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為導遊的良心買單?
導語:
「五一」小長假期間,網曝雲南女導遊辱罵遊客事件,再次將導遊這一職業推向了風口浪尖。聯想此前的諸多相關報道,人們不禁要問:導遊罵人事件為何層出不窮?其背後有哪些深層原因?如何規範導遊的服務?
雲南女導遊辱罵遊客
5月1日,五一假期的第一天,有遊客通過微信視頻爆料,在雲南旅遊時因購物少被女導遊大罵一通。
這段持續4分43秒的視頻中,女導遊全程不換氣罵人,她使用的語言,將無數人「雷倒」:「我付出了四天的時間,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不消費,對得起你們的良心嗎?」「來雲南你抱著什麼心態,騙吃騙喝騙玩嗎?你要為你的良知買單,沒有良知會遭報應。就算買泡屎回去也劃得著嘛。」「你們有的三四名遊客才消費1000多元,還不如其他旅行大巴上的一個遊客就消費一萬多,有的一個人買鐲子就花四五萬。」
她甚至威脅:「如果每個人不消費滿3000-4000元,將取消版納的旅遊,旅行社將不再負責返回瀋陽、河南遊客的2000多元的機票費用。」
整個視頻並未交代導遊所屬旅行社及出遊時間等信息,僅提及下一站將到達雲南西雙版納。導遊在一頓怒火後說,到了下一站,遊客需要為家人購買黃龍玉、煙嘴、化妝品等,直到買滿指定的數額。
西雙版納州委宣傳部副部長段金華說,初步核實,這個導遊是昆明的導遊,他們在游完大理、麗江後回到昆明進店購物,進完珠寶店後,出來再進黃龍玉店。按照行程,當晚的旅行終到站是西雙版納,其他信息還在調查核實中。
多年來,旅行社、導遊強迫遊客消費的行為在雲南屢屢發生,有關方面屢禁不止。2013年的十一黃金周,網曝「雲南香格里拉導遊威脅『把刀架在脖子上』強推自費項目」;2014年1月,新聞曾爆出雲南一導遊辱罵遊客「不買東西比賣淫可恥」……
導遊強迫購物成「慣例」?
5月3日,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公布了處理決定,擬對導遊人員陳某作出吊銷導遊證的處罰,對昆明風華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停業整頓的處罰,並對該旅行社的直接負責人處2萬元罰款。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將該涉事導遊及旅行社記入誠信檔案,向社會公布。
至此,雲南導遊辱罵遊客事件告一段落,但該事件引發的漣漪效應仍在持續……
雲南導遊辱罵遊客的視頻,讓人想起2010年曾引起轟動的香港導遊李巧珍的罵人視頻。
當年,香港女導遊李巧珍(阿珍)在旅遊車上多番謾罵內地旅客不購物的短片在內地多個省市的電視台熱播,震驚全國。片段中,導遊以「沒飯吃」、「沒酒店住」等恐嚇性話語要挾和辱罵不購物的旅客,更怒斥:「我給你吃給你住,但是你們不付出,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還是要還出來!」「我們下面手錶店一個半小時,我不管你任何人,不要跟我說『我沒有需要』!那等一下吃飯的時候,你說『我也沒有需要去吃』!」
同年5月,一代乒乓球名將、前國家隊選手陳佑銘,從湖南跟團首次赴港旅遊。一名無牌女導遊把他帶到珠寶店購物期間,陳佑銘因拒絕購物而與導遊爭執。最後,他被導遊出言指罵並被阻止離開店鋪,陳佑銘氣憤而心臟病發作,送院時不治身亡。
導遊強迫購物,動輒污言穢語,類似事情時常見諸媒體,已非一時一地的個別現象。有專家認為,很多導遊收入都靠帶遊客購物抽取,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薪酬結構不合理問題,類似衝突仍會發生。
遊客成了砧板上的肉?
回顧雲南導遊陳某罵人事件,之所以引來火爆關注,在很大程度上就在於她辱罵的離奇內容。明明是自己強迫遊客消費,是自己「不道德」、「不要臉」、「沒良心」,她卻硬是倒打一耙,把這些污名統統加在遊客們身上。近年來,此類「賊喊捉賊」式的謾罵,每每牽引公眾的笑神經,又使人十分氣憤。
《長沙晚報》撰文指出,僅因遊客們購物時腰包捂得比較緊,昆明這名女導遊竟然撕破老臉,在大巴車上當面辱罵遊客,真可謂膽大包天。入旅遊團竟如「入瓮」,有論者認為,這是旅遊業惡性低價競爭乃至「零團費」的結果。可是,2013年10月1日起實行的《旅遊法》已明確規定禁止「零團費」現象,同時增加了明令禁止強迫購物、增設購物點等條文。換言之,旅遊業低價競爭「牆內損失牆外補」的潛規則,早已被法律法規所禁止,你不按規則出牌,卻仍把賺錢的希望寄託於潛規則,這豈不是撞到南牆也不回頭地執拗違法?太不可思議了。
新浪專欄作家曹林撰文評論:導遊如此囂張,毫無顧忌,我不相信這是個別導遊的行為,也不相信這是第一次以這種蠻橫的態度對待遊客,更不相信這僅僅是導遊的問題,這是一個地方旅遊生態惡化到一定程度才出現的惡劣現象。導遊習慣了有恃無恐有人保護,才會霸道到幾乎就是搶劫的地步,並且以骯髒的語言去侮辱遊客。強盜般的導遊背後,肯定有相關部門的縱容。以往肯定也有很多遊客有過同樣的遭遇,肯定也投訴過,但肯定也是遇到了這樣的管理部門,不僅不把投訴當回事,還當強盜導遊的保護傘,站在當地導遊那一邊粗暴地對待外地遊客。而所以形成這樣的保護傘,讓遊客求告無門,往往都因為他們有著某種利益鏈,互相之間有利益關係,把遊客當成了砧板上的肉。
南海網認為,除了批評這位導遊外,我們還需看到事件的深層次問題。當下作為導遊,是旅遊行業的主體,但從業性質卻沒有納入正規的勞動體系。工資低,缺乏基本的保障,讓許多人離開這個行業。旅遊大巴側翻、肢體矛盾衝突等頻發,導遊漸成高危職業,然而,相關保險制度卻並沒有跟上。當下旅遊怪相很多,還需要有關部門進行有效規範。文章建議,能否從導遊這個旅遊行業的主體入手,完善工資等保障體系,讓導遊隊伍素質提升起來,避免類似的衝突發生,遊客舒心旅遊,我國的旅遊業將會迎來更好的發展前景。
結語: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導遊為從遊客購物中提成,便對遊客進行嘲諷侮辱,這種骯髒卑劣的言行,既違背了職業道德,也失去了做人底線,理應受到譴責和懲處。如果沒有制約,人的貪慾便會無限膨脹。我並不認為所謂職業壓力可以成為導遊宣洩的理由,要知道,月薪一千的導遊會罵人,月薪一萬的導遊也會罵人。關鍵,還在於劃定職業制度的紅線,讓導遊管好自己的嘴,賺來合規的錢,不敢砸自己的飯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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