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風險論
「獨生子女」風險論
穆光宗
摘要:獨生子女家庭本質上是風險家庭,獨生子女社會本質上是風險社會,潛在有成人成材、婚姻養老、結構缺損、發展國防諸多風險,未來又有不孕不育、放棄生育、獨子夭折、老無所養等隱患。還權於民,放開二胎,結束風險家庭,是抵禦社會風險、實現人口可持續發展的倫理底線。
一、獨生子女面對的九大風險
如果說獨生子女家庭本質上是風險家庭,那麼以獨生子女人口為主體的社會本質上就是一個風險社會。正如筆者指出,早在1996年,我國就進入了人口學意義的風險社會。從現在的眼光看,風險大致涉及九個層面:對獨生子女來說,包括成人風險、成材風險、婚姻風險和養老風險;對獨生子女家庭來說,包括兒女養老風險、結構缺損風險;對獨生子女社會來說,包括發展風險、國防風險和責任風險。 第一,獨生子女的「成人風險」是指獨生子女傷病殘亡的風險。其風險性就在其惟一性。特別是大齡獨生子女死亡對一個家庭及其整個親屬網路精神上的打擊幾乎是十分沉重的。 第二,獨生子女的「成材風險」是指獨生子女缺乏一個良好的可以實施「同伴教育」的成長生態,難以全面發展,智力素質與非智力素質發展的不平衡幾乎成為共識。 第三,獨生子女的「婚姻風險」有三種情勢:一是成婚難,因為獨生子女容易以自我為中心,個性強烈,生活能力不一定高,現實生活中已經有父母為成年獨生子女親自找對象的新聞了;二是婚後衝突會比較多;三是婚姻壽命可能比較短。 第四,獨生子女的「養老風險」是指獨生子女所擁有的養老資源更少。這主要有二種情勢:一是他們沒有兄弟姐妹,所以親屬的養老支持幾乎是不存在的。二是獨生子女群體對不育和獨子生育的偏好可能更強。 第五,獨生子女家庭的「兒女養老風險」是指獨生子女作為惟一的養老責任主體,註定了獨生子女的養老責任重大、心理壓力巨大。俗稱的「四二一」家庭結構是脆弱的家庭結構,放長時段看,幾乎所有典型的獨生子女家庭都或多或少存在經濟上支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養老風險。 第六,獨生子女家庭的「結構缺損風險」是指結構完整的三角形的獨生子女家庭可能因為遭遇獨生子女的成人風險而出現結構性的缺損,嚴重者可導致結構的瓦解。比較而言,該風險是獨生子女成人風險中最嚴重的一種。簡單說,在家庭生命周期的推演過程中,獨生子女家庭的風險家庭化可能進一步轉變為殘缺無後家庭,成為家庭和社會的傷痛。 第七,獨生子女社會的「發展風險」是指這麼一種擔心,由於獨生子女群體身上存在著缺乏團隊精神、缺乏吃苦精神的一定比例,所以可能會在未來時期的一定範圍里影響社會發展的人力供應。 第八,獨生子女社會的「國防風險」是指在非和平時期,獨生子女群體的戰鬥力是讓人懷疑的。獨生子女群體是家庭和社會神經的敏感點和脆弱點,家庭的牽腸掛肚構成了社會的共同關注和政府的小心翼翼。 第九,獨生子女社會的「責任風險」。這裡說的責任風險是指一個文明社會的政府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越是大決策,越有大風險。風險決策必須承擔起責任風險,規避風險、幫扶弱小、彌補損失、救助病患是文明社會、文明計生的四項基本通則。在鼓勵只生一孩的政策導向下,政府必須為獨生子女群體、家庭和社會可能遭遇的各種風險承擔起防範風險、規避問題、補償代價、解決困難的四大責任。 上述九個方面構成了無法掙脫的風險鎖鏈,就好像生態學講的「蝴蝶效應」,其連鎖反響是巨大的、不可忽視的。應該承認,風險只是發生問題的概率,本身是可以改變的。但在繼續鼓勵獨生的導向下,風險的放大卻是必然。由於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所以家庭的種種風險其實都會以各種途徑轉化為社會的風險和政府的責任。
二、人口實現可持續發展之難
從動態的人口發展角度,又有五大未來的人口風險挑戰了可持續性和社會和諧。 第一,不孕不育風險。國內外大量報道指出,人類社會不孕不育風險導致不完整家庭產生,從而挑戰了人口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多數家庭是希望有自己的親子的,萬一不孕不育,也要千方百計收養孩子。不孕不育是一個世界性問題,全球不育夫婦高達8000萬對,且以每年200萬對的速度遞增。我國不孕不育平均發生率約為10%。目前我國患不育的男性達4000萬之多,而育齡夫婦中60%的夫婦不能生育的原因大多是由男性泌尿生殖系統感染造成的。男性泌尿生殖系統一旦感染,精子輸出途徑便會出現水腫、糜爛,從而使精子質量、數量明顯下降,造成絕對性不孕。我國僅西北地區每年平均5000對夫婦登記結婚中,有500對夫婦婚後不能生育;38%的離婚原因是男性生殖健康有問題,男性生殖健康已成為社會問題。 第二,放棄生育風險。這種風險歸根結底是一種文化現象,具體包括兩種:一種是終身意願性不孕不育,就是一個孩子也不要,徹底放棄生育,做丁克家庭;另一種是常見的放棄政策性二胎主動只要一孩的現象,就是在多年的宣傳鼓動下,獨生成為很多家庭的自覺選擇。 不育文化是一種人口發展自我抑制的內在力量。可以想見,如果人口中的多數放棄生育,人口簡單再生產都難以為繼,那是極其危險的,關涉種族的綿延和人類的生存。對一個國家來說,存在著三種生育文化,即多子多福的傳統文化、少生優生的現代文化、放棄生育的先鋒文化。與人口自身可持續發展能力相聯繫,需要追問的是,三種文化孰輕孰重?事實告訴我們,文化的力量大於政策的力量。目前80後獨生子女群體逐漸進入結婚生育的行列,但他們的生育觀念因為時代的進步大不同於他們的父輩,晚婚晚育、少生優生蔚然成風。過去有一種觀點,只要給予公民兩胎生育的權利空間,那麼公民一定會生兩個甚至還會生第三個。調查並不支持這種看法,事實是很多雙獨家庭主動放棄政策內兩胎,主要原因是「養不起!」甚至一些農村一女戶家庭也自覺嚮往成為獨女戶,這在缺乏養老準備的農村家庭做出這樣的選擇,其動機也非一言可以道盡。從中折射出生育的不可調節性,以及生育控制以外的諸多新問題。但人口的健康發展需要一個適度的低生育水平,這就是為什麼得風氣之先的上海於2009年採取一些措施開始鼓勵雙獨家庭充分利用政策性生育資源,生育兩個孩子。我們不能忘記「時移世易」的樸素道理。 現在各地並沒有從人口數量控制的傳統思維中擺脫出來,沒有從計劃生育率等考核指標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穩定低生育水平的科學含義是什麼?這個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在學理上,可以理解為更替水平生育率維持在2.0略多;作為社會選擇,比較理想的是鼓勵生育兩個孩子。但人口越少越好、生育率越低越好的傳統思維慣性還主宰著很多人的頭腦,中國人口計生的改革發展任重道遠。 第三,獨子夭折風險。這個問題越來越突出,越來越嚴峻。特別是大齡獨生子女夭折導致完全家庭變成殘缺家庭,挑戰社會和諧。根據1990年全國生命表(兩性合計),每1000個出生嬰兒大約有5.4%的人在25歲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歲之前死亡。由於死亡概率的變化十分緩慢,所以5.4%和12.1%的家庭會經歷孩子夭折的風險幾乎難以規避。根據2000年五普數據,我國農村地區曾經有過一個孩子但當時無後的家庭有57萬之多。根據有代表性調研的相互印證,獨生子女夭折家庭的比例大概在0.4%。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中有上萬名孩子(其中主要是學生)遇難。據新華網相關報道,在地震中失去子女的計劃生育家庭有10000多個,其中8000多個是獨生子女家庭。突如其來的地震災害再次提醒我們生命的無常、獨生的風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據2007年7月山東省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山東省計劃生育協會進行的生育關懷對象摸底調查,全省意外死亡獨生子女的父母共有37899人,占當時獨生子女父母總數的0.22%,其中母親年齡在49歲以上的死亡獨生子女父母共有15754人,占獨生子女父母總數的0.095%。歷史地看,獨生子女夭折人數和家庭數在逐年增多,2007年山東省生育關懷調查匯總結果表明,榮成市獨生子女死亡家庭49歲以上母親及其配偶人數為263人,大體為2001年的10倍。上海社會科學院左學金研究員指出,假如一個活產子女在成年前夭折的概率是5%,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比生育2個子女的家庭所面臨風險要大20倍。 第四,老無所養風險。在獨生子女大量出現的時代,家庭養老功能的嚴重弱化成為共識。很多獨生子女父母無奈地說,走一步看一步,或者說沒想過靠孩子。但老齡化導致的健康資本的流失使很多高齡老人不得不依靠他人的照料,心理孤獨和慰藉問題更是重要。民間對這類家庭的弊端是有認識的。例如,現實生活中,很多獨生子女家長希望自己的獨生子女以非獨生子女為配偶,主要的考慮是非獨生子女養老負擔輕,至少可以均分養老負擔。但大多數獨生子女父母對自己的養老缺乏信心,在他們的預期中,養兒難防老。孝道文化斷裂導致老無所養。對於計劃生育家庭來說,未來的養老壓力巨大。 較早實行計劃生育的上海面臨著獨子老齡化和無後老齡化的挑戰。以平均生育年齡為23歲推算,上海首批獨生子女父母將在2013年左右開始依次進入老年階段。目前上海約有305萬戶獨生子女家庭,佔全市家庭戶總數61.06%,比全國高39.09個百分點。與傳統家庭相比,獨生子女家庭往往有較好的經濟條件,但是依靠子女照料家庭的可能性明顯降低。上海社科院人口與發展研究所研究表明,從2006-2040年,出生獨生子女約為230萬人,累計65年內獨生子女數量將超過500萬人,由此推算獨生子女父母的總數將超過1000萬人。預計,2018年獨生子女父母數量進入高速增長期,獨生子女父母照料護理需求快速增長,社會保障和照料護理將面臨挑戰。有識之士指出,必須構建以「緊急援助」為核心的社區為老服務體系,彌補家庭成員照料「有心乏力」的不足。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的上海尚且如此,其他地方自然可以想見。 第五,婚姻破裂風險。「獨獨婚姻」似乎有一個不穩定的宿命。天津市婚姻家庭指導師協會對下屬「播愛」俱樂部成員的調查表明,約有85%的獨生子女家長,對子女未來的婚姻幸福持擔憂態度。大部分家長意識到,獨生子女因家庭寵愛而滋生的以自我為中心的心態和行為模式,可能會成為其步入婚姻後的隱患。獨生子女有著相對特殊的社會和家庭環境,從家庭得到了更多的愛,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習慣,缺乏平等付出的基本理念。而婚姻生活與普通生活不同,需要兩個人共同承擔。無獨有偶,2004年鞍山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共受理430多起離婚案,其中雙方為獨生子女的17起,其中10起從相識、結婚到離婚不滿1年,而他們離婚的理由皆是生活瑣事。一個區的數字是城市獨生子女婚戀情況的縮影。一些獨生子女的婚姻有「草結草離」的趨勢。在相當多的年輕人心中,激情就是愛情,激情沒了婚姻也就到頭了。獨生子女婚後經常爭吵,處理家庭關係的能力較差。而且很多獨生子女由於長期在父母的嬌生慣養下成長,過慣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任性、怕吃苦、攀比等心理較嚴重,承受能力也不如上一代人,稍有矛盾便出現情感危機。另外,婚後處理問題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也不強,往往會把衝突上升到離婚的程度。
三、風險家庭,應儘早結束
我國已經悄然進入人口學意義的風險社會十多年。人口數量控制加人口風險控制,才是超低中低生育水平下人口控制的新發展,才能達到一個安全的境地。新形勢下,需要拓展人口控制的含義和外延:必須意識到人口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必須意識到人口風險是可以預防的;必須意識到規避風險是一系統工程。 「和諧社會」需要「和諧人口」、「和諧計生」。人口計生系統需要思想和體制上的「改革開放」,在戰略的層面上更好地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人為本的實質就是要以民權為本,充分尊重每一個人的權利。在社會金字塔中,民眾是最大多數,尊重民權,也就獲得了人口學的支持。回顧歷史,我們發現,中國的計劃生育帶有濃重的計劃經濟的痕迹,經濟社會的改革開放使人口形勢、人口問題的認識和治理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譬如,現代人口再生產類型基本實現,夢寐以求的低生育水平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期就已出現,目前已經發展到一個相對穩定的低生育水平時期甚至在部分地區、部分人口出現了「超低生育率」的新階段。西方社會已經在擔憂「超低生育率」問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在完成現代人口轉變之後給我們的重大啟發是,要維持一個「適度的低生育率」就要在生育文化上早做準備,文化的養成就是自覺的養成,存在著一種巨大的慣性,西方社會在「不育文化」為主體的低生育文化的影響下,已經遭遇到一個嚴峻的問題:生育率江河日下,人口更替難以維繫。中國生育率的快速下降也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要正視和汲取發達國家的教訓,回升生育率比控制和降低生育率更困難。 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提法沒有解決一個問題:低生育水平是動態的,那麼如何穩定?穩定在什麼水平?2000年,我在韓國訪學時,經常看到很多兩個孩子的家庭,其樂融融。人口學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更替水平生育率」的概念,形象地說,就是一個婦女終生生育的孩子數平均是兩個,這是維持人口再生產的必要條件。韓國的「理想之家」很讓中國人羨慕。這不是沒有原因的,「好」這個字就是一種關係的平衡,陰陽平衡,和諧互補,有女兒有兒子才構成中國人的幸福觀,當然這種包括了生育性別和生育數量的概念是一種理想,只是部分家庭有這樣的福分,退而求其次,不求男女平衡,但求獨子不孤。 人口問題的本質是發展問題,而發展問題的實質是人的全面發展。沒有自由和尊重,何來全面發展?號稱西方經濟學良心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瑪蒂亞·森曾經提出「以自由尋求發展」的思想,我想我們也可以提出「以自由尋求幸福」的主張,大自由、大發展、大幸福,小自由、小發展、小幸福。和諧要建立在尊重基本權利、人人平等互愛的基礎之上。 九九歸一,中國需要的是更多的結構和功能健全的「健康家庭」而不是「風險家庭」,同時需要呼籲性別公正條件下的「男女平衡」而不是「男女失調」。至少生育兩個孩子是計劃生育的底線倫理,「健康家庭」才較好地具備了抵禦各種風險的結構性力量,風險家庭越少,社會衝突越少;健康家庭越多,社會和諧越多。可以斷言的是,只有在「還權於民」的努力中,我們才可望規避「發展風險」,實現「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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