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用藥規範概念,選擇正確的靜脈給藥方式
提到靜脈注射,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稱謂,叫法五花八門。醫生在開具處方時,也有各種寫法,靜脈滴注、靜脈推注、靜脈注射、靜脈輸注等。所有這些都是靜脈給葯的方式,叫法多樣,有些混亂,給臨床工作帶來很多困擾。因此有必要細細地梳理一番,有利於統一認識,為臨床安全用藥保駕護航。
靜脈給葯是臨床上治療疾病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指將藥物(包括血液製品)以及血液通過靜脈注入血液循環的方法。具體方式包括靜脈滴注、靜脈推注、微泵注射等。常用的輸注工具包括:一次性靜脈輸液鋼針、外周靜脈留置針、中心靜脈導管、經外周靜脈置入中心靜脈導管、微量注射泵、輸液港以及輸液輔助裝置等。常見的注射部位有肘窩的貴要靜脈、正中靜脈、頭靜脈,或手背、足背、踝部等處淺靜脈;還有中心靜脈置管,如通過頸內靜脈(常用)、頸外靜脈(有凝血功能障礙者)、鎖骨下靜脈、股靜脈以及經外周靜脈穿刺中心靜脈置管。
靜脈注射(intravenous injection,i.v.),是一個廣義的給藥方式,說明書中經常提到,通常表示這個葯可以靜脈推注或靜脈滴注。國內有的專業人士認為靜脈注射應該採用狹義的概念,即特指靜脈推注。在醫生書寫處方時,如果寫的是靜脈注射,護士在執行醫囑時通常是根據藥物溶媒的量選擇如何給葯,但有時也會產生歧義。例如注射用奧美拉唑共有2種劑型(藥品外包裝盒有註明),一種是供靜脈注射用,另一種是供靜脈滴注用。奧美拉唑這個說明書就採用了靜脈注射狹義的概念,即代表靜脈推注。強調靜脈注射用奧美拉唑使用專用溶媒溶解後只能用於靜脈注射(靜脈推注),如果用於靜脈滴注,藥品被溶解稀釋後,一方面溶液裡面所含EDTA-2Na(穩定劑)受損,另一方面溶液pH值降低,容易析出沉澱。靜脈滴注用奧美拉唑用專用溶媒溶解後,再用0.9%氯化鈉注射液稀釋(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否則易析出沉澱)後靜脈滴注,不能用於靜脈注射。否則,因其溶液pH值較高,容易引起注射局部強烈刺激,給患者帶來不適。總之,臨床上靜脈注射和靜脈推注是不是同一個概念眾說紛紜。筆者認為,相關部門應建立統一的名稱,如果概念等同,建議保留一種名稱,避免臨床產生歧義。因此,為了規避不必要的麻煩,很多醫院規定在書寫處方時,需要具體選擇是靜脈滴注還是靜脈推注或者微泵注射,盡量避免應用靜脈注射這個概念。即保留了靜脈滴注、靜脈推注、微泵注射這個三個概念。
靜脈推注是一種用注射器將少量或單一種類藥品通過靜脈注射給葯的方法,用量小且要求在一定時間內注射完畢。靜脈滴注(ivgtt),是通過輸液管將大量液體和藥物由靜脈輸入體內的方法。微泵注射(ivvp),是通過微量注射泵將少量藥物溶液精確、微量、均勻、持續地輸入靜脈。
需要指出的是,因治療需要或者藥物本身固有的特性或者製劑的工藝不同,能靜脈滴注的不一定能靜脈推注,如氯化鉀只能緩慢靜脈滴注,而嚴禁靜脈推注。反之,能靜脈推注的不一定能靜脈滴注,需要考慮某些具體藥物在不同溶媒中的溶解度差異(例如地西泮注射液本身為有機溶媒,轉移至水溶性溶媒中易析出沉澱),以及某些藥物穩定性較差,在大容量溶媒中因滴注時間較長易致分解或見光易分解,此時不提倡改為靜脈滴注的給藥方式。注射劑採用何種給要方式,需要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的規定執行,無正當理由,切勿隨意超說明書用藥。(來源: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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