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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心目中的女性

尼采心目中的女性

(一)

「啊!這幽靈似的美人啊!她到底用什麼魔法將我擒獲!男人認為,他那優秀的自我就安住在女人身上,在這寧靜的溫柔,喧囂無比的激浪也會變得悄無聲息,人生也會變成超越人生的夢境。女人的魅力和強烈的效應,用哲人的話說,乃是向遠處的輻射力。與此相關,首要的是保持距離!」

  

  「愛情甚於寬恕被愛者的過分的激情。」

  

  「誘惑男人最穩健的辦法是溫柔,隱秘而冷靜的溫柔。」

  

  尼采(1844--1900)德國哲學家,唯意志論和反理性主義的代表,創立了「權利意志說」和「超人哲學」。無事閑翻了幾本哲學書籍,竟全是尼採的。倒不是說我喜歡尼采,因為哲學對我來說,本身就是一種誘惑。時尚時代,談的最多的是美女帥哥。生活在美彩綻放的時代無疑是人們所共盼的,但是個性與理性的矛盾自然而然地便產生了。追求個性,必然要反對理性。理性束縛了人們的思維,個性展示出來,是美還是丑,標準已變得面目全非。尼采對女人的分析很多,這裡僅選擇了簡單的幾條。

  

  第一條是說女人的美和魅力,以及與女人相處的方式。愛美是女人的天性,長像是天生的,追求可是努力的結果。男人在周圍打轉,看到美女,眼睛都是直的。「好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一個瞬間,那也是一種享受。夢幻,男女均有。超現實主義,恐怕是一種真空想法。活力,是心靈久藏慾念的聚發,力量隨之而增強,投入事業,愛情追求之中,得到與否,全然不顧。交流溝通,言及保持距離,我想是一種託詞。假使戴著面具,舉辦舞會倒可,若是追求,得問問真心何在。

  

  第二條,關於愛情,似乎不好理解。想了想,原來是讚美愛情的純潔。男女墮如愛河,寬恕就成為主題。儘管時代提供某些做秀的平台,茫然發暈時可要注意。慾望是心中的藏品,展現出來,價值如何,真愛幾分,時刻要掂量掂量。愛的天使會光顧每個人的,朋友你要相信。儘管雜進了不和諧的音符,真愛仍是心中的一塊寶玉。

  

第三條,好像要討回女人的本性,但同時又是對女人的勸解。許多人說,女人現在不再需要溫柔,要追求平等的自由,不可否認。事實證明,自由是自由了,就像快樂飛行在空中的小鳥,風雨悄然襲來,也不顧及,但你要明白,男人此刻在想些什麼,他在盤算著用彈弓如何將你射下。倩影閃過,男人此刻在想如何把你留住。分享美的愉快,「佔有」仍是男人的核心。當然,你不去誘惑他,他也會像蜂一樣繞你飛旋。此刻需要的是冷靜,沒錯,是冷靜。只有耐心地等候,女人會得到你所需的。激情裸露,當然是要有限度的。  

(二)

尼采有兩句很有名的關於女性的話:「你到女人那裡去么?別忘了你的鞭子!」「一位有學問的女人,一定有點什麼生理上的疾病。」這兩句話代表了他對女人的極端的態度,批評家往往根據這兩句話來攻擊尼采。

其實尼采對於女人,遠沒有影響它的叔本華那麼徹底。叔本華生平最恨女人,甚至連他的母親也不例外,只有在魏瑪的時候,曾與一位女戲子發生過感情。至於真心還是假意,更無從考證。以後對於女人,他雖然不能忘情,但始終討厭她們。而尼采,從小便在一群女人中間長大,對母親妹妹都有很好的感情。在他的生活中間,曾經發生過好幾次戀愛,求過好幾次婚。可見他絕非不食人間煙火的「超人」。

尼采從小父親早死,幼年的伴侶就是母親和妹妹以及姑母們,這些女人都信宗教,這對尼采影響很大。男女間下流的關係,是為他高貴純潔的心靈所不容忍的。大學時期,他曾加入一群德國學生組成的小團伙,喝啤酒,打架,過狂放的生活,但是不久他就討厭這種粗野生活。一八六五年十月二十日便正式寫信退出。他曾有一次去科隆拜訪,有位僕人帶他參觀,他要僕人帶他到一個飯店,僕人誤會了他,把他帶到了妓院裡面。在友人的《尼採回憶錄》中,尼采自己說:「忽然我發現自己被一班濃妝艷抹的東西包圍,她們都希望地凝視我;有一會兒我站在她們面前,目瞪口呆;然後,好像被本能驅迫,走到鋼琴面前,那就是這一群裡邊唯一有靈魂的東西,彈了一兩下。音樂加快了我的四肢,立刻我就出外了。」

所以,尼采對女人的態度,與那些根本上仇恨女性,看不起女性,把女性視為玩物,男女關係就是生理關係的人,是絕對不一樣的。就算他在哲學上看不起女人,他對女人還是很尊重,男女之間,還有重要精神上的意義。最強烈的證明,就是他在萊布茲大學期間,熱情地愛上了一位女戲子亞柏。她是一位出色的藝術家,尼采非常喜歡她,寫了很多詩來讚美她。尼採的妹妹說:「弗雷茲誠懇地戀愛亞柏,哈爾登很對,他說,它實現了女性的理想,這種理想,我哥哥一生都崇拜。」

尼采受叔本華的影響發表了很多對於女性的極端言論。但是儘管如此,他對女性還是「充滿了最溫柔的關切」。他所反對的女性,彷彿是「完全抽象的存在,同我們女性,沒有任何關係。」(他妹說的)談到雷謝爾夫人,他就極端欣羨。在旁的方面,他對於女人熱情的崇拜讓人簡直不敢相信他是叔本華的信徒。假如有人懷疑他所崇拜的亞柏,他就會很生氣。

他甚至冒昧地向一個相識不久的荷蘭姑娘求婚,結果遭到拒絕。不過整個過程相對友善,尼采也很珍惜這個失敗的經歷,他自己說:「我應當感謝,事情這樣發生。一個冒昧盲目的婚姻,結果不會比"便利的婚姻』更好的,唯願上天把每個人都從那裡救出來。」

尼采一生有一位最好的女朋友,是麥森布女士。他們兩人是純粹的友誼。她對他的關係有點像母親對兒子一樣。她再三催促尼采結婚,解決經濟問題,辭掉教授位置,專心從事哲學工作。麥森布女士,到處探訪,寫信徵求許多女子的意見,希望尼採的妹妹也共同幫忙。尼采也同意這個辦法。特別是因為他身體不好,從一八七五年聖誕節後起,他的身體開始走下坡路。

此時尼採的心境,確實非常寂寞,渴望有一個女人來陪伴他。他的朋友諾德結婚,據說很滿意,相形之下,尼采更覺凄涼,他寫信給諾德:「親愛,親愛的朋友,我應當怎麼說呢?我每一想到你,我就充滿了感情;那天有人寫信告訴我"諾德的年輕太太,是一位最美麗的女人,他高貴的靈魂,在每個面容上照耀。』我甚至流淚了!」

在這種心境下,尼採的朋友們,都努力幫忙,後來居然就找到了。這位女子名叫薩羅米,年輕,聰明,貌美。尼採的朋友都認為這是尼采最好的伴侶。然而兩人住了五個月,雙方都不滿意。薩羅米不高興作弟子,而尼采也不喜歡做女人玩弄的東西。他們之間這場公案,至今還沒有人公平判決。薩羅密後來寫了一本關於尼採的書,對尼采大肆攻擊。尼採的妹妹也不讓她,寫了一些醜惡的批評。至於尼采本人,得到了只是失望與痛苦。

這是一八八二年,尼采三十八歲時後的事情。後來我們在《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的「墳墓之歌」中,還可以看到那些不堪的回憶。

這次婚姻失敗,雖然沉痛,卻並不是尼采對女人哲學思想的來源。事實上,初期尼采受叔本華影響,對女人發表許多可怕的議論。然而這些議論並沒有改變他追求女性的熱情。我們可以說,尼采並不像叔本華那樣普遍地仇恨女人;我們決不能說,尼采生平恨女人,所以他的哲學是仇恨的結晶;我們也不能說他對女人的思想是戀愛失敗後的衝動之作,因為在思想方面,他對女人的態度是一貫的。

在思想方面,尼采認為男人是不一樣的,男子代表力量,女子代表感情。征服一切,摧毀一切,建設一切,都靠力量。然而力量必須有感情的安慰,才能休息,才能發展。所以男子的職務在於戰爭,女子的職務在於使男子保持戰爭的力量。女人對於男子是絕對必要的,她的勢力,也是偉大的。這麼講,要結合當時的時代背景來理解,才不至於曲解。

在尼採的時代,歐洲因為工業發達,社會上思想變動劇烈。所謂婦女解放,婦女自由運動,也是風行歐洲。一八七九年易卜生出版《傀儡家庭》,雖然引起許多反抗,也博得不少同情。以後這種運動愈來愈厲害。尼采反對這種運動,認為根本錯誤。因為這種運動,違背了自然的運動。女子要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無論在哪一方面要和男人一樣。從前女子幫助男人的美德,被視為奴隸牛馬地服從。女子不再把男人當作丈夫,甚至於不把他當作朋友,只把他當作攻擊的對象,競爭的敵人。男女之間沒有合作只有競爭和仇視。

女子根本就是女子,極力想做男子,就是違反自然。任何違反自然的運動,尼采都根本反對。(尼采也可說是新自然主義,但是他與叔本華卻有相反結論,此處不詳述)近代的女權運動,頗有矯枉過正的味道,創造出許多「虛偽的男子」。

尼采最恨這些「虛偽的男子」,這所謂「女權運動先鋒」。這就是為什麼尼采書中,有許多極端反對女人的話語。比如:「你要到女人那裡去嗎?別忘了你的鞭子!」「一位有學問的女人,一定有一點什麼生理的疾病。」這些話並不是對一般女子而言,只是對少數不自然的女人而發。

在我看來,尼采並不是看不起女人,事實上,他尊敬崇拜女人,但是一位女人不安其位,一心一意想要變成男性,尼采就看不起她了。不但看不起,甚至可憐她,因為她拋棄了自己的本性,失掉了對男人原有的偉大的勢力。在男子心目中,女人應當是一種絕對不同的性格,可望而不可即,難得了解,難得駕馭,一方面很可怕,一方面有很可憐,面子上很軟弱,暗地裡很堅強。她需要男子大量的幫助體貼,然而她卻有本事,使男人非幫助體貼不可。這一種種神秘、動人、飽含詩意的勢力,經過所謂女權運動,名義上她們解放了,實際上卻失去了自己原有的勢力。

在婚姻方面,尼采認為婚姻的結合,應該不是戀愛的結合,而是友誼的結合。因為戀愛是暫時的,友誼是長久的。尼采說:「婚姻應當是一種友誼,一種用另外一個理想來加強我們自己理想的方法,每一個人應當從他自己由他自己,看見別人的理想。」他又說:「婚姻中最好的成分,就是友誼。假如友誼夠強烈,它有力量超過,甚至於拋棄性慾方面。沒有友誼,婚姻使雙方都小氣和討厭。」

對於未來的婚姻,尼采也有許多新穎的主張。他與叔本華不同,他贊成結婚,贊成生產。甚至該制定法律強迫大家結婚。單身漢應該在兵役納稅上,多盡點義務。結婚前應當有醫生與官吏的證明,防止娼妓化。尼采還贊成暫時的婚姻,法律上規定幾年或者幾個月,對於生的孩子也有適當的保障。頗有現在所謂「試婚」的味道。如果他反對女權運動太保守了,那麼這些婚姻主張似乎有太維新了。

承認男女不同,劃定雙方責任,也不失為一種有價值的意見罷。

代表女權運動的「娜拉」,許多年前就來到中國了。有好多娜拉已經離開了丈夫,然而,離開丈夫的她們又該何去何從呢?娜拉的自由,是否一走就可以得到呢?假如走出去也得不到自由,那麼她是否願意回到丈夫的身邊呢?是否男女之前除了娜拉的辦法,還有更好的良策呢?

這些問題,都不是我所能回答的,確是每個人都無法逃避的。

不過,如果帶了鞭子去女人那裡,挨打的多半還是我自己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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