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

同性婚姻合法化,

台灣成亞洲首個承認「同婚」地區

5月24日,反同團體在得知「釋憲」結果後怒撕標語。

在兩個月的等待之後,台灣「司法院」大法官24日下午4時宣布「釋憲」結果,認定「未保障同性婚姻為違憲」,意味著同性婚姻應該受到法律保障,讓台灣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

之所以會有這起「釋憲案」,起因在於島內第一個公開出櫃者祁家威與男伴,在2013年3月到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祁家威認為,台灣「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申請「釋憲」。身為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也認為,許多家長擔心承認同性婚姻後,「民法」上的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成家長,是破壞傳統,但「爸爸、媽媽、表姐、姑姑」等稱呼從來就沒有出現在「民法」用語上,這些擔憂多慮了,因此也申請大法官解釋。

24日下午4時,大法官公布「釋憲」結果,認為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兩人結婚,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人民平等權的保障,「法務部」應在兩年內研擬修法,保障同性婚姻。「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稱,如果兩年內沒有完成修法,就可依「民法」的婚姻相關規定,直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當有記者問到其他地區的人可否來台灣辦理同性結婚時,呂太郎未正面回答,僅表示須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處理。聯合新聞網稱,本屆大法官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等15人,要做出「合憲」或「違憲」解釋,都需要拿到10張票。

挺同團體「婚姻平權大平台」在「立法院」旁舉辦「點亮台灣 亞洲燈塔」活動。下午4時起,舞台屏幕同步播放「釋憲」,現場響起一片歡呼聲。不少人或感動流下眼淚,或相互擁抱。另一邊,反同團體「幸福盟」等表示不能接受結果,怒撕標語丟入「司法大廈」。他們表示將持續抗爭,不排除申請再度「釋憲」或發動「公投」。

婚姻平權是民進黨當局的一項政治承諾。24日下午,蔡英文在臉書發文稱,「釋憲結果不是勝負輸贏。無論大家對同婚議題的立場是什麼,這一刻是我們將周遭所有人看成是自己兄弟姊妹的時刻」。「行政院長」林全指示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後續法律修正或制定工作。「教育部」表示,未來「民法」等相關法律若修正,會配合修正課綱及教材。「勞動部」還稱,相關法案通過後,同性伴侶也將享有婚假、喪假的權利。依據台「勞工請假規則」,勞工結婚應給予有薪婚假8天、配偶喪亡者給予有薪喪假8天。台北市長柯文哲24日還在臉書表示,「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社會不要怕有衝突,但要有解決衝突的機制,台北市政府申請「釋憲」,就是一種促成社會理性論辯、走向進步價值的態度。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廖國棟則表示「尊重大法官的解釋」,但站在守護傳統價值觀的立場上,他個人不支持修「民法」,而是支持設立專法處理。

早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台灣就有兩女結婚的記錄。據《台灣日日新報》報道,1912年時一名女性從小不愛男生,想跟女生一起生活。她的父母都去世,兄長便幫她找了一個女性在一起,明媒正娶地把她娶進門。另外台灣大谷部落排灣族也曾將男生跟男生同住一起,稱為qaliqali;女生跟女生很親密的,稱為langilangi。他(她)們一起生活,且為部落中人所接受。國民黨政權遷台後,1958年,有一對女性提出登記結婚的要求。1986年,男同志祁家威請求與男性公證結婚,但遭政府機關拒絕。不過自2015年起,台北等6個「直轄市」以及新竹縣和嘉義縣等地方政府已先後開放受理同性伴侶戶政註記,可用於在簽署手術同意書時證明同性伴侶身份,但仍未能保障婚姻關係所享有的全部權利。到了2016年,民進黨的尤美女等跨黨派「立委」提出婚姻平權法案,並在委員會初審通過。至於蔡英文本人,2015年10月曾在臉書公開承諾支持婚姻平權,之後還在「大選」前以彩虹卡進行募款宣傳。

台灣自由電子報24日稱,在「護家盟」等多個反同團體的抗議下,加上「立法院」黨團針對是修改「民法」,還是設立專法意見不一,使得法案延宕至今。目前全球已有23個國家和地區實施同婚合法,但大多集中在歐美,台灣則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未來也有望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聯合新聞網評論說,對於現行「民法違憲」的情況,大法官解釋文提供3個不同的選擇:一是兩年後「民法」自動失效;二是修正法律;三是制定法律。因此,後續要如何解決這一問題,仍有很大的政治運作空間,至於蔡政府到底要採用哪個,也就格外引起關注。不管怎麼做,難免又會引發不同團體的抗議,尤其兩年後的此時,正是「總統大選」即將開跑的前後,「民進黨是否願意冒著失分的風險選邊站,也考驗其政治智慧」。文章說,民進黨將同婚的「立法」、修法問題丟給大法官,等大法官做出「釋憲」後,才「推一步、走一步」甚至隨波逐流,都是不負責任的政客行徑。

(圖文來源:環球時報)

賴士葆:「同性婚姻釋憲案」

猶如對台灣投入超級核彈

2017年5月24日,針對「同性婚姻釋憲案」,「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國民黨「立委」賴士葆25日指出,「大法官」在審查過程中絕大多數都表示挺「同婚合法化」,他們都是蔡英文的卸用「大法官」,而舊有的法官也來討好蔡英文,對於「政治性的釋憲」,他強調不能接受「被政治污染」的解釋結果。

針對「同婚釋憲」的結果,賴士葆表示,這又是蔡英文實施帝王制的一例。「大法官」再大也大不過人民的意志,絕大多數反對修「民法」者並不反對「修專法」來保障同志婚姻的相關權益,而非徹底破壞現有的家庭制度,此時唯有通過「公投」才能解決這個爭議。

賴士葆指出,這次「釋憲案」猶如對台灣社會投入超級核彈,對幾千年來的家庭價值之破壞既深且遠,社會不解的是理應尊重台灣地區憲制性規定的權力分立原則,「大法官」為何要介入「立法院」的「立法」「修法」工作。

他認為,這次「釋憲」前所召開的辯論與民進黨過去通過爭議性的「一例一休」如出一轍,都是過水式、唬咔性溝通。他們早就預設立場,讓不同意見(如同婚非普世價值、各種民調顯示過半數反對修「民法」)表達後,就快速推出蔡英文所要的「反同婚違憲」之結論。

賴士葆說,號稱亞洲第一的「同婚合法化」日後如在「立法院」通過後,可以預期的是會強行通過社會強力反對的「廢死」及「通姦除罪化」(每次民調都超過八成反對)等案,這三大顆核彈同時炸開後對台灣社會的摧殘不堪設想。「蔡英文的動機當然是為了彌平施政不佳所引起的巨大民怨,特別想藉此來討好年輕人」,他呼籲蔡英文既然有決心要與社會對干,這麼重大的家庭價值改變就應儘速提出「行政院」版本來接受民眾檢驗,不要老在「立法院」的後面躲炮彈。

(圖文來源:台灣「東森新聞雲」、中國台灣網)

台立法機構回應是否列入同性婚姻案:須黨團協商

台灣立法機構負責人蘇嘉全

2017年5月26日,針對台灣立法機構臨時會若列入同性婚姻議案是否符合臨時會召開本意的問題,台灣立法機構負責人蘇嘉全回應稱,臨時會一般列入比較具有急迫性的案子,還要經過黨團協商,才能決定要列入哪些案子。

針對同性婚姻能否合法化議題,台灣司法機構24日作出說明,認為台灣現行相關規定未保障同性婚姻,要求主管機關在兩年內修改相關規定,推動同性伴侶婚姻合法化。這一說明再次引發爭議。

蘇嘉全26日上午在立法機構前受訪表示,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大法官」已經作出解釋,不管用修法或立法方式,兩年內一定要依據「大法官」的解釋令處理,到底要用專法還是修改「民法」?都尊重民代們的決定。

被問到立法機構臨時會處理同性婚姻議題,是否符合臨時會召開本意緊急性、急迫性等特定事項議題的問題,蘇嘉全說,臨時會是處理特別的法案,什麼法案都可放,但一般放比較具有急迫性的案子,且還要經過黨團協商,才能夠決定要放哪些案子。

根據台灣地區有關法律,如遇有台灣地區領導人咨請或民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立法機構得召開臨時會。另據有關規定,停開立法機構會議期間,遇有重大事項發生時,得予復行開會。

(圖文來源:台灣「中央社」、中國新聞網、台灣「東森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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