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源於造物主
這一章中保羅特彆強調了救恩的問題,差不多也是基督徒因信稱義的主要理論依據之一了。在我們的信仰中非常看重羅馬書在教義上的特別開啟,求主在我們生命里建立這樣的根基,免得被異端邪教之風乾擾而飄搖不定。
這章經文我也是分成三個部分,首先是1-14節說,救恩是因神揀選;其次是15-29節,救恩是因神憐憫;最後30-33節強調了救恩因不信失落,猶太人何以失落,是因為他們的不信。我們來禱告,求主恩待我們,使我們可以明白救恩的奇妙可信。
一.救恩是因神揀選(1-14)
我們今天擁有神兒女的身份,不是因為我們比其他人更有優勢。有的信徒因無知而盲目樂觀,甚至驕傲輕視其他尚未得著救恩的人。我們得著實在是因為神的揀選,儘管我們並不能全部明白揀選中有何奧秘,但我們只要知道這樣的揀選是出於神的。從創世記中,我們就可以清楚一條出自於神揀選的歷史,那就是從賽特——挪亞——亞伯拉罕為記號的揀選。
1.以色列被揀選的地位(1-8節)
保羅是位熟知聖經的人,所以對自己是以色列人非常珍惜,也特別深切地為本民族人的靈魂安危而憂慮,然而被神呼召出來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他的工作卻更多的要放在外邦人得救的事工當中。他在前往羅馬之前,曾經冒死回耶路撒冷,迫切地要把福音告訴本國人。他在此也特別講述了,以色列民族作為神的選民,是神特別揀選的。
聖經中多處有這個說法:「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正是說明了以色列民族有這樣的認知,他們是一群有特別揀選恩典的人。保羅為本民族的人不認識救恩而深深地憂愁,甚至願意作出了中保式的呼求和宣告,若是他的同胞能以蒙恩,他肯付付出自己被咒詛與基督隔絕的代價。耶穌在教訓中曾經說到過(約15:13):「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更大的。」整本聖經作出這樣呼求的就只有摩西(出32:12)和保羅(羅9:3),可見其愛的迫切和深刻。我們是得到救恩的一群人,是否也有這樣的迫切對我們的家人、城市、國家和神託付的事工?
儘管我們今天已經得到了救恩,被稱為亞伯拉罕屬靈的兒女,作為神興起的新選民,我們如何珍惜自己的身份,如何體貼神的心意呢?從亞伯拉罕生的,卻並不都是選民,因為他有八個兒子,在以撒之前,從夏甲生以實瑪利和晚年從基土拉生的六個兒子(創26章),卻都不是神心意中的揀選,而是人本的,是屬血氣和情慾的。今天並不是所有走進教會的或者受洗的人,都肯定都是蒙恩得救的,而只有蒙了神的揀選有了這個地位,願意讓耶穌成為生命之主的人才能得著的恩典。
2.神揀選不憑人的行為(9-14節)
既然說是揀選,主權就在於揀選人的神,而不在乎人的努力行為。神應許亞伯拉罕有一個兒子,但卻不是在人以為、人揀選的時間中得到,而只憑著應許得到,是超自然、滿有恩惠和憐憫的擁有。
另外一個典型的揀選是源自於利百加所懷的雙子以掃和雅各。在雙子還沒有出生,神就預先宣告了祂的揀選結果:將來大的會服事小的,這與雙子的行為和德行完全無關。以掃的地位會附從雅各。雅各蒙揀選要得地上的榮耀和特權。以掃是雙生子中的長子,按自然律應得與這身分相符的尊榮和特權,然而神就是越過他揀選了雅各。保羅在此為進一步強調神揀選的主權,引用(瑪1:2-3)說: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對此,我們在剛接觸聖經的時候特別不理解,從雅各、以掃的品格和行為看,無論從那個角度,都是雅各惡劣到令人無法接受,倒是以掃的品行還合乎人間的常規理念。其實從地上的祝福而言,以掃並沒有失去多少,雅各的一生倒是顛沛流離、禍患不斷;就兩人的品格而言,以掃樸實敦厚,甚至也饒恕了雅各對他的虧負,雅各倒是狡猾奸詐、言行不一,他蒙神喜悅的優點長處究竟是什麼呢?
雅各確實不可愛,就象我們不可愛一樣。然而他有一個特別的優點是我們都缺乏的,那就是他特別看重神的恩典祝福和珍視神的同在同行。我們雖然常常口稱愛神,但我們真的愛祂嗎?我們常常宣稱我們是喜愛、看重神的恩典祝福,但我們有象雅各一樣抓住神的祝福不放棄的毅力嗎?我們的光景實在是很可憐,想得祝福,卻不肯付代價禱告祈求和忍耐等候,即使得到了也不感恩圖報,感覺是理所應當的。
今天我們能得到救恩,實在不是憑我們的可愛程度或者比世人優越,真的就是出於神揀選的憐憫,若是按著行為來看,似乎還少有能與以掃相比的。對於一個豪奪巧取自己名分、福份的同胞,豈能饒恕接納呢?我們若沒有基督為我們付出的救贖代價,又怎能坦然面對神的公義呢?所以並不是我們被改造好了才能做一個基督徒,而是我們做了基督徒才可能被逐步更新而擁有基督的樣式。
正如我們所常常宣告的那樣,我們是主在創世之前就在基督里揀選的。全憑恩典,不是行為,不是努力,不是換取,不是賺得,不是……為此我們由衷讚美我們的主,哈利路亞!
二.救恩是因神憐憫(15-29節)
剛才我們特別注重了從神的主權角度來看我們所得到的救恩,現在我們另外的角度來看,我們所得到救恩,就是主的慈愛憐憫臨到了。為什麼臨到我卻沒有臨到那個人呢?答案是神的主權揀選,不錯,但深層思考一下,我有什麼比那人更好嗎?我們想過嗎?曾經我思考過這個問題,人人都需要救恩,人人都渴望永恆,神也愛世上每一個人,然而就是這樣我先於那人得到了。幸運嗎?是很幸運。喜樂嗎?是無法言表的喜樂。然而就是這樣,我依然是無善可陳的,只是我們的生命已經到無法繼續的地步,已經到了絕望的邊緣,神若不拯救就必然死了,所以我們才得到了。那人還能掙扎撲騰,還沒有完全絕望,所以我們先於那人得到了拯救恩典。我們常聽一句話說,人的盡頭,神的起頭,也許就指著這樣的現象而言的。
1.神擁有憐憫的主權(15-18節)
神是憑主權揀選的說法,直到今日依然神學界的爭論中心熱點之一。如何平衡地看待這個觀點,是我們所要調整的觀點。我們可能接受過不同神學傳統觀念的教導,但今天都要認真地再思想。如果神有完全決定的主權,則將人定罪似乎是不公義的,因為是神沒有揀選導致的。如果神不擁有主權,人憑自己的努力來換取,就不存在揀選之說,倒象所有宗教中所力推的觀點,那麼救恩又有何益呢?
保羅非常肯定地宣稱,神絕對不會不公平。他首先引述神對摩西的話(出33:19):「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有誰能夠說至高的神、天地的主,沒有主權來憐憫和恩待人?當然毫無異議的。人如何能得到這個憐憫、不失落揀選之恩呢?
我們剛才說到了雅各和以掃時也提到了,雅各的品行從人的角度看真的令人不齒,但他的優點是他看重來自於神的祝福和恩典,以掃的失落是他並不真看重。以色列人蒙揀選,也不是他們就比人類其他民族更優秀,當然我們不否認以色列人有其出眾的地方,然而這個出眾也是蒙神託付使命,保存聖言、成為選民、生出基督。那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沒有得到救恩呢?除了神的揀選之外,原因就在於他們的不信和他們抗拒。蒙揀選的人應感謝神的恩典;失喪的人怪不了誰,只能怪自己。
那些肯接受神拯救的人,或者民族、國度,並不因為他們接受就會立刻成為聖潔選民,而是有一段非常的時期,那就是肯順服神的帶領和不斷被歸正,不在乎人意志強弱如何,而在乎賜救恩與人的神介入進去。「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22:17)因此願意接受救恩的人還要「努力進窄門」(路13:24)人能夠得救,完全在於神的主動,人的有限決定了,人不可能靠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得到,而在於願意順服神,並殷勤儆醒地持守到底。
神的主權不單在於祂向人施憐憫,還在於祂使另一些人剛硬。法老就是一個非常突出的例子,在讀出埃及記時,人們很難理解法老面對神藉摩西所行的十大神跡,仍然不肯甘心地使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法老一再硬起心腸,每一次他這樣做,神便使他的心加倍剛硬,作為對他的懲罰。一個拒絕接受恩典的人,也就必定不能得著恩典。祂既是神,就絕不會不公平。
2.窯匠比喻中的主權(19-29節)
窯匠與泥土的比喻,我們應該非常熟悉的。聖經里也不止一次提到這個比喻來比較神的揀選和主權,在我們的詩歌中也不止一首詩也談到這個主題,在我們的禱告中也不止一次我們向神傾心吐意,願意象泥土在窯匠手中一樣柔軟順服,任憑主的旨意成就在我們的生命當中。我們是否忘記了在神面前的立志呢?還是還想自欺欺人呢?
既是造物者,當然有自己的意志能決定要作什麼。造物者既然把選擇的意志賜給人,就不會徒然返回。就象泥土無權向窯匠指手劃腳一樣,被造之人豈能向創造者強嘴呢?人在神面前就象泥土在窯匠面前一樣,神有絕對的權柄和權能,既然每個人都是不配的,他就當然可以隨己意施恩,揀選、保留部分人。
我們要特別小心留意「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一句。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指那些犯罪落在神忿怒下的人。他們是因自己的罪惡、不順從神、抗拒悖逆救恩而成為可怒之子,而不是因神故意的定旨選定某個人要成為預備遭毀滅的。神從沒有預備可怒要遭毀滅的器皿,但他確實預備了蒙憐憫、得榮耀的器皿。
既是創造者,所有的被造物就必在祂的手中自由支配。以色列人固然是神特別呼召揀選的,但非以色列人也不就是必定要毀滅,因為神的本性就是愛,祂不會偏待人。拯救的福音就是這樣奧秘而博大,令人驚奇。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一樣都是出於神的創造,就象何西阿書(2:23)中所表達的:「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神從不偏待人,不分國家、民族和膚色、性別,神都賜下拯救的恩典。
三.救恩因不信丟失(30-33節)
救恩已經臨到了,無論是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藉著守律法獻祭,還是新約時代的人藉著接受耶穌基督而蒙恩,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因信而得稱義。無論是守律法獻祭還是聲稱信耶穌受洗,如果沒有真正的相信、接受、承認、順服、跟隨,要得到真正的永恆救恩,應該是不可能的。不錯,經上明說神愛世人,然而也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這是非常現實的事情,不以人的感覺意志為轉移,只有相信接受神應許的救恩。
為什麼救恩會先臨到外邦,除了有神的恩典和命定之外,就是以色列人的頑梗不信,他們拒絕接受耶穌就是基督,就是神所賜下的救贖,所以他們失落了機會。今天我們作為已經承受救恩的人,千萬不能重蹈覆轍。因為我們因著自己的有限,很容易地將一些外在的禮儀形式看得過於基督,將自己的領受凌駕在聖經真理原則之上。這是個非常危險的事情,如果不及時歸正,就有可能重複以色列人自以為義的錯誤。
救恩是免費的,但不需要人廉價推銷叫賣;救恩是昂貴的,也不需要人付任何代價來交換。我們常常會分辨不清走十字架道路艱難與蒙恩得救的無償,因為得生命我們不能作什麼,只要肯接受、願意要就得到了,但生命長成卻需要付上更多的代價效法基督,那也是不能迴避的一個選擇,要流淚甚至要流血,藉著不斷否定自己老亞當生命的習性,竭力背起十字架,走小路、進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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