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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儒學「禮」的實質是「治民」

孔子儒學「禮」的實質是「治民」陳捷夫「禮」,即周禮。如「子曰:『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禮記.中庸》)大意是說,孔子說:「我是一直學習周公之道即周禮的,今日所教給學生的也是周禮,我會永遠遵從周禮。」但「禮」究竟是什麼呢?是社會制度。如「子曰:『制度在禮。』」(《禮記.仲尼燕居》)大意是說,孔子說:「禮就是社會制度。」那麼,「禮」的基本作用和基本實質是什麼?答案非常簡單,即禮的基本作用,是為了治住民眾、制裁民眾,讓統治者安樂無窮。如「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記.經解》)而禮的基本實質,即是「霸王」的工具。如「義與信,和與仁,霸王之器也。」(《禮記.經解》)鄭玄註:「義、信、和、仁,皆存乎禮。」孔穎達疏:「唯有禮為霸王之器,言禮之重也。」在孔子看來,「禮」既然如此重要,統治者就要毫不猶豫地推行「禮治」了。如「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論語.憲問》)又「子曰: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論語.子路》)大意分別是說,孔子說:「只要王者推行禮治,則平民大眾就容易役使和盤剝。」又孔子說:「只要王者推行禮治,則平民大眾就無人膽敢不尊官敬王的。」由此可見,為王者謀利益,這就是孔子堅持主張「禮治」的最終目的。(本文據自陳捷夫《孔子以「齊之以禮」反對法治》一文選節,這裡增加了「制裁民眾」四字)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2&id=802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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