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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詞為什麼要講韻律

參加了詩社活動後,發現一個最為突出的問題,就是格律之爭。這個問題全國各地皆然。初學者認為不必拘泥平仄,入門者堅決反對寫詩詞不依韻律。那麼,問題的本質是什麼呢?

一群已經能熟練駕馭平仄音韻的寫手,讓他們在一起溝通,他們絕不會違心地說,平仄音韻會束縛他們創作的思路,反而,一見不合音律處,就能馬上感知出來。而作為一群對詩詞有著強烈興趣愛好的初學者,因為未過基礎關,卻認為意境優先,大談可以不拘平仄,要雅俗共賞。上升到理論高度,是文藝要為大眾服務。兩個陣營似乎都言之有理,然後,爭得不可開交。

其實,爭論這個問題,是進入了一個誤區:把文藝創作和文藝欣賞混為一談了。文藝為大眾服務包含著兩方面的內容,一是要求創作者應該主動貼近生活,創作反映現實為大眾所接受的作品;二是要求欣賞文藝創作的人,盡量提高自身的素質,以便於更好地理解、體會和欣賞優秀的文藝作品。

相對於社會全體來說,真正搞文藝創作的,真正創作出優秀文藝作品的人,只能是少數人,尤其是在社會分工明確的今天,每個人都在扮演著符合自己社會位置的角色,都有自己的專業分工。而且,每一種職業都有自己的職業技能和難度。不可否認,業餘從事其他職業的人,也有做出成績的,但這也是少數人,大多數只能算是自娛自樂、豐富自己的業餘文化生活。在這種情況下,非專業的人員去責難和一廂情願地企圖修改專業技能和規則,顯然是不切合實際、淺薄可笑、自不量力的。這就好比開車和坐車一樣,不會開車的人,坐在車上,恨不得馬上到家,快一點開。而開車的司機卻是要遵守規則的,汽車最高時速只能開120碼,特殊時刻能犯規開更高一點,但再高也不能超過汽車性能設計的時速。你去埋怨他速度太慢,要改造他的技術,這是不現實的事。

說明了這一點,還是有人會說:唐以前之詩似乎也是沒有格律的啊,格律是唐朝成熟的,唐之前就沒有詩了嗎?《詩經》的水平至今誰能企及?

其實,這是不熟悉詩詞發展史,對發展理論和發展規律不知。這裡簡單的闡述一下。

《詩經》是中國最早的詩歌總集,之所以奉為經,是因為它標誌著中國的詩歌語言已經從日常語言中分離出來,單獨地、正式地成為一種藝術形式,是中國語言的進步標誌。

但是,它也有著音律不和諧、語言內容和技巧、謀篇缺乏變化等不成熟的另一面。後來的《楚辭》《柏梁體》《格律詩》等都是在此基礎上語言、形式、創作技巧的探索、完善和發展。它們同樣也是語言成熟的標誌。

還有一個教育傳承的問題,古人採取的是樂教。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樂」「音」「聲」這三個概念是有明確涵義的。它們分別指禮儀音樂或通於倫理的君子之樂(樂)、藝術音樂或通於心識的眾庶之樂(音)、雜訊或僅作用於感官的禽獸之樂(聲);而作為音樂批評的術語,則分別指稱祭祀音樂或雅正之樂(樂)、宮廷燕樂或一般意義上的音樂(音)、民間情歌或繁雜淫穢的音樂(聲)。對這種三分的情況,《禮記·樂記》作了明確表達:

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樂者,通倫理者也。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眾庶是也;唯君子為能知樂。是故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是故不知聲者不可與言音,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知樂則幾於禮矣。

這些話的意思是說:「樂」和「禮」是相表裡的,「樂」不能等同於一般意義上的「音樂」。音樂包括「樂」「音」「聲」三個層次。聲是最低等級的音樂,人心有所動便可發聲;有組織的聲、能夠表情達意的聲才是「音」;但音有多種品質,只有符合天地本性,能夠節制人慾、啟發人善的和美之音才是「樂」。概括起來說,通於倫理的音樂是「樂」,通於心識的音樂是「音」,通於動物之體的音樂是「聲」。所以說,君子觀樂,平民知音,禽獸知聲,其間有倫理上的高下之別。

以上這種三分的情況,在古代已成常識。所以從先秦之時起,「樂」「音」「聲」這三個字所指的對象就有比較明顯的界線。比如「淫聲」指的是民間音樂,「鄭音」「宋音」「衛音」「齊音」指的是采入宮廷而不宜用於祭祀的俗樂,「樂」指的是儀式音樂或配入樂器的音樂。古人對此心照不宣,但現在人若不思考,便生出許多誤解。

古人的這種樂教理論和教育實踐對詩詞創作產生了重大影響,詩詞的平仄韻律日臻規範,就是在這個前提下的結果,這也是格律的本質。格律就是詩歌創作的一種規則和規律,是在以前的詩歌創作經驗基礎上總結出的符合本國語言特點的最佳表達方式、表現形式、表現手法,是中國詩歌藝術的發展和進步。沒有這些規則和規律,各種藝術將失去有別於其他藝術的特點,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藝術價值,其創作也將無所適從。儘管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任何藝術形式也在隨著時代的前進而發生改變,但代表其藝術特點的本質的東西不會失去,否則這種藝術形式就會消亡。

格律形成以後,人們對無格律的詩歌形式沒有簡單地把《詩經》體例拿過來運用,而是納入了「押韻」「轉韻」等格律內容(李白的詩歌也是這樣),只是不在句子里以格律束之,形成了古風樂府的詩歌體裁,因此嚴格地說,古風樂府也不是一點格律都不講。這是對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展,因為他們明白,簡單粗暴地擯棄格律去仿照《詩經》體例進行創作,是機械地復古、是文化上的倒退。這就好比原始社會的氏族公社形式是公平公正的和諧的人類社會,我們就要否定現代文明的進步而退回到那個時代嗎?

說到這裡,當今社會上一些不負責任的文藝創作,把生活素材原原本本地端到大眾面前,這是急功近利的體現、是懶漢做法。藝術源於生活,但一定要高於生活。這個「高」並不是要凌駕於生活之上、脫離生活,而是要對生活素材加以提煉、升華,通過再創作,把生活素材中具有代表性的精華的東西奉獻給大家進行思考和欣賞。生活中的拉屎撒尿、放屁打嗝如果都一古腦原封不動地搬上來,藝術還能成為藝術嗎?那些沒有打磨雕琢的原玉,斑駁難看,與普通石頭並沒有什麼兩樣。但經過工匠高手的一步步的打磨雕琢以後,光澤頓現,脫離了最初的石頭模樣,最終成為美崙美奐的藝術品。詩歌的發展歷史、藝術的創作過程,與原玉的打磨雕琢過程,是一樣的。

不光是詩詞有其規則和規律,世界上萬事萬物都有其自身的存在規則和規律。黑格爾曾經說過「沒有限制的權利,必然走向反動」,所謂的「反動」,其實就是違反自然規律和事物的發展規律。這話對中國目前的新詩現狀極有針對性。新文化運動對中國的文章體裁做出了貢獻,但對中國的詩歌文化貢獻卻是一個空白,這個空白被新文化運動的巨大貢獻、被其歷史背景、政治因素所掩蓋,之後由於政局的動蕩等歷史原因而滯留到今天。當時只是簡單地把外國字母文化的詩歌體裁引進來,從而使中國的新詩體裁成了不折不扣的舶來品和不倫不類的藝術形式。

「只有先是民族的,才能成為世界的」,這句話對藝術創作來說,「民族的」就是代表其民族特點的藝術作品。新詩就是因為拋棄了「民族的」,所以舉步維艱、前途渺茫、不知所終。因此我自己一直堅持寫舊體詩詞,並倡導大家也由此著手,就是希望大家追本溯源、續上斷點,從而來探索真正的中國新詩的出路;不要新的創作規則沒有形成,舊的創作規則也丟掉了,最終結果兩手空空。

我們再來談一下形式和內容的關係。有人說:「格律是形式上的東西,作品重要的是內容,而不是形式」。這話分明是對藝術創作的懵懂無知。完美的藝術表現形式、表現手法和充實的作品內容,是組成優秀的藝術作品不可分割的兩個重要方面,缺一不可,不可偏頗。偏頗於任何一方,都是唯心的、自欺欺人的。沒有內容的形式是行屍走肉,沒有形式的內容是無軀野鬼。舉個例子:一個姑娘,心靈很美,但就是披頭散髮、蓬頭垢面、衣著襤褸、污濁不堪,你能說她美嗎?你能喜歡上她嗎?當然,一個姑娘,容顏美麗,衣著華美,但心如毒蠍、惡毒殘忍,你一樣也不會喜歡的。

那麼,再說一下,格律難不難呢?不難!詩詞的音律其實很簡單,只需要花上幾天時間就可以了解它的基本知識。既然大家都很喜歡詩詞,為什麼不花上幾天時間研究一下呢?就那麼幾條和那麼幾個定式,如同音樂音符只有「1234567」那麼簡單一樣,但是要掌握它可沒那麼容易。中國歷史上的著名詩人很多,但與中國歷史上的人口總數相比,還是占極少數的。否則人人都是詩人、人人都是音樂家了。

再談一下詩詞韻律的大致內容:一是平仄,由南北朝時期的沈約等首先提出,在盛唐以後的格律詩中得到廣泛應用,主要是講究平聲和仄聲的協調。二是對偶,在韻文特別是格律詩中,對偶的工巧是要求比較嚴的,詩詞中一般是句對。三是押韻,指同韻的字在適當的地方(一般是停頓的地方),有規律地重複出現。這三個方面都來自於漢語語音的特點,就是單音節語素佔優勢,有聲調。在格律詩寫作時平仄、對偶和押韻運用得好,運用得自然,可以使詩作增強音樂感,呈現韻律美,這是每一個詩詞愛好者必須掌握的基本功。

愛好詩詞的朋友,如果想掌握格律後,再取得一些成績,那就要至少做好兩方面的思想準備:一是要做好讀許多書、進行辭彙積累的準備,二是做好至少五年以上的寫作苦練的準備。科學技術的發展研究需要一步一個腳印,文學藝術的發展研究也是一樣,除了扎紮實實地打好基礎、練好基本功以外,沒有什麼別的偷懶途徑。如果能下決心做到這些,那麼就有取得成績的可能,否則就全當自娛自樂、豐富自己的業務文化生活了。至於試圖改變前人探索和總結出的藝術創作規律,期望來以此滿足自己的自娛自樂的業餘喜好,那是徒勞的,也是自不量力的,除了滑天下之大稽,不會有其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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