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不是《紅樓夢》的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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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不是《紅樓夢》的原作者(中字體大小:中曹雪芹不是《紅樓夢》的原作者(中)(2006-04-10 14:01:00)分類:紅樓夢研究三、曹雪芹與原作者年齡不合要想比較曹雪芹與原作者的年齡,首先應該推測出曹雪芹和原作者各自的大致生年。然後,再看一看兩者是否相合。先說曹雪芹的生年。曹雪芹的卒年有記載,他去世後,他的長輩畸笏曾在書稿上寫道(見甲戌本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年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嘗(常)哭芹,淚亦待盡。每意覓青埂峰再問石兄,余(奈)不遇獺(癩)頭和尚何?悵悵!」可知,曹雪芹是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與世長辭的。很遺憾,迄今為止尚未發現有關曹雪芹生年的材料。不過,有兩條關於享年的記載可以用來推測大致的生年。一是曹雪芹生前好友敦誠所寫的《挽曹雪芹》詩,第一句即為「四十年華付杳冥」(見《四松堂集》抄本)。一是曹雪芹另一生前好友張宜泉所寫的《傷芹溪居士》詩,詩前小序中說:「……年未五旬而卒」(見《春柳堂詩稿》)。如果僅就前一條記載來分析,曹雪芹去世時可能是整四十歲,不過,那畢竟是講究詞藻、格律的詩句,所以也不排除近四十歲或四十多歲的可能性。而結合後一條記載,則毫無疑問地說明曹雪芹去世時不是近四十歲,也不是整四十歲,而只能是四十多歲。從「年未五旬」的詞義上看,應該是靠近五十歲,但好友沒有用「年近五旬」,則四十九歲的可能性極小。因此,曹雪芹去世時的年齡在四十六歲、四十七歲、四十八歲之間的可能性較大。以四十七歲(上下各浮動一年)去世於壬午年,上推曹雪芹的生年約為康熙五十五年丙申,即1716年。(注意,壬午年相對於1762年,但壬午除夕已跨入1763年,故而上述說法按公曆計算,去世時虛歲為四十八歲。)在丙申年的前一年乙未年(1715年),曹家還出生過一個男孩。曹頫在乙未年三月初七日給康熙皇帝寫的奏摺中說道:「奴才之嫂馬氏(曹顒之妻——筆者注)因現懷妊孕,已及七月,……將來倘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再根據雍正十三年開始修撰、乾隆九年刊行的《八旗滿州氏族通譜》中記載:「曹天祐,現任州同」,及《遼東曹氏宗譜》記載:曹天祐,「顒子,官州同」。可知,乙未年五月左右曹顒的遺腹子出生了,長大成人後,在乾隆初期任州同知(簡稱州同)。有的研究者認為,曹天祐就是曹雪芹。從我上述的分析來看,也在浮動年限之內,不能說沒有可能性。不過,二十幾歲的曹天祐在乾隆初期任州同,按散州州同算,為從六品,與其父曹顒、其叔曹頫初任江寧織造時的正六品主事的品級也相差不大。即便不是真的到外地某州任實職,只是一個留在京城的掛名虛職,其名譽、待遇也應有相應的保障。然而,「天祐」的名字和任官職的經歷在曹雪芹諸多好友的詩文中沒有任何反映,因此,將曹天祐看作曹雪芹同曾祖父的堂兄長似乎更穩妥一些。再說原作者的生年。我們知道,《紅樓夢》書稿的本名或者說最初的書名是《石頭記》,這表明現在《紅樓夢》書中楔子的基本內容從初稿到最後一稿並沒有什麼變化。說的是,女媧氏鍊石補天之時,有一石頭在青埂峰下,經煅煉之後,靈性已通,因見眾石俱得補天,獨自己無材不堪入選,遂自怨自嘆。後來,一僧一道路過此地,坐於石邊高談快論。這時,此石口吐人言,苦苦央求兩位仙師攜帶他到紅塵人間去走一遭。一僧一道勸說道:紅塵中的確也有些樂事,但並不能永遠依恃,況且往往是樂極悲生,最後是美夢一場、萬境歸空,倒不如不去的好。不料此石凡心已熾,聽不進這些話。一僧一道也知不可強制,遂同意了此事,只不過提前聲明道,待劫終之日,需復還石頭的本質,以了此案。此石自然是滿口答應,並感謝不盡。這樣,此石被一僧一道攜入紅塵,歷盡離合悲歡炎涼世態,劫終後,又回到青埂峰下。不知又過了幾世幾劫,才有了那個空空道人來到這裡,將此石自記在身上的他在人間的那段故事抄寫下來,流傳於世。這也是《石頭記》書名的由來。我以為,構思這樣一個有深厚人生體驗的浪漫主義開篇的人,絕不是一個涉世不久的青年人,而是一個真歷「歷盡離合悲歡炎涼世態」的中年人或老年人。楔子中還有「我半世親睹親聞」的文字,而「半世」的說法一般為五十歲左右的人所慣用。因此,《紅樓夢》的原作者在寫作初稿之時年齡應在五十歲上下。那麼,初稿又寫作於什麼時候呢?甲戌本第一回的楔子中獨有這樣一句話:「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可知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年)為脂硯齋第二次抄閱評點書稿的時間。從己卯本、庚辰本的定本時間上看,可知乾隆二十四年己卯(1759年)至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年)為脂硯齋第四次抄閱評點書稿的時間。這樣看來,脂硯齋在那時大約每兩三年就抄閱評點一次。由甲戌年反推,脂硯齋的第一次抄閱評點大約在甲戌年的前二三年,即乾隆十六年、十七年。初評並不是初稿。我們知道,脂硯齋的初評是在曹雪芹「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的新稿上進行的。由乾隆十六年、十七年反推,曹雪芹大約是在乾隆六年或七年開始著手披閱增刪舊稿的。脂硯齋在第一回楔子的文字上有一眉批(見甲戌本):「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從這裡可以看出,舊稿的完成與曹雪芹的修改並不是緊緊相連的,也應有一個間隔的時期。否則無法解釋曹棠村在兄長曹雪芹擁有的一部舊稿前寫序文之事。如果真是舊稿剛完成,曹雪芹就馬上要在悼紅軒中修改,曹棠村又何必急急忙忙地去為舊稿寫序文,而不等一等修改稿呢?當然,在當時曹棠村是不會想到他兄長對這部書稿竟嘔心瀝血修改了十年,他也不會想到他自己竟是個短命之人。假定舊稿的完成與曹雪芹的修改之間有兩年或一年的間隔。由乾隆六年、七年反推,則舊稿的完成時間大約在乾隆五年。舊稿也應該是一部有相當份量的長篇小說,只不過,自傳成分更濃厚,人物事件更記實,在創作方法上更多地繼承了《金瓶梅》的許多手法和方式。平心而論,從這種情況來看,曹雪芹十年艱辛地脫胎換骨地修改所產生的成效,是絕對不能夠低估的。有人認為,舊稿僅僅是一個小冊子。這種觀點恐怕有點兒武斷了,如果真是如此,曹雪芹只有「增」的必要,何來「刪」的可能?!舊稿既然是一部長篇小說,創作它也至少需要兩三年。由乾隆五年反推,則舊稿(即初稿)的構思和動筆當在乾隆二年前後。如前所述,我的觀點是,在乾隆二年(1737年)前後開始創作《石頭記》初稿的那位文人應是一個飽經風霜的五旬上下的曹家之人。據此,當我由乾隆二年上推五十年,巧得很,正好推到了曹寅長子曹顒、曹寅長女、曹寅次女的生年周圍。這個情況看起來似乎純屬偶然,實際上存在著必然性。根據具有自傳成分小說的常理,賈寶玉的原型是原作者,則賈寶玉的哥哥賈珠的原型、姐姐元春的原型也就是原作者的哥哥、姐姐,賈寶玉的妹妹探春的原型也就是原作者的妹妹。前面已知,元春的原型是曹寅長女、探春的原型是曹寅次女,則賈珠的原型當為曹寅長子曹顒。了解了曹顒、曹寅長女、曹寅次女的生年,對確定原作者的生年將有幫助。曹顒的生年有史料可證。康熙二十九年,為曹家等人捐納監生事咨戶部文中記載:「曹顒,情願捐納監生,二歲」。因此,曹顒生年為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遺憾的是,曹寅兩女的生年沒有明確記載。不過,曹寅長女的丈夫平郡王納爾蘇的生年是清楚的,為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清朝有早婚的習俗,富貴人家尤其如此。當時法定婚齡為男十六歲、女十四歲。朝廷每隔三年還要選秀女,秀女的年齡自十四歲至十六歲為「合例」,超過十七歲為「逾歲」。選秀女的目的是「備內廷主位,或為皇子、皇孫拴婚,或為親、郡王及親、郡王之子指婚」。(見《養吉齋叢錄》第25卷)而曹寅長女與平郡王納爾蘇於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的成婚正是康熙皇帝指婚的結果。當時,納爾蘇為十七歲,從上述情況看,曹寅長女此時的年齡應在十四歲、十五歲、十六歲之間,暫定曹寅長女此年為十五歲(上下各浮動一年),上推她的生年約為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曹寅次女於三年後即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嫁給一位任侍衛的某王子,也是康熙皇帝指婚的結果。同上道理,暫定曹寅次女此年為十五歲(上下各浮動一年),上推她的生年約為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毫無疑問,原作者的生年應在曹寅長女的生年(1692年)與曹寅次女的生年(1695年)之間,即為1693年或1694年。在脂硯齋甲戌再評原本的後代甲戌本中和脂硯齋己卯庚辰四評原本的後代己卯本、庚辰本中都寫為,元春出生後的「次年」又出生了賈寶玉,所以原作者比曹寅長女小一歲的可能性很大,比曹寅長女小兩歲的可能性很小,如此看來,原作者的生年可定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因曹寅長女的生年有上下各浮動一年的可能,故而原作者的生年也需相應的有上下各浮動一年的可能。前面說過,創作初稿的曹家之人在乾隆二年為五十歲上下,而這裡推論的賈寶玉的原型即原作者此年為四十五歲,相當吻合,而曹雪芹此年僅為二十二歲,顯然相距甚遠。與原作者輩份、年齡不合相聯繫的還有閱歷不合。四、曹雪芹與原作者閱歷不合脂硯齋在他的己卯庚辰四評原本的第一回里寫有回前總評:「此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自又云: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何我堂堂鬚眉誠不若此裙釵哉?實愧則有餘,悔又無益之大無可如何之日也。當此則自欲將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袴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以至(致)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之不肖,自護己短,一併使其泯滅也。雖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繩床,其晨夕風露,階柳庭花,亦未有防(妨)我之襟懷筆墨。雖我未學,下筆無文,又何妨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亦可使閨閣昭傳,復可以悅世人之目,破人愁悶,不亦宜乎?……」脂硯齋這段回前總評中所寫到的「作者自雲」、「自又雲」是真實地表現了《紅樓夢》原作者的思想和感情的。從這段自雲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原作者創作書稿的想法,同時也可以窺見到他的人生閱歷。閱歷之一,原作者在他的人生經歷中,他自覺自己是有罪的、有愧的,而且他特別提到他是有負於「父兄」的教育之恩德。限於篇幅,我這裡就不去推測原作者有罪有愧的內情了,只是來說一說這個「父兄」的所指。了解了原作者是曹寅的子侄輩之人,又比曹顒、曹寅長女小若干歲,那麼「父兄」則應指曹寅、曹顒。曹寅、曹顒不僅相繼成為朝廷的江寧織造,而且也相繼成為曹家的一族之長。封建大家族中的族長是以封建倫理、宗族規範來管理全族事務和族人的權威領導人,的確承擔著對子弟的教育義務。如果這裡的「作者」是指曹寅孫輩、曹顒子侄輩的曹雪芹,那麼,「父兄」又指誰呢?特別是「兄」,要在曹雪芹家裡尋找一個地位很高、又對他有教育恩德的兄長,其難度就如同在他的姐妹中尋找皇帝之妃、王妃一樣,徒勞無益。雍正六年正月,在江寧的曹家被抄了家,當時曹雪芹年僅十三歲。此後,他跟隨家人來到京城,以曹家一員的身份,在生前的三十餘年中大都生活於饑寒到溫飽之間,我們實在想不來曹雪芹何罪之有?何愧之有?怎麼就「背父兄教育之恩」呢?在曹雪芹諸多好友的詩文中,也沒有發現過反映此類事件和心態的內容。閱歷之二,原作者在青少年時曾與不少「行止見識」高於他的女子有過密切的交往,他創作這一書稿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使這些閨閣中的女子昭傳天下,而不使其泯滅。應該說,《紅樓夢》數百年的流傳不僅達到了原作者最初創作書稿時的願望,而且其影響的廣泛、深入早就遠遠的超出了原作者的想像。不用多說,只有比曹雪芹高一輩且年長二十多歲的曾生活於曹家鼎盛時期的原作者才可能像賈寶玉一樣出入於眾多富貴女子的交往圈,而曹雪芹生不逢時,恐怕沒有這樣的「艷福」了。下面我還要談到這一點。閱歷之三,原作者曾受過「天恩祖德」,真正經歷了從「錦衣紈袴之時,飫甘饜肥之日」到「茅椽蓬牖,瓦灶繩床」這樣的家族盛衰、人間滄桑的巨變。曹雪芹肯定有過與原作者「茅椽蓬牖,瓦灶繩床」一樣貧困的生活閱歷,但他卻不會像原作者那樣說出「自欲將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袴之時,飫甘饜肥之日……」的話來,因為他根本就沒有趕上曹家興盛的那個時期。康熙皇帝六次南巡,其中四次駐蹕曹家,可謂盛況空前。而當時曹雪芹尚未出生。一直竭力扶持和保全曹家的康熙皇帝去世時,曹雪芹才是七歲的幼童。進入雍正朝之後,曹家衰敗的速度就加快了。雍正元年初,已於上年底卸去蘇州織造職的曹頫舅父李煦之家被雍正皇帝下令抄沒了,從而打破了康熙朝形成的江寧織造、蘇州織造、杭州織造三位一體的局面。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像《紅樓夢》里說的那樣:「這四家皆連絡有親,一損皆損,一榮皆榮,扶持遮飾,俱有照應的。」所以,李煦一倒,曹家就惶惶不可終日了。果然,在查抄李煦家產之時,也要求曹家補交虧空。因款項數量較大,曹頫懇請雍正皇帝允許他分三年補完。得允後,曹頫於雍正二年正月寫了謝恩折,其中有如下的文字:「奴才實系再生之人,惟有感泣待罪,只知清補錢糧為重,其餘家口妻孥,雖至饑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顧。凡有可以省得一分,即補一分虧欠,務期於三年之內,清補全完,以無負萬歲開恩矜全之至意。」雍正四年,曹頫的姐夫平郡王納爾蘇被革爵圈禁。同年五月,曹頫的姑夫傅鼐被革去盛京戶部侍郎職,遣發黑龍江。雍正五年二月,李煦因送阿其那侍婢事發,被流放打牲烏拉,兩年後死於流所。在曹頫的一個請安折上,雍正皇帝寫下了極其嚴厲的批語:「你是奉旨交與怡親王傳奏你的事的,諸事聽王子教導而行……。因你們向來混帳風俗貫(慣)了,恐人指稱朕意撞你。若不懂不解,錯會朕意,故特諭你。若有人恐嚇詐你,不妨你就求問怡親王,況王子甚疼憐你,所以朕將你交與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亂一點,壞朕聲名,朕就要重重處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雍正五年秋,曹頫等人運送緞匹進京,被山東巡撫塞楞額參奏,稱曹頫等人騷擾驛站。十二月初四日,雍正皇帝降旨,命內務府吏部將尚在京城的曹頫等人拘捕。十二月十五日,此案正在審訊期間,雍正皇帝就下令同時革去了曹頫江寧織造職、孫文成杭州織造職。十二月二十四日,雍正皇帝又下達了抄家命令:「江寧織造曹頫,行為不端,織造款項虧空甚多。聯屢次施恩寬限,令其賠補。……然伊不但不感恩圖報,反而將家中財物,暗移他處,企圖隱蔽,有違朕恩,甚屬可惡!著行文江南總督范時繹,將曹頫家中財物固封看守,並將重要家人立即嚴拿。……」雍正六年正月,在江寧顯赫了六十餘年的曹家被抄沒。二月,新任江寧織造隋赫德到任,隨後他就向雍正皇帝寫了報告查抄曹頫家產詳情的奏摺,其中有:「……及奴才到後,細查其房屋並家人住房十三處,共計四百八十三間;地八處,共十九頃零六十七畝;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余則桌椅、床杌、舊衣零星等件及當票百餘張外,並無別項,與總督所查冊內彷彿。又家人供出外有所欠曹頫銀連本利共計三萬二千餘兩,奴才即將欠戶詢問明白,皆承應償還。……」六月,騷擾驛站案審結,曹頫需賠銀四百四十三兩二錢。並對曹頫枷號催追。後來,曹家僅賠過銀一百四十一兩。此前不久,曹雪芹隨曹寅之妻李夫人等北上京城。雍正七年的刑部移會文中記載:「……後因隋赫德見曹寅之妻孀婦無力,不能度日,將賞伊之家產人口內,於京城崇文門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間半、家僕三對,給與曹寅之妻孀婦度命。……」上面引述了雍正元年到七年的一些史料,是想讓大家對曹家在雍正初期的政治生存環境和經濟生活條件有如實的了解。實際上,曹家從曹寅去世後就開始走下坡路了,只不過康熙後期走得緩慢一些罷了。而到了雍正初期,首先,曹家的政治生存環境越來越險惡。曹頫原來交往最多、權勢最大的兩家親戚李煦、納爾蘇均已自顧不暇。我猜想,要不是雍正皇帝的弟弟怡親王允祥「甚疼憐」曹頫,多方維護,曹頫也許早就被革職了。即使如此,曹家最終也沒有逃過全家被抄、曹頫及主要家人入獄的悲慘命運。其次,曹家的經濟生活條件更是每況愈下,曹頫在給雍正皇帝的奏摺中,甚至說出了以清補錢糧為重、雖妻孥饑寒交迫也在所不顧的話來。當然,認為這時的曹家不得溫飽的確言過其實,但曹頫懇求將補虧分三年來完成,可見清補的壓力甚大,肯定會影響到家族的生活水平。清補從雍正元年就開始了,雍正二年初補虧時間放寬為三年,即到雍正五年初應將虧空補完,但從年底雍正皇帝下令抄家的文詞中看,曹家虧空仍有,並未補完。抄家時,除了房屋、土地等不動產和一些傢俱、舊衣外,竟沒有找到值錢的財寶和物品,無怪乎連雍正皇帝得知此種情況都「聞之惻然」(見《永憲錄續編》),誰能想到這就是康熙皇帝四次駐蹕的、曾經赫赫有名的江寧曹家?!敗落得如此迅速實在出乎於人們的想像。其實,抄家不抄家,都已經無法改變曹家沒落的命運了,抄家僅僅只是使這個過程的運行得以加速而已。而正是在曹家這個迅速敗落的過程中,曹雪芹度過了他八歲到十三歲的童年生活。試想:這時的曹家真的能與《紅樓夢》中興盛時的賈家相提並論嗎?這時的曹雪芹真的能像賈寶玉那樣經過見過賈元春省親、秦可卿出殯等等表現皇家禮儀與貴族氣派的生活情景嗎?如前所論,說這時的曹雪芹就是出入於眾多富貴女子交往圈的那個翩翩公子賈寶玉的原型,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有些研究者心裡很清楚,曹雪芹的童年與「錦衣紈袴」、「飫甘饜肥」的富裕生活無緣,但又想不通《紅樓夢》怎麼會將富裕的貴族生活寫得如此逼真、如此詳盡、如此準確。因此,他們推測曹家在乾隆初期必有一次「中興」,以便讓曹雪芹有機會體驗富裕的生活,更有甚者竟猜測曹雪芹曾隨乾隆皇帝南巡。只可惜這些臆想根本就找不出一條史料證據來。是的,雍正十三年八月,雍正皇帝病死。隨後,曹家的政治環境和經濟生活的確得到了一些改善。乾隆皇帝九月即位,為表彰曹頫的堂叔父護軍參領兼佐領曹宜之功,以「覃恩」追封曹頫的曾祖父曹振彥、叔祖父曹爾正為資政大夫。十月,奉旨寬免了曹頫雍正六年騷擾驛站案中尚欠的銀三百二兩二錢。十一月,曹頫的外甥平郡王福彭(納爾蘇與曹寅長女兩人的長子)協辦總理事務,乾隆元年三月又任正白旗滿州都統。同月,曹頫的姑夫傅鼐任兵部尚書,十二月又任刑部尚書,仍兼兵部尚書之職,乾隆二年改任正藍旗滿州都統。同年十二月,乾隆皇帝賞給福彭二等奉國將軍世職,因福彭自稱其子年幼,遂轉給其六弟福靖(亦為曹寅長女所生)承襲。乾隆初期,曹頫的侄兒曹天祐任州同知。雖然,曹家的政治環境和經濟生活有所改善,但我想,此時的曹家在生活上大概只是小康上下的水平。曹天祐僅僅任了個州同知,也許還是掛名的虛職,而曹家的一族之長四十多歲的曹頫並未出來重新作官。因為乾隆初期修撰的《八旗滿洲氏族通譜》中記載為:「曹頫,原任員外郎;……曹天祐,現任州同。」原任、現任一目了然,且「員外郎」正是曹頫在雍正五年底被革職時的官銜。曹家要想「中興」,不僅需要皇家或有權勢的親戚的扶持,自身也需要有巨大資金來源作保障,遺憾的是,後者來自何方呢?不僅曹家「中興」沒有史料可證,就是乾隆初期曹家小康上下的生活水平似乎也沒能夠維持多久。乾隆三年正月,傅鼐因誤舉參領明山被人蔘奏而革職入獄,不久病死。乾隆五年,老平郡王納爾蘇去世,此八年後,四十齣頭的平郡王福彭也離開了人世。乾隆八年,經歷過康雍乾三朝的詩人屈復在他的《曹荔軒織造》(曹寅號荔軒)一詩中寫道:「詩書家計俱冰雪,何處飄零有子孫。」此情此景正是當時曹家狀況的真實寫照。順便說一下,我前面曾推測書稿開始創作於乾隆二年左右。可想而知,乾隆初年的這種政治環境和經濟生活的改善為原作者構思和寫作書稿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外部條件。還有些研究者既知道曹雪芹沒有「錦衣紈袴」、「飫甘饜肥」的生活閱歷,也知道「中興」之說是無稽之談,然而,他們認為,曹雪芹所寫的富貴繁華的生活內容是從他的長輩那裡聽來的,現代人不是也可以寫歷史題材的小說嗎?從道理上看,的確不錯。不過,這些研究者可能沒有注意到,畸笏在批語中多次肯定原作者描寫其「親睹親聞」事件非常真實的同時,無意中否定了曹雪芹是原作者的可能性。在《紅樓夢》第十六回中有一段正文為:「趙嬤嬤道:『……還有如今現在江南的甄家,噯喲喲,好勢派!獨他家接駕四次,若不是我們親眼看見,告訴誰,誰也不信的。別講銀子成了土泥,憑是世上所有的,沒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過可惜』四個字竟顧不得了。』」在「他家接駕四次」處,畸笏批道(見庚辰本側批):「點正題正文。」歷史上曹家正是接駕了四次。在此段的最後一句處,畸笏又批道(見庚辰本側批):「真有是事,經過見過。」在第十八回中有如下正文:「……於是賈政方擇日題本。本上之日,奉硃批准奏:次年正月十五上元之日,恩准賈妃省親。賈府領了此恩旨,益發晝夜不閑,年也不曾好生過的。展眼元宵在邇,自正月初八日,就有太監出來先看方向:何處更衣,何處燕坐,何處受禮,何處開宴,何處退息。又有巡察地方總理關防太監等,帶了許多小太監出來,各處關防,擋圍巾莫,指示賈宅人員何處退,何處跪,何處進膳,何處啟事,種種儀注不一。外面又有工部官員並五城兵備道打掃街道,攆逐閑人。……各處點燈,方點完時,忽聽外邊馬跑之聲,一時,有十來個太監都喘吁吁跑來拍手兒。這些太監會意,都知道是『來了,來了』,各按方向站住。」在此處,畸笏批道(見庚辰本側批):「雅(難)得他[寫]的出,是經至(過)之人也。」「賈妃……至賈母正室,欲行家禮,賈母等俱跪止不迭。賈妃滿眼垂淚,方彼此上前廝見,一手攙賈母,一手攙王夫人,三個人滿心裡皆有許多話,只是俱說不出,只管嗚咽對泣。……」在此處,畸笏批道(見庚辰本眉批):「非經歷過,如何寫得出?!壬午春」。在第二十五回中有這樣一段正文:馬道婆「又向賈母道:『祖宗老菩薩那裡知道,那經典佛法上說的利害,大凡那王公卿相人家的子弟,……』」在此處,畸笏批道(見甲戌本側批,庚辰本也有基本相同的側批):「一段無倫無理、信口開河的渾話,卻句句都是耳聞目睹者,並非杜撰而有。作者與余實實經過。」很清楚,原作者是親眼目睹康熙皇帝南巡、駐蹕曹家與曹寅長女省親的「經過之人」;同樣,畸笏也是親眼目睹康熙皇帝南巡、駐蹕曹家與曹寅長女省親的「經過之人」。沒有經歷過的人,寫不出;沒有經歷過的人,同樣也批不出。正因為原作者與畸笏都是實實在在的「經過見過」之人,所以原作者寫得非常真實,必然得到畸笏由衷的稱讚。如果曹雪芹只是將聽來的康熙皇帝南巡、駐蹕曹家與曹寅長女省親的素材如實記錄下來,那麼,「經過見過」的他的長輩畸笏還會這樣寫批語嗎?!要真是這樣,也許畸笏的批語將是另一種讚歎式的寫法:非經歷過者,竟也能寫得出,乃開天闢地之神人。請大家再讀一讀畸笏的批語。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前面我說過,脂硯齋和畸笏在各自的批語中對賈寶玉的稱呼不同,前者用「寶玉」,後者用「玉兄」、「石兄」。對曹雪芹,脂硯齋和畸笏在各自的批語中所用稱呼也不同,前者用「雪芹」,後者用「芹溪」、「芹」。我們知道,曹雪芹本名霑,成年後,前期在京城裡自號「雪芹」,後期移居西郊又自號「芹溪居士」。脂硯齋在批語中一直使用「雪芹」,即便後期也並未因曹雪芹改號「芹溪居士」而改變使用「雪芹」之稱的原有習慣。而畸笏比較尊重曹雪芹的意願,因此在他壬午年接手脂硯齋的評本後,便長期使用了「芹溪」這樣的稱謂(「芹」為簡稱)。雖然,脂硯齋和畸笏在批語中對賈寶玉、對曹雪芹的稱呼不同,但他倆所使用的「作者」一詞,含意卻是相同的,指的都是寫作初稿即舊稿的那個人,也就是我們這裡所說的「原作者」。脂硯齋和畸笏從不把「作者」與「雪芹」、「作者」與「芹溪」相混淆。因此大家在閱讀脂評時應特別注意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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