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條假設,所有頂尖人物都在掌握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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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人

解忠軍,江蘇恩華葯業集團人力資源總監。公司業務:中樞神經藥品研發生產銷售。

導讀

小說大師茨威格曾這樣寫道:「寧可受苦而保持清醒,寧可忍受痛苦而思維,也勝似不進行思維。」可見思維對於一個人的發展是多麼的重要。十二條假設,是拆掉自己思維里那道牆的十二把利器,更是通向頂尖群體的捷徑。

一、沒有兩個人是一樣的(No two persons are the same.)

1.沒有兩個人的人生經驗會完全一樣,所以沒有兩個人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系統會是一樣。

2.因此沒有兩個人對同一件事的看法能夠絕對一致。

3.因此沒有兩個人對同一件事的反應會是一樣。

4.因此沒有兩個人的態度和行為模式會完全一樣。

5.因此發生在一個人身上的事,不能假定發生在另一個人身上也會有一樣的結果。

6.人與人之間的不同,建造了這個世界的奇妙可貴。

7.尊重別人的不同之處,別人才會尊重自己獨特的地方。

8.每一個人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系統都是在不斷演變中,所以沒有一個人在兩分鐘是一樣的。

9.兩人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不一樣,不一定會使兩個人不能溝通或者不能發展出良好關係。

10.給別人空間也就是尊重別人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才能有良好的溝通和關係。

11.同樣地,自己與別人的看法不同,也是正常的事。

12.當尊重別人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的同時,我們也有權利要求別人尊重自己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
二、一個人不能控制另外一個人(One person cannot change another person.)

1.一個人不能改變另外一個人,一個人只能改變自己。

2.每個人的信念、價值觀、規章條文系統只對本人有效,不應強求別人接受。

3.改變自己,別人才會有可能改變。

4.一個人不能推動另外一個人。每個人都只可以自己推動自己。

5.找出對方的價值觀,創造、增大或轉移對方在乎的價值,對方便會產生推動自己的行為。

6.因此一個人不能「教導」另外一個人。一個人只能引導另外一個人去學習。

7.因此一個人不能希望另外一人放棄自己的一套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系統,而去接受另外的一套。

8.好的動機只給一個人去做某一件事的原因,但是不能給他控制別人,或使事情恰如他所願發生的權利。

9.不強迫別人跟隨自己的一套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別人便不會抗拒。

10.同樣地,我們只能自己推動自己。

三、有效果比有道理更重要(Usefulness is more important.)

1.光說做法有道理或者正確而不顧是否效果,是在自欺欺人。

2.在三贏(我好、人好、世界好)的原則基礎上追求效果,比堅持什麼是對的更有意義。

3.說道理往往是把焦點放在過去的事情上;注重效果則容易把注意力放在未來。

4.效果是原定計劃的意義基礎,亦是所有行動的指標。

5.有道理是由理性方面的標準來決定的。因為沒有兩個人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是一樣,所以,沒有兩個人的「道理」是一樣的。

6.故此,堅持道理,只不過是堅持一套不能放在另一個人身上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

7.真正推動一個人的力量是在感性的一邊,要有效果就要加上理性方面的認同。故此,有效果需要一個人的理性和感性上的共鳴。

8.沒有效果的道理,是背棄了信念和價值的規章條文,應該加以檢討。

9.有效和有道理往往可以並存,但必先由相信有這個可能的信念。

10.只追求有道理但無效果的人生,難以有成功和快樂的體驗。

四、只有由感官經驗塑造出來的世界,沒有絕對的真實世界(The map is not territory.)

1.每個人運用自己的感官器官把資料攝入(攝入過程),由感官運用是主觀地有選擇性的,因為不能,亦不需要把所有資料捕捉。

2.攝入的資料經由我們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過濾而決定其意義,亦因此能儲存在腦中(編碼過程)。我們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是主觀的形成的,故此,過濾出來的意義也是主觀的。

3.我們每一個人的世界,都是用上述的方式一點一滴地塑造出來的亦因此是主觀的。

4.我們只能用這種方式建立對這個世界的認知,沒有其他方法。

5.因此沒有絕對的真實,或者相對的真實。

6.因此每個人的世界是在他的腦里。我們是憑腦里對世界的認知去處理每一件事。

7.因此,改變一個人腦里的世界,這個人對世界中事物的態度便會改變。

8.因此,每個人都是用自製的地圖在這個世界裡生活。

9.改變主觀經驗在腦里的結構模式,事情對我們的影響便會改變,我們對事情的感受亦會改變。因此,我們無須改變外面的世界(我們無法知道它是怎樣變的)。改變我們自己(腦里的世界),我們的人生便會有所改變。

10.事情從來都不會給我們壓力,壓力是來自我們對事情的反應。

11.情緒也從來不是來自某人的言行,或環境里出現的轉變,而是來自我們對這些的態度,亦即是我們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系統。

五、溝通的意義在於對方的回應(The meaning of communication is the response onegets.)

1.溝通沒有對與錯,只有「有效果」或者「沒有效果」之分。

2.自己說得多「對」沒有意義,對方收到你想表達的訊息才是溝通意義。

3.因此自己說什麼不重要,對方聽到什麼才重要。

4.話有很多方法說出來,使聽者完全收到講者意圖傳達的訊息,便是正確的方法。

5.溝通的效果,來自聲調和身體語言的效果比文字更大。

6.溝通訊息的送出與接受在潛意識層面的比意識層面的大得多。

7.沒有兩個人對同樣的訊息有完全同樣的反應。

8.說話的效果由講者控制,但由聽者決定。

9.改變說的方法,才有機會改變聽的效果。

10.溝通成功的先決條件是和諧氣氛。

11.抗拒是對講者不夠靈活的說明。
六、重複舊的做法,只會得到舊的結果(Repeating the same behavior will repeat the sameresult.)

1.做法有不同,結果才會有不同。

2.如果你的事沒有結果,改變你的做法。任何新的做法,都比舊的多一分成功機會。

3.想明天比昨天更好,必須用與昨天不同的做法。

4.改變自己,別人才有可能改變。

5.世界上本來便是每樣事物都在不停地改變中,不肯改變的便面臨淘汰或失敗的威脅。

6.因此只有不斷的改變做法,才能保持與其他事物關係有理想狀態。

7.「做法」是規章條文,目的是取得價值,實現信念。維持最有效果的規章條文,就是靈活地不斷修正做法,才能保證取得價值,實現信念。

8.改變是所有進步的起點。
七、凡事必有至少三個解決方法(There are at least three solutions to everysituation.)

1.對事情只有一個方法的人,必陷入困境,因為別無選擇。

2.對事情有兩個方法的人也陷困境,因為他製造了左右兩難、進退維谷的局面給自己。

3.有第三個方法的人,通常會找到第四、五個方法,甚至更多的方法。

4.有選擇就是有能力。所以,有選擇總比沒有選擇好。

5.至今不成功,只是說至今用過的方法都得不到想要的效果。

6.沒有辦法,只是說已知的辦法都行不通。

7.世界上尚有很多我們過去沒有想過,或者尚未認識的方法。

8.只有相信尚有未知的有效方法,才會有機會找到它並使事情改變。

9.不論什麼事情,我們總有選擇的權利,而且不只是一個。

10.「沒有辦法」使事情划上句號,「總有辦法」使事情有突破的可能。

11.「沒有辦法」對你沒有好處,應停止想它;「總有辦法」對你有好處,故應把它留在腦中。

12.為何不使自己成為第一個找出辦法的人?

八、每一個人都選擇給自己最佳利益的行為(Every one chooses the best behavior at themoment.)

1.每一個人做任何事都是為滿足自己的一些深層需要。

2.每一個人的行為,對他的潛意識來說,都是當時環境里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做法。

3.因此,每個行為的背後,都必定有正面的動機。

4.了解和接受其正面動機,才容易引導一個人改變他的行為。

5.動機不會錯,只是行為不能達到效果。(滿足背後正面動機的效果)

6.接受一個人的動機,他便會覺得我們接受他這個人。

7.動機往往是在潛意識的層面,不能意識地說出來。

8.找出行為背後的動機,最易的方法是問企圖經由該行為得到的價值是什麼。

9.任何行為在某些環境中都會有其效用。

10.因此,沒有不對的行為,只有在當時環境中沒有效果的行為。
九、每個人都已經具備使自己成功快樂的資源(Every one already possesses all the resourcesneeded.)

1.每一個人都有過成功快樂的經驗,也即是說有使自己成功快樂的能力。

2.人類只用了大腦能力的極少部分,提升大腦的運用,很多新的突破便會出現。

3.運用大腦的能力,現在已有大量的技巧發展出來,人類比以前更易把能力提升。

4.每一個人都可以憑改變思想去改變自己的情緒和行為,進而改變自己的人生。

5.每天里遇到的事情,都有能給我們成功快樂的因素,取捨全由個人決定。

6.所有事情或經驗裡面,正面和負面的意義同時存在,把事情或經驗轉為絆腳石抑或踏腳石,由自己決定。

7.成功快樂的人所擁有的思想和行為能力,都是經過一個過程而培養出來的。在開始的時候,他們與其他人所具備的條件一樣。

8.有能力替自己製造出困擾的人,也有能力替自己消除困擾。

9.情緒、壓力、困擾都不是源自外界的人事物,而是由自己內里的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系統產生出來的。

10.自己不信有能力或有可能,是使自己得不到渴求的成功快樂的最有效的保證。

十、在任何一個系統里,最靈活的部分便是最能影響大局的部分(In any system,the most flexible person has the control.)

1.靈活便是有一個以上的選擇;選擇便是能力。因此最靈活的人便是最有能力的人。

2、靈活來自減少行使自己的一套信念、價值觀和規章條文,而多憑觀察而運用環境所提供的其他條件。

3.靈活是使事情更快更有效果的重要因素。因此,亦是人生成功快樂的重要因素。

4.靈活亦是自信的表現。自信越不足,堅持某個模式的態度會越強硬。

5.容許不同的意見和可能性,便是靈活。

6.在一個群體中,固執使人緊張,靈活使人放鬆。

7.靈活不代表放棄自己的立場,而是容許找出雙贏的可能性(更進一步而三贏)。

8.在溝通中,明白不代表接受;接受不代表投降(放棄立場)。

9.「流水」是學習靈活的最好老師。

10.靈活是用自己的步伐去作出轉變;而固執則是在被迫的情況下作出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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