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心理衝突
Q
夫妻矛盾是很常見大事情。夫妻彼此不協調、背離或對立,會造成雙方的心理衝突。而這種衝突激化,就會造成離婚。
夫妻衝突
夫妻間的衝突是由很多因素引發的。
(1)需求不滿
婚姻是雙方互相滿足需要而結成的伴侶關係,婚姻的穩定性取決於需要的滿足程度。如果雙方的需要在共同生活中得到滿足,婚姻就會穩定,反之,就不穩定。
需求不滿有很多表現。
首先,自我價值的不到對方的承認,自尊心受損。這在很多家庭都有表現。有種觀念似乎深入人心,就是表揚容易使人驕傲。於是對著孩子和丈夫,各種貶低和毒舌無處不在。「看別人老公,一個月掙幾萬塊。換了大房子、新車子,你整天不成器,我們就剛剛夠,攢那麼一點錢,嫁給你真是虧大了。」「誰叫你不聽我的,活該吧,結果是這樣,蠢的像豬。」
第二,性方面的需求得不到滿足。
第三,雙方正當的情感需要,如溫存和體貼需要的不到滿足。夫妻關係也是一種依戀關係。需要對方的體貼和溫存。如果在大病的時候,受到對方的冷漠對待,必然是會感到十分寒心。次數多了,就會對這段婚姻失望。
第四,家庭經濟需求得不到正常滿足。嫁漢嫁漢,穿衣吃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必須要有基本的物質。如果連基本的物質都滿足不了,那麼婚姻生活則風雨飄搖。比如,賭博,讓家徒四壁,孩子連學費都拿不出。過於奢侈,貸款幾十萬去旅遊去享受,也不管信用卡欠的錢如何還,或者,雙方都沒有經濟來源。這樣的婚姻,也容易破裂。
第五,在休閑愛好等方面,雙方的需要與興趣的差別太大。
(2)價值觀念不一致
價值觀念的不一致常常表現在言語溝通中。如教育觀念,金錢觀念,時間觀念。一位做事雷厲風行在乎效率的碰上一位做事情慢吞
吞慢條斯理的,兩個人在共事的時候,就會常常發生言語衝突,導致激烈的爭吵。
對人生目的的看法,對幸福、成就的看法等核心價值觀念上的分歧和衝突往往也是持續的。雙方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對方是錯誤的,在生活中碰到相關的問題的時候,雙方在言語上就會互相指責,在行為上背道而馳。
(3)自我的遠離
婚姻不僅僅是雙方在經濟、法律上合二為一,也是兩個「自我的結合」。而夫妻之間的心理衝突經常是由兩個「自我」的遠離而引起的。
首先,如果兩個「自我」的基本利益相異,各自「心懷鬼胎」,失去一體的信任感,就會發生衝突。
第二,如果夫妻的婚姻動機都是利己,愛是完全滿足自己的需要,而不是為對方做貢獻。
第三,在遇到分歧的時候,各抒已見,各不相讓。讓矛盾激化到無法調和。
第四,對方處於痛苦時,不安慰,不幫助,使婚姻具有的促使雙方心理健康的功能喪失,也容易引起婚姻的分離。
離婚,意味著婚姻的解體。根據對離婚案例的統計分析,人們大致得出了一些通暢的離婚原因。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看,這些原因在導致離婚中所佔的比例較大。
1、低齡結婚。
2、未婚先孕。因未婚先孕而結婚的夫妻,往往容易離異。
3、戀愛時間短。短時相識就結婚,由於彼此不了解,婚後發現共同點很少,也容易離異。
4、家庭有離婚史。父母離過婚的,子女也容易離婚。
5、婚前性經驗。有婚前性經驗的人容易離異,因為其傾向尋求婚外性生活。
6、夫妻不平等。夫妻角色不平等、不適應的,容易離異。
7、性生活不和諧,對性生活不滿意的夫妻,容易離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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