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同與中華民族的凝聚 // 王震中
王震中:國家認同與中華民族的凝聚
來源:《紅旗文稿》 | 發布日期:2016-01-12
一、國家結構與民族類型
在歷史上,民族與國家從她們誕生伊始就是密不可分的,一個民族的偉大每每表現為她所在國家的燦爛輝煌。綿延不斷的悠久中國歷史表明,民族類型是由國家形態結構決定的,有什麼樣的國家形態結構就會產生什麼樣的民族類型。中國的國家形態結構經歷了由距今五千年到四千年前的黃帝——堯舜禹時代的單一制的「部族國家」,發展為夏、商、西周、春秋戰國時代的多元一體的複合制的「華夏民族國家」,再發展為秦漢以來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與此相對應,中華民族在其形成過程中也經歷了「部族——華夏民族——漢民族——中華民族」的演變。
1.部族與單一制的部族國家之關係。所謂部族,是歷史上比部落更高層次的、更大範圍的、有共同語言、共同文化、內部各部地理位置相連(起初各部分地理位置相連,其後某部亦可遷徙遷出)、帶有血統特徵(如姓族或族的譜系)的族共同體。部族既存在於原始社會的後期,亦存在於古代國家社會時期。原始社會後期的部族是由具有親緣關係的各部落或酋邦或部落集團所組成;古代國家時期的部族可以建立部族國家。
從民族形成視角看,顓頊、帝嚳、堯、舜、禹時期的國家屬於部族國家。部族國家的特點是國家的民眾或主體民眾屬於某一部族,也就是文獻中所說的姬姓、姜姓、子姓、祁姓、姚姓、嬴姓等姓族。因而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血緣關係發揮著很大的作用。有時國君之名與部族之名可以重合;國家的最高保護神也是部族祖先神(部族宗神)。甚至在有些時候,部族可以等同於國家。但由於部族遷徙等原因,也使得同屬一個部族的人們可以建立若干小國家。對於部族國家,筆者也稱之為邦國或都邑邦國,這是早期國家中較原始的形態,所以,部族國家的出現是與國家起源聯繫在一起的。
部族國家的時代,與距今5000—4000年前的考古學上的龍山時代相對應。這一時代呈現出邦國林立和族邦聯盟的格局,史稱「萬邦」。在考古學上,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內蒙古河套地區等地,發現了六七十座龍山時代的城邑。其中,山西襄汾陶寺、浙江餘杭莫角山、山東章丘城子崖、日照堯王城、河南新密古城寨、陝西神木石卯等城址,都屬於龍山時代邦國的都城。這強有力地印證了萬邦時期的邦國林立狀況。
在從部落到古代民族的發展過程中,部族和部族國家是中間的一個重要環節。在已形成部族的情況下,各個部族之間的族邦聯盟,是由部族走向古代民族、由部族國家走向古代民族國家的重要一環。當時以部族國家為首,包括部落和酋邦在內,一些不同層次的政治實體在中原地區組成了堯舜禹族邦聯盟。其中有來自北部戎狄的祁姓陶唐氏,來自西部姜戎的姜姓四岳和共工氏,來自東夷的姚姓有虞氏、偃姓皋陶和贏姓伯益等。不同部族的人們來到中原地區後,在建立各自的部族國家的同時,也組建了一個族邦聯盟。這樣,對於一個個部族國家而言,其國人可以是同一部族血緣的族眾;但對於聯盟而言,卻超脫了部族血緣的界限,從而也會逐步產生超越部族意識的某些新文化因素。而這種新文化因素就是促使各部族的人們朝著民族方向發展的動因,並由血緣的部族走向文化的民族,為後來華夏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但由於族邦聯盟畢竟是鬆散的、不穩定的,隨著盟主的更換,聯盟的中心也是游移的。所以,對於民族的形成來說,僅僅有某些新文化因素是遠遠不夠的,它需要有一種更大範圍的、超越邦國限制的、能容納和包裹諸部族的「大國家機制」。後來出現的夏商周王朝的複合制國家結構就是這樣一種「大國家機制」。
2.華夏民族與夏商西周複合制國家結構的關係。在以往研究中,學術界主要的看法是華夏民族形成於春秋戰國之際,理由是民族意識特彆強烈的「華」「夏」「華夏」「諸夏」「諸華」的稱謂,在春秋戰國時期最為流行,在《左傳》等史書中頻頻出現。例如,《左傳》襄公十四年記載姜戎子駒支說:「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語言不達。」戎人駒支稱中原的華夏民族為「華」,稱自己為「戎」。這說明「華」「華夏」等稱呼,既是華夏民族的自稱,也是他稱;同樣道理,「戎」「諸戎」等稱謂,既是戎人的自稱,也是他稱。再如,《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記有「楚失華夏」,這是把「楚」與「華夏」相對應。《左傳》閔公元年,管仲對齊桓公說:「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昵,不可棄也。」《春秋·公羊傳》成公十五年說:「《春秋》……內諸夏而外夷狄。」這都是稱華夏民族為「諸夏」。《左傳》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太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蠻夷猾(亂)夏,周禍也。」這裡稱「諸夏」,又稱為「夏」。也有稱「諸華」,如《左傳》襄公四年,魏絳對晉侯說:「勞師於戎,而楚伐陳,必弗能救,是棄陳也。諸華必叛。戎,禽獸也。獲戎失華,無乃不可乎!」這是稱「諸華」或「華」。《左傳》定公十年載孔子云:「裔不謀夏,夷不亂華。」這裡的「華」亦即「夏」。總之,華夏、諸夏、諸華、華、夏等都是一個意思,都是對華夏民族的稱呼。
春秋戰國時期,人們用「華夏」「諸夏」「夏」「諸華」「華」等稱謂來特意強調華夏族與其他族的區別以及華夏族的一體性時,不僅表明華夏民族已經形成,更主要的是表現出當時華夏民族所具有的民族意識上的自覺。在這種鮮明民族意識中,可以看出:當時的華夏民族已屬一個自覺民族;華夏民族間的強烈的文化一體性;以及當時以中原為核心的華夏民族與其他民族或部族交往中,也即在當時被稱為蠻夷戎狄來到中原時,所引起的華夏民族的人們對於本民族生存、發展、榮辱、安危等等方面的關切和維護。對於有這樣強烈的民族自覺意識的華夏民族,筆者稱之為「自覺民族」。從民族發展史來看,在「自覺民族」之前,還有一個「自在民族」的階段。民族形成的起始應該從「自在民族」階段算起。所謂「自在民族」就是作為一個民族已經存在,但民族意識還處於朦朧、潛在狀態。夏、商時期的華夏民族就是這樣的狀態。到了西周時期,華夏民族的共同文化得到進一步的擴充和發展,民族文化中的禮儀制度、典章制度也更加完善,民族意識也開始顯現,這才使得周人自稱「我有夏」,以夏為正統。再到春秋戰國時期,以周天子為「天下共主」的複合制國家結構名存實亡,禮儀征伐不出自天子,天下處於混亂狀態,在本民族共居之地時常出現異族的人們,致使「華夷之辨」思想和危機意識凸顯了出來,它進一步強調了華夏民族的一體性。可以說,華夏民族的形成,是與夏商西周多元一體的複合制國家結構聯繫在一起的。當時作為自在民族的華夏民族,是既包括姒姓的夏後氏部族,也包括子姓的商部族、姬姓的周部族等王朝內的眾多部族的民族共同體。它以多元一體複合制王朝國家結構為基礎,使分散的部族國家走向多元一統的民族國家。複合制國家機制促使以華夏文化為紐帶、為血脈的華夏民族的形成,夏、商、周三代複合制國家就是華夏民族的外殼和外在框架。
3.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與漢族和中華民族的關係。20世紀50年代,范文瀾在《自秦漢起中國成為統一國家的原因》一文中提出,漢族在秦漢時代已具備民族的四個特徵,並得出結論說:「漢族自秦漢以下,既不是國家分裂時期的部族,也不是資本主義時期的資產階級民族,而是在獨特的社會條件下形成的獨特的民族。」這篇論文在當時的學術界引起很大的反響,強有力地推動了我國學術界對中國古代民族起源的探討。「古代民族」就是人們從古代就開始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相同經濟生活以及具有共同文化的、穩定的、比部落和部族更高、更大範圍的人們共同體。
用上述定義來衡量中國古代的民族,不但秦漢以來的漢族是民族,夏代至春秋戰國時期的華夏族也是民族。從民族與國家的關係來看,國家是民族的外殼,即國家是民族的外在框架,國家是民族聚合的一種形式。秦漢以來的中國是一個中央集權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與此相對應,中國有兩個層面上的民族:一類是漢族以及國內其他少數民族,第二類是在整個國家層面上的正在形成中的中華民族。其中,漢族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中的主體民族,而正在形成的中華民族則是包括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在內的、與統一國家相對應的全中國的「國族」。
基於上述認識,我們不能因為「中華民族」一詞出現在近代,就認為中華民族是從近代才開始形成的。實際上,中國自秦漢開始出現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起,中華民族就處在形成過程中。到了近代,特別是在抗日戰爭時期,是外敵的入侵,刺激了中華民族的自覺意識,「中華民族」一詞就是這種強烈的自覺意識的表達。
二、強化國家認同與中華民族的凝聚
1.先進的文化是華夏民族、漢民族和中華民族的血脈。在歷史上,國家認同與民族凝聚的正能量促進了民族融合,其表現之一就是「文化民族」的出現。如果說部族是一種血緣特徵鮮明的「血緣民族」,相當於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所說的「Volk」;那麼先秦時期的華夏民族就已突破血緣局限而成為「文化民族」。在夏商西周三代王朝國家中,由於結構的多元一體的複合制,使得其民族性包含有夏人、商人、周人等等眾多部族在內;而其一體性則表現為以王朝國家為框架的文化上的一致性。到了春秋時期,即使複合制大國家結構和王權都已名存實亡,但在當時的華夏諸國中,衣冠服飾、禮儀規範、典章制度等所表現出的共同心理和文化層面上的一致性和民族自覺意識,證明當時的華夏民族是一種文化民族。
在秦漢至明清的統一多民族國家中,作為國家主體民族的漢民族是一個文化民族;處在形成過程中的中華民族更是一個文化民族。漢民族是在民族融合中不斷發展壯大起來的。秦漢時期的漢民族,是在春秋戰國時期以中原為核心的華夏民族的基礎上,融合了眾多其他民族和部族而形成的,因而它已不是一個純粹血緣的族共同體。秦漢以後,無論是因北方的少數民族入主中原,還是因漢民族政權南移,都使得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民族融入漢民族之中,其中,一以貫之的漢民族特徵就是漢文化(華夏文化)。從華夏民族,到漢民族,再到當前包括漢民族在內主要由56個民族組成的中華民族,擁有共同的文化基因,也是一個歷史形成的文化民族。從這個意義來講,文化始終是華夏民族、漢民族和中華民族的血脈。
2.國家結構的穩定與民族凝聚。從民族的國家形態結構上看,中華民族是由從秦漢開始的以郡縣製為機制的統一國家結構造就的,她以統一國家為框架,是與統一的國家互為表裡的全中國的「國族」。中國歷史是這樣發展的,中華民族也是這樣走過來的。中華民族與中國所具有的一體兩面的關係,是中國歷史發展道路的特色所在,是由國家與民族(即國家與「國族」)的內在關係所決定的。
在中國,從古到今,強調國家認同,就是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講國家認同,自然要維護國家的統一。國家統一是由統一的國家結構的穩定性、統一的語言文字、共同的優秀傳統文化、共同的經濟等多方面的聯繫所構成的。而這些正是作為「國族」的中華民族的基本要素。因此,維護國家統一與維護民族團結也是一體兩面。
國家結構的穩定性是國家統一和安定的基礎。國家認同首先包括對統一穩定的國家結構的認同。與夏商周時代包括分封制在內的複合制國家結構的不穩定性相比較,郡縣制是被歷史證明了的穩定的國家結構。我國現有的「中央——省市縣」的結構模式是秦漢以來郡縣制的國家結構的發展。在中國大陸,這種結構模式在保證國家結構穩定性的同時,還有利於把國內各個少數民族與國家的關係轉化為國家與地方行政關係,把民族問題轉化為地方治理問題。而在港澳台地區,「一國兩制」方式實現了香港和澳門的回歸,並以此來解決統一台灣問題,這是非常科學的。它既符合中國的現實國情,又在國家結構上保持了國家的統一和完整性,有利於增強中華民族的團結和凝聚。
3.優秀的傳統文化和統一的語言是中華民族穩固的內在維繫。國家認同也表現在對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和對統一語言的掌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中國五千年文明史的內涵,是中華民族從古至今綿延連續幾千年、不可摧折、難以磨滅的精神維繫,並由此形成了中華民族億萬子孫的凝聚力和自豪感。漢族乃中華民族的主體民族,自秦始皇統一文字以來,歷朝歷代,漢語語言文字記載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文化圈在歷史上就是最先進最發達的文化。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維護民族平等、發展民族地區的交通和經濟、尊重各地少數民族獨特的文化、風俗習慣、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等方面,中央政府做了許多卓有成效的工作。這些措施進一步培養了56個民族的共同文化和心理,從而增強了中華民族的認同感、凝聚力和向心力。從國家和民族發展戰略上看,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少數民族地區繼續從事雙語教育的同時,加強漢語語言文字的學習和教育,加強普通話的普及與提高,已成為中華民族穩固的內在維繫。
4.中國夢與國家認同和中華民族的凝聚。中國夢的本質內涵是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這就決定了實現中國夢,應在國家意識形態中的文化心理層面上強調國家認同和中華民族凝聚。
中國夢是國家的夢、民族的夢,也是每個中國人的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中國夢的實現,要靠每個中國人身體力行,為之付出熱情和心血。在近代中國一百多年的歷史上,當中華民族生死存亡之際,仁人志士發出了民族復興的吶喊,義不容辭地赴湯蹈火,為抵禦外敵、挽救民族和國家危亡以及推動社會進步,做出了自己的貢獻。這種每個人力量的彙集就是民族力量的凝聚。在當代,特別是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改革開放所創造的輝煌發展業績,我國綜合國力、人民生活水平和國際影響力都得到顯著提升,中華民族的凝聚力也在不斷加強。海內外華人持續不斷的尋根熱,既是民族感情的內在驅動,也是中華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的反映。這些成果的取得,與作為個體的每個中國人強烈的國家認同感、民族責任感和擔當精神密切相關。
中國夢承載著中華民族的未來與希望。實現中國夢的有效途徑之一就是不斷強化國家認同和中華民族凝聚。在新時期新階段,作為一體兩面的國家認同與中華民族的凝聚,是國家文化發展戰略的基礎要求,也是中華民族聳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基本保證。
(王震中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歷史研究所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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