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成為最難忘的前任 '
你後悔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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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馥甄在《請給我好一點的情敵》裡面唱道:至少讓我相信 被遺棄有被遺棄的道理。
張愛玲也在《花凋》:「心中嗔怪她的情人如此沒有眼光,曾經滄海難為水,怎麼選了這麼一個次等角色,對於前頭的人是一種侮辱。」
記得以前和前任談戀愛的時候,整天膩歪在一起,總覺得永遠都不會分開。
後來分手後,看見前任找的對象一塌糊塗,還傻乎乎地在朋友圈發了這麼一句話:請給我好一點的情敵,甚至賭氣說,前任怎麼和我分手後,審美越來越差,交往的女的比我胖,沒有好看。
長大後才知道,其實並沒有這個必要,但成為前任一生中最難忘的人還是有必要的。
我發誓,分手後,我要做最難忘最引以為豪的前任。
下面,我教你們幾招如何成為最難忘的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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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里婊氣的最讓人難忘。
欲擒故縱,小女人,該撒嬌的時候就撒嬌,不要總是什麼事情都自己扛。
前不久流行一個詞,女漢子,指的是為人處事性格直爽,但其實女孩子在戀愛中不適合做一個女漢子,應該做個小女人,絕大多數男人就喜歡這樣的,彷彿女漢子打擊到了男人的自尊心。
你說說看,明明女漢子可以為男生省下不少事,可男生就是不喜歡這種女生,就喜歡那種愛撒嬌的女生,沒有辦法。
如果想讓前任記得深刻,一定要婊里婊氣。婊到跟別人可以女漢子,和對象必須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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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天作天的最讓人難忘。
講真,小作怡情,大作傷身,不要太懂事。
我表妹的一朋友,對他男朋友好到爆,我看朋友就不是談戀愛,簡直就是把對方當兒子來養,平時什麼事情都不要男朋友操心,自己通通解決,還順便解決了男友伙食問題、生活問題、住宿問題。
結果男朋友出軌了一個學生妹,給朋友的理由是:跟你在一起沒有成就感,你就像個媽媽,我要的是愛情,不是對我好。
呵呵,原來出軌的人還配談愛情啊?真的是笑死人了。
真的,現在有些姑娘太懂事了,懂事的什麼事情都自己來完成。
紀念日的時候,男朋友不送禮物也不說,過生日的時候,男朋友隨便去淘寶上買十幾塊錢的東西開心的不得了。平時大姨媽來了,從來都是自己解決,沒有一點脾氣,全聽男朋友的。遇到大事小事全是男朋友做主。
咦,這怎麼越看越像古代封建大男子主義呢,呸,男人這種生物不能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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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剛剛好最讓人難忘。
實話說,你越是卑微,在他眼裡你的地位就越低,你越愛他,讓他知道你離不開他,他越是肆無忌憚,男人這個生物,不能太給臉。
哎,談戀愛這麼難,勞神傷身還心痛,是手機不好玩呢,還是韓劇不好追呢,非要談戀愛。
既然我費盡心思的談戀愛,分手後,就一定要成為讓對方最難忘的前任,讓他永遠忘不掉我。
有時候想想,有些男人真的不算男人,討厭他們的不負責任,討厭他們的花心,討厭他們的甩膀子走人。
對,我挺小氣的,我壓根不能祝福前任,我要大聲的告訴前任:失去我後,全世界都沒有比我更對你好的人了,你就等著後悔吧。
作者:病房,一間治癒心病的房子,有溫度的文字,治癒每個流浪的心靈,傾聽你的每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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