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古典教育
知識-理解-智慧,這是古典教育三藝教學法的聖經依據。本文闡述了上帝所賦予人的學習方式及規律,希望幫助你更多理解古典教育三藝(三部式)教學法。
對於一切合理的學習來說,敬畏上帝既是開端(箴1:7),又是結尾(傳:12-13)。它是上帝之創造在具體環境中的運行。如果沒有了對於上帝作為生命的創造者、救贖者以及維護者的承認,那麼關於某些具體事項的學習就是空洞的,而再要把這些事項結合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則是不可能的。這就有點像是從一本小說里隨機抽取一些語句,然後試圖把它們組合成一個有意義的事,而卻不願意承認曾經有這樣的一本小說或是該小說的作者。
不信主的人也會去學習,但是學完了會怎麼樣呢?或許他能夠很精通,在執行某些特定任務時有卓絕的技藝,或許能找到很好的工作,或許能掙很多的錢。然而,「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太16:26)」如果沒有火車橋的話,那麼火車無論開得多順利多快都不重要。發現自己面對亞伯拉罕卻處在深淵另一邊的是那位財主,哭著想要的只是那麼一滴水。
雖然不信的人也會時不時地轉入到真理中,但是沒有了對上帝的敬畏,人無法分辨善惡(來5:14)。人是受造物,按上帝的形象造的,生活在上帝的世界中。但是,如果人不承認所有這一切,他所撿拾到的那些真理沒法完全地成就它們本來的榮耀上帝的目的。
古典式學習法的發展歷史可能恰巧說明了這樣一個事實,就是不信主的人怎樣從上帝的世界中借來真理,然而卻沒有歸功於上帝。作為信徒,我們對於三部式教學法應該要麼是採納,要麼是拒絕,不是為了務實的原因,而是因為它要麼是正確的,要麼是錯誤的。我們首要的關注點應該是:它是否符合聖經?我們關於信仰和生命的唯一準則是聖經,而不是這是羅馬式的還是現代式的教學法。一切的所謂真理都應該經得起聖經標準的檢驗。
什麼是「三部式教學法」?
我相信,到目前為止,三部式教學法是能夠經得起聖經檢驗的。雖然羅馬人既沒有開始也沒有終止於對上帝的敬畏(雖然在中世紀時可能有一部分人曾經如此),然而在局部範圍內他們的理解確實是對的。「三部式」指的是教學的方法,也就是應該怎樣教育。這種模式由三個學習的階段組成:1)文法,2)思辨,3)修辭。這些階段其實只是新的標籤而已,他們所對應的聖經理念分別是1)知識, 2)理解,3)智慧。所有的學習都會包括這樣的三個步驟,即收集特定信息(語法或知識階段),將這些信息整合成各種恰當的關係(辯證或理解階段),然後再將有關這些信息的理解應用到具體的場景當中,並且是通過有效的方式(修辭或智慧階段)。上帝就是按這個方式造了我們以及我們所生活在其中的這個世界。拼圖遊戲所展示的正是這樣一個過程,那些個體的小片必須按正確的關係與其他的各片排練起來,然後我們才能看得到大圖。
這三個學習的階段會分別與其他階段發生相互作用。沒有了知識,就不會有理解和智慧。而要產生智慧的話,知識與理解也都同樣很有必要。有智慧的人有能力獲得甚至更多的知識以及理解,從而變得更有智慧,因為他已經學會了應該怎樣學習。
兒童的發展是一個逐漸成熟的過程,從簡單到複雜的知識和理解,然後是智慧。聰明的六歲兒童大有人在,然而特別有智慧的卻為數不多。因此,三部式教學法從年幼的兒童開始,專註於學習每門科目的「文法」 - 乘法表、語言的組成部分、拼寫、聖經各卷書、歷史事件等等。在大約12歲的時候,孩子們會越來越多地問「為什麼」這樣的問題。這時,三部式教學法就會集中關注邏輯和思辨。學生會開始理解每個學習主題的地位和重要性。三部式的最後關注點是修辭。年齡較大的學生們此時可以學習怎樣雄辯,以及把所學的各樣應用到生活當中。
聖經很清楚地區分了這三種類型的學習,同時也揭示了他們各自的獨立性。學習的每個方面都是來自於上帝的禮物。摩西稱讚比撒列,「有神的靈充滿他,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作各樣的工」(出35:31)。箴言說,「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知識和聰明都由他口而出」(箴2:6); 「智慧人積存知識,愚妄人的口速致敗壞」(箴10:14)。但以理將上帝描述成「將智慧賜與智慧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但以理書2:21)。
在聖經中,知識(文法)所聚焦的是那些必須被聽者要麼接受要麼拒絕的特定辭彙、信息或指示。通常表現為智慧的老師指導願意受教的學生。巴蘭曾說,「得聽神的言語,明白至高者的意旨,看見全能者的異象」(民24:16)。箴言清楚地顯示了這種關聯:」你當離開愚昧人,因為你不會從他的嘴裡曉得知識」(箴14:7);「智慧人的嘴唇播揚知識」(箴15:7); 「智慧人的耳求知識」(箴18:15);「我兒,不可聽了教訓,而又偏離知識的言語」(箴19:27); 「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箴21:11); 「你須側耳聽受智慧人的言語,留心領會我的知識」(箴22:17)。在傳道書中,「傳道者…將知識教訓眾人」(傳12:9)。在瑪拉基書中,「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瑪2:7)。
在聖經中,理解(辯證)指的是分辨善惡、真假。換句話說,有理解(悟性)的人就有好的判斷。他理解知識中的具體片段與整體之間的準確關係。這就是學習中的結構或邏輯。所羅門王曾祈求說,「所以求你賜我明辨的頭腦(understanding mind),可以判斷你的子民,能辨別是非」(王上3:9)。約伯也曾察覺到,「遠離邪惡便是聰明」(伯28:28)。
真正的理解可以在對真理的順服體現,我們可以從詩篇中看到這一點,「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聰明人(have a good understanding)」(詩111:10);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謹守」(詩119:34); 「求你使我有悟性,可以學習你的命令」(詩119:73); 「我借著你的訓詞得以明白,所以我恨一切的假道」(詩119:104)。箴言說,「聰明人按正直而行」(箴15:21), 以及「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箴28:11)。
上帝曾向耶利米抱怨,「我的子民愚妄,他們連我都不認識,是無知的兒女,沒有悟性(have no understanding)」(耶4:22)。但以理和他的同伴則是「有高度學習能力、明察事理」的人(但1:4)。使徒約翰也曾在他的書信中指引我們認識「理解」的終極目的,就是「我們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了,並且賜給我們悟性(understanding),使我們能認識那位真實者」(約一5:20)。這裡的悟性,就是理解。
智慧(修辭)是在各種不同的情景中進行安排、表述以及對知識和理解的應用能力。「傳道者不但有智慧,還將知識教訓眾人;他既揣摩,又查考,也編撰了許多箴言「(傳12:9)。」智慧人的舌頭闡揚知識」(箴15:2)。以色列人承認所羅門的智慧,「因為看見他心裡有神的智慧,能夠判案」(王上3:28)。詩篇說,「義人的口說出智慧 」(詩37:30); 「我的口要說出智慧的話」(詩49:3)。箴言也支持在此方面學習,「義人的口滋生智慧」(箴10:31); 「她開口就說出智慧的話」(箴31:26)。
根據傳道書所啟示的,智慧是對知識和理解的實際應用,「因為受智慧的庇護,如同受銀子的庇護。唯有智慧能保全智慧人的生命,這就是知識的益處」(傳7:12)。「智慧使智慧人比城中十個官長更有能力」(傳7:19); 「智慧勝過武力」(傳9:16);「智慧勝於戰鬥的武器」(傳9:18); 「但得智慧指教,便有益處」(傳10:10)。你們要讓「基督的道豐豐富富地住在你們心裡,以各樣的智慧,彼此教導,互相勸誡」(西3:16);這聖經能「使你有智慧,可以因信基督耶穌得著救恩」(提後3:15)。聖經還教導,「你們要把握時機,用智慧與外人來往」(西4:5)。
對古典術語的使用,比如,「三部式」、「文法」、「辯證」及「修辭」,是有用的,前提是我們明白這種教學模式的實質是紮根於聖經的。只有在敬畏上帝的景況里,才能收穫到真正的知識、理解和智慧。
註:本文聖經經文基於和合本和新譯本。作者羅伯特(蘭迪)·布斯是唯理達學校董事會的主席,在唯理達學校教授邏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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