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作者:樺甸九中田維霞 Z 來源:繼續教育 點擊: 4024 次 評論: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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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未滿18周歲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18周歲以下的青少年占我國總人口的1/3以上。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關係著國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運,需要國家予以特殊關注。 據統計,我國25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佔比例高達35%,18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則超過30%,且呈現低齡化、團伙化、智能化等特點。可見,青少年犯罪已成為一個社會性問題,必須動員全社會力量齊抓共管,預防青少年犯罪必須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團體、學校和家庭等方面力量共同參與,實行綜合治理。
學校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中起什麼作用呢?我認為,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健康成長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未成年人有9年或12年時間要在學校學習,這是未成年人成長的重要時期,學校的領導、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對未成年學生的培養、教育負有重大的責任。那麼,學校在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中應做好哪些工作呢?
首先,學校要對未成年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
1、學生進行法紀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
青少年正處在生理、心理發展的重要時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思想認識和道德評價能力較差,有時分辨不清美與丑、是與非、榮與辱的界限,法制觀念淡薄,以致做出違紀、違法的事情。這不但影響青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長,也給社會和他人造成不應有的傷害。現實生活中,青少年違法犯罪現象時有發生,而且近年來呈低齡化特點,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青少年法律知識的缺乏和法制觀念的淡薄。報載,在2002年的「嚴打」鬥爭中,某市公安局一舉摧毀了一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令人震驚的是,該團伙的成員大都是年齡在16歲左右的青少年,其主要頭目石某常掛在嘴邊的一句口頭禪是:「什麼法不法,我就是法。」這個案例警示我們,必須對未成年學生進行系統的法紀教育,使他們學法、知法、自覺守法,依法律己,積極做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堅決不做法律不允許做的事情,並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校園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僅從新聞媒體的報道標題上就已令人觸目驚心。如 :「校園暴力驚現甘肅,五男生逼瘋一女生。」(2002年9月20日《中國青年報》)「嫉妒她, 竟用硫酸潑她,疑犯竟是十幾歲的學生。」(2002年9月6日《羊城晚報》)「十一歲的學生在武術學校被打死,是誰造成的? 」(2002年8月13日《法制日報》)「16歲少女遭同學群毆、扇耳光、脫衣服、潑冷水」(2002年5月29日《華商報》)。以上案例表明:制止校園暴力, 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迫在眉睫。而制止校園暴力的有效途徑是加強對學生進行法紀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
法紀教育應有目的、有計劃、系統地進行。可以根據各年級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不同而設定不同的內容。例如:七年級學生重點學習《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等 ,八年級學生重點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等,九年級學生重點學習《憲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通過學習使學生強化法制觀念,爭做遵紀守法的好學生、好公民。法紀教育的形式可以而且應當是靈活多樣的,例如:法制教育課、主題班會、法律知識競賽等。
1、對學生進行道德教育,提高學生的道德水平。
提高社會成員的道德水平,有助於人們自覺遵守法律。為了提高未成年學生的守法意識,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學校應當切實抓好未成年學生的道德建設,提高學生的道德水平。
(1)、未成年學生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點人群
當前,社會的一些領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惡、美醜界限混淆,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有所滋長,見利忘義、損公肥私行為時有發生,不講信用、欺騙欺詐已成為社會公害,以權謀私、腐化墮落現象嚴重存在。這些都將侵蝕青少年幼小脆弱的心靈,是他們健康成長的不利因素。所以,未成年學生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點人群。
(2)、學校是對未成年學生進行系統道德教育的重要陣地
學校要把學生道德建設作為學校德育的重要內容。在切實抓好未成年學生道德建設中,學校要把愛國主義作為未成年學生思想道德建設的主題;堅持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為基本要求;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為著力點。大力提倡「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範。培養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 3.培養學生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無產階級的世界觀是科學的世界觀,它不僅闡明了自然現象發生髮展的客觀規律,也闡明了社會發展的規律。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應通過科學的事實向學生闡明這些道理,使學生樹立這種世界觀。所謂人生觀就是個體對人生的根本看法和態度。教師可以通過班會、歷史課、思想品德課和第二課堂等活動,幫助學生認識青年一代所肩負的歷史重任,啟發學生經常地、主動地從社會意義和社會價值的角度來分析自己的思想、言行以及所從事的各項活動,從而進一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價值觀是推動並指引一個人採取決定和行動的有關經濟的、邏輯的、道德的等一系列原則、信念和標準。教師應該努力把良好社會規範所反映的價值觀,結合世界觀和人生觀教育,通過生動的教育形式傳授給學生,並要求他們以此來衡量世界上的一切事情。其次,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不良行為要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遏制青少年犯罪,最重要的是做好早期預防工作。學校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要及時發現未成年學生違法犯罪的前期徵候,防患於未然。在現實生活中,一般來說,一個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往往是從一般違法開始的,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入室盜竊、騙取錢財、攔路搶劫、傷人害命的犯罪道路,往往是從吸一支煙、喝一杯酒、亂花一點小錢開始慢慢步入犯罪深淵的。「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要預防犯罪必須從預防一般違法做起,只有防微杜漸,才能防患於未然。《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結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特點,加強青春期教育、心理矯治和預防犯罪對策的研究。」青少年正處於身體、心理急劇發展的階段,也是人生中至關重要的時期。不僅個性將在這一時期塑造和形成,而且還將面臨一系列難題的挑戰,承受各種環境的壓力。心理發展的內在矛盾及情緒的不穩定性,往往會使他們產生各種各樣的心理問題,導致心理障礙,影響其心理健康水平,因而在他們中出現患病、逃學、輟學、出走以致違法、犯罪等社會問題。據2002年10月16日《北京青年報》報道,有關部門2001年的調查結果顯示,30%的中學生存在心理異常表現,25%的中學生有心理疾患。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為了驗證「熊的嗅覺是否敏感」在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先後兩次把摻有火鹼、硫酸的飲料倒在北京動物園的黑熊身上。劉海洋「傷熊事件」除了表明劉海洋法制觀念淡薄,同時說明其缺乏健康的心理。劉海洋案例再一次向我們敲響警鐘:學校應當強化素質教育,轉變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降低學生的學習壓力,使他們能夠在輕鬆愉快的學習環境下努力學習,教育者應當了解學生的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了解不同年齡階段心理發展過程中的矛盾衝突,有針對性地安排教育措施,通過青春期生理、心理教育,使學生懂得一些心理健康知識,努力維護和增進心理健康,這對他們當前的學習 、生活和今後的發展都將大有好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曠課、夜不歸宿、攜帶管制刀具、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等。」這一條款明確了學校對於學生的違紀行為和小偷小摸等一般違法行為應持的正確態度。現實生活中,有些學生熱衷於上網、玩電子遊戲、打撲克、甚至賭博,這些不良行為的滿足,往往需要金錢作後盾,當他們向家長要錢而不能得到滿足時,就會採取說謊甚至偷盜的方法來滿足自己的需求。這些不良行為如果不能及時得到預防和矯治,最終會導致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2002年,在洛陽市嵩縣法院審結的一起搶劫案中,丁某等8名罪犯中有4名為在校學生,另4名為輟學學生,他們合夥對在校學生實施搶劫,作案時間從2001年夏到2002年春,直到有學生為此不敢上學,學校才向公安機關報案。他們平時夜不歸宿時,為什麼沒有引起人們注意?他們平時以「借錢」為由向學生要錢時,為什麼沒有引起學校注意?他們輟學的原因是什麼?可見,學校能否認真履行法律所規定的責任,及時對未成年學生的不良行為進行矯治,直接關係他們的健康成長。未成年學生不良行為習慣的養成,往往受好奇心、模仿、從眾等心理因素的影響,以少數學生吸煙來說,在「成人感」的支配下對成年人的模仿起很大作用,其中也有好奇心的作用。又如,在一個小團體中,幾個同學都曠課,其中一個不曠課,會遭到其他人的嘲笑和奚落,所以,這個學生會跟著曠課,起初,可能會有一點後悔,時間一長,便會變的心安理得:「這麼多人曠課,我曠課又有什麼呢?」教師要儘可能利用這些心理因素的積極影響,排除其消極影響,引導學生健康發展。對於學生的不良行為,要分析其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幫助他們進行矯治。 再次,學校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應當加強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視。西方犯罪學理論「標籤理論」認為:當一個人偶然出現一次越軌行為,而且沒有被揭露出來,也許事情就這樣過去了,但如果被社會發覺,並且加上了諸如「小偷」、「流氓」的標籤之後,就如同給他舉行了「墮落儀式」,於是,他很可能長期抬不起頭,再不被人信任,從此,破罐子破摔,滑向更加嚴重的犯罪深淵。我們應當認識到: 未成年學生的本質是可以教育、培養、轉化、塑造的。未成年學生的不良行為應該是暫時的、相對的,而不是本質的,所以,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不能過早「判刑」,貼上「標籤」,而應當加強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視。作為教育部門的學校,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應重在教育,而不是懲罰。教育者應本著「尊重」「平等」的原則,寬容未成年學生偶然的不良行為。2002年6月16日凌晨,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的20號院內非法經營的「藍極速」 網吧發生火災,造成25人死亡。經公安機關偵查,認定這起火災系人為縱火所致。6月18日15時,兩名涉嫌縱火的嫌疑人被警方抓獲。經公安機關初步審查,縱火嫌疑人張某,男,13歲,宋某,男,14歲,二人系北京市某初中學生,且均因父母離異後缺少家庭管教,經常逃學。據二人交代,他們經常去網吧玩,兩周前在「藍極速」網吧與服務員發生糾紛,於是起意報復,遂購買汽油縱火,他們對這一事實供認不諱。這一案例中的張某和宋某經常逃學,為什麼沒有引起學校的足夠重視呢?對待這樣的「問題學生」學校如果能多一分溫暖,少一分冷漠,或許能夠避免悲劇的發生。如果學校能夠對他們的「逃學」、「沉迷網吧」等不良行為及早發現,加強教育,及時矯治,嚴格管理,或許悲劇能夠避免。綜上所述,學校在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中的作用至關重要,但我們必須注意,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決不是學校單方面的責任,家庭、社會所擔負的責任不容忽視。如果過分強調學校的作用,在理論上是錯誤的,在實踐上是有害的。本文來源於 楓葉教育網(www.fyeedu.net) 原文鏈接:http://www.fyeedu.net/info/89890-3.htm本信息來自楓葉教育網(fyeedu.net),轉載請註明出處本文來源於 楓葉教育網(www.fyeedu.net) 原文鏈接:http://www.fyeedu.net/info/89890-2.htm本信息來自楓葉教育網(fyeedu.net),轉載請註明出處本文來源於 楓葉教育網(www.fyeedu.net) 原文鏈接:http://www.fyeedu.net/info/8989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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