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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是剩女?那是你不懂什麼是剩女!

原創

作者:方旭東

介紹:上海大學社會學博士

編輯:

小朵

社長說

最近SK-II的廣告刷爆朋友圈和微博,戳中了許多人相親的痛處,剩女的話題也被炒得越來越熱。可是也有很多女性表示自己並不是大家口中的剩女,只是放浪不羈愛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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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是剩女?那是你不懂什麼是剩女!

剩女!剩女!剩女!「剩女」這一用語在網路和口頭語中已經普遍流行。我們已經習慣使用這些在我們日常會話中反覆出現的詞語,人們只是按照這些詞的一般意義去使用它們。類似取向,社會學家塗爾干曾發出警告:沒有定義,或者說沒有下好定義,什麼謬誤都可能發生。

綜合專家有關「剩女」定義,「剩女」的主要特徵是「三高」(高年齡、高學歷、高收入)、「大齡」及對「大齡」的操作化、「未婚」。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以上有關「剩女」的界定,反正我不同意。

「剩女」伴隨都市精英主義氣質而生

互聯網是在上世紀90年代以高端技術特徵出現在中國社會的。高學歷是高端技術發生初期運用的准入資格,互聯網早起的傳媒效應對高學歷者自身生存處境的關懷就具有了優先性。互聯網在中國興起,與高學歷、高收入以及城市生活從而有著天然的聯繫,「三高」與「生活在城市」人的困惑總是優先在互聯網社會中呈現。

在此意義上,「剩女」概念流行當初對應著知識(技術)——都市生活帶來的優越感與困境之間的張力。「剩女」當初與其說是社會性發現,不如說是掌握高端技術、高學歷者對自身生存處境變化的承認與描述,從而該概念一出生就具有都市精英主義氣質。

「優秀」的大齡女結婚難是「剩女」概念建構的起點。隨著歲月的流逝,人們對優秀女性美好婚姻的期待逐漸演變成委婉的嘆息。「嘆息」成為當初發現「剩女」的社會情緒。隨著媒體推波助瀾與大眾話語放大效應,來自社會的嘆息轉化成對「剩女」「不理解」的存疑:怎麼會?不應該!接過怎麼會與不應該的疑惑,人口學家和社會學家出於專業性敏感,認為這是個問題。從而「剩女」開始從公眾視野走向專業研究中,相關論文在cnki里查,一大堆。

「剩女」這一曾經新意的提法,本身就是流動的現代性對應語言危機在新用語上的創新,隨後那些並非高學歷、高收入的大齡未婚女同樣被「剩女」概念收編。來自農村的常年在車間生產線上的大齡單身藍領女工,她們如果不與「剩女」發生關聯,那是什麼?「剩女」越來越成為通俗用語,已表現出去精英化特點,非高學歷、高收入的普通大齡未婚女也被納入到「剩女」行列。

「剩女」本質上是有結婚意願卻未了

粗泛的「剩女」定義是「大齡未婚女性」。將「未婚」用來對「剩女」定性描述,不合適!誰規定了人一定要結婚嗎?我要是一輩子不打算結婚,「未婚」、「已婚」與我何干?只要尚未走進法律婚姻,就不擁有婚姻,也無所謂「已婚」、「未婚」之說。婚姻只是許多制度生活中的一種,個人有拒絕介入的權利。獨身主義者在西方社會多了去了,卻從沒有人認為她們是剩女。

2007年以來,媒體對「剩女」議題的報道呈現出一種趨勢,即將所有「單身女性」都貼上「剩女」標籤,未在特定年齡段之前結婚的女性都被稱為「剩女」。婚姻總是對單身者開放,並非只對未婚者開放。並非所有大齡單身者都是「剩女」,否則,恪守佛教清規戒律的尼姑即「剩女」,如此論斷顯然有悖於社會倫理。

至今有關「剩女」的定義依然從社會而非個人出發,無視個人意願,其中隱含的邏輯是:個人應該結婚才符合社會規範。如此一來,本意想嫁人的「剩女」不幸地落入被污名化境地:「沒人要」。可見,一個不嚴謹概念一旦風形成一種社會觀念,就可能導致個人價值得不到保護的危險,社會倫理也就可能去道德化。

「單身」是一個中性辭彙。用「剩」這一帶貶義的辭彙代替「單身」的命名,表明了對適齡女性未婚、不婚的負面態度與立場,暗指「剩女」處於「缺乏魅力「無人問津」的狀態。將「剩」替代「單身」是語言上的觀念倒退。

剩女,主要指有結婚意願但是還沒有老公的狀態。沒有實現的結婚意願有幾層意思:從個人「終身大事」角度是未完成,從情感歸屬上是未實現,從法律認定上是未確立。本質上「剩女」與「非剩女」的區別,只是是否有明確結婚意願的區別。按外延從大到小的排序,相關概念排列應該是:單身女性、大齡單身女性、剩女。那些結婚意願不被知曉、還沒想好要不要結婚、決定不結婚者,都不該歸到「剩女」之列啦。

最小的「剩女」應該是多大?

接下來的問題是:多大年齡的有結婚意願但是沒有實現者才稱得上是剩女呢?

在專家給予的定義中,有指28—49歲、30—44歲、30—49歲不等。顯然,界定剩女年齡下線還是一個沒有達成共識的問題,而且專家界定剩女下線年齡的依據,找呀找,找不到。

「在什麼時候結婚」貌似只需要由當事人決定,實際上卻已嵌入社會宏觀結構與家庭生命軌跡的變化中。社會與個人對家庭一致性期待就是生養撫育。傳統儒家文明認為:昏禮者將合二姓只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姻的意義包括生育這一觀念沒有多大變化,社會學中婚姻的意義也是確立雙系撫育。撫育作用的需要規定了夫婦關係的理想內容。父母子所形成的團體即家庭。

誠如社會學家齊美爾所言,同愛情的個人利益相比,婚姻是社會的利益。生養撫育是大多數人成家的內在幸福追求,也契合著家庭制度功能化需要:為社會提供必要的人口資源。在此意義上,理想型的個體生命倫理和整體社會實現,都需要通過婚姻家庭這個介面來實現,那就是生育。結婚既然是「剩女」的期待,那麼「剩女」下線年齡界定應該結合個體自然屬性和家庭的社會性來加以考察。

將「剩」的動機如果理解成是謀求個人幸福,如此幸福冒險可能導致包括孩子在內的生殖風險提高——這是「剩女」註定的潛在擔負。另外,這種現象不僅在表面上影響到家庭代際之間的和諧關係,而且在實質上對傳統的婚姻家庭制度形成了巨大的「挑戰」。

一味晚婚,孩子可能就見不到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啦,而且剛做媽媽的女人在孩子面前極可能是對外婆的想像。況且房價日益飆升、放開二胎的重大喜訊、以及現代人工作壓力大,這些因素對想要孩子甚至多生孩子的剩女媽媽而言,簡直是要老媽的命!奇怪的是,我們的婚姻法中鼓勵晚婚晚育這一條款依然存在。在此意義上,「剩女」的處境陷入一個悖論:在謀求個人幸福的時間遲疑策略中,社會與個人因此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

婚姻、家庭、生育制度及其倫理本身儘管是非生物性的,但是卻離不開生物性依託,對人的自然性如性別、年齡規律的尊重,也是圍繞家庭一系列倫理的發生機制,其中一點就是生育倫理應該尊重現代生殖科學。接下來的問題就是生物學意義上,什麼年齡生育最佳?因此「剩女」下線年齡的界定,就是一個科學問題。

綜合多方醫學文獻,中國女性最佳生育年齡幾乎都在30歲以下。以此為據,可以界定「剩女」下線年齡為30歲。至於上線年齡,應該回到「剩女」之「剩」內涵本身——未了的結婚意願,因此不應該有限制。是否生育,並不影響對「有結婚意願」定性。

不難發現當前「剩女」定義是出自「男性」之手而非社會學家,是「女大當婚」觀念的延引,是大眾話語的追隨,本質上是男權中心主義社會觀念的再現。如果允許我對剩女概念予以糾正,那麼社會學意義上的剩女,是有結婚意願的30歲以上單身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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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來說說你眼中的剩女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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