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首義成功的「秘密」
06-17
辛亥革命首義成功的「秘密」2014-11-1608:10來源:經濟觀察網作者:雷頤1911年5月8日,清廷利令智昏地出台了一個壟斷權力的「皇族內閣」。1911年10月10日夜,武昌平地槍響,首舉義旗,大清王朝轟然坍塌,出人意外。因為,就在半年前,革命黨人孫中山、同盟會經過精心籌劃準備的廣州起義以七十二烈士壯烈犧牲慘告失敗,史稱「黃花崗起義」。黃花崗起義使同盟會喪失許多優秀幹部,領導力量大為削弱,內部分裂更加嚴重,革命成功,遙不可期。然而為何僅僅時隔半年,倉促舉事的武昌槍響卻吹響了清王朝覆亡的號角?一武昌首義成功的「秘密」,就在於得到了以士紳、商人為主體的「立憲派」的支持。10月11日,湖北革命黨人佔領了武昌城,由於原先安排好的領導人或傷或逃,一時群龍無首,亟欲找聲望素著的人物充當新政權的領袖。清軍協統黎元洪被革命黨推舉為湖北軍政府都督,而政務、交涉之事,則期望湖北省咨議局議長湯化龍出面負責。湯表示讚許革命,儘力幫忙,自己不知兵事,但可在政治和民事方面贊助,還提議通電各省請一致響應,以助大功告成。湯被任命為民政部長,在籌款、鼓舞士氣、穩定社會秩序、保持地方治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擔任全國性的各省咨議局聯合會主席的湯是具有全國影響的湖北立憲派領袖,他的表態,使湖北其他立憲派人士迅即以實際行動支援了革命黨,籌款捐款,維持地方。這對革命黨解除後顧之憂,能專心抗擊清軍的反撲,擴大戰果,使新政權獲得相對穩定的環境,起了極為重要的作用。武昌起義的初步勝利、新政權的漸漸鞏固及湯化龍等人的通電,使不少省份咨議局迅速響應革命,反過來又大大鼓舞了更多省份民眾和立憲派,推動了更多地方響應武昌起義。從武昌首義至四川軍政府成立,50天內,共有14個省脫離了清朝的統治。清政府的半璧江山已去,為最後傾覆清廷,民國肇建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起義各省,立憲派、紳商都不同程度地協助了反清的「獨立」運動。可以看出,相當一部分省份是以立憲派為主的,甚至某些省份還是立憲派獨自完成的。可以說,辛亥革命,立憲派功莫大焉。而孫中山以前武裝起義未獲成功,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得到他們的支持。二紳商是清政府的統治基礎,他們向來主張由上而下的立憲,反對激烈革命。而立憲派態度、立場的根本變化,則是清政府的政策步步錯誤所致。1905年,國內外形勢使要求立憲的士紳越來越多,甚至一些官員也要求立憲。與此同時,革命派的力量也開始集結,成立了同盟會。反對革命的立憲派與革命派進行了激烈論戰,他們認為:「革命之舉,必假借於暴民亂人之力。天下豈有與暴人亂民共事,而能完成者乎?終亦必亡,不過舉身家國而同葬耳。」他們相信,只要人民要求立憲,清政府「終必出於讓步之一途」,可以實現代價最小的和平轉型。1906年9月1日,清廷頒發了仿行立憲的上諭,確立預備立憲為基本國策。而且,僅僅過了5天,即9月6日就頒布了改革官制上諭。對此遲來的順應民意之舉,國內依然萬眾歡騰,一些大城市甚至張燈結綵,敲鑼打鼓。學生、市民、紳商集會、遊行、演講表示慶賀,人們自發撰寫的《歡迎立憲歌》表達了對朝廷的熱愛尊崇和對必然帶來暴力的革命的反對。然而,事實說明清廷並不珍視此時對它來說極其珍貴的民情民意。由於內鬥激烈,為避免引起更大的動蕩,清廷不得不宣布了官制改革。但這次改革因形式上的「滿漢平衡」被打破,使得漢族官員的心理平衡也隨之被打破。幾年後,辛亥革命爆發,不少漢族督撫宣布獨立,可能與此不無關係。這次官制改革使人對清廷是否真準備立憲大起疑心,甚至有立憲派直斥其為「偽改革」、「徒為表面之變更」,「襲皮相而竟遺精神」。事實無情地說明,這次行政改革徹底失敗。不僅沒有緩解危機,反而加劇了危機,使得堅決反對革命、堅持「保皇」的「立憲」派對它越來越失望,無奈地嘆其「反動復反動」,因此他們也就不必更多地指責「革命」了。清廷1908年秋公布的《欽定憲法大綱》以日本明治憲法為藍本,但「君權」卻比「明治憲法」擴大、「民權」卻比其縮小。在這種「憲法」框架下,再加清政府的「立憲」實際步驟一拖再拖,連以溫和的士紳為主的立憲派都指其為「假立憲」、「偽立憲」,更不必說廣大民眾和「逢清必反」的革命派的反應了。一向溫和的立憲派開始激烈地指責「政府寧肯與人民一尺之空文,不肯與人民一寸之實事」。從1907年起,立憲派就發起和平請願,要求開國會,而地方士紳和商界首領對「開國會」的要求更甚。在請願高潮中,梁啟超組織的政聞社也以全體社員名義致電清政府的「憲政編查館」,提出限期三年召開國會的主張。同時,風傳梁啟超要回到上海領導政聞社的活動。面對如此局面,慈禧太后與支持她的頑固派官員認為任其發展最後無法控制局面,於是決定鎮壓。1908年8月13日,朝廷突然下旨查禁政聞社。此諭直指梁啟超。由於朝廷嚴禁,政聞社確已難於生存,梁啟超不得不將其解散。朝廷如此嚴厲鎮壓政聞社,具有多重悲劇意義。首先,梁啟超一直與革命黨論戰,堅決反對推翻清王朝、極力為清王朝辯護,一直主張合法、體制內變革,最後卻被清王朝當作「悖逆要犯」而「嚴拿懲辦」。這對他個人來說,是悲劇,也是諷刺。更廣些說,也是整個「立憲」的悲劇,主張和平變革的立憲精神領袖卻不能回國、還被清政府通緝捉拿,這本身就使「至上而下」的改革理論的說服力大大減弱,使信服「革命」的人越來越多。當然,更是清廷的悲劇,對一心護衛自己的改革者竟以「悖逆要犯」待之,政權內最高統治者一直對十年前內部「權爭」之事耿耿於懷,不僅不想方設法撫平創傷,不安撫當年因主張體制維新而受迫害的政治家,不讓其為己所用,而是依然毫不寬容當年的政敵,仍把他們當作體制的敵人,最終,清政府失去了領導改革的能力與機會。三從1910年1月起到11月止,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以地方士紳為主的「立憲派」發動了四次大規模的國會請願運動,聲勢浩大,遍及全國。儘管「開國會」的呼聲越來越響,一浪高過一浪,清廷就是毫不妥協,不願讓出點滴權力,拒不開國會,拒不立憲,反而採取越來越激烈的手段鎮壓立憲運動。清政府確已不堪救藥,對各種警勸充耳不聞,一意孤行,仍要大權獨攬,結果便是眾叛親離,真正「動搖國本」,最終垮台。面對轟轟烈烈的請願運動與革命黨的活動,滿清權貴唯恐大權旁落,反而倒行逆施,更加集權,採取種種措施將政權、軍權、財權高度集中自己手裡。而一些或是因為觀念守舊或是投朝廷所好的大臣也紛紛上疏,奏請朝廷對立憲派的危害不能掉以輕心。他們或是強調立憲將使君上無權,或是強調立憲的實質與革命黨一樣是推翻清朝,而且他們人在朝中因此比革命黨還要危險等等。正是在這種思維主導下,1911年5月8日,清廷利令智昏地出台了一個壟斷權力的「皇族內閣」。這個內閣由13人組成,其中9名為滿人,漢人只有4名;而在這9名滿人中竟有7名為皇族成員,因此人們將此稱為「皇族內閣」。這種「組閣」完全違背了皇族成員不能入閣當國務大臣的基本原則,實際向世人宣示清廷所謂「立憲」只是一個幌子、其實根本不願放棄一丁點權力的真實面目。此舉實無異於自掘墳墓,結果使作為其統治基礎的士紳階層與其迅速疏遠,最終棄它而去。儘管如此,立憲派最上層領導不放棄最後希望,仍想走相互妥協的改革之路。5月12日各省咨議局聯合會在北京召開,商討對策。第二天,確定了以推翻皇族內閣為中心議題,大家一致認為皇族充當閣員違背立憲原則,一致反對。經過冷靜的思考,與會者後認識到實際無法達到目的,於是決定妥協讓步,認可皇族成員違反規定任內閣閣員,但反對皇族充當內閣總理大臣,希望朝廷也妥讓一步。他們將此議案呈請都察院代奏,請另簡大員組織內閣,但朝廷置之不理。咨議局聯合會於是再次呈請都察院代奏,同時公開發布報告書,指出皇族內閣「名為內閣,實則軍機;名為立憲,實則專制。」然而,皇族內閣非但不思悔悟,反而斥責聯合會議論漸進囂張,干預「君上大權」。在中國傳統政治文化、觀念中,占統治地位的是天下為一姓所有,臣民實際都是皇帝的奴僕,根本無權過問、干預「君上大權」。現在有觀點認為辛亥革命過激,缺乏妥協,然而史實說明,拒不妥協的恰恰是清王朝。連立憲派提出的皇族成員可當違反原則內閣閣員、但不可當總理大臣的這種雙方各讓一步、最低限度的妥協方案,清廷都嚴辭拒絕,其他妥協就不必談了。面對拒不妥協且嚴厲批駁立憲派的清政府,咨議局聯合會人員無不滿腔憤怒,又寫了一篇通告各省團體書,嚴厲駁斥上諭,指出政府罪惡滔天、人民對它已深惡痛絕。敢於公開駁斥上諭、批評政府罪惡滔天,其實是立憲派與清廷最後的「絕交書」。此時,立憲派實際已轉向革命。而且,就在皇族內閣成立的次日,即副署了實行全國鐵路幹線國有政策的詔令,皇族內閣的擅自決定並實行,不僅違背了立憲原則,而且也損害了人民、尤其是投資最多的紳商的利益。於是,湖南、湖北、廣東和四川的立憲派立即領導群眾開展了保路運動,其中以四川最為激烈。恕我重複:從1910年國會請願運動起到清政府最後拒絕妥協的政策標誌「皇族內閣」和「鐵路國有」的出台,也是立憲派迅速走向革命、與革命黨「合流」的最直接原因。四立憲派最後轉向革命,從根本上說是清政府拒不改革、拒不妥協、拒不放棄利益的結果。從清朝建立起,雖然朝廷親貴對漢人、漢族大臣一直防範很嚴,但至少形式上一直泯滅滿漢差別、矛盾。然而,至少從1906年秋改官制起,到1911年5月的皇族內閣的出台,它的政策總體上卻是利益高度集中化、並且利益邊界高度清晰化。使士紳、甚至一部分漢族官員也清晰意識到自己並不在這個「利益範圍」之內,自己並非清廷的「自己人」,產生強大離心力,不僅士紳走向革命,許多漢族官員在關鍵時刻也背叛朝廷。在國內外如此大勢面前,清廷政策本應順應時代潮流分權分利,但它反而倒行逆施集權集利,使自己的統治基礎都離它而去。一個沒有基礎的巨大建築,轟然垮塌只是時間問題了。因此,武昌槍響才能最後勝利。1911年10月30日,許多省接連獨立,響應革命,清廷接連頒發《准開黨禁頒布特赦諭》、《實行憲政諭》和《著溥倫等迅擬憲法條文交資政院審議諭》。此時此刻,它才想起「妥協」,但為時已晚。11月7日,並不激進的思想家嚴復在給《泰晤士報》駐華記者莫理循(Mor-rison,GeorgeErnest)的信中說:「如果一個月前做到這三條之中任何一條的話,會在清帝國發生什麼樣的效果啊!歷史現象往往重演。這和18世紀末路易十六所作所為如出一轍。所有這些都太遲了,沒有明顯效果。」亨廷頓在《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三聯書店1996年版)中說:「向上攀登或期望過高的集團和僵硬不靈活的制度是製造革命的原材料。」而「在能夠擴大權力並在其內部放寬參與的政治體系中,革命是不可能發生的。」的確,清政府堅持「僵硬不靈活的制度」、沒能夠建立「放寬參與的政治體系」滿足立憲派的要求。因此,革命就很難避免了,這也是其最後覆亡的重要原因,當然也是首義成功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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