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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人生

愛與人生

  一,愛是什麼?

我給愛的定義是:愛是人性真善美的凝聚和結晶。

我在這裡所使用的真善美,與我們日常所理解的真善美有所差異,我指的真善美更主要是哲學意義上的概念。

真,就是事物的本義、本質及其規律。

善,就是事物之間相互關係的原義、本質及其規律。

美,是事物應有的原始狀態、本真及其規律。

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愛,是指人對不特定對象的愛。譬如:人對人類、對大自然、對宇宙萬物的愛。

狹義的愛,是指人對特定對象的愛。譬如:對自己戀人的愛,對家人、特定朋友的愛、對家裡某一棵樹的愛,對家裡養的寵物的愛等等。

人都有一個固定容量的情感容器,裡面同時裝著愛和恨。因此,如果一個人的情感感受器里裝滿了愛,裡面就只有很少的恨甚至沒有恨了;反之,如果一個人的情感感受器里充斥了恨,那麼,裡面就很少愛甚至沒有愛了。

二,人生是什麼?

人生就是人的生存過程。

人生需要支點的支撐。

支撐人生的支點通常有三個:第一個是生存的支點;第二個是穩定、快樂地生存的支點;第三個是奢華生存的支點。

每一個人都必須具備生存的支點,這是最基本的支點,是人賴以生存的點,缺失了這個支點,人的生存就沒有保障了。每一個人都應當努力擁有人生的第二個支點。至於人生的第三個支點則可有可無了。

三,愛與人生

我曾經對我所愛的人說過:「你之於我,正如陽光、雨露之於植物。」是的,如果人生缺乏愛甚至沒有愛,那麼,他的存在就真的好像植物缺失了陽光和水分,哪怕勉勉強強可以維持生存,那也只能是半死不活的、乾枯的人生。

所以,愛與生俱來,也終身相伴。

一個人的愛越多,他的人生就越幸福、越快樂、越美滿,就越少怨恨和不滿,就越會向善而不為惡;反之,一個人缺乏了愛,就難言幸福、快樂和美滿,會充滿怨恨和不滿,就越容易作惡報復。

愛是人生的潤滑劑、催化劑和激素,能夠讓人精神飽滿,生機勃勃;能夠激發人向善、積極向上;能夠令人樂觀、寬容、友好;能夠讓人健康和快樂。

四,愛情與婚姻

愛情是愛的一個類型,是兩性間自然而然存在的、能夠令愛者相互吸引和激發其真善美的愛。

有人這樣形容婚姻:「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或者「婚姻是愛情的終點」。我不贊同這樣的說法。

我認為,愛是婚姻的基礎,婚姻是愛的延續、延伸和擴展,而不是愛的墳墓和終點。沒有愛的婚姻是空洞的婚姻,毫無意義的婚姻。良好的婚姻能夠進一步豐富愛,對愛而言是增益的作用,而不是虧損的作用。婚姻與愛的良性互動,會讓兩者相互促進和增益;反之,婚姻和愛的惡性互動,會讓兩者相互削弱和虧損。

也有人說,人一旦結婚或者生育了後代,親情就代替了愛情,親情是愛情的最高境界。我也不贊同這樣的說法,愛情和親情是愛的不同類別而已,相互間不是相互更替、相互排斥、此消彼長的關係,而是共生共長、相互滋潤、相互促進的關係。所以,親情並不能也不應取代愛情。

坦率地說,我只是一個靠畫餅充饑的愛情胖子,在這裡對愛說三道四其實並不合適,所以,你們最好獨立思考,這並非答案,僅僅代表我的個人看法而已。而且,我總覺得,博友們能夠把我視為可以平等交流的同學,我就心滿意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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