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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婚姻一個無法持續的理由

一位法學院的高材生,一畢業就和自己相戀多年的同窗女友結了婚,婚後倆人甜甜蜜蜜,生下一兒一女,一家四口可謂其樂融融(當然這是在實行計劃生育國策之前)。可是,婚後17年,倆人竟然離婚了,理由是感情不和。如果真的不和,當初就不會相戀那麼久,17年的婚姻生活並不短暫,這些又怎麼解釋呢?親戚朋友都百思不得其解。

原來,妻子生完第二個孩子後,會陰裂傷,陰道鬆弛,每次愛愛,丈夫感覺都不好,甚至沒有感覺,久而久之覺得自己只是單方面義務服務,心中漸漸積壓不滿情緒,提出和妻子分居。夫妻分開久了,感情更加疏淡。丈夫耐不住寂寞和誘惑,有了外遇,慢慢被妻子發現,難以接受,終於提出離婚,雙方友好協議分手了。究其原因,是妻子的陰道變鬆了,不能滿足丈夫愛愛的要求,婚姻亮了紅燈。可見婚姻生活中,愛愛是聯繫夫妻感情不可缺少的環節,連心理學家都明確指出,男性15大需求當中,把愛愛放在第一位,和事業一樣重要。所以女性讓情感持久,還真的要注意自己的變化,特別是生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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