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今年已查處「小官貪腐」兩千餘人
新華社濟南7月27日電(記者吳書光)今年以來,山東省檢察機關共查辦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539人,挽回經濟損失2812萬元;共查辦「小官貪腐」職務犯罪案件1561件2065人,占立案總人數的93.8%。農村基層組織人員犯罪較為突出,共同犯罪及窩案、串案現象突出是鮮明特點。
山東省檢察院27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惠農扶貧領域和「小官貪腐」職務犯罪查處情況,這類案件仍處於易發多發態勢。檢察院新聞發言人蔣萬雲介紹,今年以來,共立案查處科以下貪賄犯罪案件1457人,其中農村基層組織人員346人。窩案、串案、共同犯罪所佔比重較大,常常是辦一案、查一窩、挖一串。今年以來,立查惠農扶貧領域窩串案207人,占此類案件總數的35%。
另外,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主要集中在登記申報審核、項目審批立項、專項款物管理、補貼發放等環節,其中資金髮放管理環節尤為突出。扶貧領域和「小官貪腐」職務犯罪案件雖多數數額不大,但其涉案資金多為各類扶貧救濟款等,直接侵犯廣大群眾利益,極易誘發群體上訪或纏訪。
檢察機關還發現,作案人員對長期、固定發放的資金「年年發、年年貪」。如諸城市檢察院立查的皇華鎮民政工作人員貪污低保、五保供養、義務兵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優撫金37萬餘元案,貪污行為持續時間長達10年,涉及農戶多,每人每季度多在幾百元到幾千元,往往是辦一案需跑遍全鎮,查閱十多年賬務資料,調查取證比較困難。
山東檢察機關表示,將圍繞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調查,加強對基層幹部等「小官貪腐」典型案件的深度分析,從體制機制層面研究提出預防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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