡的「直道」。再加上修築在西南邊疆的「五尺道」,以及在今湖南、江西、廣東、廣西之間修築的「新道」,就構成了以咸陽為中心的四通八達的道路網,並設有供傳遞政府文書的人中途休息,更換馬匹的驛站。同時秦又規定車輪的間距為6尺,便利交通往來,促進了當時各地經濟、文化交流,也有利於政令的通達,軍隊的調遣,以維護國家的統一。
統一文字
漢朝人許慎在他的《說文解字·敘》里說,戰國時期,各國「田疇異(畝,田畝大小不一樣),車塗(途)異軌(車輛的寬狹不一樣),律令異法(法令不一樣),衣冠異制(衣服帽子的式樣不一樣),言語異聲(說話口音不一樣),文字異形(文字寫法不一樣)。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於是把原來的史籀大篆簡化成小篆,由李斯作《倉頡篇》,趙高作《爰歷篇》,胡毋敬作《博學篇》,這三部書既作為學童的識字課本,又是推行小篆的範本。那時候,因為「官獄職務繁」,迫切希望進一步簡化文字。縣吏程邈因得罪始皇,關在獄中,他經過十年的悉心鑽研,造成了一種更為簡便的文字。秦始皇知道以後,很讚賞這種簡化的字體,免了他的罪,升了他的官,把他編造的簡便文字命名為隸書。隸書到西漢初年就通行全國了。隸書書寫簡便,跟現在的楷書已經很接近了。
靈渠
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興安縣境內,一稱湘桂運河或興安運河。秦派兵進入越族地區時開鑿。靈渠長34千米,其中4.5千米為人工開鑿,是世界上現存最古老的人工運河之一。它溝通湘、漓二水,聯繫長江與珠江兩大水系,成為聯絡中原與嶺南地區的水路通道,是保證秦始皇統一嶺南的一項戰略工程。靈渠初名秦鑿渠,或僅稱渠。後因灕水上游為零水,亦稱零渠、渠,唐以後始稱靈渠。
靈渠的渠道工程非常艱巨複雜。靈渠渠道穿行於丘陵地帶,坡度大,水流急,行船困難。當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有意將河道開鑿得迂迴曲折,以便延伸流程,殺緩流速,利於平穩行船。同時,每隔一段路程,設置一個「陡門」,又叫「斗門」,就是簡單的船閘,可以啟閉,以便分段攔蓄渠流,使水位逐段抬升或降下,船隻節節前進,安然過山。這實際上就是現代的梯級船閘的設計方法。我國用這個方法開鑿靈渠,比美國所修的巴拿馬梯級運河早兩千多年,它充分說明了靈渠設計者的匠心和我國勞動人民的偉大創造才能。
秦長城
秦統一以後,保留了戰國時期秦、趙、燕三國北方的長城,加以修繕和連接,建成一條西起隴西郡臨洮,東至遼東郡的長城,長五千多公里。秦長城北邊的一段,沿陰山山脈的狼山、烏拉山、大青山往東,經灤河上游直至遼東,位置在現在明長城的北邊。秦長城遺迹,至今仍有殘存,如山西大同北的「紫塞」,甘肅岷縣城西,開城縣北均有長城的遺址。這些遺迹有的是用土摻碎石子夯築,寬窄高厚因地形而異,一般下寬5米,高約1~4米,夯層8~10厘米;有的用石塊砌成內外整齊的城牆,保存完好的地段,有的高5~6米,下寬5米,上寬3米。長城在當時歷史條件下,起到一定的防衛作用,但其作為偉大的建築工程遺留後世,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富於智慧和獨創性的見證。
3.學術觀點
① 關於秦統一中國的歷史評價
以郭沫若主編的《中國史稿》、朱紹侯主編的《中國古代史》為代表,持肯定態度。
《中國史稿》寫道,秦統一中國,「建立了一個空前統一的封建中央集權國家,這對我國歷史的發展是有深遠的重大意義的。」論者指出:「自從秦統一以後,我國二千多年的封建社會,雖然在某些時期也出現了分裂割據的狀態,但統一始終是歷史的主流。中國封建社會曾經以它高度發展的經濟和文化,屹立在世界文明的前列,這與我國很早就建立了統一的封建中央集權國家,是有密切的關係的。」
《中國古代史》指出:「秦統一以後,『元元黎民,得免於戰國』,人民可以有一個比較安定的環境從事生產。秦王朝推行了許多消除分裂因素的措施,加強了各地區的經濟、文化聯繫,為我國長期的統一奠定了基礎。這對我國歷史的發展,有著巨大而深遠的影響。」「長期以來,我國封建社會,以高度發展的經濟和文化,屹立在世界文明的前列,而且能有效地抵抗外來侵略,保持國家的獨立,這與公元前三世紀秦統一的開創之功,有著不可分割的歷史聯繫。」
以翦伯贊等為代表,認為應一分為二地看待。
翦伯贊指出,秦對六國舊貴族進行了毀滅性的討伐,「在黃河南北的大平原進行了一次歷史性的大掃除,使封建領主制留下來的殘餘一掃而光,然後在六國的廢墟上建立起新興地主階級專政的封建專制主義國家。」「封建社會的這一發展,意味著農民對封建土地所有者的人身隸屬關係在一定程度上的放鬆,或者說是農奴制的廢除」。但是翦伯贊又指出:「從封建領主制到封建專制主義的道路,是用農民自己的屍骨鋪平的。在覆滅六國的殘酷的戰爭中,以及在後來無止境的土木徭役中,死亡的農民是不計其數的,農民用自己的鮮血刷紅了阿房宮,但他們得到的報酬是一副新的枷鎖、新的剝削制度,新興地主階級的賦稅和徭役,因此,在農民看來,這不過是以暴易暴而已。」
② 關於「三公九卿」的說法
後人習慣上用「三公九卿」概括秦漢的中央官制,學術界也長期沿用此說法,將秦朝在中央設置的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三個最重要的官職,稱為「三公」。「三公」之下設置「九卿」。有學者則認為,秦朝的官僚體系實際並非「三公九卿」所能概括的。理由為秦朝並無「三公」,「三公」中的太尉是虛設的,相關史籍中均未見秦朝有一個太尉,在重大軍事行動中也不見太尉出場,所謂「三公」,實際只有二位。到了漢代始有「三公」。而且秦朝也沒有建置法定的九卿官,在丞相之下達到二千石的官員數目不止九人。
③ 關於「亭」的隸屬問題
關於「亭」的隸屬,學界始終有爭議。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載:「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嗇夫、游徼。」就此,有的學者認為「亭」統屬於鄉,是鄉里之間的又一級基層行政組織;還有學者認為「亭」是與「鄉」同級的地方政府,互不相屬,「亭」,是屬於治安系統的基層組織,為都尉、縣尉的派出機構。其主要職能是管理地方治安,及負責接待往來官吏,兼管為官府輸送、採購、傳遞文書等。
4.圖畫說明
秦始皇像
秦始皇畫像是著名畫家劉旦宅於1959年參考《歷代帝王像》的古畫風格創作的。秦始皇頭上戴的叫冕或旒冕。冕是古代帝王和諸侯所戴的禮帽,旒是冕前後垂掛的玉串。按規定,帝王的旒應是12串,珠料是白玉。冕上的平板叫板,在冕冠兩側,還對穿一個孔,用來穿插玉簪,將冕冠與髮髻拴在一起。在簪的一端,系有一根絲帶,戴冕冠時,帶從頜下繞過,再系在簪的另一端。在絲帶經過兩耳的位置時,各垂一顆黃色的珠玉,叫「充耳」。充耳掛在耳邊,走起路來一晃一晃,意思是提醒戴冠的人勿聽信讒言。「充耳不聞」一語,就是由此而來。與此相稱,冕冠上的冕旒垂落下來,正好擋住眼睛的視線,叫「視而不見」,意思是說,戴冕冠的人不必去看那些不該看的東西。秦始皇身穿的冕服,按規定冕服上有12種圖案,如日、月、星辰(取其照臨意);山(表示穩重);龍(表示應變);華蟲(一種雉鳥,表示文麗);宗彝(一種祭祀品,表示忠孝);藻(水草,表示潔凈);火(象徵光明);粉米(取其滋養);黼(fǔ)(斧形,象徵決斷);黻(fú,亜形,象徵明辨)。鞋是紅色的,叫赤舄(xì)。腰系黃赤大佩,長二丈九尺九寸。秦始皇腰間左側戴有玉佩,是用白色玉石製成。當時的制度是「君子無故,玉不去身」。另外,還佩戴一柄長劍。他目光炯炯,虎視眈眈,一副威嚴而傲慢的神態。流露出了當年他威震六國、一統天下的勃勃雄心。秦始皇畫像現陳列在國家博物館。
秦陽陵虎符
虎符是古代帝王授予臣屬兵權和調撥軍隊的信物。虎符用銅鑄成卧虎狀,背有銘文,分為兩半,有子母口可以相合。右半留存在朝廷,左半發給地方官吏或統兵的將帥。調動軍隊時,須由使臣持符驗合方能生效。秦朝陽陵銅虎符長8.9厘米,寬2.1厘米,高3.4厘米,中分為二,左右半符各有錯金篆書銘文「甲兵之符,右在皇帝,左在陽陵」12字。用虎符調兵是保證兵權在皇帝手中的重要制度。
秦半兩錢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統一貨幣,以黃金(金餅)為上幣,用鎰(二十兩)作單位;以銅質圓形方孔錢為下幣,用半兩作單位,即「半兩錢」。通行全國。同時,廢除六國舊幣,不準以龜貝、珠玉、銀錫之類充當貨幣,並嚴禁地方和私人鑄錢。秦半兩錢直徑3~3.6厘米,重8克左右,面鑄篆書陽文「半兩」2字,史稱「重如其文」,即實重為秦衡制中的「半兩」。這種圓形方孔幣的形狀一直沿用至20世紀初。
秦銅權
1991年在陝西華縣赤水鎮出土。衡器。高5.5厘米、底徑9.8厘米、重2063.5克。權即砝碼,秦權有銅製和鐵制兩種。此權身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統一度量衡的40字詔書,並鑄有陽文「八斤」2字,實測後推算,當時每斤合現今257.925克。
5.參考資料目錄
① 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點校本1959年版。
② 班固:《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1962年版。
③ 白壽彝等主編:《中國通史》第四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④ 翦伯贊:《秦漢史》,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⑤ 林劍鳴、趙宏:《秦漢簡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⑥ 張傳璽主編:《中國古代史綱》,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⑦《中外歷史問題八人談》,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8年版。
⑧ 張豈之主編:《中國歷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⑨ 白鋼主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⑩ 郭志坤:《秦始皇大傳》,上海三聯書店1989年版。
11 南京政治學院歷史系:《中國古代史爭鳴錄》,江蘇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12 人民教育出版社網站(人教網)高中歷史:http://www.pep.com.cn/gzls/index.htm
13 中國歷史博物館:http://www.nmc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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