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基督教的婦女們

龍靈光

經文:路加福音八章3節: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

據聖經所載,由耶穌開始傳道,直至祂受死、埋葬、復活、升天,上帝都叫婦女們在祂的工作上有份(參看路八3;廿三46—49,55;太廿八5—9:徒一14)。也可以說在基督升天之後至現在,直至祂再臨,婦女們在基督教的團體裡面,都佔有重要的位置。只要那裡有上帝的工作,那裡就有婦女參與其事。

上帝既重視婦女,給她們在祂的工作上有份,她們就應該聽從祂的話,負起她們的責任。時代和環境都不斷地在改變,可是上帝的話並沒有改變,願主內的婦女們,從新重視聖經的教導,謹守遵行,以致給上帝使用,在這個彎曲悖謬的世代里,復興祂的作為。

順服自己的丈夫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 (弗五22—23)。聖經對夫妻的教導是很公平的,作丈夫的要愛妻子,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當然家庭間的糾紛,夫妻都要共同負責。有時作妻子的不順服,是因為丈夫不愛她,可是許多時候是因為作妻子的先不順服,以致作丈夫的對她慢慢失去愛心。有時是作妻子的離棄了起初的愛心,也有時是作丈夫的離棄了妻子,總之問題是很複雜的,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個明自。不過本文不是為普通的婦女而寫,乃是為信主的婦女而寫。普通的婦女在夫婦感情破裂之後,她們可以離婚再嫁,但是作為基督徒的婦女,就沒有這麼隨便。請看聖經怎樣說:「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林前七10—11)。近來基督教的婦女鬧離婚而再嫁已經逐漸增多,倘若成為風氣和世俗人一樣,那麼基督教的見證在那裡呢?

當然遇人不淑,世上並不是少見的,但是愚頑的丈夫被賢淑的妻子感化,以致改變過來也有許多。所以作為基督徒的婦女,先要站穩自己的崗位,謹守聖經的教訓,存心愛自己丈夫而順服他。

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上帝的道理被毀謗」 (多二4—5)。婦女們最先要負的責任是在家庭裡面。這並不是說,婦女們所要作的只限於家務,乃是先要弄好自己的家,然後才作別的。

婦女們發出的口號是「同工同酬」,男仕們發出的是「回到廚房去」。誰的對和誰的不對,並不是不容易分析,只要明白先後的問題便可以作一個合理的解決。沒有結婚的女子,沒有家庭的負擔,她們大可以爭取「同工同酬」,但是已結婚的女子就是家庭的主婦,若拋棄家務,丈夫回家沒有飯吃,孩子們不見媽媽,就算贏得「同工同酬」又有甚麼益處呢?

假如為著家庭的經濟不好,人不敢出,在無可奈何之下,要找些工作,來幫助費用,猶有可言。但是不少婦女們家境可以過得去,不過是為著要多得一些入息,以致整天在外,置家務於不顧,那就是得不償失的了。

為甚麼現在普世的青少年犯罪案件與日俱增,而且愈來愈惡化呢?這就是因工業發達,工作的機會多了,作為家庭主婦的,為著爭取「同工同酬」,沒有常常在家照顧孩子。作父親的早出晚歸,作母親的又整天在外,試問在這樣的家庭裡面,孩子們有甚麼溫暖?有甚麼喜樂呢?他們在寂寞無聊之時很容易產生作惡的動機。在無人看管之下,他們自然跑到外面逛游,習染壞事了。

最近美國青少年吸毒調查組發現不少吸毒的男女青年本來是生長在很好的家庭裡面,可是其中有不少是因為父母忙於工作,沒有留心他們的行動,以致他們染了毒癮。有一對夫婦只得一個兒子,家庭是富裕的,他們倆都有高尚的職業,只因忙於工作沒有好好的注意他。當反毒組通知他們,他有很深的毒癮時,作母親的才悲痛欲絕,悔恨不常常在家,給他一個好的照顧。得全世界喪失生命固然無益,可是爭取得「同工同酬」而喪失了孩子又有甚麼益處呢?

讓我再說,婦女們的工作不是只限於家庭。未婚的她們可以在教會、社會和團體裡面擔任重要的工作。已婚的,而且是成為家庭主婦的,就要依照聖經的教訓,「愛丈夫、愛兒女」先要弄好自己的家。她們並不是絕對不可以分一份「同工同酬」,也不是不可以參加社會團體的種種活動,不過當她們要開始這個步驟時,就要想一想自己的兒女有沒有管理好,自己的家務有沒有弄好,先家庭、然後社會。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以正派衣裳為妝飾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 (提二9)。相信許多婦女們看這節經文,都一笑置之,以為現在的時代,這些話是不合時宜的。其實時代有改變,但上帝的話並沒有改變。雖然聖經有新舊約之分,有時代之分,有時舊約的規條並不是適合現在的時代,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吩咐,和給外邦人的也有不同之處,但是在原則上,上帝對人的道德和態度方面所定的教訓是一致的。舊約有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的誡命,新約也一樣教訓人不可犯這些罪。上帝教訓古時的人要廉潔,祂一樣教訓現在的人要廉潔。現在人的道德普遍江河日下,就是因為人把固有的好教訓和規條,當為不合時代的禁令。

既然上帝對人的道德和態度方面所定的教訓並沒有因時代而改變,那麼在一千九百多年前,保羅教訓當時的婦女要以正派衣裝為妝飾,在現在的新時代里,也一樣是適用的。

或有人說,現在時裝設計師給婦女們所制的衣裳是日新月異的。正派與不正派有甚麼標準呢?可能在一個時代人所認為不正派的,現在也認為是正派的了。不過正派與不正派,並不是沒有可尋的原則和所定的標準。如太過夭冶,或太過暴露就是不正派的了。

所謂夭冶就是所穿的與女人的身份不相稱。天冶與暴露不同。一個女人所穿的可能是長衣闊褲,除了面孔之外,並沒有露甚麼來,但仍然是夭冶的。為甚麼?因為她所穿的給人看不見她是一個女人,反而讓人以為她是一個男人。婦女所穿的衣服,不管是怎樣的奇,怎樣的異,但最低限度要給人看來是像一個女人。並不是另一種動物,這就是正派的了。

所謂暴露就是所穿的把肉體的成份遮蓋得太少,不少女人穿了坦胸露臂的短衣,還加上最短的裙,最低限度肉體有二分之一強暴露出來。她們所穿的迷你裙實在是英文Mini-curt的譯音- Minim疋小curt是短的意思,所以迷你裙就是短而小的裙。她們以為愈短為癒合時代,弄到短到無可再短才合標準!

記得大約十年前英女皇為著表示同意這種短裙也把她的裙子弄短一、二寸。怎知道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楚王好高髻,四方高一丈,那麼女皇的裙子短一寸,世界各處的女人,就把她們的弄短一尺了。

非禮和色情的事逐漸增多,相信和女人所穿的太過暴露,並不是沒有關係的。世界之女人放蕩成性,她們故意去惹動男人,以達成她們的慾望,為何屬於上帝的女兒,竟然要去效法她們呢?

不要做男人的頭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林前十一3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里」 (提前二12—14)。這不是保羅自己的武斷,是聖靈默示他寫出來的。先有亞當然後有夏娃,而且是女人先被引誘。按次序的確是基督為男人的頭,男人為女人的頭才合理。

所以照聖經的教訓女人若要作領袖,她只可作女人的頭,如女校長、婦女會、女傳道會主席等,或其他一切由婦女所組成的團體。至於有男人同在的範圍,不管一個女人是怎樣的才華超卓,她應讓給男人為首,這才合乎聖徒的體統。以前本報會評論香港某教會有立女牧師之舉為不對,就是根據這個道理。

女權應要提倡,但不能爭取更多的權駕乎男性之上。為此已婚的女人應該要敬愛丈夫,尊他為首,順從他,不可以家主自居,轄管男人,有背婦道。

西方國家雖然有女人作王,但實權並不操在她手上,不過是皇室中的一個象徵而已,所以不見其害,至於中國歷史中的所謂牝雞司晨,如武則天、慈禧太后等,無不污史連篇,劣行昭彰,禍國殃民,留為千秋後世唾罵的。又縱觀歷來基督教團體或教會,凡是有女人為首的,也無不怪事紛紜,異端逢起,以致真理的見證大受虧損,信徒大受其害!

以前香港有一位第三、四流常作配角的女明星,在徐娘牛老,毫無出色之時,蒙恩歸主。本來是上帝給她莫大的恩典。她起初也心被恩感,到處為主作見證,得上帝使用。但是後來她因為看見機會多了便驕傲起來,自立門戶組織團體,為教會之首。於是巧言惑眾,胡說八道,不顧廉恥竟以女先知,上帝的使女自居,目無尊長,對古稀之年的老牧師,也常乘人不意之時按手在其頭上,到處鬧到滿城風雨,不勝令人感慨之至。這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叫我們知道,以女人為首,給教會帶來的種種亂子。

以上是聖經給主內婦女們的寶訓,凡事不能舍本求末。往下札根,才可以向上結果。所謂責任不是片面,乃是全面的。在家中不能作一位賢妻良母,就算你在教會裡面是一位熱心的姊妹,這不過是表面的工夫而已。作為上帝的女兒,竟沒有遵照上帝的話而行,徒然在那裡高唱口號,「爭取女權,爭取平等,負起天國的使命,完成天國的使命」,也是沒有甚麼益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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