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中臟腑陰陽屬性及其發生學原理索解 By 張效霞

1. 臟腑陰陽屬性之劃分

在《內經》中,關於臟腑陰陽屬性的論述頗多,其文亦多有所別。如《素問?金匱真言論》云:「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則臟者為陰,腑者為陽。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素問?六節藏象論》曰:「心者,……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肺者,……為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腎者,……為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肝者,……為陰中之少陽,通於春氣。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靈樞?九針十二原》云:「陽中之少陰,肺也……陽中之太陽,心也……陽中之少陽肝也……陰中之至陰,脾也……陰中之太陰,腎也……」《靈樞?陰陽系日月》亦云:「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中之少陰(原作為「陰中之少陰」據《甲乙》卷五、《太素?陰陽合》改),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則云:「肝為牡臟……心為牡臟……脾為牝臟……肺為牝臟……腎為牝臟……」 今本《內經》中有關臟腑陰陽屬性的論述之所以前後不一,乃是因為傳寫致誤的緣故。林億在《素問?六節藏象論》有三條校正:「按太陰《甲乙經》並《太素》作少陰,當作少陰,肺在十二經雖為太陰,然在陽分之中當為少陰也。」;「按全元起本並《甲乙經》、《太素》少陰作太陰,當作太陰,腎在十二經雖為少陰,然在陰分之中當為太陰。」;「按全元起本並《甲乙經》、《太素》作陰中之少陽,當作陰中之少陽。」。若從新校正所云,則《素問?六節藏象論》關於五臟陰陽屬性的論述正與《靈樞?九針十二原》相合,與《靈樞?陰陽系日月》亦符。要之,臟腑之陰陽屬性,從總體上來說,五臟為陰,六腑為陽;五臟再分陰陽,則心、肝二臟屬陽,肺、脾、腎三臟屬陰。因五臟有位居於胸腹腔之分,而「背(胸)為陽」,心肺二臟居於胸腔,心為陽臟,肺為陰臟,故「陽中之陽,心也」,「陽中之陰,肺也」;「腹為陰」,腎、肝、脾三臟居於腹腔,而腎、脾屬陰,肝屬陽,故「陰中之陰,腎也」,「陰中之陽,肝也」,「陰中之至陰,脾也」。可見《素問?金匱真言論》所說「陽中之陽」的前一個「陽」字是指與屬陰的腹部相對而言而屬於陽的胸部,後一個「陽」字則是指在五臟中屬陽的心臟;「陰中之陽」中的「陰」指腹部而言,「陽」則是指在五臟中屬陽的肝臟,余皆準此。同樣的道理,「心肺獨居膈上」(《難經?二十二難》),其位居於陽,然心在五臟中,其性為陽又居於陽位,較之性為陽而居於陰位的肝臟,其陽自然為大,故為「陽中之太陽」;肺在五臟中,其性為陰卻居於陽位,較之性屬陰又居於陰的腎臟其陰自然為少,故為「陽中之少陰」;肝腎俱在膈下,其位屬於陰,然肝在五臟中,其性為陽,較之性為陽又居於陽的心臟,其陽自然為少,故為「陰中之少陽」;腎在五臟中,其性為陰又居於陰位,較之性為陰而居於陽的肺臟,其陰自然為大,故為「陰中之太陰」。這就是《素問?六節臟象論》、《靈樞》九針十二原、陰陽系日月關於五臟之陰陽屬性劃分的具體所指。2 陰陽類分臟腑的發生學原理關於五臟屬陰,六腑屬陽的原理,目前學術界皆遵從張介賓的解釋:「五臟屬里,藏精氣而不瀉,故為陰;六腑屬表,傳化物而不藏,故為陽[1]。」但臟與腑均位於人體胸腹腔內,如何又能作表裡之分? 況且《靈樞?壽天剛柔》有雲「是故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在內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明確指出若以內外表裡作為劃分人體臟腑組織陰陽屬性之依據,則五臟六腑均為陰,筋骨皮膚均為陽。「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這一關於臟腑功能的總體概括,其實是在已然確立五臟為陰,六腑屬陽這一觀念之後,參以「陰靜陽躁」、「陽殺陰藏」、「陽化氣,陰成形」而得出的。如若再用之解釋五臟何以為陰,六腑何以為陽,這種論證方式在邏輯上是顛倒的。因此要回答這一問題必須通過其他途徑來說明,否則便陷入循環論證了。我們認為,要回答這一問題,必須從人類是如何起源和形成的說起。《管子?內業》云:「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為人」;《禮記?禮運》曰:「故人者,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淮南子?精神訓》說:「夫精神者,所受於天也,而形體者,所稟於地也」;《論衡?物勢》則說:「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所有這些都指出,人和萬物一樣,都是天地自然的產物。《內經》稟承了中國古代哲學關於萬物生成和人類起源的這一唯物主義的認識,認為人和大地上的萬物一樣,都是天地形氣相感的產物,是自然界物質有規律地變化的結果,即「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感而生萬物矣」(《素問?天元紀大論》)。人和天地都是自然的產物,而天地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淮南子?天文訓》云:「天地未形,馮馮翼翼,洞洞灟灟,故曰太始(按原作「太昭」,據王引之考證,此乃「太始」之訛,故從之。)。道始於虛廓,虛廓生宇宙,宇宙生氣,氣有涯垠。清陽者薄靡而為天,重濁者凝滯而為地。清陽之合專易,重濁之凝竭難,故天先成而地後定。」是言在天地形成之前,世界一片混沌,稱作「太始」,後來產生了「道」,道生出宇宙,宇宙產生出氣,氣又分為陰氣和陽氣,陽氣輕浮靡散形成天,陰氣沉濁凝聚形成地。如此則「陰陽於人,不翅(啻)於父母(《莊子?大宗師》)」。《內經》亦云:「人身有形,不離陰陽」(《素問?寶命全形論》);「五臟者,所以參天地,副陰陽,而連四時,化五節者也」(《靈樞?本臟》)。因此對人體臟腑組織以陰陽進行分類就成為自然而然的事情。我們知道,在臟腑學說形成的早期,曾有過五臟說、六臟說、九臟說、五腑說、六腑說、七腑說等諸多不同的說法,在《內經》中佔主導地位的卻是五臟六腑說,即使十二經脈與臟腑相互絡屬,將心包增補為臟,構成六臟六腑的格局之後,依然稱曰五臟六腑,直至現代仍舊習稱五臟六腑。這說明五和六這兩個數字必定有其特殊的含義,而這或許正是臟何以為陽,腑何以為陰的原因之所在。人們注意到,先秦時期曾流行過「天六地五」說。《國語?周語下》曰:「天六地五,數之常也,經之以天,緯之以地,經緯不爽,文之象也。」;《漢書?律曆志》亦曰:「天六地五,數之常也。天有六氣,降生五味。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受以生也。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之道畢。」這說明「天六地五」說在漢代仍很流行。今本《內經》中也留有「天六地五」說之痕迹,如《素問?天元紀大論》云:「天以六為節,地以五為制。」《素問?至真要大論》亦云:「黃帝問曰:五氣交合,盈虛更作,余知之矣。六氣分治,司天地者,其至何如?岐伯再拜時曰:明乎哉問也!天地之大紀,人神之通應也。」 如前所述,人是天地陰陽相合的產物,不言而喻二者有著統一的本原和屬性,而「天六地五」又是「數之常也」,那麼人體臟腑數目與之相應相符便屬天經地義。如《春秋繁露?人副天數》曰:「天地之符,陰陽之副,常設於身,身猶天也,數與之相參,……故小節三百六十五,副日數也;大節十二分,副月數也;內有五臟,副五行數也;外有四肢,副四時數也。……」《白虎通?五行》則說的更為明白:「人有五臟六腑,何法?法五行六合也。」《情性》又云:「人本含六律五行氣而生,故內有五臟六腑,此情性之所由出入也。」《靈樞?經別》曰:「余聞人之合於天道也,內有五臟,以應五音五色五時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以應六律,六律建陰陽諸經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節、十二經水、十二時、十二經脈者,此五臟六腑之所以應天道」;《靈樞?邪客》曰:「天有五音,人有五臟。天有六律,人有六腑……此人與天地相應者也」。

總之,臟有五、屬陰,腑有六、屬陽這一觀念的形成無疑是在「天六地五」說的啟導下產生的。作為其旁證,《素問?金匱真言論》在論述臟腑陰陽屬性之前,有這樣一段文字:「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故人亦應之。」,分述完五臟陰陽屬性後緊接著又說:「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故以應天之陰陽也。」《素問?陰陽離合論》更有:「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之明訓。同時我們還注意到,吳昆注《素問?金匱真言論》「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時,指出「天人一理,相應如此」[2]。張志聰注《素問?六節臟象論》「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時也指出:「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氣。……是在天之六氣,在地之五行五味,而又化生人之五臟也。……蓋人之五臟,應地之五行,食地之五味;人之六氣,復應天之六氣。氣亢害而無承製,則為病矣。」[3]石壽棠在《醫原?人身一小天地論》(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1983,1)中說的更為直截了當:「人稟陰陽五行之氣,以生於天地間,無處不與天地合。人之有病,尤天地陰陽之不得其宜。故欲知人,必先知天地。」 我們發現,關於臟與腑何者為陽,何者屬陰,似乎經歷了一個由臟為陽、腑為陰到臟為陰、腑為陽的演變過程。如《素問?病能論》有云:「夫食入於陰,長氣於陽」,「飲食者,皆入於胃」(《靈樞?口問》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而此處卻雲「入於陰」,則胃屬陰,其義甚明。可見,若單純著眼於臟腑與天地之直接關係,則臟為陽,腑為陰。但是,「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谷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靈樞?五味》),也就是說:對人體而言,必須從自然界不斷攝取飲食水谷以化生「精微之氣」才能維持生命活動,故《靈樞?平人絕谷》說:「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氣津液皆盡故也。」《靈樞?玉版》更明確指出:「人之所受氣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氣血之海也。」類似人體之氣其本源在胃的論述在《內經》中尚有許多,限於篇幅,恕不引證。由於人體之氣源自於胃,而氣為陽,屬於天,故與胃在形態上相似的小腸、大腸、膀胱、三焦皆象天而為陽;胃之「清氣」不僅僅「上注於肺」,亦能「散於肝」、「通於心」、「濡於脾」、「下於腎」(《素問?平人氣象論》,並且這些「實性」器官之所以具有固定的形狀,乃是因為「氣生形」(《素問?陰陽應相大論》)的緣故。而形為陰,屬於地,故而心、肝、脾、肺、腎均象地而為陰;又因「陰靜陽躁」、「陽殺陰藏」,故而才有「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這一千古不易之明訓。如此一來,雖然使得人體臟腑數目與「天六地五」相契合,真正達成了「人與天地相參」的理想境地,且從總體上對臟腑功能作出了劃分,但作為六腑之一的膽卻具有「盛(藏)精汁」的功能,理應歸之於「藏而不瀉」的臟,為了使形態呈中空的器官湊夠六個以滿足「天六地五」這一體系之需要而將之歸於腑,與腑「瀉而不藏」之特性不相符合,故而才有《素問?五臟別論》「奇恆之腑」之「另一家言」。@WsvK6]五臟之中,心、肝屬陽,肺、脾、腎屬陰。關於其原因,歷代注家皆從五臟與五行的配屬關係來解釋五髒的陰陽屬性。雖然陰陽與五行的關係是陰陽之中寓有五行,五行之中含有陰陽,但五行卻是在陰陽的基礎上產生的,陰陽是五行產生和發展的原動力,那麼再反過來用五臟與五行的配屬關係去解釋五臟之陰陽屬性,則難免有本末倒置之嫌。《內經》反覆提及「陰中有陰,陽中有陽」(《素問?金匱真言論》,《靈樞?壽天剛柔》),既然五臟可以再分陰陽,那麼相對於五臟屬陽的六腑理應再分陰陽。然而不論是《內經》,還是後世歷代醫家之著作,皆沒有關於進一步劃分六腑陰陽屬性的的隻言片語。有學者認為「這是陰陽學說自身無能為力的『殘缺』,說明陰陽學說說明臟腑系統在其普遍性的前提下,存在著偏從性,即其普遍性是不徹底的」[4]。而我們卻認為:這種「偏從性」隱含著古代醫家對陰陽學說的選擇應用,這種選擇的背後無疑有著深刻的原因。探討並尋繹之,或許可以找到五臟再分陰陽的原理和依據。大體解剖即能發現,心肺居於膈上,肝脾腎居於膈下;在數目上,心肝均為單一臟器,肺腎均為成對器官。因此本著「陰道偶,陽道奇」(《靈樞?根結》)、「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靈樞?陰陽系日月》)的陰陽分類總原則,不僅可以確定五臟之陰陽屬性,而且還可以對其作進一步的劃分,即數目上成對(偶)的肺腎為陰臟,單一(奇)的心肝為陽臟。膽、小腸、大腸、胃、膀胱、三焦均位於膈下,且均為單一器官,不象五臟那樣有居於膈上、膈下之分,數目有單一、成對之別,故無法對其作進一步陰陽之劃分。有何證據表明古人是以五臟本身的固有數目確定其陰陽屬性的呢?《素問?陰陽離合論》有云:「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王冰注曰:「天地陰陽,雖不可勝數,在於人形之用者,則數可知之。」張介賓亦云:「其在於人,則亦有陰中之陽,陽中之陰,上下表裡,氣數皆然,知其數則無不可數矣。」[5]說明由數目可推求出人體陰陽之性(用),五臟自然亦不例外。《素問?五運行大論》則說的更為直接:「夫數之可數者,人中之陰陽也,然所合,數之可得者也。」明確指出「人中陰陽,可以數求」[6]。或曰:脾為單一臟器,為何亦屬陰呢?關於脾為至陰,學術界有兩種解釋:一解為陰之極,一釋為達陰。第一種觀點似與「腎屬至陰」相悖,且在五臟之中同時有兩個「陰之極」亦欠妥當,第二種解釋雖與脾為土臟,應於長夏,承陽啟陰的特性相合,但於理似難通。其實,至,有非常、特殊之義,如《素問?六節藏象論》「天至廣不可度,地至大不可量」、《素問?六元正紀大論》「至高之地」等「至」即屬此義。若此,則「至陰」可解為非常陰、特殊陰。也就是說在五臟陰陽屬性劃分中,脾為陰臟是一個特例。《內經》認為脾的功能僅僅是為胃「行其津液」,轉輸精微而已,即「四肢皆稟氣於胃,而不得徑至(原作「至經」,據《太素?臟腑氣液》改),必因於脾,乃得稟也」。脾的功能必須依賴於胃才能得以發揮,而「脾與胃以膜相連」(《素問?太陽陽明論》),故可將脾與胃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如此以來,在數目上也就成了成對器官,自當屬陰,但畢竟與肺、腎二臟本身即為成對臟器有所不同,故特加以「至」字以別之。[參考文獻][1] 張介賓. 類經[M]. 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65.28[2] 吳昆. 內經素問吳注[M]. 濟南: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1984.17[3] 張隱庵. 黃帝內經素問集注[M]. 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59.37[4] 李如輝. 陰陽學說論域的界定[J]. 浙江中醫學院學報,1998[5] 張介賓. 類經[M]. 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65[6] 吳昆. 內經素問吳注[M]. 濟南: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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