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替:在荒謬無比的城邦中捍衛根本不存在的共同體-共識網-《領導者》雜誌官方網站
在荒謬無比的城邦中捍衛根本不存在的共同體 ——分析強世功教授的驚人轉型 吉方平及時告訴大家:「一部中國現當代史證明,只有當知識分子跟著共產黨走、成為工人階級組成部分、與人民大眾打成一片時,知識分子才能充分顯示自己的才華,才有崇高的歷史地位和社會地位。」在當下中國語境下,只對了三分之一。光成為工人階級組成部分、與人民大眾打成一片,如果不跟著共產黨走,知識分子還是無法有崇高的歷史地位和社會地位,都會遭到秋風掃落葉版地打擊(最近好**權人士的下場就是如此)。 所以在這個冬天,再多的知識分子迷途知返都是可以理解的。能像王怡這樣不但不向黨認錯、反而和黨決裂的壞小孩是不多的。這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問題是有人不但返得理直氣壯,而且還要上升到學理和歷史責任的高度,就有些讓人匪夷所思了。本文通過強世功副教授最近幾年言論的變化,試圖給大家呈現一個低頭也低頭得性感無比的學理標本。 最近圈內流傳強世功在《21世紀經濟報道》關於烏克蘭選舉問題的專訪:《烏克蘭憲政危機與政治決斷》。根本不懂國際政治的強世功認定,「如果作為政治的考慮,烏克蘭最高法院應當判決選舉有效,這樣可以維持國家的統一和政治秩序的穩定。如果判決選舉結果無效,只能加劇政治分裂,甚至導致國家分裂。」他繼而認為,最高法院如果判選舉無效,就說明西方和平演變試圖分裂烏克蘭的企圖已經成功。這些都屬於外行人發瘋說的話,根本不需要多理會。讀者只要多看看烏克蘭選舉的詳細報道(甚至新華社的也可以),就知道就烏克蘭問題採訪強世功是找錯了對象,他幾乎每句都在胡說。在這點上面,我也比較反對公共知識分子的概念,不懂就是不懂,法學教授胡評國際政治和小憤青發嗲有什麼區別?我們除了說句「您又開玩笑了」之外,還能批評他什麼? 問題在於後面他往中國政治上面的延伸。他引用納粹時代的法學大師卡爾·施密特的「例外狀態」,認為他才是真正成熟的自由主義者,然後說,「正是面對這種政治上最危急狀態,主權概念才凸顯出來了。換句話說,主權不服從憲政狀態,而是在關鍵時刻拯救憲政狀態。主權依賴的不是憲法,而是高於憲法的決斷。危機時刻的政治決斷之服從上帝的意志,而不是憲法。」他說這是為了保護民主化中的憲政危機。 聽懂了吧,他平白無故地給憲政一個無法覆蓋的權力範圍:「主權」,只要涉及主權理由,什麼憲政不憲政的都是婆婆媽媽的沒有決斷力的討論,都可以置之不理。當然,這也不算錯誤引用卡爾·施密特,這位納粹鍾愛的法學大師1933年的時候為納粹起草了《法律實用之原則》,希特勒先生對這套民主例外理論運用的還是很嫻熟的嘛,在第三帝國主權的偉大意志之下,什麼吊猶太人,什麼弔民主,什麼吊人權,不都是沒有決斷力的婆媽嗎?(見注一) 強世功怕這段說辭還不夠法西斯主義,在結尾的時候更加明白地聲明了他的施密特觀(他還強加在已經被他黑格爾化的「韋伯」頭上):「其實,我們今天也應當說:全世界要麼作為我們的朋友站在擁護中國和平崛起的一邊,要麼作為敵人站在遏制和肢解中國的另一邊。沒有這樣政治意志,就無法成為大國,只能作為其他國家的附庸國。正如韋伯所言,成熟的政治家必須具有鋼鐵般的政治意志和追求權力的政治本能,這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政權』或者『江山』在誰的手中的問題。政治家聽從的不是什麼美麗的道德說教,而是要為整個民族和歷史擔負責任和使命,這就是韋伯所說的責任倫理。」 我們都聽過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就江山和政權問題的精闢評論,但這是第一次聽人從卡爾·施密特、馬克斯·韋伯、「真正成熟的自由主義」這些概念推出同樣的結論。我們終於明白了,真正的自由主義是毛澤東啊!那我們還費什麼勁?進行什麼政治改革?加入政治保守主義行列、保衛主權和成熟自由主義民主成果好了。 我的好幾個朋友看完強世功的專訪,都說,又一個幕僚誕生了。我本來也想寫篇文章大罵他無恥。但強世功此次表演實在是太驚世駭俗,讓我想起閱讀他以前的作品,試圖找出原因。 這位曾經撰寫《法律共同體宣言》的熱血法律人,曾經也有批評極權主義的時刻。2001年他在《權力、技術與反抗——重讀「一九八四」》(http://law-thinker.com/show.asp?id=697)一文中分析了極權主義對公民思想控制的技術細節: 「人的日常思維往往依照形式邏輯,是與不是界限分明。這樣的思維遵循『2+2=4』的邏輯。這樣的思維可能不符合黨的需要,但是,黨所需要的也不僅僅是將謊言當作真話,這種說法不過是隱蔽的形式邏輯而已。黨的高明之處在於徹底改變這種形式邏輯,而採用一種辯證思維模式,使得謊言既是謊言同時又是謬誤。……對於溫斯頓來說,『2+2=4』是一個外在的客觀規律,一個人如何能夠相信『2+2=5』呢?對於這種關於存在與意識的哲學本體論思想,必須用哲學的原則來摧毀。」 短短四年,強世功批評的話就成為他自己的最好的寫照:用哲學為黨辯護,用施密特和改造的韋伯為毛澤東辯護。其實四年前,這種轉變就有了種子。請看同樣這篇文章的結尾部分:「極權主義將極權主義的理論和極權的技術組裝成國家的機器,而我們對極權主義的反抗僅僅限於理論層面,自由主義僅僅限於理論,我們缺乏的是自由的技術或者自由的牙齒。因此,我們當下迫切的工作就應當像《一九八四》那樣,在揭露極權的技術秘密的同時,發掘自由的技藝,發明自由的藝術,在不同領域中開闢自由的可能,從而將自由的理念建築在生活的實踐中,而不僅僅是奠基在抽象的理論之上。」 強世功的初衷很合理,要從不自由的現實中開闢出自由。他的訴求是法律共同體。不過這個共同體的狀態讓他產生了矛盾。兩年後,他《法律人的城邦》後記(http://law-thinker.com/show.asp?id=2093)寫道: 「從自由主義的權利觀出發,很容易用權利來解構傳統的權威國家體制,那麼同樣的邏輯也可以用來解構現代國家體制(比如批判法學),而法律人又試圖幫助建立現代的國家體制,這難道不是自相矛盾嗎?如果說法律人站在『為個人權利而鬥爭』立場上,那麼法律人也必須站在捍衛政治權威和國家權力的立場上,因為沒有強大的國家權力不可能實現個人的權利,個人自由必須用不自由的法律和權力來保證。一旦從『反叛者』的角度進入到『立法者』的角度,從幼稚的自由主義立場轉變到成熟的自由主義立場,問題就變得更為複雜,因為國家是與民族和歷史聯繫在一起的,而政治和權力涉及到了意志決斷和價值追求,所有這些決不是個人權利所能思考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必須承認一個簡單的常識:法律人不是建立生活在真空之中,而是生活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之中,這就是《法律人的城邦》的意旨所在。」 說簡單就是,法律要靠國家的暴力實施,強世功就認為,為了捍衛法律,就必須反對對國家權威的衝突。這樣的觀點其實在憲政派的言論中也能夠聽到,既然在中國立憲繞不過黨,那麼我們就不能和黨過不去。 看到這裡,讀者就可以了解強世功轉變的原因了。這種轉變不僅僅有中國知識分子附庸政權的慣性,更重要的是陷入了一個錯誤的邏輯陷阱中——由此判斷強世功智力也不及格。因為強世功的問題不存在,此國家不是允許有公共政治生活的城邦,他生存的所謂法律共同體也根本不存在。黨的意志就是法律,法律共同體本質上是黨的組織生活,捍衛這個需要的是黨的組織原則,不需要責任倫理。即便有城邦、有法律共同體,強世功也是沒有讀好哈耶克,法律的制度演進靠的就是對國家權威的衝突,怎麼能完全反對呢? 就這樣,強世功從開始反對一九八四,最後一步步墮落到提出施密特的法西斯理論。如果這樣的人還是北大的才子,我這樣一個不懂學術的人真為北大人的智力水平擔心。這樣不太在乎邏輯、定義、閱讀和引用準確性的人號召我們要為歷史負責難道不是一個從定義開始就發生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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