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神學的欺騙-律法主義——基督復臨教義中的禍端(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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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律法主義——基督復臨教義中的禍端
不顧「新神學」清楚的天主教根源,謬稱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信息為羅馬天主教的和羅馬教皇的信息,這在1970年代是常有的。有些人確信地聲稱,在福音中將稱義和成聖連接在一起,就是在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內否定改正教宗教改革並建立天主教的原則。
天主教會教導福音集中於稱義和成聖,而改革的改正教教義主要建立在唯獨稱義的福音上;這是真實的。對準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信息的譴責是基於塔蘭托議會上的審議。塔蘭托議會,1545-1563年舉行,是為反擊改正教宗教改革作拚死努力而召集的。超過18年的議會期間,主教們討論了很多問題,但是幾乎沒有問題比「是否福音唯獨由稱義組成」的問題更激烈。終於,以多數投票,主教們表決支持「福音是由稱義和成聖組成」的見解。
許多「新神學」有口才的支持者提出這一根據,作為肯定的證據,證明那些持守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基本觀點的人,是將他們自己置於天主教傳統而不是改正教傳統中。對於許多不了解情況的聽眾來說,這看起來是支持「新神學」的令人信服的證據。然而塔蘭托議會上主教們的裁決的實質問題,卻是從未顯露的東西。他們對成聖的觀念完全不同於聖經中的成聖的觀念。它是一種完全以行為為導向的觀念。對羅馬天主教的主教們來說,成聖的問題就是七項「神聖的」聖事聖禮的問題:彌撒(Mass)、聖職(Holy Orders)、婚姻(Marriage)、洗禮(Baptism)、懺悔或苦修或補贖(Penance)、堅信禮(Confirmation)和最後塗油禮(Final Unction)。主教們的決定是一種行為福音的終極陳述——建立在聖禮主義上的成聖。
這恰恰是耶穌所譴責的猶太人的律法主義:這是靠行為博得救贖的信仰。懷愛倫對此評論說--
祭司和官長們拘泥於儀式的成規。他們因有法定的(legal)宗教而躊躇滿志,以至無法將天國活潑的真理傳於別人。(使徒行傳,15頁)
在這個時代,一種法定的宗教被認為是完全正確的宗教。但是這是一個錯誤……一種冷淡、法定的宗教決不能引人歸向基督;因為它是沒有愛心、沒有基督的宗教……那種嚴肅的禮拜聚會、例行的宗教禮節、外表的謙卑、莊嚴的祭禮——所有這些向世人宣布一種見證,即行這事的人能夠使自己公義。(信息選粹,卷1,388頁)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強烈反對這種律法主義的(legalistic)救贖觀念。
我們已陷入罪的深坑中,靠著自己不能脫出來。我們的心是邪惡的,自己不能改換……教育,文化,自製,人的種種努力,各有其相當的地位,但對救人脫出罪海,改變噁心,則無能力。這一切或可造成正直的外貌,但決不能改變內心;不能清潔生命的源頭。人要離罪成聖,須在心內有一種勢力發動,一種從上面來的新生命。這種勢力就是基督。惟有他的恩賜,才能使人心靈上毫無生氣的機能蘇醒,使之歸向上帝,趨於聖潔。(拾級就主[喜樂的泉源],18頁)
按照這些和很多別的陳述,很明顯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擁有一種完全不同的對成聖的觀念。忠心的安息日復臨信徒所理解的成聖不包括一點律法主義或人類價值的功績。它是建立於此——成聖是通過耶穌基督的犧牲從上帝而來的恩賜(禮物)。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一貫擁護聖經最清楚的見證——在福音中將稱義和成聖不可分割地連接起來。在這樣做的過程中,他們否定了猶太人和天主教會的儀文主義和聖禮主義。真實的成聖是因著信,正如稱義是因著信一樣。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上帝;又得蒙赦罪,和一切因信成聖(sanctified by faith)的人同得基業。(徒26:18,[KJV]英譯)
不僅稱義和成聖都是因著信,而且它們都是通過耶穌的犧牲而應得的。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凈,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5:25-27)
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來13:12)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10:10)
對「新神學」觀察入微的調查顯明:它建立在一種律法主義的成聖觀念之上。聖經的觀念表明成聖是因著信的事實,與此不同,「新神學」接受一種行為導向的成聖定義,是建立在人以最大努力來回報基督稱義的恩典上。正是因為這個,那些理解福音的能力既使人稱義、又使人成聖的人,被曲解為是相信福音等於信心加上行為。因此,忠實的安息日復臨信徒被錯誤地稱為律法主義者和完全主義者(至善論者)。實際上,對福音清楚的理解說明恩典是借著耶穌的救贖之功為所有人提供的。
總而言之,可以這樣說,有這樣一些人,他們相信福音是因信稱義和因行為成聖。這種信仰在基督的時代以及後來在羅馬天主教會中是普遍流行的。它也已經廣泛流傳在許多改正教徒中,包括安息日復臨信徒。然而這是撒但的偽造品。
「新神學」拒絕成聖是福音的一部分,便創作了另一個錯誤體系。因為持有此見解者承認天主教的成聖觀包括人的努力,他們正確地感覺到這在福音中是沒有位置的。不過更確切地說,這些人們應當拒絕不符合聖經的天主教的成聖觀,並且贊同基督度聖潔生活的要求——這完全是通過他的能力並因著他的功勞。
終究,有人相信聖經的見證,福音是因信稱義和因信成聖。這是懷愛倫在她從頭到尾的職分中毫不動搖的證言。這是上帝要求我們向世界傳揚的三天使信息的榮耀福音。
律法主義確實禁錮了許多安息日復臨信徒,承認這一點是重要的。懷姐妹的證言明確指出律法和福音的統一往往沒有被傳揚。我們曾如此有力地宣講律法,以致我們幾乎不再看見耶穌,就是唯一給予得勝生活的能力的那位(教牧證言,94頁;信息選粹,卷3,172頁)。懷姐妹也斷言我們沒有用同等的力量傳揚上帝的誡命和耶穌的信心(信息選粹,卷3,184頁)。這好像我們用很大的聲音傳講上帝的律法,但用輕微的聲音傳講耶穌的信心。
早期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這些熱心傳道人花費很多努力傳講律法的約束力,因為它已被主流改正教所忽視,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耶穌的信心沒有得到同等的強調,這是不幸的。除非我們擁有耶穌的信心,否則我們不能遵守上帝的律法。
當然,律法主義並非局限於1888年以前的時代。它一直是並將繼續是對余民教會持續不斷的威脅。只有注目於耶穌基督並全然降服於他,才能避免這種致命的錯誤。律法主義者的問題是他永不能遵守律法,因為他沒有獲取那唯一能夠使他遵守律法的能力。所以律法主義者是所有的人當中最痛苦的。每一天,他面對著慾望和「他必須遵守律法以至於得救」的認知。然而內心誠實的評價引導他認識到自己不斷的失敗。這是挫折、焦慮、無助、絕望的境地。因此,我們必須堅持不懈地在我們的百姓面前高舉基督無比的愛和能力。
很顯然,「新神學」試圖補救律法主義的屬靈弊端。但是它的解決方法是同樣具有永遠破壞性的,如同律法主義本身一樣。然而有一個差異。「新神學」強調關係的基督教(也就是,有用的不是我履行什麼而是我與耶穌基督的關係),那些看到這一點的人強調基督的愛,但很少講到基督的能力。集中於一種「唯獨稱義」的福音,他們接受了一個致命的觀念——上帝的子民將繼續犯罪直到耶穌再來。「新神學」的追隨者,無論如何,不分擔律法主義者無助的挫折,實際上,當他們事實上被毀滅捆綁著時,卻活在自以為被救贖的精神愉快症之中。因為這種錯覺,他們比律法主義者可能處在甚至更加危險的情形之中,而誠實的律法主義者必須承認他未能預備好迎見耶穌。
基督的福音既不允許律法主義的無結果,也不允許「新神學」的無能力。它包含饒恕和人靈性上恢復到其創造主的形像。像不能分的暹羅雙胎(連體嬰),它把律法和福音、上帝的誡命和耶穌的信心、真理和愛、稱義和成聖結合起來。這是1888年的信息——本來是能導致(would have led to)晚雨的沛降、大呼喊的發出、和基督之再來接他忠心的兒女回家的。倘若我們接受它,便是在我們的人生中引進永義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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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中新神學的歷史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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