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學:強迫症
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neurosis)是以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為主要表現的一種神經症。以有意識的自我強迫與有意識的自我反強迫同時存在為特徵,患者明知強迫癥狀的持續存在毫無意義且不合理,卻不能剋制的反覆出現,愈是企圖努力抵制,反愈感到緊張和痛苦。病程遷延者可以儀式性動作為主要表現,雖精神痛苦顯著緩解,但其社會功能已嚴重受損。 圖外報道一般人口中的患病率為0.05~1%,占精神科病人總數的0.1~2%。國內流行學調查的本症時點患病率為0.3‰。通常於青壯年期起病,性別分布上無顯著性差別。 [病因與發病機理] 病因未明,遺傳因素、強迫性性格特徵及心理社會因素均在強迫症發病中起作用。 一、遺傳因素:患者近親中的同病患率高於一般居民。如患者父母中本症的患病率為5~7%。雙生子調查結果也支持強迫症與遺傳有關。 二、性格特徵:1/3強迫症患者病前具有一定程度的強迫人格,其同胞、父母及子女也多有強迫性人格特點。其特徵為拘謹、猶豫、節儉、謹慎細心、過份注意細節、好思索、要求十全十美,但又過於刻板和缺乏靈活性等。 三、精神因素:上海調查資料中35%患者病前有精神因素。凡能造成長期思想緊張、焦慮不安的社會心理因素或帶來沉重精神打擊的意外事故均是強迫症的誘發因素。 在強迫症的發生中,社會心理因素是不可忽視的致病因素之一。當軀體健康不佳或長期心身疲勞時,均可促進具有強迫性格者出現強迫症。關於發病機理也有不同解釋;巴甫洛夫學派認為在強烈情感體驗影響下,大腦皮質興奮或抑制過程過度緊張或相互衝突形成孤立的病理惰性興奮灶,是強迫觀念的病理生理基礎。心理動力學派認為強迫癥狀來源於被壓抑的攻擊性衝動或「性慾望」。有人用學習理論解釋強迫觀念是激發焦慮的刺激和該觀念間建立條件聯繫的結果。關於扣帶回活動過度可能與強迫症的發生有關的說法,尚缺少扣帶回的結構或功能改變的直接證據。 [臨床表現] 癥狀多種多樣,既可為某一癥狀單獨出現,也可為數種癥狀同時存在。在一段時間內癥狀內容可相對的固定,隨著時間的推移,癥狀內容可不斷改變。 一、強迫觀念 即某種聯想、觀念、回憶或疑慮等頑固地反覆出現,難以控制。 (一)強迫聯想:反覆回憶一系列不幸事件會發生,雖明知不可能,卻不能剋制,並激起情緒緊張和恐懼。 (二)強迫回憶:反覆回憶曾經做過的無關緊要的事,雖明知無任何意義,卻不能剋制,非反覆回憶不可。 (三)強迫疑慮:對自己的行動是否正確,產生不必要的疑慮,要反覆核實。如出門後疑慮門窗是否確實關好,反覆數次回去檢查。不然則感焦慮不安。 (四)強迫性窮思竭慮:對自然現象或日常生活中的事件進行反覆思考,明知毫無意義,卻不能剋制,如反覆思考:「房子為什麼朝南而不朝北。」 (五)強迫對立思維:兩種對立的詞句或概念反覆在腦中相繼出現,而感到苦惱和緊張,如想到「擁護」,立即出現「反對」;說到「好人」時即想到「壞蛋」等。 二、強迫動作: (一)強迫洗滌:反覆多次洗手或洗物件,心中總擺脫不了「感到臟」,明知已洗乾淨,卻不能自制而非洗不可。 (二)強迫檢查:通常與強迫疑慮同時出現。患者對明知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反覆檢查,如反覆檢查已鎖好的門窗,反覆核對已寫好的賬單,信件或文稿等。 (三)強迫計數:不可控制地數台階、電線杆,做一定次數的某個動作,否則感到不安若漏掉了要重新數起。 (四)強迫儀式動作:在日常活動之前,先要做一套有一定程序的動作,如睡前要一定程序脫衣鞋並按固定的規律放置,否則感到不安,而重新穿好衣、鞋、再按程序脫。 三、強迫意向:在某種場合下,患者出現一種明知與當時情況相違背的念頭,卻不能控制這種意向的出現,十分苦惱。如母親抱小孩走到河邊時,突然產生將小孩扔到河裡去的想法,雖未發生相應的行動,但患者卻十分緊張、恐懼。 [病程和預後] 一般起病緩慢,病程較長,癥狀可持續多年或時輕時重。病前性格特徵明顯、發病年齡較早和病程較長者,預後欠佳。隨年齡增長,癥狀逐步減輕;病前有較明顯精神因素、強迫性性格特徵不顯著、病程;較短、無陽性家族史者的癥狀也有可能自發緩解。 [診斷依據與鑒別診斷] 一、不可控制的反覆出現某種觀念、動作或意向,伴有焦慮和痛苦的情緒體驗。 二、患者明知這些癥狀不合理、不必要、卻難以擺脫,迫切要求治療。 三、患者的工作,學習效率明顯下降,對日常生活也產生不良影響。 四、病前性格特徵及病程可助診斷。病程可長可短,研究病例的病程至少三個月。 五、排除精神分裂症、抑鬱症及腦器質性疾病伴發的強迫癥狀。 [鑒別診斷] 一、精神分裂症:早期可有強迫症表現,但內容逐漸變得荒謬不可理解、無焦慮、痛苦等相應的情緒反應;自知力差,不積極要求治療或否認有病而拒絕治療;隨著病程發展,精神分裂症的特徵性癥狀逐漸顯露。 二、抑鬱症:強迫症患者因疾病纏身、久治不愈、可產生抑鬱情緒,甚至出現消極觀念,但從無自殺行為,與抑鬱症的對外界缺乏興趣、思維遲鈍、行為緩慢及情緒低落有別。 三、顳葉癲癇:偶可出現強迫觀念和行為,呈發作性,並有其它顳葉癲癇的癥狀,腦電圖、腦電地形圖等檢查可助鑒別。 [治療] 一、精神治療:以支持性心理治療為主,對強迫動作可進行行為治療,以反應阻抑法的療效較佳。 二、藥物治療:抗焦慮葯可減輕焦慮,有助於心理治療與行為治療的進行,但對強迫症的精神病理現象無多大治療效果,但氯羥安定對部份患者的強迫癥狀有較好的療效。抗抑鬱葯已用於治療本症,三環類抗抑鬱葯,特別是氯丙咪嗪的療效方法為佳,有將其列為抗強迫葯的傾向;多慮平、丙咪嗪、阿米替林也有一定療效。部份患者的強迫癥狀對舒必利等抗精神病葯有較好反應。 三、其它:電抽搐治療適用於強迫觀念強烈,並伴有濃厚消極情緒者,對癥狀頑固、久治無效,極端痛苦的患者,可試用精神外科治療。
(來源:《精神病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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