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消費:是民眾監督政府,不是政府監管民眾(新快報 2011-5-29)

是民眾監督政府,不是政府監管民眾

2011年05月29日 08:51來源:新快報

  港府花的每一分錢都要經過立法會,一旦立法會覺得賬目不對,還可以進行質詢與問責。

香港的監督系統主要由內外兩個部分組成。內部監督是行政系統的自我監督。外部則是司法和新聞監督。這套近乎苛刻的監督管理體制,讓許多香港公務員在工作中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拿穩定高薪的公務員們不要說有錯,即使在道德上有些許瑕疵,都有可能丟官免職。

信息公開

政府花錢需要市民同意

港府治理三公消費的第一招就是信息公開,把錢袋子放在陽光下,讓全港市民都知道錢是怎麼用的。

對於香港人而言,政府信息公開是所有人的共識之一。政府信息公開透明,有助於建立政府與市民之間的信任。

類似於香港特首差旅費這種信息公開,早已習以為常,因為港府每年都會定期公布政府開支賬單。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教授曹景鈞表示,這種信息公開,是香港政府一個相當尋常的做法。他解釋,在某種程度上,香港政府是相當樂意公開類似的信息的,「因為香港的反貪、廉潔和高效,在國際上是非常出名的,公布這一類信息,對於塑造政府形象非常有利。」

市民普遍認為,香港的廉潔和高效首先就是體現在財政透明上。除了特首、三司司長及一眾高官的薪酬福利不是秘密之外,香港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錢,都需要徵求市民的意見,同時要將政府各部門的詳細收支記載,製作成為小冊子、網頁,方便市民查詢。香港市民認為,政府信息公開透明,有助於建立政府與市民之間的信任,一旦形成機制,市民便不會隨便懷疑官員借公務機會用公款旅遊。

制度設計

預算細到「一張桌椅的維修」

港府治理三公消費的第二招就是用一套嚴格的制度約束每一位公務員的行為,讓人很難找到鑽空子的空間。

在香港,公款吃喝和公費出國基本不可能,因為香港政府的財政預算公開透明舉世皆知,政府及各部門的財政預算是完全毫無保留地向公眾展示,並接受公眾查詢和質詢。其一個部門在網上公開的財政預算情況、支出情況竟然能多達數百頁,細化到了「一張公務用紙」、「一張桌椅的維修」,你想濫用公款吃喝,門兒都沒有。

香港政府的財政制度對官員的開支向來要求嚴格。比如香港審計署曾公開批評個人資料私隱公署辦公室有浪費之舉。按香港政府的標準,公署辦公室55名員工的辦公面積應該是732平方米,當時的面積卻高達1154平方米。審計署認為這不符合香港財政「適度和保守」原則,讓個人資料私隱公署辦公室讓出了多餘的面積。

像公車的使用,物流服務署車輛管理科有一套先進的電腦管理系統,對所有公車每日運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包括始發地點、到達地點,行車線路、行程公里數等等都記錄在案,每台車輛維修項目和維修費用也有詳細記錄。

監督體系

從立法會到媒體層層把關

港府治理三公消費的最後一招就是監督體系,即使逃過了層層的制度管理,也逃不過立法會的質詢和媒體的監督。

港府各種公務活動的開支,香港立法會切實起到了監督的功能。比如這次吃喝賬公開就是議員要求政府公布四大節慶的公務宴會的開銷,而政府官員就得如實交代,一點都馬虎不得。可以想見,如果公務宴請超標嚴重,或者出現奢侈性開支,官員是不可能過得了關的。

即使立法會不找官員的麻煩,還有審計署等著他們,到底請的是什麼人?多少人參與吃飯?一筆筆賬是否經得起推敲?有沒有必要花這麼多錢?審計署會洞察秋毫。如果被揭出問題,那官員還得到立法會接受質詢,不交代清楚是下不來台的。

就算立法會、審計署都不追究,香港無孔不入的媒體也不依不饒。在輿論壓力面前,官員如果在這種事上說不清楚,仕途基本上完了,弄不好會馬上引咎辭職。就算是最高級官員公車車號媒體都掌握,隨時隨地受到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實際上公車私用受到無形的制約。任何配置在部門的公車都不能成為首長的專車,公車私用的特權隨級別下降而遞減。http://www.ycwb.com/ePaper/xkb/html/2011-05/29/content_1123546.htm另一面香港的「私」與內地的「公」

2011年05月29日 08:51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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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專用」替代「私家」,反映了內地社會佔據公共資源的個人或組織的特殊心態,即不願意用「私」字來表示他們對公共資源的排他性使用權,而寧願用含糊其詞的「專用」來指稱實際的私用。

在香港中文大學的正門口,有一條進門道路,長約100米,連接中文大學與大埔公路。在這條道路的入口處,立有一告示:「私家道路,請勿擅入」。告示的目的是提醒來往的駕車人:此乃中文大學專用道路,非本校師生員工,或受本校邀請,請勿使用。

同樣,香港中文大學的學生宿舍旁邊立的告示牌是:「私人領地,非請勿入」。學生宿舍是大學的「公物」,學生交租住宿,公物變成私人專用,故在使用權上屬「私家領地」。然而,內地高校宿舍入口的告示牌卻不會這樣寫,而是改為「宿舍區域,非請勿入」。

這兩個例子反映出香港和內地在公私觀念上的差別。在香港,「私」(private)的涵義較寬,不僅指私人所有權,而且包括在使用權上不對公眾開放、僅屬個人或團體專用的公物私用,所以,中文大學的專用道路也即「私家道路」,學生租用的宿舍也即「私家領地」。在內地,「私」的涵義較窄,主要指私人所有,公物私用一般不稱為「私」。

以「專用」替代「私家」,不是文字上的遊戲,而是反映了內地社會佔據公共資源的個人或組織的特殊心態,即不願意用「私」字來表示他們對公共資源的排他性使用權,而寧願用含糊其詞的「專用」來指稱實際的私用。造成這種心態的原因,既有社會對「私」的貶義評價,也有某些佔據公共資源的行為不那麼光明磊落,不便於直白說出。

例如,內地許多政府機構都在風景優美之地建有療養院(或曰「培訓中心」),專供一定級別的官員療養度假之用。這類療養院是用公款建造,屬「公有之物」,但在使用權上,卻由某些個人或行政機構專用,不對公眾開放,屬「公物私用」。顯然,風景區的療養院非行政辦公所必需,有濫用公款、假公濟私之嫌,若公開在大門口掛上「私家領地,非請勿入」,老百姓一看就明白了,想瞞也瞞不住。對於這類不太合法的、或合法不合理的公物私用,就需要在語言上刻意掩蓋私人使用權的事實,因此,我們在療養院門口常常見到的告示是:「單位重地,閑人免入」。

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1_05/29/6693739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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