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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恨瘋了兵部尚書一氣弄死七個

明朝末年,內憂外患,搞得崇禎很鬧心。軍事天天緊急,結果崇禎就把兵部尚書恨瘋了,在位十七年,一氣弄死了七個。這七個兵部尚書里,有的是處斬前嚇死的,有的是怕崇禎砍頭而吞葯死的,有的是發配邊疆死的,這裡邊有一個最給力的,崇禎卻把他冤殺,凌遲了,結果明朝就完了。第一位:崔呈秀——上吊後碎屍。此人是魏忠賢乾兒子,官至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並被封為少傅,為閹黨「五虎」之首。崇禎帝即位後,閹黨被定為逆黨,朝廷下詔捉拿處治,崔呈秀一害怕上吊自殺,死了崇禎也沒放過,命將其碎屍。第二位:閻鳴泰——發配邊疆死。此人是進士出身,官至明朝兵部尚書。《明史》:「崇禎初,為言官劾罷,遣戍死。」也就是被人舉報後,崇禎將其一捋到底,發配邊疆死球了。第三位:王洽——斬首前嚇死。此人官至兵部尚書,因為跟後金交戰老吃敗仗,崇禎便把他關起來準備斬首,這人一害怕,在監獄裡自己嚇死了。第四位:梁廷棟——畏罪吞葯死。此人官至兵部尚書,老是被言官彈劾,當了一年多就被撤職。崇禎八年又被起用為兵部右侍郎「代楊嗣昌總督宣、大、山西軍務」。崇禎九年,清兵繞道長城喜峰口侵入關內,經過梁廷棟轄地直逼京師。崇禎命他戴罪入援,清軍騎多將勇,梁廷棟與羅維寧三邊總督不敢硬擋「三人相掎角,皆退怯不敢戰。」 因為怕崇禎宰他,天天吞服大黃,最後毒死了。第五位:張鳳翼——畏罪吞葯死。這位跟梁廷棟一樣,也是害怕崇禎宰他,天天吞大黃葯毒死了。第六位:陳新甲——被冤斬首。此人官至兵部尚書,崇禎暗中想跟後金議和,搞了個草案讓他和後金去商量,結果他把草案放到桌子上,書童以為草案是要下發的文件,於是就給發下去了,造成議和消息外露。視議和為恥的崇禎認為丟了臉面,但他卻死不認賬,硬說陳新甲私自與後金議和,於是將陳斬首,陳死得冤也。第七位:袁崇煥——凌遲處死。在七大兵部尚中,袁崇煥是最為有名,戰功最顯赫,死得最慘的,本來是抗後金功臣,卻被定個通敵罪被崇禎凌遲,還判割3600刀,北京百姓不知內情,爭相買奸賊肉食之。一一一一一明朝崇禎皇帝在位17年,有人統計過,崇禎換了50位內閣大學士(相當於宰相),14位兵部尚書。殺死或逼得自殺的督師或總督多達11人,殺死巡撫11人、逼死1人。這還是直接死在他手上的,被他抓進監獄關押、毆打、間接逼死、逼迫戰死、自殺、判刑的相當於省部一級的官員還多達幾十人。崇禎十四年,也就是亡國前三年,被關押在監獄裡的具有大臣資格的官員就多達145人,在如此嚴苛刻薄的皇帝手下工作,也真是難。一一一一一一一下面是袁崇煥指揮的寧遠大捷、寧錦大捷的資料:寧遠大捷【明熹宗實錄】虜遭屢挫,打死頭目,此七八年來所絕無,為封疆吐氣,是役,克十餘萬之強虜,振八九年之積頹,天威九塞,恢復大計兵部尚書王永光疏言:自薊遼虜興,八九年來,遼廣淪覆,退保河西,他族漸有輕中國之心矣。【幸寧遠一捷,狂奴潰奔,西賊破膽。】。今袁崇煥稱必守矣,出奇挫銳,建前所未有之捷,遼左發難,各城望風奔潰,八年來賊始一挫,乃知中國有人矣。談遷【國榷】:藤縣(即袁崇煥)之於東陲,初經略高第議棄寧前錦右。果如其說,則遼西將非國之有也。初,虜勢張甚,自崇煥堅拒,國氣始振。關外九城得屹然。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柳河敗績,士卒西奔,崇煥狂呼邀截,使各還守信地,關外城堡幸爾得存。至於寧遠解圍,誓眾效死,危城得全。崇煥雖死於法,不可頓沒其功也。【清太祖實錄】自二十五歲起兵以來,征討諸處,戰無不捷,攻無不克,惟寧遠城不下,遂大懷岔恨而歸二日攻城共折游擊二員,備御二員。(滿清努爾在位時期承認的最高損兵數)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寧錦大捷明總兵趙率教疏報:此役後金兵傷亡「不下二三千」。明鎮守太監紀用奏報:初四日,奴賊數萬,蜂擁以戰。我兵用火炮、火罐與矢石,打死奴賊數千,中傷數千,敗回賊營,大放悲聲。.....................《舊滿洲檔》更少諱飾:此次攻打時,兵士死亡甚多,大軍遂還。【滿文老檔寧遠及錦州城下血戰】:二十八日晨,進略寧遠,欲困其城。至寧遠北岡。。。。【是役也。薩哈連貝勒、瓦克達阿哥俱被創。】由彼軍還,至雙樹堡宿營。是日,錦州兵出城,我軍迎擊【是役也。遊擊覺羅拜三、備御巴希,爭先攻入敵陣,俱陣亡。六月初一日,以擊攻滿總兵官之兵及密雲兵,到八牛祭纛。【以戰中所俘獲人口馬匹,悉賞陣亡將士,汗親臨陣亡遊擊拜三、備御巴希喪,酹酒哭之。】初三日,布列八旗梯盾及一切攻具,並觀察戰地形勢。初四日,攻錦州城南隅。辰刻攻城。【因城壕深濶,時值酷暑,】戰則難以驟拔。乃於已刻退兵。【是役也,士卒陣亡甚眾。】於初五日,大軍自錦州還。本文轉自網上,不代表本人觀點,如有疑問立即刪除。本文來自:ttps://tieba.baidu.com/p/5011677852?red_tag=2876354542附錄:關於崇禎濫殺大臣的問題  金庸說崇禎「殺死或逼得自殺的督師或總督,除袁崇煥外還有十人,殺死巡撫十一人、逼死一人。十四個兵部尚書中,王洽下獄死,張鳳翼、梁廷棟服毒死,楊嗣昌自縊死,陳新甲斬首,傅宗龍、張國維革職下獄,王在晉、熊明遇革職查辦。」    這些話初聽起來聳人聽聞,觸目驚心,但細加考察,多有不盡不實的地方。  明代的大背景  首先他關於明代連一個基本的知識都不具備,要殺誰不是皇帝一個人左右的。明代關於官員功過都有很明確的賞罰規定,有功的受到的獎賞,有過失的,就要追究責任。這並不是憑哪個人高興來決定,更不是從崇禎時期才開始的。只不過崇禎時期國家戰亂更加頻繁,因此顯得對官員追究責任加以責罰的事情發生頻率更高,但這種情況本身並不以崇禎個人意願為左右。  崇禎時期的刑部侍郎徐石麒有一段話是頗能說明問題的「俺答闌入,而丁汝夔伏誅;沈惟敬盟敗,而石星論死,國法炳如。後此綱紀凌夷,淪開陷沈覆遼蹙廣,僅誅一二督撫以應故事,中樞率置不問。」  他舉的兩個例子,丁汝夔是嘉靖時期的,石星是萬曆時期的,也就是在徐石麒看來,崇禎時期對官員瀆職的處置,比起嘉靖時期和萬曆時期是輕了不少,而非重了不少。他的話不能說是全面,但至少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說明問題。崇禎時期之所以給人大臣動輒受罰,甚至多有被處死的的印象,真正原因並不在於崇禎比起他的先輩皇帝更嚴苛,而是時局動蕩,變亂迭生,官員失職發生的概率和次數遠遠多於以前的時期。而按照明朝的法律,官員失職,被彈劾,除非皇帝刻意包庇保護,否則是難以逃脫懲罰的。  《明史》中有一則記載「金光辰,字居垣,全椒人。崇禎元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巡視西城。內使周二殺人,牒司禮監捕之,其人方直御前,叩頭乞哀。帝曰:"此國家法,朕不得私。』卒抵罪。」    崇禎說的這八個字「此國家法,朕不得私」,是很能說明問題的。在決定自己身邊服侍當值的一個太監的生死問題上,崇禎尚且做不了主,涉及國法,他也不能外加干涉。更何況對於那些朝廷的大臣巨僚呢?並不是他要抓誰就抓誰,他要殺誰就殺誰,根本不是這樣。事實上這些最終都是要在文官的許可下,經過審理,對照法律,皇帝和文官們兩方面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才能最終作出決定。而並非是單方面的因素另外一點,當時的背景。崇禎登位之初,面對的首要任務就是整頓邊防。而要做到這一點,嚴明法紀,有功必賞,有過必懲,是應有之義。這一點並非僅是崇禎個人想法,而是許多人共同的呼聲。比如崇禎二年的兵科給事中許譽卿給皇帝的上疏認為有必要扭轉向來用人過濫,法律廢弛,賞罰不明的局面。所以今後應該重申法律,明示邊臣「今後如敵軍入境不能堵截,攻城不能入保,殺傷人口隱匿不報,在外的巡按御史可以據實揭發,在內的科臣可以參駁彈劾,按律逮治。」[72]對此,樊樹志評論說以法治軍是絕對不錯的,因此「如果繼續發生敵軍入境不能堵截等失職事件,一定要按律逮問。思宗毫不猶豫地批示同意」。《明史.本紀第二十三(四) 庄烈帝》中涉及到重要大臣生死或懲處的事件都一一羅列一下(或許遺漏),當然《明史》的本紀不可能面面俱到,更詳盡的應該到崇禎長編中去尋找,但至少也能說明一下大體的情況    崇禎初年 巡撫都御史畢自肅自殺;冬十月戊戌,劉鴻訓罷,尋遣戍    崇禎二年 九月丁未,楊鎬棄市;甲申,大清兵入遵化,巡撫都御史王元雅、推官何天球等死之;下兵部尚書王洽於獄。    崇禎三年 庚寅,逮總督薊遼都御史劉策下獄,論死;秋八月癸亥,殺袁崇煥。    崇禎五年 己未,巡撫都御史 孫元化棄市;逮劉宇烈下獄,論戍。    崇禎七年 十一月庚辰,逮陳奇瑜下獄,論戍。    崇禎八年 甲午,以皇陵失守,逮總督漕運尚書楊一鵬下獄,尋棄市。    崇禎十二年 秋七月壬申,熊文燦削籍,尋逮下獄;八月癸巳,詔誅封疆失事巡撫都御史顏繼祖;總兵官倪寵、祖寬,內臣鄧希詔、孫茂霖 等三十三人,俱棄市;丙午,下兵部尚書傅宗龍於獄。    崇禎十三年 冬十月癸丑,熊文燦棄市。    崇禎十四年 丁酉,逮鄭崇儉下獄,尋棄市;五月 庚辰,范復粹致仕。釋傅宗龍於獄,命為兵部侍郎    崇禎十五年 以會推閣臣下吏部尚書李日宣六人於獄;丁卯,兵部尚書陳新甲下獄,尋棄市。    崇禎十六年 逮范志完下獄。  這些列出的人當中,絕大部分都是因為戰事失利,玩忽職守而被懲處。其中大部分人即便按照現在的觀點來看,上軍事法庭受到審判,大概也絕不冤枉。儘管事實上對失職人員按律逮治也不能阻止敵軍一二再再二三地入境搶劫屠殺,但並不能因此否定這種做法。正如現在社會用法律懲處犯罪,並不能因此徹底杜絕犯罪現象的發生。但如果由此得出結論說不應該用法律懲處犯罪,那顯然就荒唐了。  更何況這些人中的大部分之所以受到懲處,並不是崇禎一個人的意志能決定的!怎麼能算都是崇禎濫殺濫罰?從受懲人員的數字來看,也絕對沒有金庸其他一些人渲染的那麼誇張!    在了解以上大背景的情況下,再來具體分析金庸這段話中提到的人物事件。僅僅初看就可以看出三四處明顯的錯謬,仔細和史料對照的話,更是千瘡百孔。具體的分析  首先,他把自殺的居然都算在崇禎頭上,說是被崇禎逼死的。這未免就是心理過於乖戾對歷史人物有嚴重偏見下產生的怪異思維。    須知明代官員如果自知犯有重大過失重大瀆職罪,往往會自殺,這和皇帝逼不逼實在半點關係扯不上。比如崇禎元年,在袁崇煥被崇禎任命前往遼東,但還未上任前,遼東巡撫畢自肅管轄下,寧遠發生兵變,結果畢自肅「自知治軍無方,上疏引罪後」,就在中左所上吊自殺了。難道說,這也是崇禎逼他自殺的?要知道這個時候崇禎才剛剛上任,唯一做的大概只是懲治魏忠賢,即便是對魏的閹黨也還都網開一面,寬容有加,談不上真正的清除。他如何來逼畢自肅自殺?說出這種話的人根本對古代士大夫官員心理缺乏基本的了解,這些人如果自覺有愧於國家的話,根本用不著誰來逼,往往會以一死來贖罪。崇禎上任以後,國家戰亂頻繁,兵變民變,以及軍隊失利,國土淪喪,城池失守,這些過程中都會官員因自覺瀆職而自殺,難道說都是崇禎逼的?此外還有戰死的,病死的,難道也都是崇禎導致的?「把所有的罪狀往崇禎頭上一推省力固然是省力,但也不過是在歪曲歷史而已      再拿金庸特彆強調的十四個兵部尚書(以我所見似乎只有十三個,不知道還有一個是誰?)的問題來說,按照金庸以及其他許多人的說法,似乎這十四個兵部尚書大多都慘遭崇禎迫害,甚至許多都被處死的,以此來表明崇禎刻薄寡恩,猜忌多疑。但如果考察事實,就知道大謬不然。  ①張鳳翼、梁廷棟服毒死的問題  他說「張鳳翼、梁廷棟服毒死」,似乎給人腦海中一個副圖景,兩個兵部尚書先後相繼,滿懷著對崇禎恐怖統治的憤怒控訴,一臉悲壯的從桌上拿起一杯毒酒,毅然服下,然後痛苦的倒地掙扎,痙攣扭曲,七竅流血而死,兩隻大大的眼睛還睜著,死不瞑目,似乎在向蒼天控訴崇禎這個暴君屠夫的黑暗殘暴的恐怖統治,這就是金庸試圖通過他的文字想給讀者傳遞的印象!但事實真相如何呢?    梁廷棟是崇禎三年到四年間的兵部尚書,根據《明史》記載,其人才幹還算可以「居中樞歲余,所陳兵事多中機宜」,但品行操守上有些問題「頗挾數行私,不為朝論所重。」 多次被人揭發縱容手下人「納賄營私」,受到許多彈劾。所以他當了一年多,就被撤換 ,「得閑住去」 。到了崇禎八年又被起用為兵部右侍郎兼右都御史,此外「代楊嗣昌總督宣、大、山西軍務」。    張鳳翼則是崇禎五年當上兵部尚書,在位將近五年,可算的上時間最長的一位兵部尚書了。僅憑這點看,他應該是有些實際才幹的,在任期間對平定農民叛亂還是提出過許多有成效的建議。儘管明史中說了這麼一段「初,賊之犯江北也,給事中桐城孫晉以鄉里為憂。鳳翼曰:"公南人,何憂賊?賊起西北,不食稻米,賊馬不飼江南草。』聞者笑之」。《晚明史》作者樊樹志以此說「兵部尚書猶如白痴」。但以我的觀點看,這應當就是同僚之間隨口說的一句玩笑話而已,被載入史書作為評論一個人的根據則未免過於武斷。    崇禎九年的時候,滿洲虜兵又繞道長城喜封口侵入關內,直逼京師。滿兵經過的是梁廷棟的轄地,對此有直接責任,被命令戴罪入援,而作為當時兵部尚書的張鳳翼顯然也負有責任,受到言官王家彥的彈劾,為了減輕罪責,他也「自請督師。賜尚方劍,盡督諸鎮勤王兵」[68],出外領兵打仗去了。結果他和梁廷棟還有一個羅維寧,「三人相掎角,皆退怯不敢戰。於是寶坻、順義、文安、永清、雄、安肅、定興諸縣及安州、定州相繼失守。」 [68]這種情況下,當然他們就逃不掉被言官彈劾的命運,「兩人恇怯不敢戰,近畿地多殘破,言官交章論劾。兩人益懼,」「言官劾疏五六上,鳳翼憂甚」 。他們兩個人都自知瀆職罪大,害怕受到法律制裁,所以乾脆每天服用少量大黃,最後生病而死。可以說他們的死和崇禎沒有半點關係。基本上是他們自己的原因,真要說造成他們慢性自殺的真正原因,那也是言官的蜂擁而上的彈劾,而不是崇禎。明代言官群起攻擊之下的輿論壓力,連作為皇帝的崇禎都要害怕(以後崇禎之所以不能公開主張和談,以及不能遷都,大抵都是屈服於言官的輿論壓力的淫威下)。另外一點張鳳翼當時雖然被「議罪奪其官」 ,但到了崇禎十一年七月,又「論前剿寇功,有詔敘復。」    如果說大黃是毒藥,他們每天吃大黃就算是服毒死,那也就勉強算吧!但如果這都要算成是崇禎逼死的,那就未免有點滑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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