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楚辭》比興藝術之比較 第1頁

《詩經》《楚辭》比興藝術之比較摘要:比興是中國詩歌藝術的兩種傳統的創作手法,它伴隨著詩歌的產生而產生,也伴隨著詩歌的發展而發展。先秦是中國文學史上的第一高峰期,在這時期,比興大致經歷了一個由萌芽到成熟以至繁榮的發展過程,它完成了詩歌藝術由巫術的、功利的轉化為抒情的、審美的這樣一個偉大的質的飛躍,對其後文學的發展產生了不可估量的影響。比較而言,《詩經》以興的大量出現、比的抒情因素增長、用法純熟巧妙標誌著比興的成熟,而以《離騷》為代表的《楚辭》則以比的泛化延伸、比興構成象徵體系並具有形象美和意境美標誌著比興的繁榮。關於比興,前人的論述以劉勰和朱熹的說法影響較大,劉勰說:「比者,附也,附理者,切類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擬議。」(《文心雕龍?比興》)朱熹說:「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詩集傳》)參照劉朱的比興說,結合筆者的理解,大致可以下這樣的定義:所謂「比」,是以比喻、比擬、象徵、寓言故事等為主要手段來描述詩歌的整體形象或主要部分,將說理和抒情融為一體的一種創作手法。所謂「興」,就是藉助外物對詩歌的整體形象或主要部分起寓意、聯想、象徵、烘托氣氛和起韻等作用的創作手法。一般說來,比偏於言理,興偏於抒情,但兩者在藝術實踐中往往融為一體,很難判斷分開。先秦比興的發展,筆者認為濫觴於《易經》,成熟於《詩經》,繁榮於《楚辭》。關於《易經》的比興藝術,筆者已有專文論述,[1]在此僅僅指出:《易經》的比興由符號系統與語言文字結合,是一種動態多層的偏於言理的比興藝術,體現出比興藝術萌芽時的基本特徵。比興成熟於《詩經》,《詩經》的出現標誌著中國文學藝術開始進入自覺的時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歷來無真偽之爭。它的時間跨度是西周初期至春秋中葉,空間跨度(十五國風)包括了今陝、晉、魯、豫、冀、鄂等六省的全部或部分的廣大疆域,內容涉及尤廣,其文學地位和藝術價值很高。從創作角度考察,從《易經》到《詩經》,中國文學大體上從言理的功利主義准文學脫胎髮展到了抒情言志的審美文學。這是中國詩界的一次偉大革命。《詩經》的出現,標誌著比興的成熟。《詩經》的比興有如下特徵:1.興的大量出現。興長於抒情,具有較高的審美價值。鍾嶸說:「文已盡而意有餘,興也。」【2]《易經》的興,所佔比重較小;而《詩經》卻截然相反,興多而比少。興的增加,說明文學成份在大幅度地增長。據中山大學王季思教授統計:毛公註明的興體共110篇,《國風》部分佔71篇。[3]筆者對朱熹《詩集傳》的分類情況也作了初步統計:在《詩經》1137章中,興260章,比70章,賦比興綜合運用的共35章,其餘為賦。這數字表明,興體的增長數量是驚人的。其實,在《詩經》時代,興體的使用不僅僅是量的增多,更主要的是質的躍進。這時期的興,在「他物」和「所詠之詞」之間,寄意幽微而富於美感,其興義不再象《易經》那樣,或失於隱晦,或失於直露,或《詩經》又稱《詩》或《詩三百》,習慣說法是中國第1 / 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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