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無善惡
林肯:一個黑暗時代的奇蹟
延續百年的愚蠢
平等自由的目的是成全人的自私
我認為秦始皇對中國沒有任何貢獻
絕大部分貪污是值得去理解的
人性無善惡
文、沈徹
人性善惡的話題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之前的中國古代。再難的話題也該是出結果的時候了。
最有名的是孟軻的「人性本善論」和荀子的「人性本惡論」。胡適說:孟子和荀子關於人性的解釋是「由於根本觀點不同之故」。
孟子的「性善論」,包含四心: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知心,是非之心。荀子說的「性惡論」是好利之心,疾惡之心,耳目之欲。
首先來看胡適的評論正不正確呢,他說「孟子把『性』包含一切善端,如惻隱之心之類,故說『性』是善的,荀子把『性』包含一切『惡』端,如好利之心,耳目之欲之類,故說『性』是惡的,這都是由於根本觀點不同之故。」我們來看根本觀點各是什麼。
假設說孟子根本觀點是人性善的一面,荀子的根本觀點是人性惡的一面(這裡先定了人性分善惡兩面),那根本觀點自然不同,可是因人性善的一面得出性本善,因人性惡的一面得出性本惡,這不是廢話了嗎?而我們由於先定了人性分善惡兩面,根本上也先定了他們根本觀點是相同的,好比一棵樹上的兩支樹杈。繼續往後面看,惻隱之心之類是胡適所說的孟子的根本觀點,好利之欲之類是荀子的根本觀點,那這兩點根本出發點不同嗎?惻隱之心是人的善心,可是與惻隱之心相反的那一面呢?必然是幸災樂禍了,幸災樂禍是什麼呢?是一種優越感,這和好利之心如出一輒。這也說明他們根本觀點是相同的。
《孟子.告子上》的辯論是這樣的。
告子說:「性就好像杞柳一樣,義就好像桮棬一樣,使人性變成仁義,就好像把杞柳製成桮棬。」告子的意思非常明顯,他說要使人有仁義,必須要後天完成,而這後天完成是什麼呢?告子沒有說,想去大概可以是教育,可以是社會影響。
孟子說:「你能順著杞柳的性子而把杞柳製成桮棬嗎?必須傷害杞柳才可以使其成為桮棬的。如果必須傷害杞柳才能使其成為桮棬,那麼,我們也必須要傷害人才能把人變成仁義的嗎?你的意思是帶領天下人危害原本仁義的人嗎?
孟子這是詭辯,因為告子的意思並沒有說傷害人,告子舉例的意思明顯是強調後天完成仁義的重要性,這裡的「傷害」是「後天完成」。孟子卻抓住了「傷害」這個詞來和告子爭。
告子被孟子繞了進去,沒有進而解釋「後天完成」的意思,卻舉了另外一個例子,他說:「人性好比急流的水,在西邊疏通水道,水就往西流,在東邊疏通水道,水就往東流。所以,人沒有善不善,就像水不一定往哪個方向流,全看怎麼疏導。告子想:這下總沒有「傷害」了吧?這總把後天完成的意思表達出來了吧?
孟子還有說法:「水確實不分東西,可是水不分上下嗎?人性是善良的,就好像水由上往下流一樣。人沒有不是善的,水沒有不往下流的。現在的水,看著很平靜的水面,如果我們擊打他,水花就會越過額頭,如果水流非常激蕩,那麼也可以翻山越嶺。這難道是水的本性嗎(假設他學了力學,就會明白,這其實就是水的本性:水受地心引力而向下,受擊打的力量而向上,水本身就是水,因受力不同而流向不同,如此而已)?可是現實確實是這個樣子,人之所以變得不善,原因是一樣的。
這樣,辯論已經很明顯了,他們用各不同的比喻來證明自己主張的人性是什麼樣的,這是做學問的態度嗎?做學問應該從根本上辯論,假如告子從後天完成的角度上清楚地表達觀點,孟子必然躲不過後天和先天的辯論。他沒有從根本上講出有說服力的理由,他得到了辯論的勝利,但事實並不見得如此。還有一個原因,《孟子》是孟子及其弟子所著,可能對告子有所不公。
當別人不幸的時候,人可以有兩種表現:一種是惻隱之心,一種是幸災樂禍,孟子說的無四心的人:「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知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這哪裡是做學問的態度,這分明是一個道德態度。孟子所說的無惻隱之心不是人,在道德上不配為人,這樣,也就是說他先定了人性不見得天生就有惻隱之心。而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呢?這些是道德上所形成的東西,從歷史觀講,道德是人出現後形成的觀念,並且不斷變化的觀念。
而人性向善是不是錯誤的呢?不錯,人性向善是對的,自從有了文化,有了道德底線(不否認道德底線不斷變化),就開始歌頌美德,歌頌高尚的行為,這全都是因為人性向善,人覺得「善」是好的,因此,人們廣泛傳播儒家學說的仁義禮智信,因此,三大宗教得以光明正大流傳久遠。人性是向善的,為什麼還有那麼多卑劣的行為呢?為什麼「潛規則」盛行於世呢?回答是如此有趣:正因為人性向善,所以那些規則稱之為「潛規則」。而真正的回答是這樣的:之所以還有前面的兩個為什麼,則是荀子所說的「人性本惡」里的東西在作祟,荀子認為,人有「利慾之心」,「耳目之欲」,因此才出現了那麼多卑劣的行為,因此荀子主張「積善」。這和盧梭在《愛彌兒》里說的「怪論」很相似,他舉例說明小孩子讀寓言沒有好處,反而,可能會學壞,原話是這樣的:「只要你有機會長期同曾經學過寓言的孩子在一起,你就可以發現,如果他們有機會把所學的寓言拿來應用時,他們的所作所為差不多同寓言作者的意圖完全是相反的,對於你想糾正或防止的缺點,他們不僅滿不在乎,而且還偏偏喜歡為非作惡,以便從別人的缺點中得到好處。在前面所講的那個寓言中,他們一方面嘲笑烏鴉,而另一方面卻非常地喜歡狐狸。誰也不喜歡喪失自己的體面,他們想擔任漂亮的角色,這是自愛的選擇,這是很自然的選擇。」「這是很自然的選擇」說的便是人性,人的本來面目是「自愛」的,不管這符不符合道德的標準,出於對自己利益的思考總是這樣的。錢鍾書寫《讀<伊索寓言>》便引了這個例子:「這幾個例可以證明《伊索寓言》是不宜做現代兒童讀物的。盧梭在《愛彌兒》(Emile)卷二里反對小孩子讀寓言,認為有壞心術,舉狐狸騙烏鴉嘴裡的肉一則為例,說小孩子看了,不會跟被騙的烏鴉同情,反會羨慕善騙的狐狸。要是真這樣,不就證明小孩子的居心本來欠好嗎?小孩子該不該讀寓言,全看我們成年人在造成什麼一個世界、什麼一個社會,給小孩子長大了來過活。盧梭認為寓言會把純樸的小孩子教得複雜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我認為寓言要不得,因為它把純樸的小孩子教得愈簡單了,愈幼稚了,以為人事里是非的分別、善惡的果報,也象在禽獸中間一樣的公平清楚,長大了就處處碰壁上當。」
錢鍾書把沒讀過《愛彌兒》的人騙了,盧梭沒有說小孩子居心本來是不是欠好,也沒有認為寓言把純樸的小孩子教得複雜了,失去了天真。
拋開錢鍾書對盧梭的評論,單來看他的觀點:這不是說明小孩子的居心本來欠好嗎?這評價反不如盧梭的「自愛」說更加深刻,因為人是自私的(這便上升到了人性的角度上),人有利好之欲,耳目之欲,人要為自己爭取這些東西,所以忽略了或者想到了並不好的一面卻還是去這樣做。這和荀子頗為相似。理論聯繫為:人有這樣那樣的慾望,為了自身的利益,便做出略過道德甚至傷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人的這種慾望被荀子稱作「人性本惡」,被盧梭稱為「自愛」的選擇,而孟子「人性本善」的學說則不確——假設孟子真的認為人從光屁股生下來就是善良的話。確定的是人性向善,而誰能確定的證明孟子有人性本善的學說呢?
因以上證明,人生下來是一張白紙的說法也是錯誤的了,人生下來沒有吃喝的慾望么?小孩子居心欠好,不是自私的表現嗎?小孩子不見得居心欠好,但是總會有種種慾望,而想不到傷害到別人的地方,比如看見打架,他覺得激動人心而考慮不到被打人的悲傷和可憐。
因此,這裡出現了另一個議題,人傷害別人的時候,自己不見得意識到,就好比小孩子打人,他不知道別人會疼,再好比,當一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做事的時候,他只想著自己的未來,根本意識不到自己的行為會對別人造成傷害。那麼,當一個人意識不到自己爭取自己利益時給別人造成了傷害,那麼,這可以說他是惡的嗎?
我們且來看荀子說人性惡的理由: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用此觀之,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舉一個例子:當一個人餓了的時候(餓是最基本的人性),怎麼辦呢?殺雞,然後煮熟,最後吃飽,假定殺雞這個行為是惡的,那麼世界上還有什麼行為不是惡的呢?我們把界限上升到人的範圍之內,《舊唐書》之《張巡傳》中有一段是這樣的:「被圍久,食盡,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痍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眾,寧惜一妾而坐視士飢?』乃殺以大鄉,坐者皆泣。」這是上升到人的高度上的,可以說是非善的了吧?然而,張巡是當年公認的民族英雄。那時候的思想觀念里意識不到那是錯誤的,道德標準里沒有那個底線,跟現在的道德標準不同(道德標準是在變的),我們以現在的角度講,這總是不對的,不人道的,總是惡的。那麼,我們提高到眾生平等的角度上,殺雞不也是不對的嗎?因此,荀子定義善惡也是在一定的道德標準之內的。
現在,我們分解下他荀子的邏輯:慾望(好利之欲,性餓之欲等)——行為(由著慾望而去做)——結果(做他人對社會造成的惡果)
從這個邏輯里,慾望和結果之間隔著一個環節,那就是「做」,也就是慾望指使下的行為,所以錯不在慾望的環節,而當事人進行「行為」的過程中不見得知道會對他人或者社會造成惡果,我們假設那個行為對他人造成了傷害,那麼我們認為那是惡的,沒有對別人造成傷害,便不存在惡,如果給別人帶來好處,我們認為這是善的。為了自己的慾望而無意識地傷害了別人,卻不能說人性本惡。而經常性地做好事,確實需要充分挖掘自身的道德情感。
那麼我們再來看看假如一個人明知道這樣的行為會對別人造成傷害卻還是這樣去做的情況,對於這一點,只需要明白他想要的是什麼便可以了,他無非是想要自己想要的東西,主觀因素上不會有故意對別人造成傷害的成分,對別人造成傷害是客觀上的原因(畢竟我們沒有把仇恨和仇富等心理引證進去),無仇無恨便去害人?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只有當一個人做什麼事對自己有利的時候,他才會去做。這同樣是慾望的問題。我們再次追溯到道德那裡去。當一個人的慾望掩蓋了當時的道德,我們認為那是惡的行為,而慾望從古至今變得只是所求不同而本質不變,道德呢?道德的變化總是不能跟上慾望的節拍(另有《道德觀》)。
而人性是慾望,是心,不是行為,這是毋庸置疑的。而行為是造成這一結果的中間環節。
因此,這一切便豁然開朗了,皇朝國家裡想做皇帝並不是惡的想法,在人權國家裡,想做皇帝又是不現實的想頭。一個人的慾望會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還是建立在自己的幸福上呢?很明顯心靈不扭曲的人不會把慾望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對於這一點,相信不會有人懷疑。所以人性無非食色,無非追求自身的幸福。
荀子所說「忠信亡」、「辭讓亡」、「禮義亡」,也是非人權社會裡的現象,道德觀並不相同所致。最早的自由主義者陳勝說過:「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後來陳勝的行為如何,在這裡不討論)。這也是與荀子相悖的。
因此,告子說的比較樸素的道理確或許是正確的:「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這種樸素的道理不足以說服孟子。
不存在人性善或者人性惡的問題,人並沒有主觀傷害他人的心理,只有主觀為了自己的心理。原始社會至今,人性是一樣的,之所以我們有了善惡的判斷,是道德標準出現並且不斷變化所導致的結果,而這種判斷圍繞人本性上討論是錯誤的。
人性是無窮盡的慾望,因為道德觀的出現,人性的表象有些許變化,但本質上還是不變的。滿足食色之欲,追求自身幸福,這是永恆不變的真理,為什麼要定義成善或者惡呢?如果這是惡的,人類都要自殺么?
最後要強調的是「人性向善」。
註:這篇文章寫於2008年,此刻,關於人性有無善惡之問題,我有略不同的看法。人性中最多的仍然是「自愛」,但人性中確實有道德情感與傷害他人的卑劣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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