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略講觀修三寶功德及其意義 第四、住持三寶的重大責任

第四、住持三寶的重大責任

住持三寶,是佛般涅槃後的佛法僧三寶。如佛像、三藏經典和賢聖僧寶尚住於世間,佛法僧寶繼續在世弘傳利益眾生,故稱住持三寶。

一、住持佛寶:

以佛像為寶。歷代所造的木質、泥塑、石刻、繪畫,以及金銀銅等各種佛像,及佛舍利遺形,都稱為住持佛寶。如現在一些佛教寺廟中所供奉的三世佛,三方佛、三身佛、五佛、七佛以及千佛等佛像和一些石窟佛像,作為三寶弟子都應當尊重恭敬禮拜供養。如聖龍樹菩薩的《親友書》云:「隨工巧拙木造等,智者應供善逝像。」是說對佛像應當恭敬禮拜供養,得諸佛加持,以培養自他信心,增長善根,獲無量福慧功德。

佛陀雖然滅度,但佛陀的法身事業盡生死際尚在利益眾生,佛陀的莊嚴妙相尚在人間為諸眾生所恭敬尊重供養。如佛在忉利天為母說法時,優填王思念佛陀,用旃檀木造佛形像,佛從忉利天方下寶階,旃檀像起立,禮敬迎接,世尊摩頂而對像言,未來住持廣作佛事。又如《觀佛三昧海經》卷七云:「時像合掌叉手為佛作禮,爾時世尊亦復長跪合掌向像時,虛空中百千化佛亦皆合掌長跪向像。爾時世尊而語像言,汝於來世大作佛事,我滅度後,我諸弟子以付囑汝。空中化佛異口同音,咸作是言,若有眾生於佛滅後造立形象,幡花眾香持用供養,是人來世得念佛清凈三昧,若有眾生知佛下時種種相貌,繫念思惟必自得見。佛告阿難,佛滅度後,佛諸弟子知佛如來下忉利天及見佛像,除卻千劫極重惡業,如是觀者名為正觀」。這是佛在世時的第一尊佛像,佛已印可囑累此像為未來住持廣作佛事、利益眾生。如《華嚴經》中演說十種佛,其中即有「住持佛」之稱號。

佛滅度後,此旃檀像在古印度廣受眾生供養,如《大唐西域記》卷五云:「城內故宮中,有大精舍,高六十餘尺,有刻檀佛像,上懸石蓋,優陀衍那王(優填王)之所作也。」「初如來成正覺已,上升天宮為母說法三月不還,其王思慕,願圖形象,乃請尊者莫特伽羅子以神通力接工人上天宮,親觀妙相,雕刻旃檀,如來自天宮還也,刻檀之像起迎世尊,世尊慰曰:教化勞邪,開導末世,實此為冀。」上《記》卷十二云:「戰地東行三十餘里,至妣摩城,有雕檀立佛像,高二丈余,甚多靈應,時放光明,……聞之土俗曰:此像者昔佛在世,憍賞彌國,鄔陀衍那王所作也。」

佛還為優填王說《造立形象福報經》(漢代和東晉時已譯漢),又為諸王說《造像功德經》(唐代已譯漢),佛升忉利天為母說法前,舍利子請問佛,佛升天為母說法人間眾生思念聖容,如何造像量度,佛對舍利子說《造象量度經》,由此舍利子著《造像量度論》廣傳於世,後人造佛形象,皆依此《造像量度論》為準則。所以佛滅度後,古印度造立佛像甚為普遍,極為精美莊嚴。據《造像量度經》序(清乾隆時由藏譯漢)云:「我佛中年之時,中天竺國瓶沙王,為遺遠友,乞得世尊畫容,為倀像之始。時工被佛神光射眼,眩目不能注視,乃請世尊令坐河岸,而謹取水中影像為式,描得聖容,因被微波,由作曲彎長相,故稱謂:水絲衣佛。今你波羅國(尼泊爾)所出佛像,其摹似乎。」可見,在古印度諸國王造立像,都是依佛在世時,親睹妙相,而雕塑繪畫聖容,量度尺寸極其精確。

佛教自漢明帝永平十年傳入中國,從古印度來華賢聖大德,多攜來佛像,特別是玄奘法師請回佛像百十餘尊。所以自漢唐以來中國漢地造像,一般都合符量度,如敦煌石窟、龍門石窟等古代雕刻繪畫,都極其精美莊嚴。

到了宋代、遼代造像就改變了聖容,如遼刻《契丹藏》扉頁,及四川寶頂山宋刻佛像,將佛頂肉髻,移至頂門。

到了元代,「元世祖混一海宇之初,你波羅國(尼泊爾)匠人阿尼哥,善為西域梵像。」「以工巧稱,而其門人劉正奉,以塑藝馳名天下,因特設梵像提舉司,專董繪畫佛像,及土木刻削之工,故其藝絕於古今。」(見《造像量度經》工布查布序。)當時造像要經鑒定合格乃能供於寺廟。所以現見元明代所造佛像,尺度不差,極其莊嚴。

清乾隆年間雖譯出《造像量度經》,但未能弘傳推廣,塑畫佛像已違元明尺度,將佛頂髻移至頂門,胸前刻一「卐」字,並是左旋。凡左旋者皆屬外道,如西藏笨教。此「卐」字出自《華嚴經》,據《大周錄》所記,是為武則天定為「萬卐」字,以表萬德莊嚴之義,在佛胸間不能外現。而在西藏一般用於法座,以表吉祥。

自清代改佛聖容,直到文化革命後,佛教寺廟恢復,所塑造的佛像,一般都出於泥水匠之手,擅改佛像,使人見之非常痛心。還有一些莊嚴古寺,塑一些土地王母等牛鬼蛇神,破壞了一座莊嚴古剎,失去了住持三寶的重大意義,其原因是對佛信心淡薄,沒有辨別能力,塑工又無信仰,以訛傳訛,導致亂造佛像,破壞了佛寶的形象。

佛教寺廟是住持三寶的聖地,寺廟修得莊嚴美觀,佛像塑的合符量度,僧團如法如律,三寶即在人間。

二、住持法寶:

(一)序分

佛陀所說的一切教法,弟子們在佛陀涅槃後將其結集成三藏經文,傳譯制目,刻版流通。使後世眾生依之讀誦修學,講說弘傳,令諸眾生依法依律修行,積極培養善根,獲得人天安樂之增上生和解脫涅槃之究竟勝,使法種不斷,皆是住持法寶所攝。

佛教法藏在印度歷史上有過三次結集的事實。如佛涅槃後,大迦葉尊者為審定佛語,令佛法久住,使佛陀所說的一切教法而不散失,令後世弟子有法可依,依法和合修行而證聖果,即召集五百阿羅漢第一次結集三藏,錄成文字。如《三藏傳》卷三云:「阿難升座誦經,諸眾隨口而錄,錄訖。」「三月安居中集三藏訖,書之貝葉,廣遍流通」。此與西藏所說「筆之於書」相同。其後又有七百阿羅漢結集和一千阿羅漢結集法藏,還有菩薩結集大乘法藏的事實,以及大小乘賢聖眾廣作論著以解經律論義。

佛教從東漢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傳譯到中國,歷經一千餘載的翻譯。

在這一千餘年的中間,除翻譯外,還有許多先賢大德搜集、抄寫、整理、校刊,編目者就有四十餘家。佛教經籍的縷梓鐫刻,最早始於北齊的磨岩石刻,逐步發展成隋代碑刻至明代末年的房山石經。自宋太祖開寶四年(971年)在四川成都雕刻大藏經始,後經遼代、金代至近代刻印大藏經,總有十餘次,才保存了現在的五千餘卷經藉,這是無數先賢大德為正法久住,不惜身命,為法忘軀,才令這些經籍能流傳至今。還有不少經籍未曾傳譯過來,已經傳譯的經籍有譯無本者,約有千餘卷(見《開元錄》)。從中可以了知住持法寶,來之不易,是故應當尊重佛說的一切教法,及賢聖大德所作的論著,令其保存流傳,久住世間,廣利眾生,以報佛恩。

僧人住持法寶,應當了知佛經的意義。佛經稱為契經,一,契合時處,即敘說何時何處為何人所說;二,契合相性,即敘說世俗和勝義諦的相性;三,契合法,即敘說蘊處界等法數法相;四,契合義,即敘述深密義理。佛經或佛語,要具三義,一,佛陀親口所說;二、佛加持菩薩等說,如《般若心經》佛入定加持觀世音菩薩說;《華嚴經》佛只說了兩品,其餘各品都是佛加持菩薩所說;三,佛開許說,如《法集經》是佛教敕舍利子說,有些天龍八部在佛前發願護持正法,利益眾生,所說的咒語或願文,都是佛語,收編在經藏中。但加持說或開許弟子說,必須需在佛前,經佛認可才算為經。《大智度論》中說「經通五人說」,有人誤解此義,以為任何人說的都是「經」,這是大錯。所以沒有經佛認可,沒有在佛前說,或佛滅度後,所出現的「經」,都是偽經。經目中弟子們作的佛傳等,也有譯作經者,但《開元釋教錄》都編入「西土東土賢聖集傳」類,可見古德對經目審定的重視。

佛滅度後,小乘藏經過三次集結,集經的涵義,是通過集體審定佛語,非佛語者均不能入於經中。佛教自漢明帝永平十年傳入中國,翻譯傳播日盛,難免會有偽經出世,自釋道安法師的《綜理眾經目錄》一卷出世,就摘出偽經二十六部三十卷,法師非常悲痛曰:「見涇渭雜流,龍蛇並進,豈不恥之。」後各家經目無不刊校偽妄亂真,列偽經目錄。如《大唐內典錄》卷十說:「良足寒心,悲哉!沒法遂及此乎。昔隋祖開皇創定經錄,校閱偽經,卷經五百,已總焚除。今人中流傳猶未銓敘,既是法穢不可略之,故隋代顯明,庶知博觀之弘益也。」這是道宣律師見前諸家經目,刊校偽經,於佛經之弘益的稱謂。

到了《開元釋教錄》出,佛教傳入中國,歷經七百載,刊校經目已告定型,分為:般若部、寶積部、大集部、涅槃部和華嚴部,五大部類,以大小乘三藏及西土東土賢聖集傳七大類編次。它將以前四十一家經目,作了全面審定刊校,是一部經目之本母,後來刻經皆依此錄為準。在卷十八別錄中疑惑再詳錄中,總結疑惑經十四部十九卷(《貞元錄》同此),同卷總結偽妄亂真經,共三百九十二部,一千五十五卷。《貞元錄》卷二十八的偽妄亂真經,共三百九十三部,一千四百九十一卷。審定偽經至此結束,因為經目已定,後來宋遼刻經藏,皆依《開元入藏錄》,凡屬偽經除國王旨定均不入藏,如《貞元錄》中的《大佛名經》是奉國王旨意編入經目(此「經」是隋唐所撰,收編佛法僧名,供人尊仰,但此「經」有引《馬頭羅剎》偽經,故《開元錄》作了詳細說明,列入偽經目錄)。又如明《北藏》屬於官刻,將明孝皇后的《夢感經》刻於藏末。

關於諸經目錄的「抄經」,亦應了知。凡屬抄經,是從大藏經中抄出一品別行,又稱別行經,故名。如《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是《妙法蓮華經》中的一品,古代刻此品,都冠有《法華經》名的第二十五品。經目中抄經很多,如《阿含經》古代就分出許多部經,《開元錄》將這些抄經都收歸為《阿含經》內。所以凡屬抄經,是將大經中某經抄出單獨流通,便於持誦,但不能增減或修改一字,否則即是偽經(如齊竟陵王的抄經,諸目皆列疑經),如《開元錄》卷十八云:「右華嚴經下,四十三部,二百九十八卷,勘校群錄並是南齊司徒竟陵文宣王蕭子良抄。」「參雜惑亂正文」。又如三階教雜法二十二部二十九卷,「奉證聖元年恩敕,令入偽經。」見《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五。

近代有人出自己見,妄列「偽經」,如本世紀二、三十年代出現的「楞嚴百偽」之諍。現今有些佛教徒不知經目,亂印偽經,將一些民間俗語流傳,妄加「如是我聞」等,經亂真經,雖出自好心「弘法」,但因無知妄造偽經,實屬妄語,反造謗法惡業,實可悲哉!故此有必要談談佛教《大藏經》的結集、傳譯和刊刻。若欲廣知,當讀各家所著《印度佛教史》及《中國佛教史》。

(二)佛教《大藏經》的組成

佛教《大藏經》是佛陀示寂後,弟子們將佛陀一生所說的教法結集成一部全書的總稱。其內容主要由經律論三部分組成,總稱「一切經」、「三藏經」和「大藏經」,分別稱為經藏、律藏和論藏。將佛陀一生所說一切法的文義,分類總集於此三者之中,故稱為「藏」,有容納收藏之義。

總集一切經名為經藏。梵語修多羅或素呾纜,譯之為經,或雲契經,經有延貫佛法,令不散失之義。一切經總分為十二類,稱為「三藏十二部經」,是指佛陀所說的全部契經,依經文體裁及其含義歸納為十二部分的總稱。(見「法寶」中1、教法)

大小乘各有九部契經之稱,謂十二部經中除去「方廣經、授記經、自說經」三部,既是小乘教之九部契經。大乘教之九部經者,謂十二部經中除去「因緣經、譬喻經、論義經」三部者是。此為定學。

總集佛陀為七眾弟子所制定的一切別解脫戒法,名為律藏,或名調伏藏,在經目中分:聲聞調伏藏、菩薩調伏藏二類。梵語為毗奈耶,此譯為滅,調伏和戒律,義為滅諸過非,止惡修善,調伏諸根,令其如法如律,如世間法律,必須遵守之規則,故稱為律。此為律學。

律分為大乘律和小乘律二種,小乘律漢譯最廣,現存有五部律。

1.《薩婆多部》,譯曰《十誦律》六十卷。鳩摩羅什共佛若多羅譯。

2.《曇五德部》,譯曰《四分律》四十卷或六十卷。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

3.《沙彌塞部》,譯曰《五分律》三十卷。佛陀什共竺道僧譯。

4.《摩訶僧伽律》四十卷。佛陀羅共法顯譯。

5.《根本說一切有部律》五十卷。唐義凈三藏譯。

據《出三藏記集》梁僧祐律師著,卷三所載,有:《婆粗富羅部》,譯言犢子,律本未傳漢。

《迦葉唯部》戒相與《五分律》同,此土未傳。若欲詳知,當見《出三藏記集》、《開元釋教錄》及《貞元釋教錄》。唐義凈法師為求《一切有部律》,遍游天竺,尋回此本,翻譯最全。漢地所行為《四分律》,藏地所行為《一切有部律》。

論的梵語為阿毗達磨,簡稱「毗曇、阿毗曇」,義為對觀,有對向涅槃諸諦之真實義;詳明辨析,反覆演說一一法等的真義;克敵制勝;依此能通達一切經義,以此四因,說明為對,此即勝法和對法之義。總集佛陀所說的一切對法,即名為論藏。弟子們所造的大小乘論著亦編者按入論藏。此為慧學。

總集一切佛語,若依所詮內容解釋義理,如此即可分為戒學、定學和慧學;若能依詮解釋文字體裁可分為三藏十二部經,或十二分教。將戒定慧和十二分教,總集於此三藏之中,故稱為三藏經或大藏經。

(三)《大藏經》的結集分二:1小乘結集;2、大乘菩薩藏的結集

  • 小乘結集
  • 小乘藏的結集,一般都認為是佛滅後弟子們結集佛語,其實,佛在世時已有結集的記載,如佛令舍利弗為諸比丘說法,「時舍利弗對諸比丘說,今此波婆城,有尼乾子命終不久,其後弟子分為二部,常共諍訟,相求長短,迭相罵詈,各相是非。」「諸比丘,唯我釋迦無上尊法,最為真正可得出要」,「諸比丘,我等今者宜集法律,以防諍訟,使禁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於是舍利弗即對諸比丘從一法說至十法,集諸法義,如來知已即予印可。「爾時世尊印可舍利弗所說」,如來稱讚言:「善哉善哉」,「是佛所說」,「於此大集法門,受持讀誦,宣通流布。」(見《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卷九,《十上經》及《大集法門經》。)

    可見,結集三藏的宗旨,是審定佛語令佛法久住,使佛陀所說的一切教法而不散失,以防諍訟,令後世弟子有法可依,依法依律和合共住,修習聖道而證解脫涅槃。結集有誦、合誦、等誦之義,即選一人誦說,大眾合誦,經過集體問答,確認為佛語者,經集體通過,分類編輯而成三藏,即名佛教大藏經。

    第一次結集,是佛涅槃後由大迦葉召集五百大阿羅漢,共安居於王舍城外的七葉窟,以大迦葉為上座,先使優波離誦出毗尼藏,次使阿難誦出修多羅藏和阿毗達磨藏,集成三藏經,此稱五百結集。

    第二次結集,是佛滅度後約百年間,(藏文為一百一十年時)因毗舍離城比丘行十事非法,長老耶舍召集七百阿羅漢,依毗奈耶(律)制止非法,宣明聖教,此稱七百結集。

    第三次結集,是佛滅度百年之後,(藏文為一百三十七年),阿育王時,由大天五事非法而亂聖教,由目犍連子帝須為上座,會集千阿羅漢,于波吒利子城結集法藏。

    第四次結集,是佛滅度後四百年時,五百聖賢結集三藏,釋三藏各十萬頌,此為有部宗所傳。藏文只記三次結集,未見有第四。又因是有部一宗所傳,經部宗不一定承認為佛語,所以這次結集一般不列入結集內。

    小乘三藏的結集,雖有四次之說,但並非一次集成,每次結集都有所補充。如阿育王的事迹,本在佛滅度一百年之後,但小乘經中確有所記載。又小乘分派之後,各部派亦有所集,如義凈法師在《南海寄歸傳》卷一說:「諸部流派,生起不同,西國相傳,大綱唯四:一、聖大眾部,分出七部,三藏各有十萬頌,合三十萬頌,唐譯可成千卷;二、聖上座部,分出三部,三藏多少同前;三、聖根本說一切有部,分出四部,三藏多少同前;四、聖正量部,分出四部,三藏有三十萬頌,律有三萬頌。然而部執所傳,多有異同,且依現事言其十八,分為五部,不聞於西域耳。」可見小乘各部派所傳的三藏,多有同異,特別是律傳五部,律藏雖是大同小異,但都屬於小乘部派各部所集。

    2.大乘菩薩藏的結集

    (1)依《菩薩處胎經》所說,佛滅度後七日七夜,由大迦葉召集五百羅漢,「使阿難升七寶高座,大迦葉告阿難言:『佛所說法一言一字,汝慎勿使有缺漏,菩薩藏者集著一處,聲聞藏者集著一處,戒律藏者集著一處。』」「爾時阿難最初出經,胎化藏第一,中陰藏第二,摩訶衍方等藏第三,戒律藏第四,十住菩薩藏第五,雜藏第六,金剛藏第七,佛藏第八。是為釋迦文佛經法具足矣。」這次共集成八藏。

    (2)依《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一:「複次慈氏,云何名為第三法寶,所謂過去無量殑伽沙等諸佛世尊所說正法,我今亦當作如是說。所謂八萬四千諸妙法蘊,調伏純熟有緣眾生,而令阿難陀等諸大弟子,一聞於耳皆悉憶持,攝為五分:一素呾纜,二毗奈耶,三阿毗達磨,四般若波羅蜜多,五陀羅尼門。此五種藏教化有情,隨所應度而為說之。」這是佛陀教示集為五藏。

    (3)依《大智度論》卷一百所說,有文殊、彌勒諸大菩薩將阿難結集大乘三藏,謂之菩薩藏。如論云:「複次有人言,如摩訶迦葉,將諸比丘在耆闍崛中集三藏。佛滅度後,文殊師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摩訶衍經名大修多羅」,「以經大事異故別說,是故不在三藏之中。」這是說除聲聞三藏外,別有大乘摩訶衍經,闡述大乘藏廣大無量之義。

    (4)依藏文記載:「佛示寂後七日,百萬菩提薩埵,集王舍城南凈生山中,由文殊誦阿毗曇藏,彌勒誦毗奈耶藏,金剛手誦修羅藏,筆之於書,稱為大乘結集。」

    (5)依清辯論師的《分別熾然論》所說:「是故大乘是佛所說,主要的結集者是普賢、文殊、秘密主和彌勒菩薩等故。」結集的方法和處所,如《白傘蓋釋》云:「結集聖教者,金剛手菩薩住柳葉宮時,眷屬都是十地菩薩,即普賢和金剛法等,以五百上衣而敷其座,並啟白云:『轉*輪經藏,善逝何處說,願金剛汝說,願智子汝說。』如是啟白之後,結集主金剛手即說『如是我聞』。」這在《顯明燈》和其他教典里也有類似的說法,這主要是說明大乘非聲聞的境界,唯有菩薩乃能結集。

    (6)月稱論師的《皈依七十頌》云:「依聲聞增上,許為三藏教,以菩薩增上,決定彼非有。聖者西山說,及東山聲聞,以菩薩增上,說為七藏是。如是菩薩藏,持明及經藏,毗奈耶對法,方廣及本生,是名為七藏。」此即:菩薩藏、持明藏、經藏、毗奈耶藏、對法藏、方廣藏和本生藏,共為七藏,說明小乘部派許為三藏,菩薩藏為七藏,大小乘對藏的結集雖有所不同,但大乘亦總攝為三藏,即稱大乘三藏。

    (四)漢譯《大藏經》可分為:1.傳譯制目大藏經;2.刻本大藏經

    1.傳譯制目大藏經

    漢譯佛教典籍,編製經目,歷經千有餘載,制目者總有四十一家(見《開元錄》)。據諸家經錄記載,佛教從東漢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竺摩騰譯出《四十二章經》一卷開始,經漢桓帝漢靈帝以來,經典的翻譯隨之而興,翻籍日富,部帙逐漸增多,於是使弘法之士,為了正法久住,護持法藏,便綜理存亡,研核異同,因而則有編製《經目》的創製。自東漢明帝至東晉釋道安時,近二百年間,雖有制目者十餘家,但都以一寺所藏,一時期和一譯師所出之經籍等各別制目。到了東晉釋道安法師(312或314~385)的《綜理眾經目錄》一卷出世,才為經錄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如《出三藏記集》卷二說,「邇乃桓靈,經來稍廣。安清朔佛之儔,支訐嚴調之屬,翻譯轉梵,萬里一契,離文合義,炳煥相接矣。*輪屆心,莫或條敘,爰自安公,始述名錄,銓品譯才,標列歲月。妙典可征,實賴伊人。」卷五引安公自述:「此土眾經出不一時,自孝靈光和(178~184)以來,迄今晉寧康二年(374),近二百載,值殘出殘,遇全出全,非是一人,難卒綜理,為之錄一卷。」

    但《安公錄》太簡,早已亡佚,見存於《出三藏記集》。此錄總分七種:一《經論錄》,二《古異經錄》,三《失譯經錄》,四《涼土異經錄》,五《關中異經錄》,六《疑經錄》,七《注經錄》。

    梁僧祐律師(445~518)在《安錄》的基礎上,將近五百年的譯經,進行全面搜集核對,詳校前錄,旁證博考,研核異同,新集經論,述其列傳,撰成《出三藏記集》十五卷,全錄總分四個部分:一《撰緣典》,二《詮名錄》,三《總緣錄》,四《述列傳》。此是現存最早最完備的一部經目。

    其後,隋開皇四年(584)沙門法經等二十大德撰《眾經目錄》七卷。

    隋仁壽二年(602)翻經沙門及學士等撰《眾經目錄》五卷。

    唐敬愛寺沙門靜泰等撰《眾經目錄》五卷。此錄是唐顯慶際至龍朔三年(656~663)敕令寫新舊所譯經論八百一十六部,四千六十六捲入藏,古有目無本者隨訪隨寫而錄。

    唐麟德元年(664)西明寺沙門道宣律師撰《大唐內典錄》十卷。唐大慈恩寺翻經沙門靖邁撰《古今譯經圖記》四卷,從東漢明帝至唐玄奘法師譯經止,將歷朝譯師所譯經論等,按其年次編輯而成。其後西崇福寺沙門智升將玄奘法師以後至開元金剛智譯經止撰《續古今圖記》一卷。

    武后天冊萬歲元年(695)敕東都佛授記寺沙門明詮等撰《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十五卷。這次刊定是將以前諸家眾經目錄作了全面詳細刊定,其刊校人數總有七十大德,都有是學識淵博的法師,其中翻經沙門有十八人,如三藏法師義凈、菩提流支、寶思惟以及圓測、法寶和神英等,參與校刊,明佺任都檢校,刊定經條及經真偽,其有五大德刊定真偽經,四十四大德為校經目僧,檢校二人。輯制經目從釋道安及《僧祐錄》起,發展至此已達到成熟階段。

    唐開元十八年(730)崇福寺沙門智升在過去諸經錄的基礎上撰《開元釋教錄》二十卷,為廣錄。又總括廣錄撰《開元釋教錄略出》四卷,為入藏錄,正式依《千字文》帙號編目,分為大乘三藏,小乘三藏,西土及東土賢聖集傳七大類。此錄自後漢永平十年至唐開元年間,將譯經年代、譯經人數及所譯出處和所譯經論部卷等,總括群經作了全面審定。如《錄》卷一云:「自後漢孝明皇帝永平十年歲次丁卯,至大唐神武皇帝開元十八年庚午之歲,凡六百六十六載,中間傳譯緇素總一百七十六人,所出大小二乘三藏聖教,及賢聖集傳並及失譯,總二千二百七十八部,都合七千四十六卷,其見行缺本並該前數。」智升總覽群錄,詳校刊定,「刪繁略重」,將重複的經論作了歸類。卷第十九入藏錄:合大小乘經論及賢聖集傳見入藏者,總一千七十六部,合五千四十八卷,成四百八十帙。《大藏經目》至此已成定型,為後來《經目》所依之本母。

    自唐開元十八年以後,至貞元十年(794)又經六十五年間所譯經論等,西明寺翻經沙門圓照奉旨修撰《貞元續開元釋教錄》三卷,至十六年(800)又撰《貞元新定釋教錄》三十卷,重新刊校《開元錄》未收入及開元十八年後所譯的經論。入藏錄總一千二百五十八部,合五千三百九十卷,五百一十帙。

    北宋太宗和真宗兩朝譯經,翰林學士楊億等編《大中祥符法寶錄》二十二卷。此錄今殘存。至祥符五年所譯經律論三百八十四卷。宋仁宗天聖元年至五年(1023~1027),譯經三藏法護、譯經沙門惟凈等共二十一人,奉旨編《天聖釋教總錄》三冊。此錄上冊缺,中冊殘,中冊「若」帙前缺四經,至「竟」帙後缺。今檢上中冊是依《開元釋教錄略出》帙號編輯,其《千字文》帙號與本目僅錯後一號,則與《隨函錄》同。《天聖錄》下冊,收編的是《貞元續開元錄》,按帙號缺前八帙,實收《貞元錄》二十七帙,與《貞元錄》一致。《天聖錄》宋朝新譯經律論,西方東土賢聖集傳,見入藏者總二百三十二部,五百六十九卷,共六十帙,此是至祥符五年五月止。五年後所出經論總一十七部,一百七十卷,十一帙。

    天聖五年之後所譯經論,大學士呂夷簡編修《景佑法寶錄》二十卷,總錄一卷,所記經律論十九部,一百五十卷。今檢此錄僅存十四卷。據《至元法寶勘同錄》所載《景佑錄》所記經律論十九部,一百五十卷。

    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1285~1287),召西番和漢僧大德二十九人,編撰《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十卷,除總集開元、貞元、祥符、景佑弘法入藏錄諸家經目總數外,主要是漢文與藏文作對照勘同。如云:「自後漢孝明皇帝永平十年戊辰(丁卯為正)至大元聖世至元二十二年乙酉(67~1285),凡一千二百一十九年,中間譯經朝代歷二十二代,傳譯之人一百九十四人,所出經律論三藏,一千四百四十部,五千五百八十六卷。」但此錄未提及《契丹藏》和遼代譯經,並誤以遼代譯經為宋譯。大藏輯目至此告終,明蕅益法師的《閱藏知津》僅是個人讀經所記,其編次與《開元錄》等不同,雖冠以華嚴為首的一宗之見,但亦可作為經目之列。

    佛教經籍漢譯僅有五千餘卷,還有許多尚在西土未曾傳譯,已譯入漢地有不少經論等已經遺失缺本,如《開元錄》所記:「合大小乘經律論及賢聖集傳缺本者。總一千一百四十八部,一千九百八十卷。」以此為鑒,我們對於先賢大德翻譯的經律論著應儘力將其保存,出版流通,以防其孤本遺失。

    自本世紀初,不少求法志士入藏求法,如能海上師、法尊法師、觀空法師等近代高僧,他們費盡心髓血汗由藏譯漢的大量經律論著和修法儀軌,以及其他譯師從藏譯漢的經論儀軌等,至今尚未能完整系統的整理出版。有些孤本僅存於個人手中,若尊師重法,為法久住流傳者應將其貢獻出來,以免先賢血汗付之東流,後人無以秉卷受益矣!

  • 刻本大藏經
  • 佛教經籍的鏤鋅鐫刻,最初是摩崖石刻,逐步發展成碑刻,唐時亦有單本木刻經的出現。

    木刻大藏經始自宋太祖開寶四年(971)敕張從信在四川益州雕造,至太平興國八年(983)完成,世稱《開寶藏》,亦稱《蜀藏》或蜀板,內容本《開元釋教錄》同,但此藏早已亡佚,現存十餘卷殘篇。

    在此之後,北方遼王朝又編製刻造《契丹藏》,亦稱《遼藏》。約從統和至清寧(983~1064)歷經聖宗、興宗和道宗三代而編製刻成。此藏本包括《開元錄》、《貞元錄》,宋譯三十帙,及廣集經籍並遼代譯經,從「天」至「滅」字帙,共五百七十九帙,比四百八十帙的《開元錄》多出九十九帙,但此藏亦已亡佚。1978年在山西應縣木塔佛像中發現十餘卷殘篇,經與《房山石經》對勘,石經與《契丹藏》完全相同,證明《房山石經》是《契丹藏》的復刻本無疑。《房山石經》遼、金刻經部分,現有二百二十九帙。

    在北方金代又刻《天寧藏》,世稱《金藏》或《趙城藏》,為女崔法珍斷臂募刻,金太宗皇統九年(1149)刻于山西解州,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完成。此為私刻本,現存五千餘卷,現在新編印的《中華大藏經》即依此藏為藍本,缺本者則以其他藏本補之。

    歷代都有刻造《大藏經》的事業,如在南方北宋元豐三年至崇寧三年(1080~1104)刻造的《崇寧藏》。政和五年至紹興二十年(1115~1150)刻造的《毗盧藏》。其後有《資福藏》,《圓覺藏》,《磧沙藏》。《普寧藏》是元世祖時在南北兩地分刻。北方為至元十四年敕在北京弘法寺開雕,至元三十一年(1277~1294)完成,稱為《弘法藏》。在南方浙江餘杭縣南山普寧寺,釋道安、如一等募刻,稱為《普寧藏》。明代有太祖洪武五年至憲宗成化元年(1372~1465),在南京刻造,稱為《南藏》。明成祖永樂八年至英宗正統五年(1410~1440)刻造的《北藏》,後又有續刻。明紫柏大師發起募緣刻造的《徑山藏》,易梵夾為方冊,從「天」至「碣」帙,總六百二十七帙,現存。清代所刻《大藏經》稱為《龍藏》,刻五百五十六函,現存。清宣統二年至民國二年,上海頻伽精舍印《頻伽藏》為方冊本,現存。

    漢譯本輯刻制藏經目錄,自後漢至開元年間,如《開元釋教錄》卷第十云:「合從古錄至開元釋教,新錄取續補舊缺,總有四十一家。」但缺失很多,如云:「在從古錄已以下三十一家,諸錄之中雖皆備述,欲尋其本難可備焉,且列名題知其有據。」至於刻本藏經,自宋《開寶藏》至《頻伽藏》出,總有十餘種,但多已亡佚或存殘篇,唯明《徑山藏》、明南北二藏和清《龍藏》現存全。若欲廣知歷代輯目及刻經目錄,可閱《大正藏》第五十五卷,日本《昭和法寶總錄》共三冊詳。

    (五)藏譯《大藏經》的分類與比較

    我國西藏佛教,自唐代傳入,歷代翻譯三藏教典,極為豐富,今標刻本藏經目錄函數,各家經目稍有不同,今以德格板經目錄出供參考。

    一《甘珠》部,譯為佛說三藏四續經典彙編的一部叢書,全書約一百零二、一百零四或一百零八函左右,每函約譯漢文三十卷。總分六大類,一律部十三函,二般若部二十一函,三華嚴部四函,四寶積部六函,五經部三十二函,六續(密)部1.十萬頌續部二十函,2.古續部三函,3.時經疏部一函,4.陀羅尼集二函,總合一百零二函。

    二《丹珠》部,譯為論藏,全藏約二百一十五或二百一十八函左右。1.禮讚部一函,2.續(密)部七十八函,3.般若部十六函,4.中觀部十七函,5.經疏部十函,6.唯識部十六函,7.阿毗達磨部十一函,8.律部十八函,9.本生部五函,10.書翰部一函,11.因明部二十函,12.聲明部四函,13.醫方明部五函,14.工巧明部,15.修身部共一函,16.雜部九函,17.阿底峽小部集一函,18.目錄部二函。總計二百一十五函。總全《甘珠》、《丹珠》共三百一十七函。

    可見藏譯《大藏經》的分類與漢譯《大藏經》不同:1.它以律經論編次,以表戒定慧順次;2.不以大小乘三藏排列:《丹珠》以禮讚部為首,先禮讚佛法僧功德為主;次以部派經疏之分;再以書翰五明之分類。特別是五明論籍之豐富,是漢譯本所缺。3.幾乎沒有異譯本,如一本經論譯出後經數次決擇校刊而成,法相名辭亦多統一,而漢譯本的異譯本很多。但漢譯本有而藏譯本缺的經籍也不少,因此有寄於後哲發弘誓願,廣作漢藏互譯補缺之弘法事業。

    從《大藏經》的結集、弘傳、翻譯、制目和刊刻,可以了知無數先賢大德為住持如來聖教所作出的艱辛努力。以此為鏡,時至教日西沉,眾生苦惱日增的今天,身為佛子當發弘誓願,不惜身命,以住持三寶為己任,以報三寶之深恩。

    三、住持僧寶:

    佛滅度後大小乘賢聖僧伽,如法如律行六和敬法,和合共住,世代相傳,護持正法,利益眾生,皆屬於住持僧寶所攝。

    作為住持僧寶,為了住持正法,紹隆三寶,應當了知佛滅度後大小乘諸賢聖者為住持如來聖教,結集三藏,先賢大德傳譯、搜集編目以及刻藏流通,弘揚聖教,教化眾生,繼承保護法藏而作出的廣大業績,作為自己的典範,繼承先代遺業,令法藏流傳不絕,作為己任。而且還應依法修行,學修並重,三學增上,次第不亂地親身實踐佛法。

    如何能令佛陀正法久住呢?《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十八云:「佛子,菩薩具有如是智慧,令三寶種永不斷絕,所以者何?菩薩摩訶薩教諸眾生髮菩提心,是故能令佛種不斷;常為眾生開闡法藏,是故能令法種不斷;善持教法無有乖違,是故能令僧種不斷」。修六和敬法,於諸眾生下佛種子,建設道場,護持正法,不惜身命,統理大眾,無有疲倦,如法傳戒,如法接引後學,令三寶種不斷。故上經又云:「於去來今佛所說法,所制之戒,皆悉奉持心不舍離,是故能令佛法僧種永不斷絕。菩薩如是紹隆三寶,一切所行無有過失,隨有所作,皆以迴向一切智門」。偈曰:「晝夜勤修無懈倦,令三寶種不斷絕,所行一切白凈法,悉以迴向如來地」。

    又如《雜阿含經》卷三十二:佛告「迦葉,有五因緣令如來法律不沒不忘不退,何等為五?若比丘於大師所,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若法、若學、若隨順教、若諸梵行,大師所稱嘆者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與此五因緣相反,則能令如來正法沉沒。故住持三寶的重大責任,主要在於住持僧寶的僧眾具有擔荷如來聖教住持正法的弘法大願,如法如律修習梵行,有學有修有證,又能說法教化眾生,宣揚佛法為人師表,如此方能令三寶久住世間。正如《俱舍論》中云:

    佛正法有二,謂教證為體,

    有持說行者,此便住世間。

    總上頌義,是說住持佛法的僧伽,要廣學多聞,精通教理,如法如律修行,有所證受。有持教者,講說者,如法修行者,佛教方能久住。最根本的問題,是有接引出家弟子,傳戒,學戒,安居誦戒等,如法如律修行的僧團,有這樣的僧寶在世,佛法即在世間。佛陀制戒的目的是令正法久住,因過去有的佛未制戒佛法未曾久住,由舍利子的請求,佛乃制戒。佛在世以佛為師,佛滅度後,佛說「以戒為師」。別解脫戒是三乘人共學的戒律,如《華嚴經》云:「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凈戒,欲能堅持於凈戒,是則如來讚歎。」現在有人提出「居士化佛教」,否定僧寶住持佛教的說法,值得大家注意。也許會說是指菩薩僧,但菩薩僧寶,是有菩薩示現在家居士相,不過一定要證聖位的菩薩或僧相,一個人才可算僧寶。凡夫僧一定要有五個比丘僧,能傳戒安居誦戒,才能說僧寶,一個僧人只能稱比丘,不能稱僧寶。在家居士,個人或集體研習佛法,印經流通,宣揚教法,古今皆有。但要以護持三寶,護持僧人學法學律,修行弘揚佛法為宗旨,這就即可稱作護持三寶的清凈近士,是真正的佛弟子。如果否定僧人或凡夫僧寶,只是居士們學習一點佛言佛語,無修無證就談不上佛法,更談不上是護持三寶。


    推薦閱讀:

    送貔貅有什麼寓意 送貔貅代表的意義
    高能幹貨:我們何嘗不是井底之蛙!(宇宙視角感受人生意義)
    手紋的意義,男左女右該怎麼看?
    八字六神所蘊含的實際意義
    攝影的目的和意義

    TAG:責任 | 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