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需簽約嗎?婚姻一定要儀式嗎?
小美結婚快兩年了,但她仍然為結婚時丈夫沒有送她一顆鑽戒而耿耿於懷,丈夫覺得兩人感情好不需鑽戒衡量,而她覺得鑽戒這一形式代表丈夫對她的愛。
在現實生活中,常見一些夫妻像小美夫妻一樣為婚禮的規格以及在雙方生日、結婚紀念日是否該互送禮物等形式問題上發生爭執。
美國曾有研究顯示,婚禮儀式隆重與否,與婚姻是否美滿關係很大;不辦婚禮者離婚率更高,而婚禮儀式越隆重的夫妻,婚姻質量越高。而最近,又有情感作家推進一步,倡導愛侶們簽署「愛情契約」。
愛情需要簽約嗎?婚禮一定要隆重嗎?婚姻中的形式真的很重要嗎?專家們各抒己見。
情感作家制定的「愛情契約」
(節選)
1.甲乙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分手(此條不能修改)。
2.雙方之間不能存在任何秘密,在與異性單獨出行時要告訴對方。
……
6.當一方指出另一方的缺點時,要正確面對,及時改正。一方要給予精神上的鼓勵和心靈上的安慰。
7.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不能聯繫不到彼此,特殊情況要第一時間告訴對方自己的情況。
8.男女雙方需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周末沒有特殊其他安排,要共同逛街買菜、做飯、做家務。
……
12.每天至少擁抱四次、牽手三十分鐘,晚上睡前Say晚安,早上上班前吻別。
「愛情契約」能降低分手率
蘇岑(情感作家)
美國有研究顯示,儀式感可增強夫妻二人對婚姻的強烈責任心。擁有較大親友關係網的夫妻愛人,在面對婚姻生活的挑戰時,可以得到更多幫助和鼓勵。我身邊很多朋友也表示,如果沒有婚禮儀式,一旦婚姻出現問題,會更容易考慮到分手。
很多業界人士也承認,中國離婚法律手續簡化導致離婚率上升,一部分人衝動離婚變得容易。而婚姻解體完全屬於個人隱私,有的夫妻離婚後,父母、同事、朋友都不知道。
很多人會說「感情是兩個人的事」,但太多活生生的案例告訴我們,一段能夠長久走下去的感情,絕對不僅僅只是靠兩個人的努力。感情的長久,跟個體的自律性密切相關。一對男女的強大自律性,往往是靠儀式感來培養的。當一對愛人暴露在世人的關注中,無形中會克制自我的貪慾、改善自己的劣勢。
人都是需要管理的動物,在愛情中,同樣需要被管理。而這種愛情管理機制,要從自我管理上升到社會管理——敢把你愛的人介紹給全世界,這樣的愛情,其實穩固性更高。曬幸福也有它的好處,就是讓眾人一起來監督和管理我們的行為。以契約形式對戀愛加以適度規範,無疑在某種程度上對自我是個約束,對戀愛的長久進程有幫助。女人是需要儀式感的動物,因為她要透過儀式來確定對方對她的愛孰深孰淺。別說承諾太俗,少了這樣的兩個字,信心會隨之飄忽無力。給愛一個儀式,讓陪伴更加長久。
基於此,我發起了「愛情契約」活動,面向全國徵集各民族愛侶典範,於10月25日在中國第一愛情聖地梵凈山進行一場愛的承諾禮。徵集活動發布以來,收到數以千計的報名者,既有90後的情侶,也有40歲左右的夫妻。
我們擬定的契約內容,為大家提供了一個範本。在我看來,尤其是「雙方不能以人和理由提出分手」的約定,非常重要,沒有這個承諾,也就沒必要簽約了。隨著活動的展開,報名參加的人也要求擬定適合自己的契約,存放在活動現場。這種儀式的目的就是要通過自我約束,來使戀愛更長久,以避免感情規則的混亂。
婚姻需要形式愛情無需契約
李建學(婚姻家庭諮詢師)
我的觀點是:婚姻需要形式,愛情卻無需契約。婚姻需要儀式和形式,但愛情歸根結底是彼此之間的感覺,難以用契約的形式加以約束。
花費浪漫心思的求婚、有親朋見證的婚禮儀式、婚後針對婚禮紀念日的小浪漫,都是有益婚姻保鮮的形式。婚姻儀式的作用,體現在四個方面:第一,可以在儀式的過程中,給雙方以進入婚姻狀態的心理暗示;第二,通過雙方親友的見證,可以讓雙方的家庭成員相識相交,兩個家庭的聯姻也有利於婚姻的穩定;第三,通過婚禮來表達不離不棄的承諾,可以在今後的婚姻生活中對雙方形成自我約束;第四,儀式越莊重,越表達出對這段關係的重視和在乎程度,會更在乎自己的付出,在想要分手時,也會更多從成本的角度,多一些審視,少一些衝動。
婚禮儀式是婚姻保鮮過程中永遠的滋養品。但儀式的形式可以是多樣的。莊重不等於婚禮要大操大辦,而在於用心和用情。擺酒可以是一種承諾儀式,兩個人的旅行,面對大海的燭光和海誓山盟也可以成為一種儀式。
相比之下,愛情卻不需要契約。尤其是蘇岑所擬定的這些契約。這些條文中有太多極端、非此即彼的限制。如果簽署了這樣的契約,有害人之嫌。比如,要求「甲乙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分手」,愛情的感覺本身就是變化的,剝奪了個人的自由,顯得非常不人道。又如,要求「雙方之間不能存在任何秘密」也太過絕對化。愛情需要坦誠,但這不等於沒有個人空間,沒有隱私。要求「當一方指出另一方的缺點時,要正確面對,及時改正」。愛情如果抱著改造對方的願望,其實是難以長久的。兩性相處需要的是包容和理解,有很多時候需要的是對一些毛病的不計較態度。這些硬性規定,也會讓親密行為變成任務和壓力。
靠形式來約束是對人性的忽視
周弗逸(心理諮詢師、婚戀專家)
對於愛情契約論以及隆重的婚禮形式來維繫婚姻和愛情的長久,本人不贊同也不看好。因為,有更高意志強加於當時人身上的規則,無非昭顯了兩個終極答案:第一,戀愛婚姻中的男女是愚蠢的,不能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第二,戀愛婚姻中的男女是不負責任的,無法為自己的自由買單。
另外關於隆重的婚姻儀式亦可令婚戀長久這一觀點,在我看來,這真是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有著良好的人際關係、社交網路的人,在自己結婚時自然可以請來一般親眾見證祝福,這表明,婚戀雙方本身就具有成就美好姻緣的先天條件,比如不錯的人緣性格、消費得起隆重婚禮形式的財富背景以及非常穩定的社交結構,這都是良好婚姻的基石。而那些本身就性格孤僻、或者經濟條件欠佳的人估計連婚禮都擺不起,那麼在後面的婚姻中更多了很多貧賤夫妻百事哀的不可抗力。
所以,我以為,規則是對人的一種不信任和輕視。與其制定規則,將自己放置於管理者和監督者的高處,倒不如切切實實的正視人性,幫助婚戀當事人雙方更多的認識自己的性格特點與行為模式,正視自己的不完美和有缺陷。當然,這些都可以通過心理諮詢中的精神分析或者是婚戀指導師的引導完成。
其實在婚姻中把自己弄明白無非是希望自己活得更自由,愛得更健康,而不是只是成為某種規則的盲目追隨者。在婚姻中修行,或者一不小心會得到我們人生最大的福報。
儀式增加背叛社會關係成本
柯晗(留英心理學博士)
我們需要儀式來維繫親密關係嗎?其實,維繫親密關係的最重要因素是互相尊重充分溝通,找到雙方都滿意的相處方式並隨時應變。
一些外在因素當然也可能影響關係的維繫。儀式就是其中一種。儀式的意義主要在於社會支持和監督。辦婚禮宴請賓客,使周圍的親朋都知道你們的關係,有助於加強雙方共同的社會紐帶,並無形中給對方的背叛增加社會關係成本。但這些促進作用都要建立在雙方良好的感情基礎上,感情本身有問題想靠儀式感社會關係紐帶束縛對方,也是無法從根本上改善關係的。與其簽訂千篇一律的儀式協定,不如弄清楚彼此的需求並告訴對方。
家庭督導想改善人際關係?先改善與父母關係
沈家宏(資深心理治療師)
我們經常會困惑於自己的人際關係,尤其是性格內向、不善交際、見領導緊張、與同事衝突不斷、經常處於孤立之中的那類人群,他們特別想改善自己的人際關係。於是,他們到書店去購買各類有關改善人際交往的書籍,報名參加增進人際交往技巧的培訓班。可是到頭來,卻發現自己所學到的技巧沒有什麼大用場——當時覺得很受用,可是到了實踐層面,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問題出在哪裡呢?這還得從影響我們人際關係的源頭說起。我們最早的關係是和母親的二元關係,後來由於父親的加入就變成了三元關係。隨著我們漸漸長大,會有更多的親人加入到這個關係行列,變成多元關係。我們上學、工作後,這個關係群體會更加擴大。
對個體而言,越早的關係對我們的影響就越大。我們後來的關係則被早年與父母的關係所決定。
一般而言,我們與母親的關係,也是與女人的關係,我們後來與所有女性的關係,如女同學、女老師、女同事、女領導、女朋友,都可能受此影響或決定;同理,我們與父親的關係,也是與男人的關係,我們後來與所有男性的關係,也會受此影響或決定。所以,我們早年與父母的關係質量,會影響或決定我們後來的人際關係的質量。我們長大後,要想改善自己的人際關係,最重要的途徑就是轉過身來,回過頭去和我們的父母改善關係。
在我們與父母的關係中,有一種現象會對我們未來關係有非常重要的影響,那就是和父母的親密度。在心理學上,我們把與父母(主要是母親)之間所形成的一種強烈、持久、親密的情感聯繫叫做依戀現象。我們能否和父母形成親密、溫暖、安全的依戀關係,是我們能否與他人形成良好人際關係的前提和基礎。所以,決定我們人際關係質量的種子已經在早年與父母關係那裡被種下了。
對父母而言,如果想讓你的孩子未來有好的人際關係,那麼你就要努力經營好和孩子的關係;對成人而言,如果你想擁有一個滿意的人際關係,那你就要回到父母那裡去重塑和他們的依戀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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