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該忘記當初的承諾
文/寧國濤
前幾年,我擔任人力資源部經理的時候,每當有員工離職,我就要例行找他們談話,問他們為什麼離職,結果,絕大多數都是滿腔怒火地指責公司「對不起他(她),工資不高,福利不好,人家同行業的某某公司一年13月薪,這裡才12月薪;某某公司給員工上的有商業保險,子女看病可以報銷,這裡沒有商業保險;公司的某某和自己的資歷差不多,他為什麼可以當中層領導而自己還是個大頭兵……」這些牢騷和質疑讓我無話可說,並不是因為他們說的很在理,而是因為我覺得他們的要求非常荒唐,公司當初招聘他們的時候根本沒有承諾那麼高的工資以及福利,更沒有承諾工作幾年後必須要提拔為領導。
後來,我突發奇想,就是在面試求職者的時候,加了一道面試題:讓對方書面寫上如果通過面試後對公司的承諾。
承諾各種各樣:我雖然沒有工作經驗,但是我非常勤奮好學,會比別人付出兩倍的努力工作,我會很快適應工作並且很快超越老員工;公司招聘員工本身就有很多成本:交給專業網站的招聘費、對新員工的培訓成本等等,因此,如果有幸被貴公司聘用,我至少會為公司服務3年;嚴格要求自己,遵守職場道德,工作時間內不做任何私事……
如果他們最終成為公司員工後,我會把這些當初面試時寫下的承諾保存下來,我想看看他們是不是真的執行了下來。
結果後來,再有人離職的時候,離職談話結束,對方離去後,我會偷偷對照下當初他(她)的諾言,發現工作中偷奸耍滑的人當初居然承諾「比別人付出兩倍的努力工作」,績效考核的時候發現對方經常上班瀏覽娛樂新聞,看電影甚至乾脆在淘寶上經營自己的店鋪的人,居然當初的承諾是「嚴格要求自己,遵守職場道德,工作時間內不做任何私事!」……
每個人當初面試的時候都是忐忑不安地非常渴望進入公司,進入試用期的時候也是像舊社會的小媳婦一樣夾著尾巴做人,整天看人臉色過日子,好像公司的每個老員工都是他的婆婆一般。但是,只要試用期過了,正式聘用合同一簽訂,立馬腰板挺得很直,說話的嗓門也高了起來,工作也開始鬆懈了下來,把面試時的承諾忘得一乾二淨。
在我擔任人力資源部經理的將近3年的時間裡,離職面談的時候,只有一個員工表示了自己對公司的歉意:「當初面試的時候,我曾經寫過自己的承諾,一定在這公司里工作至少三年,很慚愧的是,現在剛剛兩年半,我就離職了,我感覺很虧欠公司……」鐵打的職場,流水的員工,離職的員工那麼多,第一次有人在離職談話中對自己的「失信」很愧疚,對「公司」的培養很愧疚的。我當時非常感動:「沒有關係的,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很正常的,再說,你在公司幹得很好,工作兩年就被公司提拔為部門經理,這就證明你對公司還是有著很大貢獻的,你不用愧疚!」對方喃喃地說道:「我知道你是在安慰我,可是我心裡還是很愧疚,畢竟是我食言了……」那天我很感慨,我說道:「幾年中,我差不多和300人有過書面承諾的同事進行過離職面談,你是唯一把自己的承諾看得很重的人,你以後在職場上肯定會前途無量,祝福你……」
這個曾經的同事從我們公司離職兩年多了,我們一直都有聯繫,他去的公司是同行業的「龍頭老大」,雖然擔任的還是和我們公司相對應部門的經理,但是,人家的薪資可是我們這裡兩倍。前不久,他升職為公司的副總,薪資是原來在我們公司的10倍,已經達到了年薪130萬元了。
他在職場上的飛黃騰達一點不出我的意外,一個把自己的職場承諾看得重於泰山的人,不管他在哪裡工作,他肯定不會辜負這家公司。
看一個人的人品以及職場潛力,很多時候,只看一條就足夠了,那就是他(她)是否踐行他面試時或者當初剛進公司時候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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