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鎖:創造良好消費環境 促進文化發展

騰訊財經訊 3月4日消息,全國政協委員、新奧集團董事局主席王玉鎖向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遞交提案。他建議,創造良好消費環境,促進文化發展。

以下是王玉鎖提交的提案: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了「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重大決定,提出了「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宏偉目標,《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又對文化改革發展進行了總體部署,近期文化部發布的《「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產業發展目標。這意味著未來幾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需要從目前的不到3%提升至5%,產業發展任務繁重,機遇與挑戰並存。

作為文化產業鏈的終端環節,文化消費既是文化產業發展的現實基礎和動力,也是文化產業發展的目的。根據國際經驗,當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時,文化消費會出現快速增長;當人均GDP接近5000美元時,文化消費會出現井噴。目前我國人均GDP已經超過4000美元,據此估算,合理的居民文化消費支出總量應該達到4萬億元人民幣,而當前實際消費量在1.2萬億元人民幣左右,差距相當明顯,說明國內居民文化消費潛力遠未得到釋放,其制約因素主要表現在幾方面:

一是優秀文化產品供給缺乏。由於很多文化產品的生產經營單位不是市場競爭主體,缺乏針對消費需求開發文化產品的動力,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高度統一的優秀文化作品數量稀少。同時,由於知識產權保護不到位,影響了文化工作者原創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劇了優秀文化作品的缺乏。

二是文化消費觀念落後。主要是居民文化消費意識淡薄,消費素質不高,文化消費主要表現在重流行輕個性、重享樂輕發展、重形式輕內容,消費方式仍處於休閑減壓和消遣娛樂的初級階段,提升個人素質、實現精神享受層面的文化消費需求較少。

三是文化消費能力不足。由於文化消費是彈性需求,在居民總體收入水平不高的情況下,當前文化產品的價格虛高,限制了文化消費增長。同時,由於工作與生活節奏緊張,很多有消費能力的居民缺乏有效閑暇時間,制約了文化消費能力的釋放。

為了創造良好的文化消費環境,提升居民文化消費水平,推動文化大繁榮大發展,建議如下:

一、激發文化創新活力,滿足多元化消費需求。首先,進一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創新經營機制,政府可以考慮對現有經營性文化設施實施「國有民營」,對新增文化基礎設施以民間投資為主,充分發揮民營資本活力,推動文化創作貼近市場需求,為群眾提供更多質優價廉、雅俗共賞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其次,緊跟居民文化消費需求向多樣化、高層次轉變的發展趨勢,創新文化產品服務模式,通過文化產品升級促進文化消費升級。鼓勵建設運營「文化+休閑+旅遊」等綜合體項目,促進文化產品和旅遊產業的有機融合,充分發揮旅遊對文化消費的促進作用。同時,加速推進網路數字技術與文化的融合,不斷豐富和創新文化生產和傳播方式。再次,加快研究制定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形成貫穿文化產品創作、生產、流通和消費全過程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保障原創者權益和創作積極性。

二、加大引導力度,逐步提升文化消費觀念。觀念決定消費結構,但文化消費觀念的改變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建立長效機制,有意識地加以培養。一是要求電視電台、網路報刊等主要傳播媒介,長期、持續地加強健康的文化消費理念宣傳,引導居民由主要關注物質消費向更多關注文化消費轉變、文化消費由消遣娛樂向提升個人素質、實現精神享受轉變,逐步在社會上形成願意文化消費、享受文化消費的良好氛圍,引導居民自覺進行文化消費活動。二是加大素質教育投入,提高國民的文化素質,提高全民文化鑒賞水平和鑒別能力,培養文化消費習慣和觀念。

三、多手段並舉,提升居民文化消費能力。首先,加大財政投入與補貼力度,鼓勵文化藝術院團增加演出場次,降低演出票價,切實降低居民精神享受類文化產品的消費門檻,促進文化消費結構升級。其次,加大企業監督力度,切實保證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增加居民有效閑暇時間,為居民文化消費創造條件。再次,實施稅收鼓勵政策,將企業和員工的文化旅遊消費納入稅前列支範疇,增加企業福利支出的標準額度,鼓勵企業和個人進行文化旅遊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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