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倬雲 | 滿清時代:最後一個征服王朝
文 | 許倬雲
滿洲進入中國,建立了最後一個征服王朝。滿洲起自遼東,乃是鮮卑、契丹、女真之後,另一次東北民族擴張版圖,進入中原。在蒙古鐵騎狂飆時,從東蒙古到沿海的東北族群,都臣服於蒙古大帝國。明代建國,東北部的族群,並沒有統一的單位,紛紛以羈縻衛所的名義,歸屬大明。這些遙遠地區,實際上各自為政,並不受中央的干預,僅在東北地區有事時,中央政府才徵發他們,參與戰爭。例如,明朝救援朝鮮,抵制日本侵略時,東北的衛所也參加戰爭。中國本部和東北之間,雖以長城為界,卻也有許多漢人移民,開發關外廣大的地區。因此,不僅山海關外的遼東地區已有許多漢人居住,那些滿人的聚落,也逐漸漢化,居住在城市,他們的領袖,常常稱為「城主」。
東北民族,本來就不是草原上的游牧族群,他們居住在森林與河流地帶,以漁獵維生,以農耕為輔。漢人帶來的農業,對於東北族群並不完全陌生。從中國過去歷史看,以草原起家的征服者,例如,匈奴、突厥和蒙古,都是聚集為戰鬥部落,建立游牧王國,然後,草原的鐵騎踏破邊牆。起自東北的征服者,往往是從東北擴張,進入草原後,取得草原的馬匹,然後向南進攻。歷代征服王朝,拓跋(魏)、契丹(遼)和女真(金),都是如此方式,以草原的力量進入中原。
皇權被滿清全眾以家族式形態共享
在這幾個東北族群之中,滿清在關外發展的農業文化和與其相當的組織,可能比契丹、女真更有利於在征服後適應中國的帝國形態。在努爾哈赤興起前,這些滿洲人分為許多族群,每個群由「貝勒」(相當於王爺或是公爺)管理;「貝勒」也是族長。許多散居的族群,人口並不多,也沒有確定的疆域,彼此之間偶爾有霸主,但是並不能長久地維持領導地位。明代在東北地區,有駐屯的軍隊;在日本的豐臣秀吉入侵朝鮮失敗以後,這些明帝國駐屯軍,常駐不撤。駐軍的統帥,實質上有管理這些「貝勒」的權力。因此,東北地區滿洲人所屬的羈縻衛所,與明代駐軍有統屬的關係。努爾哈赤的祖、父兩代,都在權力鬥爭中,被別的「貝勒」欺凌,努爾哈赤憑藉著祖、父留下的一支薄弱武力和少數武器,竟然慢慢擴大,成為滿洲許多「貝勒」的共主。
八旗騎兵
在努爾哈赤時代,滿洲部落的組織,經過演化,組合為八個旗,每個旗有一位努爾哈赤的子侄孫擔任旗主。今天瀋陽故宮的「十王亭」,就是努爾哈赤和八旗旗主「君臣合署辦公」的地方,正是反映在努爾哈赤的時代,軍國大事都由汗王與八旗貝勒大臣共同討論決定的制度。每個旗的旗丁,是人民,也是戰士。他們與旗主乃是主、奴關係。旗主們對努爾哈赤及其繼任者,也是尊卑有別的君臣關係。因此,在稱帝以前,領袖是滿洲部眾的家長,也是主人;這種雙重身份——君權和家長權,在滿清時代延續不變。從另一個角度看,親王們仍舊與皇帝共享滿洲的統治權。親王議政的制度,到皇太極以後才逐漸改變。然而,每一代君主,身邊還是有輔助皇帝的親王。雍正時代,成立軍機處作為皇帝的統治中心。軍機處中也通常有親王輔助,也有親王分管重要的部級單位。如此安排,正說明了滿清的皇權,既是皇帝個人的權力,也是滿清全眾以家族式的形態,輔助和共享皇帝的權力。
以漢人官員辦事,以滿人官員監督
政府六部和同級的單位,正、副長官都有滿、漢兩套人員,共同執掌權力。這一制度,顯然是以漢人官員辦事,以滿人官員監督。滿清是一個征服王朝,滿人的地位,不言而喻是征服者。依據上述安排,滿清的皇權,比較之以前的征服王朝,更為制度化地反映了征服者與被征服之間的主從關係。
明代的中國本部,與東北地區之間有一道「邊牆」,也就是明代的萬里長城東半段,其終點是山海關。這條「邊牆」之東,遼河流域雖然滿洲人口占多數,卻也有漢人居住。尤其在明代屢次人口遷移的過程中,漢人移往關外,也不為少數。在明代能有效控制東北地區時,漢人當然是明廷的百姓。當努爾哈赤的力量擴大到能夠控制這個地區時,若干漢人的大姓大族,或是屯墾的領袖(例如佟家),逐漸歸附滿洲;這些人在編入滿洲旗制時,編為「漢軍旗」,他們不在滿洲八旗之內,卻也是滿洲軍民合一的另外一支力量。從滿洲領袖的角度,「漢軍旗」的地位,不如滿洲,但是高於漢人。後來,滿洲與明廷的衝突日亟,一些在山海關外的明軍,投降滿洲;原來屬於皮島毛文龍部下的私人部隊,都納入「漢軍旗」,成為滿清征服中國的前導部隊。當滿洲力量逐漸滲入東蒙古的時候,一些蒙古部落也被編成「蒙旗」,作為滿洲的附從者。這些蒙古領袖,與滿清皇室長期保持貴族間的婚姻交換。因此,「蒙旗」的地位,與滿旗平等,還高於「漢軍旗」。凡此現象,說明滿清征服王朝的性質,是與蒙元或更早的遼、金,都有所不同。
帝國的二元結構
滿清入關,經過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的擴張,先是與草原東部的蒙古合作,向西開拓。三次大征伐,整個蒙古草原,包括漠北、漠西和天山的准部,都歸屬滿清。青海大草原上的蒙古部落,以及天山南北路的回部,也都歸屬於滿清。西藏本來的統治者是蒙古的別部,滿清攻伐蒙古勢力勝利後,廢除世俗君主,支持喇嘛教的領袖達賴與班禪,建立神權統治體制,代代轉世,管理西藏。在北方和西北的廣大領土上,滿清視這些民族為同盟,而不是如同漢人一樣的被征服者。
中國歷史上,草原民族征服漢土,通常兩種形態,一種是征服者移入中國,統治漢土;另一個形態,留一些部眾在老家,大部分部眾遷入中國。滿清的制度,獨成一格。他們以漢土的資源——人力和物力,支持大軍征伐,取得整個北方和西北的草原與高地。然後將新獲得的草原地區族群,看作滿清自己的盟友,而不完全是臣屬。因此,滿清帝國乃是一個二元的結構:北方、西北的族群,直屬於皇帝,皇帝經過內務府和理蕃院,辦理皇室與這些部眾的來往。皇帝經常在草原上的一些獵場,與蒙古王公會獵。滿清皇室與蒙古、西藏之間,是以朝貢與婚姻的方式,保持彼此間的密切關係。漢土的百姓,是由帝國的政府統治,帝國的首都在北京;而熱河的圍場承德,則是滿清皇帝與蒙藏領袖會晤的地點。滿清與蒙藏共同信仰是喇嘛教,在承德有不少的喇嘛寺廟,象徵滿清和這些蒙藏部族之間的密切關係。承德,可說是帝國草原部分的「首都」。
這種二元的帝國結構,引發中國疆土究竟該如何界定的問題。辛亥革命,民國成立以後,經過滿清皇帝的遜位詔書,確認將來全部的領土,轉移為中華民國。這才是中國疆域延續滿清帝國領土的法律根據。可是,日本人圖謀侵略中國,還是屢次以滿清為二元帝國的理由,曾致力在滿洲和蒙古分別成立傀儡政權。
西南方面,元代與明代建立的土司制度,也延續到清代。雍正朝,滿清政府施行改土歸流政策,或用武力、或用勸說,將湖南西部、四川南部、雲南、貴州和廣西原居民的土司,大部改為流官,歸屬政府的州縣體制。於是,廣大的谷地、坡地和高原,逐漸開放為漢人為主的移民區。當地少數民族,除了在一些山高谷深的地區以外,也隨之逐漸同化。新大陸的農作物傳入中國,尤其玉米、番薯,都可以在這山區種植,擴大了耕地面積,也因此可以維持中國龐大人口的生計。
明代覆亡,南明的復國運動者,例如鄭成功和魯王的部下還在福建、浙江活動。最後,鄭成功進入台灣,立足海上。康熙朝,滿清取得台灣;鄭氏的部隊,有些流散到海外,有些併入滿清的漢軍。從康熙、雍正、乾隆時朝,福建、廣東地區進入台灣的移民,逐漸開發了台灣的西部;嘉慶朝,政府正式開放到台灣的移民,大陸人口移入台灣者,前後大概有三百萬左右。在此以前,台灣和內陸接觸較少,沿海居民對台灣的知識,其實非常的有限,經過明鄭的開發,這一個東海的大島才完全納入中國的版圖。
推薦閱讀:
※少女少男時代已過
※大潤發黃明端都輸給了這個時代, 我們該怎麼辦?
※強顏歡笑時代的兩種中國喜劇
※【徐君有話說】二胎時代的心理問題
※直擊紅毯——2017「時裝之夜·時代喚醒」 | 時裝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