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星粉絲會集資內幕:兩三次不捐錢將被踢

揭秘明星粉絲會集資內幕:兩三次不捐錢將被踢發送 ┊ 列印 ┊ 刪除 列印 私藏

該轉帖僅你自己可見

該轉帖你的好友都能看見

張傑身陷是非

如此粉絲會

  近日,一則關於「粉絲為張傑募集解約金」的網帖,讓沉寂許久的娛樂圈又熱鬧起來。一石激起千層浪,網路上開始不斷出現關於粉絲「泣血集資」的爆料。雖然張傑在事後站出來發布聲明強調「我從未貪污、私吞歌迷募款,就有關媒體歪曲事實、惡意毀壞名譽的行為,我將保留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追究的權利」。然而,隨著本報記者的調查,一個因明星而起,由「粉頭」(職業粉絲)、粉絲構成的斂財鏈浮出水面。

  如此粉絲會

  兩三次不捐錢將被踢

  從超女時代,李宇春、張靚穎等人的粉絲有組織地群發數以十萬計的支持簡訊開始,曾經只要買磁帶和海報就算追星的年代一去不復返。對不少年輕人來說,為證明對偶像的忠誠,不吃飯不睡覺甚至捐錢都很正常。這為「粉頭」留下了太多的空間。

  燕子(化名)是重慶一位資深粉絲,深諳粉絲團的內幕。她告訴記者,加入粉絲會後,需要盡到一定的義務。「以前大多是收會費,但現在是直接收活動經費,加上平時的集資捐款,我3年花了不下1萬元,還組團去過成都、上海等地參加活動。」燕子透露,平時有不少為偶像捐款的「機會」。

  「會長會通過QQ群、官方論壇、貼吧發布一些信息,號召大家集資。比如投票、演唱會、過生日、遇到困難等,都會有很多捐款活動,捐款數量不等,我知道最多的一個粉絲一次捐了5000元,少的也有十幾塊的。」燕子透露,作為後援會中一員,在偶像需要時,大家都必須站出來支持,甚至不顧一切:「有時我也覺得捐錢太頻繁,但我們是一個集體,必須同進同退,支持少了,會被其他人恥笑,如果兩三次活動沒參加,還會被踢出後援會。」

  記者在某位選秀明星的貼吧里看到:「北京演唱會告急!我們輸不起,我們誓死捍衛人氣王的尊嚴!」「泣血呼喚大家參與XX巡演!」「我們需要錢!我們需要人!」等類似的「倡議帖」屢被置頂。記者了解到,發布這些煽動性信息的就是「粉頭」。

  「粉頭」集資

  賣道具吃差價月入過萬

  記者假裝粉絲聯繫上一位發帖者,詢問捐款方式,對方稱「可以將錢打入指定賬號」。當記者表示不方便直接打款時,對方發來一個鏈接,稱是後援會官方認證網店,拍下「寶貝」並支付款項,或購買充值卡將卡號和密碼發過去也可以,如果錢不夠還可分期付款。記者發現,網店貨物包括專輯、寫真、演唱會門票等,但全部是預購,演唱會時間、寫真集樣式等賣家一概不答,只是一個勁催促儘快行動。

  集資買明星專輯、寫真等,粉頭能拿到打折價,但轉手全價賣給粉絲,差價利潤很高。記者注意到,明星後援會類似的網店不少,收入少的每月五六萬,多的竟高達二十多萬元。

  除了集資買明星專輯、寫真等,組織粉絲參加偶像活動,還讓粉絲捐款購買各種道具。不過,「粉頭」公布的道具價格遠遠高於實際價格,有的還循環使用。有的「粉頭」僅僅賣道具,一個月就收入過萬元。

  如果偶像沒啥活動,「粉頭」會通過製造噱頭斂財。比如集資給偶像送禮、幫偶像渡過難關等,這種集資相互間還要比較,利用攀比心理刺激粉絲消費。

  內地正當紅的某H姓小生的粉絲團貼吧,每年年初都要向全國的會員集資,每次籌到的五六萬會費,用來搞活動、以偶像名義做公益等。

  管理如企業

  真正粉絲只能聽安排

  記者試著加入某些明星粉絲會,提出申請後,某後援會給出了一個網購網站,該網店標有「內地最大粉絲團購基地」等字樣,購買後會獲得一張「專屬認證卡」,根據條件不同,積累一定的認證卡就能成為該偶像後援會的正式粉絲。

  某選秀明星的貼吧里則明確規定,必須通過指定渠道購買專輯、電影票、演唱會門票等,方能成為正式會員。入會後同樣不輕鬆,要遵守各種規章制度,最低級別的粉絲也要積极參与活動和發展會員。

  而高層粉絲,除了在網上為明星聚人氣,「拉攏」媒體等,甚至還幫明星進行「危機公關」。

  「我們和『粉頭』打過多次交道,他們靠此吃飯,幾乎個個訓練有素,粉絲會猶如一個企業,他們有組織、有紀律、有分工、有規劃,其活動能力十分驚人。他們的管理呈現金字塔式結構,『粉頭』下面是管理者(高級粉絲),再下面則是普通粉絲,很像傳銷機構,很短時間就能由幾個人發展成規模龐大的團體。而真正追星的粉絲級別一般不高,基本上只有聽安排的份兒。」資深娛樂策劃人朱瑋傑告訴記者,「粉頭」說白了就是托兒,平時為明星們搖旗吶喊賺取傭金和集資差價生存。

  朱瑋傑告訴記者,粉絲團體的高層一般和藝人公司關係密切。「他們第一時間拿到明星的活動通告,並開會商討活動及集資事宜,並在官網上發出通知,管理和組織都有條不紊。」

  集資款去向

  部分「粉頭」拿走一半

  粉絲8天為張傑募得105萬「贖身」款;言承旭(微博)過生日,粉絲集資30萬元買全版廣告祝壽;韓庚(微博)所在的組合SJ因沒拿到音樂大獎,粉絲集資61.8萬元,為其打造純金唱片安慰。集資數額的大小甚至成了粉絲們攀比的數據。

  不過,記者發現,不管什麼形式的捐款、集資,最後究竟募集了多少錢,根本沒有人監督,只有「粉頭」才知道。

  記者輾轉聯繫上某明星全國後援會會長小馳(化名)。他表示,集資款他們都有詳細規劃,除了承諾購買的東西,一部分用來建設宣傳網站,還有一部分作為支撐後援會的日常運轉,畢竟組織策劃會花費很多精力,收取一定酬勞是應當的。

  「很多粉絲會以為『粉頭』跟他們一樣是真正熱愛自己偶像的人,所以盲目參與購買、集資。但一些『粉頭』卻並非為了追星,而是為了逐利、圈錢。至少一半落入了這些人的腰包。」小馳表示,的確有些粉絲會比較混亂,為了利益無所不用其極。他們表面上是號召粉絲集資為演唱會買票、為偶像沖人氣、造勢,實際上卻是藉此斂財。

  不過,小馳解釋說:「『粉頭』的行為,絕大多數都不是藝人指使的,但他們(藝人)知道有這種情況存在。不過,這是一個『雙贏』的局面,明星需要人氣和場面,『粉頭』圈錢,兩全其美。但如果遇到很黑的『粉頭』,對藝人的形象其實是有害的。」

  律師說法

  粉絲集資或有欺詐

  重慶匯聚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欽文告訴記者:「如果粉絲只是單純追星誰也管不著,但是一旦跟錢掛鉤就會涉及到諸多問題。」

  譚律師表示,「粉絲集資」很難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募捐只能用於公益事業,粉絲如果以募捐的名義集資,是否合法還有待商榷。個人認為這類情況屬於贈與行為,也就是粉絲自願將財產贈與偶像。不過,受贈人獲得贈款後,理應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交稅。譚律師稱,從一些個案看,無法排除粉絲集資行為具有一定的欺詐性,但國內在這方面還缺少相應的法律監管,「遭到欺騙的粉絲可以向文化部門舉報,或採取民事訴訟,具體案例還要看相應證據。」

  新聞背景

  張傑「捐款門」始末

  2008年,張傑轉投天娛,並向原公司提出解約。為此,張傑的粉絲髮起了一個募捐活動,為他籌措105萬元解約金。最終,這場解約以張傑賠款告終。

  今年5月2日,一位自稱曾是張傑粉絲的網友在某知名論壇踢爆張傑「私吞」粉絲募款,而當時承諾報答粉絲的不售票演唱會卻隻字不提。5月5日,一位網友還曬出了當年粉絲籌集100萬元的匯款單以及公證書原件的照片,該事件迅速引發熱議。隨後張傑發表聲明稱,粉絲募集的解約金未經自己手。

  不久後,國內某知名論壇上出現了一個爆料帖,矛頭直指選秀藝人,文中將「粉頭」用來召集粉絲買票、集資的證據一一列出,「受之鼓動的年輕粉絲,為了偶像可以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但資金卻不知去向。」

推薦閱讀:

因為遲遲退不了押金,酷騎單車被中消協控告集資詐騙
無訟閱讀|刑事實務:集資詐騙罪法律問題分析
關於公元後干支紀年和公曆年份的換算(公元前不考慮),除了網上搜集資料,有自己研究點滴內容
馬成蘭集資詐騙二審刑事裁定書
刑法修正擬取消集資詐騙等9死罪 貪腐量刑被模糊化

TAG:明星 | 內幕 | 集資 | 粉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