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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中國的娼妓

古代妓女

清末時期妓女

中華民國時的妓女

中華民國時日本女子請領妓女申請書、擔保書

中華民國時妓女申請書、擔保書

在中國歷史上,娼妓這事兒,春秋時就有。娼妓業是個比較特殊的行業,有著上千年的歷史,在中國古代,娼妓制度不如今日之為人鄙視,妓女多的地方,往往被男人視為繁華之都,錦繡之地,溫柔之鄉。

娼妓業,被稱為一種婦女從事的「特種」行業,男人們蔑稱妓女為「雞」,妓:左為女,右從支,在男人眼裡,女人本來應該在家相夫教子的,但有一部分人出於不得已的理由青樓為妓,萬人為夫,進入娼妓業,也算是婦女中的一個另類,一個分支吧。

據說在母系氏族社會,只是那時候婦女當家作主,性的主動權也取決於女人,男人倒成了女人性的工具,兒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就是證明。到了父系氏族社會,男女地位發生巨大變化,性的決定權轉而取決於男人,女人就成了男人性發泄的工具,被蔑稱為「妓」。

據說三皇五帝時就有妓女,最早的妓女叫洪涯妓。但在男人為主流的階級社會裡,妓女的命運完全取決於男人。

根據考證:春秋時期齊國的相國管仲是娼妓業的祖師爺、娼妓神、妓女的保護神、性產業化的鼻祖、中國設立「紅燈區」第一人等。原因就在於他在齊國首次設立了「國家大妓院」,這是世界歷史上有文字記載的第一次。

在此之前,妓女一般以女奴的身份出現,在貴族地主家裡陪吃,陪唱,陪睡,雖類似於現在「三陪」作用的「二奶」、「三奶」、「N奶」,但身份地位卑下,稱為「家妓」;君主的家裡女奴更多,這是「官妓」,至於在街頭營業的有組織的妓院則還沒有。管仲的國家大妓院稱為「女市」,裡面的國家工作人員稱為「女閭」,管仲在繁華的都城臨淄試點開了七家官辦的「女市」,其中每一市有「女閭」一百人,共七百人。

管仲的國家大妓院起到了五方面的作用:一是增加了國家稅收,管仲置女市收男子的錢入國庫,即後世所謂「花粉稅」、「花粉捐」,增加了國家收入;二是解決了大量女奴隸的就業問題;三是解決了許多男子無處發泄性慾的苦惱;四是吸引了愛金錢更愛美女的四方英雄來齊國發展;五是進一步規範了娛樂業的發展。齊國之所以能夠富國強兵,成為春秋五霸之首,「國家大妓院」的建立功不可沒。既然妓女正規化、娼妓業合法化有這麼多的好處,當時各國就紛紛效仿。妓女們第一次受法律保護,能夠正當營業,也非常感謝管仲給她們提供的便利條件,所以稱之為娼妓神也就不為之奇了,這個習慣一直影響了中國娼妓業近三千年。

才女薛濤小時候有詩句「枝迎南北鳥,葉送往來風」,被當成了妓院門口的對聯。可見這是件可以張揚的事。之所以能張揚,是因為古代妓院多為官辦,屬於國企,當然官妓之外,也有小規模民營,比較低級,屬於地下產業,叫做「窯子」。逛妓院和逛窯子是有區別的,前者是巡雅,後者說不出口,丟人。

關於娼妓,在古代,妓女樣樣精通。不像唱戲的只會唱兩句就行,妓女是琴棋書畫,詩詞歌賦,吹拉彈唱都學!不僅僅收費,有的想讓達官貴人們高興替她贖身,沒有真本事可不行。然後,再看長相來決定能否做頭牌姑娘!老黑認為低者為娼,高者為妓,你聽過名妓,但聽過名娼么?妓,指的就是高素質的性服務人才,別不服,現今中國、韓國的女明星就有點這個意思,哪像現在的演員只憑臉蛋和身材。

元朝妓女,多和演藝明星分不開,兩者職業有交叉重疊,說不清道不明,直到今天,余痕猶在。傳說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嫖明星,多是那個年代的遺毒。元朝的宮廷教坊設在現在的北京東城區東單燈市口一帶,明朝時候那不叫東城區,叫黃華坊,用現在的話說,國家藝術學院和國家樂團所在地。很多妓院也在那裡,姑娘們請老師學技術方便。後來正德皇帝把整個藝術機構一鍋端搬到宮裡,那就成了名副其實的紅燈區。

宋朝人很大方,把這事情看得淡,宋朝就有上萬男人取女名當娼妓,沒有特別感覺是丟人的事,看看那個時代的小說就知道了 。 宋朝人柳永對娼妓業有特別的貢獻,要不我就說說這事:

柳永是宋朝著名的大詞人。 他被妓女們稱做「花間皇帝」,受妓女們的擁護和愛戴,上妓院不花錢也能尋歡作樂者,柳永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其原因就在於他的「詞」好。妓女由純賣「肉」到既賣「肉」又賣「藝」,柳永雖不是始做誦者,但一定是把妓女由純操皮肉生涯的行屍走肉變成「高級妓女」、「藝術妓女」的導師。

宋代自柳永以後,娼妓業發展到了頂峰,以至於驚動了最高統治者皇帝,宋仁宗喜歡柳詞,曾對柳永下旨:且去填詞。

於是柳永成為青樓專業的詞作者,自稱奉旨填詞柳三變;宋徽宗後宮佳麗三千,卻獨被妓女李師師的風韻迷倒,原因並不在於李師師比後宮的佳麗更漂亮,而是她的「藝術」氣質高於常人。柳永活著的時候,宋朝各大名城的歌女舞妓無一不是他的「粉絲」,「蘭舟催發,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傳遍神州大地。以至於「凡有井水處皆能歌柳詞」,他每到一處都受到空前的歡迎,有人供他吃喝玩樂,填的詞妓女樂師還會有「稿費」給他。

老柳死的時候,卞京城的妓女們出錢為他大出殯,這是怎樣的場面啊,全城的妓女停業為他送葬,花枝招展,哭聲震天,數里可聞。就是皇帝駕崩,親娘老子死了,也不會有這麼宏大的場面。以後的每年清明節卞京城的妓女都要去給柳永掃墓,俗稱「吊柳七」,竟形成了一種獨特的風俗。所謂做一行,精一行,行行出狀元,做了妓女,在無奈中也是有追求的。那就是做全中國最出色的妓女,俗稱「花魁」。「花魁」花魁」單靠臉蛋漂亮是不行的,需要的是內在的氣質,是柳永給了妓女們「苦中的尊嚴」。

到清朝,閑雜行業一律轟出城,這才重心轉移到宣武門外八大胡同。有詩描述八大胡同盛況:「八大胡同自古名,陝西百順石頭城(陝西巷、百順衚衕、石頭衚衕);韓家潭畔弦歌雜,王廣斜街燈火明。萬佛寺(萬佛寺灣)前車輻輳,二條營(大小外郎營)外路縱橫;貂裘豪客知多少,簇簇胭脂(胭脂衚衕)坡上行。」

再後來大家都知道的,「天上人間在東三環」。

古代妓女,和現在的不一樣,多是從小學琴棋書畫,當了船娘還做得一手好飯,文藝女青年氣質。而那些書生、文人,可能家裡老婆沒什麼共同語言,跑到外面,不僅風流,而且還有共同語言,說得來。所以有好多千古佳話,當戀愛自由典範的,現在還在拍電影,柳如是之類。不像現在,就是錢與性的交易,無趣得緊,能上癮也不容易。

宋朝大學士蘇東坡在杭州當通判,相當於現在的副市長,代理市長職能。有個營妓投書,申請脫籍從良。老蘇大筆一揮:「五日京兆,判狀不難,九尾野狐,從良任便。」這是准了。消息傳出去,另一個妓女也要求從良,蘇東坡又判道:「慕周南之化,此意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請不允。」這回沒同意。為什麼一個準一個不準啊?因為這一位色藝絕佳,「艷幟冠全郡,先生惜其去」。嘿嘿,合著長得好看,有本事,也成了不同意的理由了。

至少能看出,古人是以比現在更加輕鬆的心態看待這件事的——在我們所說的封建社會。

也有特嚴肅對待的——此人叫倪元鎮,元朝大畫家,特別有潔癖。這哥們留宿女明星歌姬趙買兒,姑娘都上床了,他覺得人家不幹凈,要求人家洗澡。洗完了再上床,從頭頂摸起,邊摸邊聞,一直到腳後跟,還是覺得有異味兒,要求再洗。這一晚上,趙買兒一共洗了三遍大澡,最後一次洗完,東方已白。這一晚上,愣是啥都沒幹成。倪元鎮講道義,講信用,沒拖欠嫖資,照樣付款買單。趙姑娘此後經常講起這件事,特別開心,「必至絕倒」。結果,倪元鎮TNND就青史留名了。

要嫖娼,還得有好身體。沒本錢別玩這個。元朝姑蘇城就是現在的蘇州市,有個漕運官員叫鄭君輔,押運貨物到直沽(在現在的天津)。出差在外,可算是放了羊了,使勁兒嫖啊,結果身體扛不住了。他想的辦法不是休息,而是找壯陽葯。也不知道從哪兒淘換來的特效藥,趕緊吃下去,還連吃好幾天。結果杯具了,不但沒壯陽,還「陰器消縮,若閹宦然」,就是說那個傢伙的那個傢伙就像太監閹割的那個傢伙一樣,而且無法恢復,「竟以此終其身」。過猶不及,這是玩大了,一玩就把自己玩進去了。

娼妓們總是和官場有聯繫,千絲萬縷,說不清道不明。在北京八大胡同里,就出過這麼一位號稱皇族後代的妓女。這人叫王金玉,在百順衚衕桐花庄坐台。當時有個喜歡她的恩客,總帶她去春鏡樓拍照片。有一次王金玉突然說:「我家有一個帽子,是我媽留下的遺物,要能戴著照相,一定很端莊。」

這位恩客聽她這麼一描述,覺得這是皇家的東西啊,一個妓女怎麼會有?晚上宿在姑娘那裡,這哥們半夜三更不睡,死活要問出個所以然來。最後王金玉痛說家史:自己的父親是清朝公爵,屬於呵氣成雲炙手可熱的人。但因為拳匪案得罪了外國人,被斬於菜市口。母親悲慟過度而死,而自己則被僕人誘賣到八大胡同……

從文字來看,王金玉並沒有說自己是誰的女兒,但大家立刻分析出她的父親是曾經的清朝輔國公載瀾。想想看啊,皇族裡,支持義和團最後被判死刑的,不就是載瀾么?於是,有人送了王金玉一副對聯:「黃金散盡留情種,碧玉生來非小家。」不僅把她的名字嵌進聯中,還暗示了她的皇家貴族血統——直接的後果是:王金玉紅了,不是一般的紅。想想,誰不想睡睡皇家的姑娘啊?那多牛、多派啊!

這件事情被當時的媒介炒得相當火,但疑點很大——因為載瀾沒死。他的確被判了死刑,卻是死緩——斬監候,再加上是皇族,最後改判流放新疆,在新疆的日子過得還相當不錯。既然他沒死,他老婆怎麼會悲慟過度身亡呢?至於那頂帽子,還真沒誰見到過。

所以說,這很可能是個套兒,和現在爆炒某小明星的路數是一樣的。如:郭美美之流。

我呸!還真的把她看高了。

妓女有時候和歷史走得很近,這方面的例子遠有宋代的李師師,近有民國的小鳳仙。尤其是小鳳仙,因為和蔡鍔將軍有著高山流水覓知音般的感情,還一直被人們傳誦著。

不過,在民國初年,小鳳仙可是個極具爭議的人物。即便在蔡鍔去世後,中央公園舉辦追悼大會,小鳳仙親臨哭奠,即便她在報紙上發表宣言,稱自己「自甘長作未亡人」,但依舊有很多人覺得她人品有問題。理由有二:一是蔡鍔與她交往,完全為了麻醉袁世凱,掩人耳目,不會有真感情;二是蔡鍔走後,小鳳仙依舊在韓家潭艷幟高張,誰跟她提蔡鍔還把人罵出去,直到蔡鍔舉事,天下局勢大變,才閉關自守——所以,她實際上是想借著蔡鍔,自己獲得好處。

據說當時,挺小鳳仙的和反小鳳仙的,吵得不可開交,也就是狗咬狗一嘴毛,沒有事閑的蛋疼找一點事干唄。

對了,就像現在的沒有真本事,整天出瞎主意的所謂雞巴玩藝「叫獸」、「磚家」一樣。如:給中央提出延遲退休方案,讓老百姓退休年齡不變,但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推遲到65歲清華大學教授楊燕綏之流。哈哈,她MD給扯遠了。

有的答案,只有歷史能給。蔡鍔的追悼會後,小鳳仙幾乎消失在公眾的視野中了,她得到什麼好處了?沒有。她的消匿與沉默就是回答。至於盡人皆知的美名,都是身後事了。

嘿嘿,再說一點吧:中國古代社會,對於男性實行的是一種「有限的性自由」。它的限定條件就是:只要是不會破壞婚姻和家庭的性關係就允許;凡是有可能破壞婚姻家庭的性關係,則必定嚴厲譴責與禁止。

也就是說,一個擁有相當的財產和社會地位的男人,在家裡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再擁有妾(小老婆),擁有婢(丫鬟)。他可以只跟妾過性生活(但是不能因此而拋棄正妻),也可以與婢發生性關係(只要事後把她「收房」,納為妾)。但是在家庭以外,他卻不能與任何女性通姦,也不能擁有任何現在意義上的「情人」或者「第三者」。這是因為,如果女方已經結婚,這就會破壞別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還沒有結婚,她的失貞也會破壞她將來的婚姻,或者使一個其他男人無法找到老婆。

這就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里,其實非常根深蒂固的「社會公平」的內涵,在性關係方面的具體化。

有限定,就必然會有讓步和另外的寬容。那就是允許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這是因為,娼妓的社會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所謂「賣身」、「養女」等等),不可能與一個有一定財產和地位的男人結婚,充其量也不過是被男人「贖身」而成為他的小老婆。這雖然往往會使這個男人很丟臉或者沒面子,但是卻並不違反社會制度,因為這只不過是把一個女人從妓院轉賣到一個家庭,或者是納妾時不找良家閨女卻偏要找青樓女子。這,怪是怪一些,但是畢竟無傷大雅,於別的男人無妨,社會當然不會大加干涉,笑話、笑話而已。對於低階層的男人來說,就是明媒正娶一個妓女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那個妓女在婚後能夠恪守婦道就行。

相反,如果一個男人沉迷於嫖妓之中,甚至連老婆也不要了或者不娶了,社會至少也會嚴厲譴責他。許多情況下,強大的宗族組織還會「幫助」、「挽救」甚至懲罰他,例如剝奪他的族內地位、結婚權利或者繼承權利等等。因為他已經破壞了社會的根本婚姻制度,因此被叫作「不務正業」、「拋家舍業」、「生活糜爛」,甚至是「醉生夢死」、「荒淫無恥」等等,等等。

正是由於這樣一種婚姻家庭制度,所以對於低階層男性來說,娼妓是他們合理合法地宣洩婚前性慾或者婚後剩餘性慾的現成對像;對於那些有錢有勢或者有權有勢的男人,尤其是士大夫階層來說,娼妓又是他們惟一有可能合理合法地找到的「情人」。這是因為,在那時候,天下的所有女人中,惟有娼妓才可能是懂得琴棋書畫、多才多藝、善於交際、情感相對豐富的年輕女性;惟有娼妓才可能跟他們吟詩作對、縱論經緯、對酒為歌。總之,惟有娼妓,才可能與他們興趣相投,才可能擁有共同語言和情感交流。

這一點也不奇怪,也不是因為妓女們有什麼天賦,完全是由於整個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別角色制度所決定的。

性工作者群體情況確確實實很複雜。如宋代梁紅玉、明代杜十娘、法國茶花女、日本蒼井空等等等等,都涉嫌性方面的工作。多數提供性服務獲取錢財、達到目的。少數陪吃不陪睡、賣笑不賣身。所以,不可一概而論。鄉下坊間,戲前戲後,可以與觀眾互動,價格面議,花旦即女主演較高。性交易作為一種特殊商品交易模式,千姿百態,見怪不怪。

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了一個偉人。就是偉大領袖毛澤東。

這個一心把窮人從苦海中解救出來的活觀音、活菩薩,對妓女的命運也是深表同情的。妓女中有因家庭條件貧困而自賣青樓的,有被土豪惡霸逼良為娼的,當然也有貪圖享受不願勞動而把*當作致富手段的另類。

新中國建立初期,毛澤東主席微服私訪,曾親眼看到一個老鴇追打妓女,他怒不可遏,當即命令衛士制止了老鴇的無恥行為,「誰家沒有妻子姐妹,任爾等肆意胡為」,毛澤東主席決定消除這一社會毒瘤,下達了「新中國決不允許娼妓遍地,黑道橫行,我們要把房子打掃乾淨」的命令。

一夜之間,北京城224家妓院全部被封閉,隨之展開全國性的解放妓女運動。不管妓女們願意不願意,不管嫖客們笑與哭,毛澤東主席用強硬的行政手段根除了風行中國五千多年歷史的妓女現象,並且把她們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人。當有外國記者問時兼外交部長的周恩來總理「國有沒有妓女」「中」時,周總理幽默地說:「有,在中國的台灣省」。

[ 轉 根據「有需要就是合理的」的這一理論,莫非妓女命不該絕?在台灣,妓女團體更是**示威,呼籲讓性工作合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她們的理由是「底層人民活不起、病不起、養不起、讀不起、老不起,有很多底層婦女是靠著性工作勉強撐持家計的」。

在改革開放的今天,舞女的產生已不是新鮮事了。這些舞女年齡都在17~25歲之間。她們微笑甜美、柔情溫馨、舞姿高雅,使難以數計的男人迷醉。這些舞女深深知道自己如花似玉的年齡極為有限,過了站,就失去了招蜂引蝶的季節,加上沒有可觀的經濟來源。用她們自己的話講就是「吃青春飯」。「花開堪折實需折,莫待無花空折枝」。而隨著伴舞行業的開展大把大把的錢不斷到手又進一步「武裝」了她們自己,使她們更有能力打扮自己,使自己更具迷人的風采,也就再使那些尋花問柳的男人傾倒。不少舞女伴舞僅僅是她們演戲的前奏,賣淫才是她們演出的主旋律。

我想起一位作家在同一位做「雞」的大學生,而且是學經濟學的大學生一段對話:

作家問:「什麼叫出台?」 大學生答:「出台就是你出流動資金,我出固定資產。」 作家又問:「那價格為何一漲再漲?」 大學生答:「資產的升值與原材料漲價緊密相關,你就不想想,連避孕套價格都在上揚,還不說潤滑劑、助樂器、興奮激素……」

作家慌了,急忙擺手制止大學生更難聽的「高論」:「好了好了,我已經明白了」。

大陸「娼」盛,又流入港台地區,接著走向了世界。嗚呼!我泱泱中華。

看來,是社會「不平等」造就了無數的妓女,單單靠行政命令無法根除這一社會毒瘤,對妓女這一「洪水猛獸」,是大禹王的「疏」、還是禹王父的「「堵」」…… 真的很期待著一個影響妓女生存的偉人!

所以,很多事情,都是要時間來說話的。其實時間不說話都能看出來,壞的,並不是女人,即便她們是娼妓。真正沒底線的,是身後操縱、利用她們的人,有男也有女,這才是根本所在!

在古代中國,歷朝歷代雖然都有不少針對娼妓的「就業資格審查」,「逼良為娼」一直被視為重罪,但卻允許娼妓的存在,且允許「男人有限度的嫖妓」,古代男子有「青樓之戀」並非什麼見不得人之事,古人究竟為何不禁娼?

中國古代的娼妓制度,其實是來源於整個社會所實行的婚姻家庭制度。

恩格斯曾經說過:「賣淫是對專偶制(過去翻譯成『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補充。」其實對於中國來說,還不僅僅是一個「補充」的問題,從根子上就是兩個共生共容、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的孿生制度。

民國時代的娼妓

中國古代社會,對於男性實行的是一種「有限的性自由」。它的限定條件就是:只要是不會破壞婚姻和家庭的性關係就允許;凡是有可能破壞婚姻家庭的性關係,則必定嚴厲譴責與禁止。

也就是說,一個擁有相當的財產和社會地位的男人,在家裡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再擁有妾(小老婆),擁有婢(丫鬟)。他可以只跟妾過性生活(但是不能因此而拋棄正妻),也可以與婢發生性關係(只要事後把她「收房」,納為妾)。但是在家庭以外,他卻不能與任何女性通姦,也不能擁有任何現在意義上的「情人」或者「第三者」。這是因為,如果女方已經結婚,這就會破壞別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還沒有結婚,她的失貞也會破壞她將來的婚姻,或者使一個其他男人無法找到老婆。

這就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里,其實非常根深蒂固的「社會公平」的內涵,在性關係方面的具體化。

有限定,就必然會有讓步和另外的寬容。那就是允許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這是因為,娼妓的社會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所謂「賣身」、「養女」等等),不可能與一個有一定財產和地位的男人結婚,充其量也不過是被男人「贖身」而成為他的小老婆。這雖然往往會使這個男人很丟臉或者沒面子,但是卻並不違反社會制度,因為這只不過是把一個女人從妓院轉賣到一個家庭,或者是納妾時不找良家閨女卻偏要找青樓女子。這,怪是怪一些,但是畢竟無傷大雅,於別的男人無妨,社會當然不會大加干涉,笑話、笑話而已。對於低階層的男人來說,就是明媒正娶一個妓女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那個妓女在婚後能夠恪守婦道就行。

相反,如果一個男人沉迷於嫖妓之中,甚至連老婆也不要了或者不娶了,社會至少也會嚴厲譴責他。許多情況下,強大的宗族組織還會「幫助」、「挽救」甚至懲罰他,例如剝奪他的族內地位、結婚權利或者繼承權利等等。因為他已經破壞了社會的根本婚姻制度,因此被叫作「不務正業」、「拋家舍業」、「生活糜爛」,甚至是「醉生夢死」、「荒淫無恥」等等,等等。

正是由於這樣一種婚姻家庭制度,所以對於低階層男性來說,娼妓是他們合理合法地宣洩婚前性慾或者婚後剩餘性慾的現成對像;對於那些有錢有勢或者有權有勢的男人,尤其是士大夫階層來說,娼妓又是他們惟一有可能合理合法地找到的「情人」。這是因為,在那時候,天下的所有女人中,惟有娼妓才可能是懂得琴棋書畫、多才多藝、善於交際、情感相對豐富的年輕女性;惟有娼妓才可能跟他們吟詩作對、縱論經緯、對酒為歌。總之,惟有娼妓,才可能與他們興趣相投,才可能擁有共同語言和情感交流。

這一點也不奇怪,也不是因為妓女們有什麼天賦,完全是由於整個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別角色制度所決定的。

海尚仁里妓女李金鳳。1904年獲得《繁華報》花榜第三名,自是艷名大播

在這種制度下,對於男性來說,天下的女人無外乎分成五種,而且各有各的用途,涇渭分明,各司其職,相輔相成。

第一種是妻子。是明媒正娶的「孩子媽」和「賢內助」,負責生兒育女、操持家務、管理小老婆和奴婢。因此,一個好妻子的條件就必然依次是:

(1)、門當戶對。以便保證妻子具有相應的持家能力,使目前的婚姻家庭能成為「天作之合」,維護目前男人的社會地位。

(2)、能夠生殖。以便保證男人能夠傳宗接代,男人的家族能夠生生不息;

(3)、貞節無暇。以便保證男人的後代們血統純正;家世清白、沒有「家庭歷史問題」;

(4)、俯首帖耳。以便維繫父權制的家庭制度。

但是這裡也就不難看出,對於一個正妻來說,正常女性的許許多多特點不僅毫無必要,而且沒有才好:

(1)、年輕美貌不僅毫無必要,反而容易「朝秦暮楚」、「招災惹禍」,甚至「紅杏出牆」,就連諸葛亮這樣的大人物都說:丑妻是福;

(2)、床上功夫,也無必要,能生出孩子,尤其是生齣兒子來才是真本事,才是真功勞,否則,一旦妻子慾火攻心,夫將不夫,家將不家;

(3)、感情豐富,更無必要,因為除了家務事,男人根本就不會跟妻子談什麼的,否則,「枕邊風」就會成為「禍水」。

那麼,男人就不需要這些女性特徵嗎?非也,只是因為還有第二種女人在預備著——

這就是妾,也叫小老婆,是男人專門娶來或者買來補充正妻的不足的。她們的條件依次是:

1、年輕美貌,以便滿足予男人對「嫩若青枝」、「秀色可餐」和「金屋藏嬌」的心理需求;

2、床上武藝高強,而且近在咫尺,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盛」,以便滿足男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性生活要求;

3.、撒嬌耍嗔,爭風吃醋,但又適可而止,惟命是從,以便滿足男人「玩女人」(不僅僅是性*交)的需求。

但是,妾也必然有妾的缺欠。她們一般都是出身貧寒,缺乏文化教養,往往只能上床玩玩,卻來不得風雅。而且,在封閉的小農經濟和農村社會裡,男人再有錢,也很難把一個同樣生長在農村的小老婆「調教」成才女。尤其是,男人不能真的跟她們玩什麼感情遊戲,因為她們畢竟在婚姻之內,在家庭之內,如果玩得幾個妻內訌了,或者跟大老婆較真了,豈不是後院起火,自討苦吃?

晚清上海妓女,時尚的弄潮兒

  緊接著,第三種女人出現了——

就是是男人家裡的婢(丫鬟)。她們是主要從事體力勞動的(半)女奴她們雖然並不是男人的必然的性*交對像,但是男人如果願意,也可以那樣干,只要事先或者事後補辦一個「收房」的手續,把丫鬟提拔成小老婆就可以了。

  有的男人連收房都不肯,就那麼半強姦半誘姦地干。只要沒有鬧出人命來,社會也沒脾氣,因為那是男人自己的家務事。當然,丫鬟往往更加粗陋,所以這麼乾的男人比較少。

第四種女人——是尼姑。她們一般不會跟男人有什麼瓜葛,但是恰恰因此,她們實際上只是男性社會裡的「貞節花瓶」,以便讓男人們覺得,這個世界多麼圓滿啊,畢竟還有一些守身如玉的聖女,供我們崇拜,也供我們激發性幻想,有時候,還讓我們有的可偷。

第五種女人——就是娼妓。她們的社會功能,對於低階層男人來說,就是「公共廁所」,所以為他們服務的也就是下層妓女;對於中層男人來說,中級娼妓扮演的是「隔壁的女子」那樣的角色,使這種男人可以在她們那裡合理合法地嘗一嘗偷情的鮮,過一過通姦的癮;對於上層男人來說,高級娼妓則是他們的「夢中情人」。所以,士大夫們去妓院,一般是「狎妓」,而不僅僅是低層男性的那種嫖妓。「狎妓」不僅包括一對一的玩耍,也包括一幫男人一起去妓院玩,或者相約在妓院一起玩;還包括利用妓院和娼妓的陪伴,來進行士大夫之間的一般社交。

為了符合這樣的社會功能,維持這樣的社會角色與社會地位,娼妓都是從小嚴格訓練、不斷篩選出來的。那些中途被淘汰的,就只能停留在下層或者中層的某個階梯格子里,惟有那些符合上層男性的社交、消閑、調情、性*交四大需求的妓女,才能爬到青樓的最頂層。

這樣一來,妓女的等級實際上就與社會上男人的等級相一致了:貧寒之男只能去煙花巷裡的娼「寮」(寨子般的),找那些慘不忍睹的爛娼;小康之男可以去一些有頭有臉的妓「院」(像個家居),找那些類似小家碧玉的妓女;而那些體面的男人則去那些夠得上「樓」(富貴顯赫之處)的地方,找那些往往是遠遠勝過妻妾婢尼的高級妓女。

這樣一來,「青樓女子」就成為了當時天下女人里最有才藝修養、最溫文爾雅、最善解人意、最善於社交的女子,成為了惟一一種能夠吸引士大夫情感的女子。雖然在實質的社會制度里,她們仍然是低於妻妾婢尼的,但是在當時很少的社會活動中,她們的地位卻遠在妻妾婢尼之上。

晚清上海名妓文韻閣校書李詠。戊戌變法期間全國興新學,李詠在上海妓界發起興辦青樓女學校,專為青樓女子提供教育。

這樣一來,文人學士們往往也被攪昏了頭,忘記了或者故意忽略了青樓女子的「賣笑」本質,只顧把自己的「剩餘情感」投入到「狎妓」之中,不斷地把青樓女子拔高、美化、神聖化。結果,中國古代文學史上才出現了那麼多歌頌妓女的作品,以及據說是妓女創作的文采飛揚的作品。其實,這只不過是士大夫的一種心理需求而已。他們自己是才子,所以他們所結交的女人也必須是才女,否則就會有辱斯文,就無法解釋自己為什麼會迷戀於青樓,就會暴露出自己那種雖然妻妾成群卻心無所系、情無所鐘的可憐相,甚至就會對社會的整個婚姻家庭制度產生懷疑——那可是殺頭的罪過啊!還不如自己虛構出一幅美妙的幻像,躲在裡邊自得其樂,哪怕自己偷偷地加工甚至偽造一些「青樓文學」,哪怕被那些「一分錢一分貨」的「佳人」給生生地撅出來過,也都忍了、認了、假裝忘了。

結果,在中國的古代文學史上,從早先的《神女賦》開始,男性的「夢遺文學」到了《聊齋志異》達到了頂峰;士大夫的「手淫文學」從狎妓詩文到《杜十娘》之類,也達到了頂峰;而「陽萎文學」則是到了《紅樓夢》才最終功德圓滿的。

這樣一種嚴密的社會角色之網,對於女性來說,毫無疑問是一種窒息。在中國古代,再有本事的女人,充其量也只有這五種前途。

最幸福的女人,是「為人婦者」,也就是作為明媒正娶的妻子。哪怕對方再窮,也比下面的任何角色要強得多。因此,在妻子們對娼妓們的痛恨里,並不像妻子自己說的完全是因為郊破壞她們的家庭,而是隱含著一種根深蒂固的、刻骨銘心的蔑視,所以才格外地痛恨。這就像皇帝老子及其巴兒狗們因為對草民無限蔑視,所以才對「犯上作亂」有深仇大恨一樣。

各方面條件都比較差的女性,最好的結果,也不過是充當—個妾而已。妾的身份和地位,雖然低於妻子,但是又高於丫鬟。尤其是,妾畢竟有一個家,有一個穩定的生活,而且還有一線希望:只要在老爺那裡得寵,自己的實際地位和待遇不會比妻子低多少;如果有幸遇到大老婆死掉的機遇,自己就很可能上升為正妻。

不得不做婢女的,當然是那些最底層的女性。她們是賣身或者半賣身的,最好的結果,也不過是由主人決定,把自己嫁給一個同樣身份的男僕,成為一個正妻。鬧不好,丫頭被主人轉賣掉,甚至賣到低等娼寮里的事情實在是屢見不鮮。所以,如果丫鬟被老爺給「搞」了;如果有機會上升為小老婆,那麼多數人只會覺得三生有幸,不大會出現「喜兒」的。

以上三種人都做不成或者不肯做,那麼一個女人就只有兩條路可走:要麼當娼妓,要麼當尼姑。可是尼姑庵的容量畢竟很有限,物質生活也比最差的娼寮還差,所以當娼妓往往是更好的選擇。

但是,中國古代的社會管理者並不是一群傻瓜或者只顧霸枉法,別的一概不幹。他們深刻地懂得當時女性的這種處境,因此總要千方百計地防止低層女性由於「貪圖享受」(其實是為生活所迫)而自投娼門。這並不是什麼人道主義,而是因為這樣的女性一多,娶不到媳婦的男人也就必然更多,甚至「玩物喪志」沉迷於妓院的男人也會更多。

這不僅僅會威脅到社會的整個婚姻家庭制度,會破壞孔孟之道「內無怨女,外無曠夫」的理想,甚至會威脅到統治階級培養接班人的政*治大業。所以歷朝歷代都有很多針對娼妓的「就業資格審查」,絕不是誰想干就能幹;而且「逼良為娼」一直是重罪,一直被嚴懲不貸。

除了這種官方控制以外,當時的以農耕為主的社會生活形態,也對娼妓業發揮了很大的抑制作用。當時,客觀上具有嫖娼消費能力的男人,主要是中、小地主,但是他們基本上長期生活在鄉村社會中,很少進城。他們與城市生活不僅有相當大的地理空間障礙和信息溝通障礙,也有很大的心理隔皓。所以他們在「性消費」方面往往會覺得,只要自己家裡有妻有妾有丫頭就足夠了,並沒有太多的「非分之想」。

與此相反,城市裡的士大夫階層的主力,其實是那些相對寒酸的書生。對於嫖妓,尤其是對於「青樓之戀」,他們往往是心有餘而錢不足。官吏階層雖然有權有勢,但是畢竟要受到正統道德和許多規章制度的約束,也不可能成為娼妓的常客或者主客。結果,娼妓業的「上帝」主要是紈褲子弟和潑皮浪子,而這類男人,在歷史上一直就不是很多。

正因如此,中國古代的娼妓業一直有,但是也一直沒有什麼巨大的發展,只不過常常被一些憂國憂民的士大夫們在道德上和國難的意義上抨擊,所以才使後人不自覺地誇大了歷史上娼妓業的規模與影響。一句「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就像後來打不過洋人的敗軍之將卻勇於為「守節」而斬殺自己的妻女一樣,充分體現了中國文人那種當不上奴才的政*治情結和色厲內荏的軟骨頭精神。

綜上所述,在中國古代,婚姻家庭制度、娼妓合法制度、性別角色制度相互結合得天衣無縫、相得益彰。我們簡直無法用一個辭彙來概括它,只好稱之為「以男性為中心的妻妾婢妓尼和諧運作」的制度。

在今天,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它都肯定是罪惡的;但是也不容否認:在社會運行的角度上,它又無疑是和諧的與高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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