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羅彩霞們應得的正義因何遲遲不到(南方都市報 2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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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http://gcontent.nddaily.com/1/d9/1d94108e907bb831/Blog/562/ed5cd2.html羅彩霞銀行身份仍未恢復被冒名上學案立案近1年開庭時間仍未定,羅彩霞曾萌發撤訴念頭類別:國內新聞 瀏覽量:3776 版次:AA18 版名:國內 稿源:南方都市報 2010-05-06 作者:綜合原創手機看新聞 全國訂報編輯此文
南都訊據《中國青年報》報道 因被同班同學冒名頂替上大學而廣受關注的羅彩霞正處在新的無奈中。5月4日,羅彩霞對記者說,她起訴王佳俊、邵東一中等8被告的案子立案已近一年,開庭時間仍遙遙無期,法院沒有給出任何解釋。同時,自己關心的銀行身份信息也沒有恢復,給生活和工作帶來很大困擾。
案件管轄權問題已解決
羅彩霞是湖南省邵東縣人。2004年,她作為邵東一中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總成績514分,沒達到湖南省當年的二本錄取分數線,也沒收到任何高校錄取通知書。羅彩霞同班同學王佳俊當年高考成績為335分,遠未達到普通高校本科最低控制錄取線。
2004年9月,時任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的王崢嶸(王佳俊之父)從女兒班主任張文迪(事發後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和降級處分)處獲取了羅彩霞的高考信息,偽造了羅彩霞的戶口遷移證等證件。因湖南省2004年二本最低控制線分數為531分,部分院校可降20分錄取,在王崢嶸的操作下,王佳俊冒用羅彩霞之名被貴州師範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錄取。
2008年,王佳俊用羅彩霞的名字辦理了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羅彩霞復讀一年後,2005年被天津師範大學錄取。2009年3月,羅彩霞在申辦開通網上銀行業務時被拒,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意外浮現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2009年5月,羅彩霞以侵害姓名權、受教育權為由向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起訴王佳俊、貴州師大等7個單位和個人。同年6月,羅彩霞將貴州師大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追加為第8名被告。
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立案後,邵東一中提出管轄權異議,被駁回後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10年2月23日,天津市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最遲可推到明年2月審理
羅彩霞對記者說,去年9月自己從北京辭職回到天津,一怕在北京工作後天津便沒有管轄權,二怕負擔不起隨時需要往返京津兩地的交通費和誤工費。一年來,律師預測的開庭時間屢屢落空,五一前她詢問律師,得知西青區法院仍然沒有開庭公告,具體原因也不知道。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64規定,法院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不計入民事訴訟的審限。
也就是說,羅彩霞案可以推遲到2010年8月下旬審理,如有「特殊情況」,還可推遲到2011年2月下旬前審理。
5月4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繫了羅彩霞案主審法官、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趙玉紅,趙以不能確認記者身份為由拒絕接受採訪。隨後,記者聯繫西青區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員稱要請示領導後與記者聯繫,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沒得到法院方面的回復。
不鼓勵類似受害者打官司
4月26日,羅彩霞在博文中寫道:「以為官司一年半載屬常情,不料掀起如此大風波的案件一年後仍無開庭音訊。那一刻,忽地萌發了撤訴的念頭。」
羅彩霞對記者說,雖然自己努力不太去關注官司,但也不願無休止地等下去,因為官司沒有進展,除了內心的糾結,工作的選擇也受到限制。
「羅彩霞事件」發生後,類似的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不斷被爆出,羅彩霞本人也接到很多受害者的求助電話。羅彩霞對記者說:「很多人問我怎樣打官司,我的意見是『不鼓勵』,等的時間太長了。或許,私下解決更好。」
http://gcontent.nddaily.com/8/18/818f4654ed39a1c1/Blog/e8b/175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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