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3天後,瑞海安評報告才公布!其中竟有19項「不合格」問題……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事發企業瑞海國際,於2014年5月從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現已和其他單位合併為天津市交通委)獲得了自2014年4月16日至10月16日的危化品「試運營」資質。而實際上,在那之前的3月份,瑞海國際就已開始接單,做起了倉儲危化品的生意。在運營資質的層層審批通關中,瑞海國際「謎一樣」的環評、安評備受關注。

《法制晚報》記者調查獲悉,瑞海國際不僅涉嫌無證「裸奔」經營,其躍進路堆場(危險品倉庫)是在所謂的「試運營」開始以後,才接受了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以下簡稱:安評)。

《法晚記者》找到中濱海盛公司的網站,該網站上公布了《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備案稿)》(以下簡稱:瑞海國際安評報告<備案稿>)。該份報告的上傳日期為8月15日。

據天津官方日前披露,給瑞海國際做安評報告的公司正是中濱海盛。

今天中午,《法制晚報》記者找到中濱海盛公司的安評師張立新,他承認中濱海盛公司是給瑞海國際做的安評,同時,他告訴記者,中濱海盛於8月15日13時在官網上發出的《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備案稿)》真實有效。

《法制晚報》記者注意到,瑞海安評報告中提到,瑞海國際危險品倉庫工程的地址與周圍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的距離符合規定。

但上述該報告中援引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並未對距離做出明確規定。此外,中濱海盛在這一條安評中,只列出了距離堆場西側970米的天濱公寓一個居住區,而「8.12」爆炸中受損嚴重的「海港城」「清水藍灣」等臨近小區,卻隻字未提。

此外,中濱海盛是在2014年6月開始對瑞海國際躍進路堆場進行安評,在此之前瑞海國際已經進行危險品倉儲數月。而根據瑞海國際安評報告(備案稿)顯示,這期間瑞海國際存在人員無證上崗、消防設施不到位、應急演練不夠重大危險源未及時備案等19項「不合格」問題。

中濱海盛在這份報告中,將瑞海國際躍進路堆場(危險品倉庫)定為危險貨物一級重大危險源,並提出了整改意見,後得出了「企業已對問題進行了整改,該項目安全設施基本具備竣工安全驗收的條件」的結論。隨後獲得專家組審查通過。

中濱海盛公司給瑞海國際做安評報告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發生後,涉事公司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在獲得危險品倉儲經營資質時的環評和安評報告備受廣泛關注。

2015年8月14日,在爆炸事故第二場官方發布會上,天津市安監局副局長高懷友介紹,按照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維修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由港口部門按照國務院交通部門規定,進行安全條件審查。

「企業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取得安評報告以後,相關主管部門即根據安評結果,對現場及結論進行審查。」高懷友介紹,瑞海國際是通過一家全國甲級安全評價機構得到安評報告,公司名稱為「中濱海盛」。

經《法制晚報》記者調查獲悉,這家給瑞海國際做安評的第三方機構,全名為「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濱海盛)。

資料顯示,中濱海盛是於2014年6月開始對瑞海國際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組織進行竣工驗收評價,並於2015年2月份完成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編製,且獲得通過。

安評報告只列出970米外天濱公寓居住區

海港灣清水藍灣等受損嚴重小區隻字未提

在中濱海盛官網上,《法制晚報》記者獲得了中濱海盛為瑞海國際作的安評報告(備案稿)顯示:瑞海國際躍進路堆場總佔地面積為46226.8平方米,包括倉庫一(732.55平方米)、倉庫二(251.84平方米)、中轉倉庫(3117.81平方米)和集裝箱重箱堆場(12000平方米)及綜合樓、配套公用工程設施等。

該報告提到,該項目主要經營危險貨物的拆、裝箱業務及危險貨物的儲存,年貨運量約5萬噸,堆存期不超過40天。集裝箱堆場的危險品重箱區同時存貨體積不大於1000立方米。而該公司的倉庫、集裝箱堆場允許儲存的物質涉及七大類共44種危險貨物。

《法制晚報》記者採訪了解到,此次爆炸事故發生後,臨近上述堆場的居住區中,距離約600多米的萬科海港城以及750米左右的啟航嘉園等小區居民樓受損嚴重。

而在中濱海盛的這份瑞海國際安評報告(備案稿)中,在「周圍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的距離」這一項上,稱符合規定。

得出上述結論,中濱海盛只列出了一個居住區:天濱公寓。該小區位於堆場西側,距離是970米。而中濱海盛援引的依據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

但是《法制晚報》記者查閱上述條例發現,該條例對於距離並無明確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瑞海國際開工建設這一堆場是在2013年3月,中濱海盛的安評是從2014年6月開始的,而此時萬科方面在這裡拿地是2010年的事,那時候瑞海國際都還沒有成立,堆場改造和安評更都沒有開始。

「試運營」5個月 危險品吞吐量近30萬噸

《法制晚報》記者注意到,中濱海盛給瑞海國際做安評報告是從2014年6月開始,在這之前,瑞海國際已經進行了數月的危險品倉儲「試運營」。

在對堆場項目的介紹中,提到年貨運量約為5萬噸。但在安評報告(備案稿)的表格中顯示,從2014年4至8月,瑞海國際危險品倉儲的吞吐量就達到了291200噸。

對於這段時間瑞海國際的情況,安評報告(備案稿)給出的結論是:該項目經過企業試生產運行,設備運行狀況平穩,試運行過程中未發生重大失控,未發生工傷事故。

多項不合格 危險品未按正確倉庫儲存

《法制晚報》記者注意到,安評報告(備案稿)對於瑞海國際的各項檢查,報告全文中共指出了19項不合格,這也意味著,瑞海國際在「試運營」前期,進行危險化學品倉儲作業時,就已經是在多項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下進行的。

根據安評報告(備案稿)顯示,瑞海國際的危品庫一按甲類庫設計, 主要儲存電石、硅鈣。但在安評過程中,發現物料儲存清單,甲類庫中曾經儲存過金屬鈉、鉀,不符合要求。

此外,安評報告(備案稿)提到,根據規定,易燃易爆危險貨物集裝箱,最高只許堆碼兩層,其它危險貨物集裝箱不超過三層,並根據不同性質的危險貨物,做好有效的隔離。但在進行安評時發現,瑞海國際的易燃易爆危險貨物集裝箱堆碼超過兩層,其它危險貨物集裝箱有超過三層堆碼,堆場各類貨品的隔離要求不符合規範要求。

按照規定,報警信號應發送至現場報警器和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現場操作室的指示報警設備,並且進行聲光報警。而瑞海國際當時現場無聲光報警。

《法制晚報》記者注意到,安評報告(備案稿)中還提到,當時瑞海國際企業總經理沒有取得危險貨物港口作業管理人員證書,其他相關人員無證。

安評報告指出:火災後若滅火不當 會造成爆炸及重大傷亡

《法制晚報》記者注意到,除了上述問題外,上述報告還指出了瑞海國際躍進路堆場上的安全隱患。

安評報告(備案稿)提到,該項目主要危險性包括: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起重傷害;車輛傷害;觸電;雷擊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灼燙。

安評報告(備案稿)還特別提到,由於該項目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種類較多,而每種具化學品有不同程度的燃燒、爆炸、腐蝕等危險特性,因此一旦危險化學品發生火災事故,如果滅火方法不當,措施不得力就有可能使火災擴大,甚至導致爆炸、中毒事故發生,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

《法制晚報》記者注意到,該報告認為,瑞海國際躍進路堆場項目構成危險貨物一級重大危險源。

按照規定,瑞海國際應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評估、登記建檔,並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但是當時的安評發現,瑞海國際根本未進行備案。

此外,按照上述標準,對於一級、二級港口重大危險源,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但當時瑞海國際不僅沒有對應急預案進行備案,而且也只是每半年一次。

安評報告結論:企業已整改 具備竣工安全驗收條件

專家組審查:結論可靠 現場安全措施基本到位

對於這次安評,中濱海盛的安評報告(備案稿)指出,通過現場查驗,該項目還存在需要整改的問題,已經提出了35項整改建議。在安評報告(備案稿)的結論處指出:企業已對問題進行了整改,該項目安全設施基本具備竣工安全驗收的條件。

2015年2月2日,瑞海國際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審查會在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院召開,天津水運安全評審中心的6名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認為,中濱海盛的安全評價報告評價內容較全面,評價結論可信。同時,專家組也提出了「進一步調整貨種範圍」等多條修改意見。而在現場查驗意見中,專家組認為,現場安全措施基本到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較健全,同時也提出了4項整改意見。

最終,這份安評報告獲得通過。6個月後,通過安評的瑞海國際躍進路堆場發生嚴重爆炸事故,目前已致上百人遇難。

統籌執行/朱順忠

文並攝/深度記者王南 張恩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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